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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新约注释-哥林多前书》Leon Morris莫里斯
A 妇女蒙头(十一2~16)
哥林多有些“解放”了的妇女47,明显地在公开聚会中已不再蒙头了,保罗分辩说她们不该如此。犹太妇女在第一世纪时代,一向是在公开场合蒙头的,但其他地方的习俗如何则不肯定。A. Oepke 认为各地风俗不同(TDNT, iii, p.562),但康哲民却说,“希腊妇人中有教养的,也十分有可能会在公众场合蒙头。”若是这样,哥林多基督徒妇女这种作风,势必触动公愤。保罗截然反对这事,信徒在世生活,绝不应该无端地违反公认的传统。
2. 保罗一开头就称赞他们,也许因为他们说记得保罗的吩咐,他表示欣慰。传给你们的(paradoseis)指“传统”,是早期基督徒承袭的口头传授的教训,对早期基督徒是非常重要。这些教训不是保罗自己的,是一直传授到他手上,他又再传授下去的。这字眼特别着重那教训是传递下来的,尤其是福音方面(十五1以下)。并不是从教师丰润的思想创出来的(参 TNTC 帖下二15,p.138)。
3. 这一节头字的解释,很容易解得太肯定。我们常用头字表示在上有权柄的人(参“国家首长”),可是在古代却未有这个用法(除了七十士译本中有几段)。LSJ 指出 kephale{ 有用这字指全人、生命、尖端、顶端(如墙或柱),源头等等,但从没有指一班人中的首领。 S. Bedale 提醒我们,古时的人并未晓得中央神经系统的功能。他们以为思想发自腰部,叫做 phre{n(JTS, N. S. V, 1954, pp.214~215)。因此,头并不是控制的因素(如 GNB 译作“统管”之意思);我们必须从别处找出它的重要性。“头”是“源头”之意(有如河流的“源头”),LSJ 引用一段很合适的话,“丢斯(Zeus)是头,丢斯是中间,在丢斯里一切完备”(Ⅱ. d;他们发现 arche{,“开始”,在某些抄本是 kephale{ 的变体字)。似乎这里正合用这“源头”的意思(相同看法的 Bedale,巴勒特,布鲁斯等; H. Schlier 说:若非 kephale{,一字有较重人际关系的意味的话,保罗必然也会用 arche{ 的,TDNT,iii. p.679)。保罗在此是说:女人从男人而产生(创二21~22),正如男人从基督而来,而基督又从神而来。不过,我们千万小心不可过分强解,因为这里引用的关系中,没有一个是与其他两者完全相同的。有的译本作“丈夫”(如 RSV、GNB),不过这里明明是指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是丈夫与妻子。这里没有提及婚姻。保罗上面用过这字指各人,显然是指人类,不是指丈夫(参八6)。况且,若女人是指“妻子”的话,那么独身的女人又如何?她们是否也要在敬拜中蒙头?所以,保罗必然是指“男人”而非“丈夫”了。
4. 创造的次序,在敬拜中有影响的因素,但保罗真正的用意却不容易明了。NIV 与其他不少译本,认为是希腊文不常用的解法,意思是蒙着头。可是,保罗说的是“从他的头披下”(kata kephale{s echo{n),又有几个见解认为是指“长头发”(从头上垂下来)。J. Murphy-O'Connor 赞成长头发的解法,更准确一点,是“不合男性的发型”,可能带有同性恋的意味(CBQ, 42, 1980, pp.482~500)。可是,这里4节可以用希腊文的长头发解释,到下面几节经文提到“盖头”“不盖头”的用法时,就产生问题了。总括看来,似乎保罗是指男人头上的遮盖。下面说男人是“神的形像和荣耀”(7节),若男人讲道或祷告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他既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就不该在敬拜时蒙住那荣耀。这里所说蒙羞辱的头,很可能指男人身体上的头,同时也指基督而言,“基督是各人的头”(3节)。讲道(“说预言”)见十二10。
