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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几点领受——
一、以斯帖嫁给外邦国王,违反摩西律法,但是看起来神并未责备。这一事件,我觉得说得过去的解释可能是这样——以斯帖入宫,固然首先是国王征召,但末底改趁这事也是“有预谋”有打算的,他让关系人以及以斯帖隐瞒自己犹太人的身份这事表明,他是热切盼望以斯帖给国王看中而上位的。至于上位后,末底改目的是干啥?只能从此后的事件来推断,他是想借助那种地位来帮助犹太人。那么,这在旧约时代,就是爱神爱人的表现。
为此可以推理:即使在旧约时代,本着爱神、爱人的精神,律法也是可以突破的。
二、关于犹大与他玛的故事。“兄终弟及”的观念在以色列人中很重要,后来这个规矩也被记录在摩西律法中。他玛主动扮演妓女与犹大“乱伦”,为要给前夫留后,遵行规矩;从后面的记载来看,她被认为是义人,列入耶稣家谱。这一事件,我觉得也跟以斯帖记差不多,意味着:本着爱神爱人的精神,律法是可以突破的;哪怕形式上的“乱伦”……因为他玛不是为了自己的感情、欲望,是为了履行那规矩,即当时以色列人公认的“义”。她这行为,与罗德女儿跟父亲乱伦的行为,性质应该大不相同。至于犹大,当时的属灵光景应该是很差的,首先是失信于他玛,可能认为她是“丧门星”,不敢让小儿子再娶她,然后是“嫖娼”……
三、由此进一步想到:神所定的“义”,某些内容,确有时代性。在雅各、犹大那时代,兄终弟及是神认可的义。但是这时代呢?显然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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