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 读经【雅2: 1-13】【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在雅各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雅各告诫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他说:【我的弟兄们,我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这里雅各说到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的理由是,因为“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这就是说,因为他们所信的是“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这样我们的弟兄无论是富有或贫穷,在耶稣里都得到尊贵的地位和身份,因此我们就不可按外貌待人。接着雅各就举出一个例子:【若有一个人戴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雅各所举的例子,讲到信徒在教会中以外貌待人,以“衣服华美”或“肮脏”来判断人,对富有的人和贫穷的人两极对待。从前衣着可以代表一个人是否富有,因为服装是一项很昂贵的支出。穷人普遍衣衫褴褛,富人大多衣着华丽。然而从穿着来判断一个人之身价的现象,从古时到今日,几乎都一直如此。人之所以以貌取人,是因为穷人使人感到不舒服,人太渴望想成为富足的人,希望能够通过和富人交往来结束自己贫穷的处境。还有些人自命不凡,以为自己特别高贵,就看不起比自己低下的人,觉得只有上等人才配与自己交往。这些动机都是错误的,都是神所不喜悦的。在现在的教会中,虽或没有在聚会的地方另设富人的高位,但在教会人事的组织和权力方面,却常常把富有的人安置在高位上,让他们很快就担任教会中的重要职位,而不问他们的灵性情形怎样;相反的,贫穷的信徒,虽或真诚爱主,却只有很少的机会负责重要的工作,即或当选教会执事,他们的意见也不受人尊重。这种情形,不但不合圣经的要求,而且阻碍圣工,使教会渐渐世俗化。因此雅各说:“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偏心待人”,就是在教会中对那些有一定财富、地位、职位、权位、名望、外表、影响的人给予特别的关注、礼遇甚至讨好。而对那些在各方面处于劣势或贫穷的人则显出傲慢、轻视和不屑。“恶意断定人”,是用罪恶的歧视断定人。这个世界充满偏见和歧视,但信徒在耶稣基督里,不可按着外貌待人,因为神不以貌取人,从不偏待人。【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申10:17)【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弗6:9)神对人的心意,向来是要人彼此相爱、平等互助,但人所行的总是相反,甚至教会里也不能幸免,因此雅各告诫信徒说,你们“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接着雅各说:【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神拣选贫穷人,让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这是神待人的原则,不是根据人的贫富,而是根据人“爱祂”的程度而定,因为神所应许给人的属灵福气,是不分贫富的。【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称”)的尊名吗?】信徒“羞辱贫穷人”,是与神的拣选背道而驰的。雅各又指出他们讨好富足的人,未必能从他们得到什么好处,反而常受他们的欺压。这是教会倚靠人的钱财而不倚靠神的必然结果,会受富人的支配,看他们的脸色,神真理的权威不被尊重,甚至连祂的名受到亏损也不被顾念。如果我们曾经羞辱贫穷人,讨好富足的人,求主赦免我们,并要让我们不再按外貌待人。雅各又说:【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引自利未记19:18,是律法的总纲之一(太22:37-40)。这里说“要爱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因为在对待人方面这是最大的“诫命”。“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按外貌待人”,是违反爱心的原则,爱既是律法的总纲,概括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那么违背爱的原则,当然就是犯法了。由此可见,信徒的行事以爱为准则,因为一切不合爱心原则的事都是罪,正如按外貌待人。今天世人凭外貌待人乃是很普遍的现象,无论在商场,在职场,当人穿名牌衣服时,对方就会点头哈腰,反之却是不屑一顾。我们虽不会仅按人的衣着华美或简朴的外貌待人,但若将外貌引伸到为学识地位上来说,我们就会因着这些因素而偏待人,就如:身份、学历、职业、面貌身态、文化背景、子女的成就等。但我信主的人不可受世俗的影响像凭外貌待人,我们就要好好地省察自己,是否受世俗的影响按外貌待人?若是,就要赶快悔改,并要知道“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我们就要按“爱人如已”的教导去行,因这是至尊的律法! 随后雅各说:【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这“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爱的律法。我们既然因基督的爱,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赎出来(加3:13),使我们在恩典之下,按着爱的律法受审判(约13:34),这样我们就当照基督的爱律去说话行事,我们就不可再以人的外貌待人,不可重富轻贫,从而偏待人,而是对他人要有怜悯,【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本来我们按神律法该受审判,却得到了神的怜悯,这样我们若不怜悯人,将来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而按外貌待人就是不怜悯人的行为,也是缺乏爱的表现。因为我们没有怜悯人,没有爱人,所以也要受到无怜悯的审判,所以那不怜悯人的别想在受审判时蒙怜悯!神若不以怜悯,而是要按公义来审判我们,有谁能站立得住呢?结局可想而知。但“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意思就是当我们怜悯人,对那些不如自己的人,不是轻视他们,而是怜悯他们,那么将来在审判的日子神就以怜悯恩待我们,这就是“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怜悯超越审判。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常常想起神的话:“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并要以怜悯的心待人,而我们今天怜悯人,对于将来的审判是夸胜的!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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