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1-9-7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21-9-26 01:17 编辑
《哥林多前书》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14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逐节注释:
《哥林多前书》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
注:
考夫曼指出,
保罗在这里用了一个熟语,显然得到了哥林多信徒的广泛接受。在基督里的自由使“一切都合法”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原则;任何认为欲望的存在证明了他们的满足的观念在当时都是不正确的,永远都是不正确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显然是在引用这句话来为自己乱交的性行为辩护;但保罗肯定地说这并不适用。“
威廉-布尔齐特指出,
我们的使徒在他书信的谴责部分继续进行,并在这里开始谴责诺斯替派和尼哥拉派日益增长的异端,他们允许吃祭偶像之物和淫乱,视之为无关紧要的事。
使徒指出,所有无关紧要的东西都是合法的,并可能被使用,首先,当他们不伤害自己和他人:,其次,当我们不被它辖制,奴役我们,使我们无节制使用;他尤其指食物,他说,无论什么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因为神设立食物是为叫人得益处。当复活的时候,人不再饥,不再渴。
因此注意,,基督教不仅仅禁止我们做非法的,还禁止做不明智的:一个动作本身合法的,但当它成为一个得罪我们的邻居的契机的时候,会成为罪恶的,克制使用我们基督徒的自由,是明智的和安全的,
查尔斯贺志指出,
基督教自由的原则,或“一切事物都是合法的”的教义,在应用时应受到限制;
从这个原则可以合理地推断出,由于胃对食物的适应,一切适合食物的东西都是合理的。
但是在通奸的情况下,这种原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身体原不是为此而生,乃是属主的,与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叫那叫基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的身体复活(哥林多前书6章13节);
哥林多前书6章15-17节说,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所以淫行是大罪,与我们与基督同有圣灵的同在是不一致的。
哥林多前书6:18,它是对身体的一种罪,是对身体本性的毁灭。
哥林多前书6章19节说,身体是圣灵居住的殿,若被淫乱玷污了,身体就不再是这样了。信徒必须记住,他们,甚至他们的身体,都是被救赎的对象,因为他们是用基督的血买来的,因此他们应该被奉献给他的荣耀,
哥林多前书6:20。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查尔斯贺志继续指出,
在前面一段中已经宣布任意妄为的人不能继承神的国,并且特别突出了违反第七诫的罪,使徒在这一节中默想不能违反该诫的理由。这是对基督教自由原则的严重歪曲。保罗在犹太律法中,每逢礼节上,特别在洁净与不洁净的分别上,常说,“凡事我都可以。”因为希腊人和罗马人一般认为通奸是无关紧要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这本身并不是不道德的;在这种信仰中接受教育的一些哥林多人,即使在他们成为基督徒之后,也保留并按照这一原则行事,这并不奇怪。他们通过类比推理。就像吃所有适合胃的食物是正确的一样,满足任何其他自然倾向也是正确的。保罗对这个论点的回答是双重的。他首先指出,基督徒在无关紧要的事物上的自由原则,在应用上是受到限制的;其次,上述事例之间没有相似之处。食物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通奸本身就是一种亵渎,一种犯罪。
“一切事物都是合法的”原则在应用于无关紧要的事物时是有限制的。合法的事并非都是有益的。做任何伤害我们自己或他人的事情都是荒谬和邪恶的,仅仅因为它本身并不是罪恶的。
使徒在罗马书14:15-23,哥林多前书8:7-13,和10:23-33中详细地强调了这一原则。对我们自由使用无关紧要的事物的第二个限制是自尊。我既然可以吃,就没有理由让自己成为食欲的奴隶。
