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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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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9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5: 21-48」“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的这段经文中,主耶稣举了几个实例对“成全律法”,作了更深的阐述,说明旧约律法的每个细节都是神所规定的,不得更改,但应该正确地行出来,而里面的比外面的更重要。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有吩咐古人的话”,就是神在古时借着众先知晓谕列祖的话(来1:1)。“不可杀人”是十诫中的第六诫(出20:13)。“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杀人者要被治死(出21:12)。而基督徒不只不可杀人,也不可自杀,因为自杀也是杀人。“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只是我告诉你们”,这是主耶稣以天国君王的身份,宣布天国的律法。“向弟兄动怒的”,动怒比生气更深一层,生气不一定是犯罪(弗四26),但动怒会导致杀人,所以“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拉加”是亚兰语中骂人的话,意思是“无用、无知”。“公会的审断”,“公会”是犹太教中最高治理机关,在此可能指在一般会堂里的管训法庭。“魔利”是希伯来文中骂人的话,意思是“愚蠢、叛逆”。“地狱”原为耶路撒冷城外一处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书18:16)。那里曾经是拜偶像摩洛的人焚烧儿女的地方(耶7:31),后来犹太人改用来焚烧犯罪者的尸首和一切不洁的垃圾,所以该处的火经常不止息。圣经以此为背景,用来形容将来地狱的刑罚,乃是不灭之火的刑罚。“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祭坛”是献祭之处,犹太人借向神献祭,蒙神赦罪,得神悦纳。“献礼物”指为感恩而献的甘心祭。“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想起”指圣灵的感动,弟兄向弟兄“怀怨”,表示弟兄之间发生了问题,没有和睦。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主在这里并没有说谁对谁错,因此即使是弟兄因为误会而无缘无故的怀怨,也应当尽力去解决。信徒不可带着仇恨和怒气来敬拜神,我们必须先与人没有间隔,然后才能与神有美好的交通。“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告你的对头”,指向你怀怨的弟兄。“还在路上”指去法庭的路上。“审判官”指主自己,这是指他向主祷告,求主审判申冤。 “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说明这是很严重的事。“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一文钱”是面额极小的一枚小铜币。这是说天国子民对别人所有的亏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都要对付清楚。“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不可奸淫”是十诫中的第七诫(出20:14),“奸淫”是指夫妇以外的性关系。“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这里的“看见”,指特意去看,为着某种目的去看,就如为了满足情欲特意去看色情网站、小说、照片、影视等。“淫念”就是渴望占有的欲念,是奸淫的动机和原因,天国子民不仅不可有奸淫的行为,并且有了“淫念”也要赶快向神认罪悔改。“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表明人许多的罪恶是从眼目的情欲来的(约壹2:16)。“就剜出来丢掉”,主的意思是要我们竭力对付那能导致犯罪的因素,并非要我们真的去“剜眼”,因为即使剜了眼,仍有可能再犯。“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手”是人犯罪的主要工具,主不是叫我们真的砍掉右手,而是叫我们有对付罪恶的决心,并且不惜出代价去对付犯罪的动机和原因。所以“砍手”就是不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6:13)。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旧约的律法允许人离婚(申24:1)。“休妻”指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休书”由男方写给女方的离婚证明书,以保障女方日后的社会地位。“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为淫乱的缘故”,表示不贞洁是惟一准许离婚的理由,因为任何一方不贞洁的行为,是破坏了夫妻一体的事实。“就是叫她作淫妇了”,既然只有淫乱才准许离婚,则被离婚的人自然要被人认为犯了淫乱。而与犯淫乱的人结婚,等于自己也犯了淫乱。“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旧约的律法容许人向神许愿,但禁止背誓和许愿不还(利19:12;民30:2)。“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人起誓是因为自己的话语不足取信于人,而企图让“天”、“地”、“耶路撒冷”,来证明自己的诚实。“因为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祂的脚凳”,“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这些都是属于神的,所以我们并没有资格利用它们来支持我们的誓言。信徒若是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知道我们对什么都负不了责,我们就不会起任何的誓了。这里的“大君”是指神。“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意思是连我们自己的头也归神管理,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译就是从恶里出来的)。”信徒的话语应该简明、坦率、诚恳,如果我们的话语比事实多一点或少一点,就表示我们或多或少具有谎言的成份。撒但是那说谎之人的父(约8:44),因此,那些多余的话,都是出于那恶者。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21:24),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作出反应。 “有人打你的右脸”,这是指别人的无理恶待。“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主这一段话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千万不要对不信的外邦人说,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里衣”是一个人最贴身的衣物,连穷人也要穿里衣,拿走里衣表示无理的剥削。人要拿我们的里衣是没有道理的,我们给他外衣也是没有道理的,天国子民是不讲地上的对错道理的,连个人权利都不必坚持。因为我们认识神是在宇宙中掌权的主,顺服在天国的权柄底下,神允许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有祂的美意。“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逼你走”可能指罗马士兵强逼当地人为他扛东西。第“一里路”是被人强逼走的,第“二里”是自己心甘情愿走的。天国子民因为单单注意天国的公民身份和产业,所以不介意在地上暂时的权利得失,不但外面不反抗,连里面的怨恨也没有,甚至自愿地再多走一里。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凡来向我们开口求助的,我们要把他看成是神差来的,要试验出我们心是被财物霸占,还是神钱财的好管家。“就给他”不是偶尔慷慨的冲动,而是随时准备好“给”。这里的“借贷”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借贷,而是穷人请求周济(申15:7-11)。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当爱你的邻舍”引自利十九18;“恨你的仇敌”引自当时拉比的话。“邻舍”泛指与我们有接触往来的人,“仇敌”则指与我们作对的人。爱邻舍、恨仇敌,这是人之常情。“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要爱你们的仇敌”,这要超越天然的爱。天国子民有了属天的生命,就能超越地上天然的爱和恨。一方面“恶要厌恶”(罗12:9),不与恶人同伙(弗5:7),另一方面却要爱罪人的灵魂,存心怜悯,对逼迫自己的“仇敌”,从被动的“不恨”变为主动的“爱”,并为那逼迫我们的人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天父的儿子”,表明我们信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就要像祂在自然界中所表现的一样,对人应当没有差别待遇。“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税吏”被罗马政府雇用来向自己同胞征税的犹太人,他们被一般犹太人所唾弃,等同罪人(太11:19)。而即使是罪人,他们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外邦人”,指犹太人之外不信神的人。爱那爱我们的人,是罪人也有的反应,向与我们亲近的人请安,是外邦人也有的反应。如果基督徒也不过如此,就和不信的人没有分别。“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天国子民里面有了天父的属天生命,就会活得象天父,就不会再凭着天然的生命来恨与爱。在别的方面,我们不能像天父那样的完全,但在爱心方面,我们应当追求像天父一样的完全。而主对天国子民该有光景的结论是:“要像天父完全一样。”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靠着主的恩典,遵行主的教导,凭着我们属天的生命,在爱心上能像天父一样完全!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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