5. 这一节明明可见有些哥林多女人在公开敬拜中,有祷告和讲道。保罗并没有指摘这种做法,反而定下规矩,女人做这些事时合宜的穿着,表示他接纳这事(这又引起十四34~35的问题了,见注)。这里他指出女人祷告及讲道时该蒙头,否则就羞辱她的头了(似乎是指肉身的头)。如人不蒙头而祷告讲道,则有如剃了头一样羞辱。莫法特引出妇女剃了头的耻辱的证据(包括 Menander(希腊喜剧作家,343?~?291BC编注)以哥林多为背景的作品)。
6. 保罗总括以上的话,女人若不蒙头,就等于剪了头发。若她视剃头或剪发为羞愧,就该明白敬拜中不蒙头,是同样的羞耻了。
7. 男人不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创世时,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创一26~27)。创世记中并没有申明性别,但保罗却特别指明是男人。创世记中并没有提及\cs9荣耀(只是诗八5,及其他经文把希伯来文的“荣耀”译作“心”或“灵魂”,参诗十六9,五十七8)。人比其他万物更表彰神的荣耀;这一句特别要指出人堕落前的光景。人敬拜的时候,这至高的尊贵身分必须表明出来。神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必不能被蒙蔽(把带着神荣耀的头蒙盖了)。女人不是按男人的形像造的(按亚当形像造的是塞特,不是夏娃,创五3)。她与男人的关系,有异于男人与神的关系。她有自己特有的位置,不同于男人的位置;她与男人的关系,是完全与别的不同的,因此她称为男人的荣耀。正因她是男人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就必须蒙头。在敬拜中,只有神该得荣耀。
8~9. 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ek 表示源头);他乃是神直接创造的。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指夏娃从亚当的肋骨而造的(创二21以下)。同一经文也解释了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柯德纳(D. Kidner)说明:“两性是互相补足的:这里用的字眼表明了真正的配搭”,TOTC,创世记,p.65)。女人不论在起源,或被造的目的,都不能自称有优先的位置。
10. 这一节十分难明,保罗的大意是说“女人应该在头上有权柄”,但多半版本都作服权柄之解(JB,“蒙头表示在上有权柄的记号”;RSV,“蒙头巾在头上”,这些是加写而不是翻译)。但 exousin 是“权柄”,不是“臣服”;说一个人“有权柄”,并不等于说那人服在别人以下。W. M. Ramsay 对这话解作女人要服权柄,大大不满,认为这说法“大为荒谬,希腊学者必嗤之以鼻,只有新约圣经才会这样用法”(见 Robertson 和 Plummer)。保罗其实在说,基督教对女人有了新的观点,她们再不像古代那样被视为次等的族类了。在基督里的新造,一切都更新了(林后五17),人认为十分重要的,就如男女之别,也不再重要了(加三27~28);保罗在第11节强调男女的平等,他说到女人在敬拜中祷告及讲道(5节)。为此她们需要权柄;她们蒙头,正是权柄的记号。正如 M. D. Hooker 说:“女人蒙头,绝不是顺服男人的记号,而是保罗所说,权柄的记号:女人祷告及讲道时,就如男人一样,正在神的权柄之下”(NTS, 10, 1963~64, p.416)。
犹太教中,女人的地位低微;在会堂中甚至不计数在必须的人数之内(必须有十位男性才可)。基督教给她们新的地位,她们蒙头,正是这新权柄的表记。创造中的分别仍然存在;保罗并不是抹煞这个,但他很清楚相信,基督徒妇女有权柄。此外,若女人蒙头是表示对她的丈夫的顺服,还有一个难题:她祷告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是顺服神而做的,何以要在做这些事之时表示对男人的顺服呢?她蒙头,是她在祷告讲道时的权柄,是要把“人的荣耀”遮盖(7节)。
