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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楼主,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6)
至于你的挣扎,恰恰证明你里面有新生命,因为没有新生命的人是不会有挣扎的,他们只会觉得自己这样做是情理之中的,并安慰自己说:“反正别人都是这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以后注意点就是了。”他们不会为自己的罪深感痛苦。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后半段描绘了一个活在罪里之人的呐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因为罪的律在他的肢体中支配他、控制他,使他想行善却没有能力去行,不想行恶反倒去行了。
为什么保罗将这段内容放在第八章“圣灵里的生活”之前?因为如果没有经历过第七章所描绘的这种心灵痛苦的呐喊,就进入不了第八章描绘的被圣灵充满的生活。
罗马书第六章讲到洗礼,然而很多基督徒虽然已经受了洗,却从来没有经历过第八章圣灵里的生活,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第七章为自己的罪深感痛苦的经历。他们看不见自己的问题,没有看到自己活在罪的捆绑底下,没有为自己身不由己而感到痛苦,相反他们认为自己其实并不差,只是也不反对靠着神的帮助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因此他们经历不到被圣灵充满的丰盛生命。
主耶稣在“八福”的教导中讲到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安慰?就是那些“哀恸”的人,因为他们为罪哀恸,而“为罪哀恸”是“得安慰”的条件。一个人若看不到自己是多么需要神的拯救,那么他就很难经历拯救。就如一个患了致死癌症的人,除非他真的看到自己的需要,看到自己患了致死的疾病,才会甘心乐意地配合医生,让医生拯救他脱离这致死的疾病。
在罗马书第七章的末尾,保罗说“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那他要怎么样打破罪的辖制和捆绑呢?答案就在这句话的前面、以及第八章一节:“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唯一能拯救我们的,永远是主耶稣,而不是我们自己。保罗的意思是说:虽然我常有挣扎,虽然我还是会失败,然而,只要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这里“不被定罪”的意思是“不会被神所拒绝”,父神不会因我们的挣扎矛盾而拒绝拯救我们。
从我们心里的意愿来讲,我们很愿意做好,愿意停止作恶,但是诱惑临到的时候,我们发现自己还是软弱了、还是为恶所胜、还是跌倒了;然后我们渐渐地厌恶自己:“为什么我老是做不好?为什么我行不出我所愿行的善?我真是苦(一无是处)啊!”虽然我们会这样自责,父神却不苛责我们,父神不会因此就不理我们,也不会把我们赶出家门。
世上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会对自己孩子刚学走路的时候,跌倒了没能马上爬起来而生气。如果孩子踏错了、或绊倒了,做父亲的会去帮助孩子,而不是去打孩子。父亲会扶他一把,鼓励他、引导他走得稳当。如果孩子的腿脚出了毛病,做父亲的会为他想办法矫正或医治,总要帮到孩子能正常走路。
我们的阿爸父神也是如此,他不会因我们落入挣扎而生气发怒,他知道我们变得成熟需要时间,甚至是好长一段时间。因此,神不会为此而弃绝我们,他会继续在我们生命里动工,直至他的旨意在我们身上得到成就。
因此,当我们的罪和失败带来无可避免的愧疚时,我们更需要紧紧依靠神“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给自己成长的空间,同时也给神时间,在我们的生命里继续他的工作,直至“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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