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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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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彼得前书: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4:2  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 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4:3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4:4  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
4:5  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4:6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 神活着。
4:7  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
4:8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4:9  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4:11  若有讲道的,要按着 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 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 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4:12  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4:13  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
4:14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 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4:15  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
4:16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 神。
4:17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 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 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4:18  “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
4:19  所以,那照 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1 这段经文与前段(比较三18)有密切关系。我们一直思想的,是基督无辜受苦的榜样。他因为行义的缘故,而在恶人手上受苦。既是如此,他的跟随者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他们要准备好因他的名而受苦,也要准备好因基督徒的身分而忍受逼迫。

因为凡在肉身(这身体)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信徒面前有两个选择──犯罪或受苦。一方面,他可以选择跟周围未得救的人一样地过活,与他们一起享受罪中之乐,藉以避免逼迫。另一方面,他可以选择过纯净敬虔的生活,承担基督的羞辱,在恶人手下受苦。

殉道者郭德理在被绞死之前说:「亲爱的朋友,在大家犯罪之前,请跟我一起为这苦杯祝谢;因为在我面前的选择,是犯罪或受苦,而我已经选择了受苦。」

当信徒定意宁愿因基督徒身分的缘故而忍受逼迫,也不愿意继续在罪中生活,他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不是说他从此不会行差踏错,而是指罪的势力不能再辖制他。当一个人宁愿受苦也不愿意犯罪,他就不再受肉体的支配了。

四2 这样,信徒度过在世余下的光阴时,就不再受人类情欲的支配,而是跟从神的旨意了。他宁愿以基督徒的身分受苦,也不愿象个非信徒一般犯罪。他宁愿死,也不会否认他的主。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即是过他在世上尚余的年日。信徒决定,要用这些年日来荣耀神,而并非满足肉体的情欲。

四3 彼得写信的对象,有部分在信主之前,曾生活在外邦世界的种种败德坏行之中。他们的这种生活已经够了!他们既是基督徒,就是新造的人,应当摒弃旧日的罪。尚余的年日是属神的,他们应当把这些年日献给神。

经文所列出的罪,仍充斥着今日外邦非信徒的世界──如性罪行、酗酒、假宗教。

邪淫──尽情放纵,主要是指在性方面的败德坏行。

恶欲──任何不法意欲的满足,可能特别指性方面的罪。

醉酒──任由自己受酒精的麻醉,以致意志力遭削弱,不能抗拒试探。醉酒与败德坏行有密切的关系。

荒宴──喧闹放荡的聚会,以及通宵达旦的寻欢作乐。

群饮──一些狂饮的酒宴,常会导致纵情放荡,争吵打架。

可恶拜偶像的事──敬拜偶像,以及与这种敬拜有关的各种不道德行为。

敬拜者与敬拜的对象会愈来愈相似。离弃真神之后,人的道德标准,也会自动降低。降低了的标准任由他们随从一己之欲,纵情于罪中之乐。正因如此,敬拜偶像的宗教,是培育罪政和败坏的温床。

四4 本节所形容的,是那些从败坏生命中得拯救者的共同经验。他们以前的朋友以为他们疯了,并指他们是宗教狂热分子。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再与他们一起跳舞、参加派对、放纵情欲,是极之愚蠢的。信徒清洁而又端正的生命是对罪人的谴责;难怪他们讨厌这种改变!

四5 虽然不敬虔的人会侮辱基督徒,但他们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台前交账。主是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明显地,彼得心目中所指的,是未信主的人。那些尚在生的非信徒,会在千禧年开始之前受审判;至于那些已死的恶人,则会在基督在地上的统治结束时受审判。他们被定罪,证明神的儿女是合乎义的。

四6 为此──即神的儿女得证明是合乎义的──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这又是一句难以解明的经文。经文是指人死后仍有福音传给他们,还是指他们在生时有福音可听?这些人到底是谁呢?