还有一个难题,就是为天使的缘故。保罗的意思可能是,敬拜时不单是眼见的人在那里,还有好的天使在其中。天使在那里观看,女人不该在她们面前行得不正48。这是合体统的,因为天使服事信徒(来一14),并不背弃自己的职责。有人认为保罗指坏天使,会对不蒙头的女人起欲念(正如创六2),这似乎不大可能。天使一词没加上形容词,不该作邪灵。况且,这等天使也无理由只在敬拜时才被诱。
11. 保罗说得很清楚,他的意思并不是要女人千依百顺的屈就。在主里男女之间互相配搭,两者不能或缺(NEB“在基督里的契合,男人需要女人,正如女人需要男人一样”)。男人切不可夸耀他首先被造的身分。基本上两者是平等的。
12. 保罗再说一遍,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8节),在此加上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依字面说得更明白,就是“男人是透过(dia)女人而来”。这话不再是引创世记了,而是指一般生产的过程(NIV 同)。这样说来,每个男人都是“透过”女人而来的。万有都是出乎神,是保罗典型的提醒,提醒人把神放在大前提。出乎(From)是 ek,指来源;万物与人都来自神。男人女人都不是独立的;这样,应用在行为上就更明显易见了。
13. 保罗要求哥林多人用自己的理解,去体会怎样才合宜。你们自己在位置是强调式,同时在 hymin 加上 autois 就更加强了。他们必然能够分辨什么是正当的,不用保罗来指导。
14~15. 保罗接着用本性来印证,女人天然是比男人长发的,发型上普遍上可看出来。虽然不是普世如此。古代有些希腊人蓄长头发,就如斯巴达人和哲学家。但一般而言,男人本性上蓄短发,来与女人分别出来。第一世纪哥林多人及相识的地域,也必然习惯如此,否则保罗就不会拿这些话来支持他的教训了。反之,长发是女人的荣耀,到底有多长则不相干,保罗只是说比男人的长便是,这被公认是她的荣耀。本性也提醒女人在某些场合,应当蒙上头,她的头发本来就是给她作盖头的。
16. 保罗并无意与那些好争辩的人辩驳(contentious, philoneikos,一字指那些好争吵的人)。这种人会把辩论无止境地拖长。对于这种态度,保罗引用基督徒惯常的规矩;没有其他的规矩可援。这里的我们是指什么,不能肯定;也许是保罗自己,也许是指使徒整体,也许是写时与他在一起的人。不过后面加上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表示他所陈述的教训,是教会通行的作法。
这段引起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社会当时的习俗,与基督教道德规条之间的关系。保罗教训背后的基本原则,是信徒必须行事合宜:“凡事都当按规矩次序而行”(十四40)。这个原则应用在第一世纪哥林多,则女人在敬拜时当蒙上头。原则是恒久合用的,但应用在当今的世代,却不一定表现出同一的作法。换言之,今日社会风俗完全不同,我们完全接纳这里所说的原则,却未必要求二十世纪西方妇女要在祷告时戴帽。“我们必须记住,保罗在哥林多的信上说到女人的问题,他是面对古代最纵欲的城市。在这样的地方,行径检点是必须提倡,加倍提倡的;若把一个地区性的规矩,从当时的背景抽出来,变成一般性原则,是不公允的”(巴克莱,Letters to the seven Churches (SCM, 1957), p.75)。
47 新约时代哥林多女人参加运动会竞赛,这是个特出的标记。Murphy-O'Connor 提及一份石雕上,有几个女人名字,其中有个可疑的Hedea,她在公元四十三年哥林多地峡运动会中,赢了战车赛,在其他两次运动会中,赢了二百公尺竞走,此外又在青年琴手赛中获奖(SPC, p.16)。
48 J. A. Fitzmyer 指出死海古卷中,说人若有任何残疾(如瘸腿,患病等),不准当兵,也不出席集会,因为有天使在场(NTS, 4, 1957~58, pp.48-58)。任何不合宜的都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