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24-5-6 12:36 编辑
dragoonl 发表于 2024-5-5 21:22
没。分享下呗
改革宗背景的书籍和教导在这一个话题的立场上是很奇怪的。
这一点上,类似于婴儿洗的态度,当一个人习惯了固步自封,本末倒置,拿着概念去面对自己需要谦卑学习的圣经,教会历史和持守耶稣基督的吩咐的时候,自己的有限和缺乏智慧会使自己成为一个瞎子。 个人观点。
以下转载仅供参考。遇到那些被称为极端却不学无术的人,很是无奈。以下文章关于点水礼和对于圣经的解释,可能不对。需要继续查考资料。例如一天给三千人施洗,是点水礼? 按照施洗的词意能够成为无视教会和圣经的依据?撒一次,撒三次? 对此如此态度怎么能够武断的自以为是,无视圣经中一洗的含意?重洗派错在哪里?这些脑洞对于瞎子是不会使他们思考的。所以请慎思明辨。
《理所当然的侍奉》中提到点水礼是这样的。
5. 施行的礼仪或方式:浸水礼或点水礼
在早期的时候,在那些气候温暖的国家,浸水礼最普遍。主耶稣以浸水礼受洗(太3:16),那个太监也是如此(徒8:38)。使徒保罗也提到了这一点:“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罗6:4)然而,后来开始采用点水礼,就像今天常用的点水礼一样,有的教会洒一次,有的教会洒三次。希腊人和俄罗斯人仍然在用浸水礼。但是,人既不必为此争论,也不必为此忧虑,因为就事情本身和它所产生的确信而言,它是同一个洗礼。
首先,动词“施洗”可以被译为“洒水”。“⋯⋯若不洗浴也不吃饭。”(可7:4)一般说来,洗手时允许把水倒在手上。“这里有⋯⋯以利沙,就是从前倒水在以利亚手上的。”(王下3:11)
第二,洗礼所用的水代表那洗净灵魂的基督的宝血,圣经上说是洒上的。“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来12:24)
第三,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借着点水礼和浸水礼都能表达出来,因为人洁净身体时两种方法都用。“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结36:25)
第四,很显然,五旬节那天在给三千人施洗的时候,给禁卒施洗的时候,以及在其他一些场合,使徒也用了点水礼。
而且,施洗者给受洗的人洒水一次还是三次,没什么区别。如果施洗者只洒一次水,那么所代表的是上帝三位一体的存在;如果施洗者洒了三次水,那么所代表的就是三个位格。
在考察点水礼的礼仪或方式的时候,也可以把宣告“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为你施洗”当作是礼仪的一部分,因为:(1)基督在命令门徒去给人施洗的时候,使用了这些话语;(2)人必须奉三一圣上帝的名受洗,这是确定无疑的,因为在他之外无别上帝;(3)受洗的人被宣告是三位一体之上帝的产业;(4)教会一直在宣讲这些话;(5)在每个位格和受洗的人之间存在着特别的关系:圣父是他的天父,圣子是他的救赎主,圣灵是他的保惠师和使人成圣者;(6)三一圣上帝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明确的认信。因此,在施洗的时候,必须坚持宣告这些话。
然而,如果教会承认和相信关于三一上帝的教义,受洗的成人也是如此认信,那么,即使在他受洗的时候没有明确宣告我们所提到的那些话,我也不会认为这样的洗礼是不合法的,我不会认为洗礼是无意义和无效的。我不认为宣告这些话与洗礼的本质有关,也不认为是这些话使洗礼有效。但是,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发生过,因为无论有没有提到过三位一体,异教徒所施行的洗礼都不是真正的洗礼。
在《使徒行传》第2章38节中,使徒劝勉人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在《使徒行传》第8章16节中也提及那些撒玛利亚人奉主耶稣的名受洗,这既不说明洗礼是借着宣告“我奉主耶稣的名施洗”这些话施行的,也不说明他们没有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毋宁说,这些表述只是表明了洗礼是根据基督的命令和典章施行的。奉基督之名施行的洗礼,没有排除圣父和圣灵,而是包括了圣父和圣灵在内。
威廉默斯·阿布雷克, 理所当然的侍奉, 编译 隋丹, 第1版 本, 卷 2 of 布雷克文集 (北京: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19), 48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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