经文所指的,是这些人尚在人间时,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而他们也信了主。由于他们勇敢地坚持真理,所以他们受到恶人的迫害,有些甚至殉道。虽然这些人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或被定罪,但神却证明他们是对的。他们现今正与主一同享受永恒的生命。

当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尚在人世。然而,按肉体说,现在他们都是死人。虽然世人认为他们是疯狂的,但神却给他们尊荣,现在他们的灵魂已在天堂。

福音为一切相信的人带来两方面的结果──人的侮辱和神的嘉许。伯恩斯解释说:

虽然一般来说,他们会受世人审判,甚至置诸死地;但福音传给他们的目的,是叫他们那更高更美的本质,即是他们的灵魂,能够向神而活。

叁.信徒的事奉与受苦(四7~五14)

一.因末日将至而迫切要做的事(四7~11)

四7 万物的结局近了这一句,引出一连串的劝诫。这句话一般有几种理解:(1)耶路撒冷被毁,(2)信徒被提,(3)基督再来作王,(4)天地在千禧年结束之时遭废去。经文所指的似乎是上述最后一个的解释。

第一个劝诫是要谨慎自守,谨醒祷告。当时的背景是信徒正遭受逼迫,所以这里的意思是,信徒的祷告生活,不应受到因压力而造成的恐慌及情绪波动所影响:信徒与神的关系,不应受到不利的环境所左右。

四8 他们必须留心与其它信徒的关系(8、9节),并要与信徒群体的每一分子切实相爱。持着这种爱心,就不会将其它信徒的过失和缺点公开,反而保护他们以免暴露在众人面前。有人这样说:「憎恨,使人看见所有事情最丑恶的一面。爱,却能加以遮盖埋藏。」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箴一零12)一句,不应从教义上解释作如何除掉罪恶。罪的刑罚和罪咎,只能透过基督的室血除去。我们不应利用这节经文作纵容罪恶的藉囗,也不应让教会推卸对犯罪者执行纪律的责任。经文的意思,是指真正的爱,足以使人宽恕其它信徒的轻微过失或失败。

四9 向弟兄表达爱心的一个途径,就是毫无怨言地款待他们。在受逼迫的日子里,这劝勉尤显重要,因为那时粮食可能已渐渐短缺,而窝藏基督徒会遭逮捕监禁,甚或招致杀身之祸。

能够款待他人,实在是无比的权利。有人在不知不觉间,竟款待了天使(来一三2)。神的儿女行善,就是做在主自己的身上(太二五40)。不管所做的是如何微不足道,总会得到极大的报酬;就算只是奉主的名赠予一杯凉水,也必定得到报答(太一零42)。那些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赏赐(太一零41);这在犹太人的眼中,是最高的赏赐。不少基督徒作见证,讲述他们因接待主的仆人,结果全家得到祝福。

耶稣教导我们应当招待那些没有能力报答我们的人(路一四12)。这并不表示我们不应招待那些能回敬我们的亲属、朋友或邻居。我们的目的,是要奉主耶稣的名善待他人,而不期待有所报答。诚然,当世上仍有多人未听闻福音,信徒应否经常与自己的友侪饮宴作乐,是很成疑问的。

四10 信徒各人从主那里得到恩赐,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各人要发挥自己独特的功用(林前一二4~11、29~31;罗一二6~8)。这些恩赐是神分给我们管理的,目的并不是要使我们自己得到利益,而是要荣神益人。我们不应成为神恩赐的终点;他的恩典临到我们,但不应停留在我们那里。我们应该成为媒介,让神的福气能够传到他人身上。

我们要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这里神的恩赐是指人不配领受,但神仍赐下的恩惠。百般的字义,是指色彩斑烂的,或是丰富多采的。费廉思的翻译是:「多采动人的。」

四11 一个人就算有讲道或教导的恩赐,也必须肯定所说的话,是神要他在该特定处境下说的。这就是要按着神的圣言讲。单讲论圣经并不足够。讲道者必须肯定他所讲的,正是神要他在这时候向这群听众传讲的信息。

若有服事人的,在服事的时候,应当谦卑地承认他的力量是神所赐的。这样,那本属于神的荣耀就归于他。

正如彼得所说,这荣耀乃是透过中保耶稣基督呈献给父神的,也为着神透过他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我们要归荣耀与神。颂赞、权能都是这位宝贵救主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二.有关受苦的劝勉和解释(四12~19)

四12 本章余下的篇幅,是关于因基督的名而受苦的劝勉和解释。「受苦」一词以及其衍生词,在这书信中共用了二十一次。

基督徒在遇到逼迫时,总会认为是奇怪和不寻常的。面对苦难,我们会感到惊奇。不过,彼得告诉我们,要看苦难为正常的基督徒经历。世界这样对待我们的救主,我们没有理由期望可得到优待。凡打算在基督耶稣里过敬虔生活的人,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那些坚决明确地站在基督一边的人,必定会受到激烈的攻击。撒但从来不会将弹药浪费在挂名的基督徒身上。他会将火炮对准那些动摇阴间门槛的人。

四13 我们有幸能够与基督一同受苦,应感到极大的喜乐。我们当然不能够分担他赎罪的痛苦,因他是唯一的赎罪者。然而,我们可以分担他作为一个人的时候所经历的苦难。我们可以经历他所受到的拒绝和诋毁。未信主的人,今日仍希望伤害主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也要承受这些伤害。

如果神的儿女今日在受苦时可以欢喜,到了基督荣耀显现的时候,他们的欢喜快乐不知要大多少倍。救主如犹大支派中的狮子重临世上的时候,他会显现为那全能的圣子。今世为他受苦的每一个人,那时候都要与他一同得荣耀。

四14 初期教会的信徒,因被算是配为基督的名受辱而心里欢喜(徒五41)。事实上,每一个有幸得以因基督的缘故而受辱骂的信徒,也应感到欢喜。因为这样受苦,便清楚显示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我们身上。这圣灵常住在受逼迫的基督徒身上,就好象在旧约圣经中,荣耀的云彩停留在会幕上,表示神的同在一样。

诚然神的灵住在每一位真正属神的儿女心内,但他却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常住在那些全心全意追随基督的人身上。他们晓得神的灵的同在和能力是怎么一回事,但其它人并不明白。那位遭逼害者辱骂的主耶稣,从他那些受苦的圣徒身上得荣耀。

四15 基督徒不应让自己因错失而受苦。他决不可杀人、偷窃、作恶或好管闲事。这样并不能荣耀神,只会失见证,使基督受羞辱。

四16 然而,任何人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并没有什么可耻。迈耳说,不管所受的苦是「生意损失、名誉受损或痛失家园;遭父母、儿女和朋友的唾弃;误会、憎恨,甚至死亡」,仍是没有什么可耻的。若为作基督徒的缘故,这一切的试炼都足以使人归荣耀给神。摩根劝勉说:

不单是因这称呼而感到光荣。这是指整个生活要叫神得荣耀。一个人如果被称为基督徒,生活表现却与这称呼不符,就会叫神受羞辱。披戴这称呼,也就是愿意承担一个伟大、荣耀的责任,这责任也是十分严肃的。

四17 彼得将神的子民在今世所受的痛苦,与恶人在永恒里所受的痛苦作一比较。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所说的时候,是指教会时代,始于五旬节圣灵降临,到教会被提时结束。神的家是指教会。在这世代,教会不断受不信者的审判。信徒在今世不断受苦,正如耶稣在世上的经历一样。

若是如此,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怎样的结局呢?基督徒在今世行善也要受苦,不信的人因其不敬虔的行为在永恒里更要受何等的苦呢?

四18 本节中引用箴言十一章31节,提出相同的论题:「看哪,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

义人是仅仅得救,或他们得救但遇到困难。从神的立场,义人的得救是用重价买回来的。从人的立场,圣经告诉人:「你们要努力进窄门。」(路一三24)圣经教训信徒:「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一四22)基督徒受到各种危难和试探包围,只有神奇妙的恩典能够保守他们直到进入天上的国。

既是如此,那些没有悔改、并未得救、在罪中逝世的人岂非势数难逃?以下由迈耳缕述的一段轶事,可以看到这真理的具体例子:

一位敬虔的信徒有一个热切的心愿,就是希望他逝世时是得意洋洋的,好叫他那些并未归主的儿子们,能够体会福音的大能确能使人得坚固,可走过死荫的幽谷,因而受吸引、信服主。可是,事与愿违,他的灵里阴霾密布,他的心满是害怕担忧,受尽了敌人的攻击。然而,这情况却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儿女。大儿子说:「我们都知道父亲是个多么好的人;然而,我们也目睹他灵魂所受的折磨。我们这些对自己的灵魂毫不关心的人,更可以期待有何等的收场呢?」

四19 彼得坚持说,信徒受苦,必须是照神旨意。宗教狂热分子没有寻求神的指引,只凭冲动行事,会招致灾祸。那些有殉道情意结的人会试探神,结果带来羞辱。基督徒真正的受苦之途,却是通往永恒之荣耀的。既是如此,他们应不惜任何代价,继续走在正路上,并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彼得在这里称主为造化之主,而不是救主、大祭司或牧人,显得有点奇怪。从两方面来说,基督是我们的创造者──在起初的创造里,我们是属他的;在新的创造中,我们也是属他的(弗四24;西三10)。在这两方面,我们都是他所爱所顾的对象。我们将自己的灵魂交托给那位创造并拯救我们灵魂的主,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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