保罗指出我不会让自己成为它的奴隶。对灵魂的道德健康至关重要的是,灵魂应该保持自我控制,而不是屈服于任何欲望或欲望,不管欲望本身是多么的无辜。这是基督徒经常违反的圣经规则。他们是某些放纵欲望的奴隶,他们捍卫这种放纵的理由是他们自己并没有错;忘记了受任何欲望或习惯的束缚都是不对的。
《哥林多前书》 6: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注:
考夫曼指出,
这可能是哥林多人中间另一个流行的谚语。
正如一个人沉溺于对食物的食欲,这是胃的功能,所以身体上的欲望对性的放纵应该得到满足。保罗反驳了这个论点,胃和食物是暂时的;但身体却不是这样
乃是为主…身体的目的不是满足它的欲望;但身体是为了主,这是在哥林多前书6:19中提到的圣灵的居住。肉欲既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令人满意的身体使用。这里使用的“身体”指的是整个人,包括物质的身体;人的最大幸福是不可能通过满足身体获得的,这种幸福只能来自人和他的造物主之间的联合。
约翰吉尔指出,
各种食物是为了满足食欲,填满肚子,滋养身体;而肚子以及食物所经过的所有部位,都是神有意地为接受和消化食物,为食物的分泌、乳糜化、营养和排泄而形成的。
但神要毁灭二者。就是在死里,在阴间,这个必消灭,那个必成为无用的。身体的百体和其馀的,在末日要复活。因为身体要完全复活,百体都包括在内。但那时人必没有食欲,胃里也没有贪食的意思,也不需要用它们来填饱肚子,所以这些器官也就不再有现在的用处了。因为复活之人、必像天使一样、也必不吃不喝。
身体不是为淫乱用的。虽然食物是为肚子准备的,肚子也是为他们准备的,这一类的食物和那一类的食物都是无关紧要的,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至于淫乱,就不能这样说了。因为哥林多人和外邦人,都把淫乱看作和食物一样无关紧要。
但使徒指出,这两者的理由并不相同。身体本来不是为淫乱而造的;这完全超出了上帝的意愿,上帝用婚姻来弥补这一缺陷。
为了主,即为了耶稣基督。
按照神的约,神已经为基督预备了身体。人的身体起初是为这缘故,照着神的样子而造的。为了基督的荣耀,为了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被他救赎和事奉他,,并在那美好的一天,他自己的身体要与基督的荣耀的身体相似。
主是为身体。他是按照神的旨意被豫备的,又按恩典的约被预备的,到了时候,基督奉差遣,要作我们身体和灵魂的救赎主。
西奥多贝撒指出,
因为他们认为许多不合法的事情是无关紧要的,比如淫乱,他们认为这些事情和吃喝一样,都是自然的和合法的欲望。所以使徒证明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他说食物是为人生命的必需使用而造的,人地上的生命不是永恒的;因为食物和一切有营养的东西,都很快地废去了。
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淫乱、污秽的也是无关紧要的。身体不是为了淫乱受造,而是为纯洁,,甚至是分别为圣,献给基督的,基督也被他的父赐给我们,让我们的身体活过来。基督就是凭着这个权能从死里复活了。
《哥林多前书》 6:14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
埃尔伯特巴尔内斯指出,
这是反对放纵这一罪的“第二个”论据。它是这样的。“我们与基督联合在一起。神已经叫他从死里复活,又叫他的身体得荣耀。我们的身体也要像他的(比较腓利门书3:21);并且我们的身体必因神的大能复活。既然它是完全纯洁和神圣的,既然这是由神的权能完成的,那么将它用于污秽和情欲的目的是错误的。”淫乱与之不相称。
我们与那从死里复活的圣洁救主是联合的——而且,
淫乱者不配指望我们的身体会在天堂里得到完美和不朽的纯洁。没有比这更有力的论据了。
我们深切地感觉到我们与一位纯洁而复活的救主的联合,并对不朽的圣洁充满盼望,这将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能约束我们的放纵。
考夫曼认为,
基督徒的复活在这里是神所应许的,基督的复活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基督的复活既是身体上的,基督徒的复活也要如此。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关于身体本身的永恒目的被指出,同样是一个有力的论点,反对通过纵欲,滥用肉体。
加尔文指出,
奸淫对于一个基督徒是多么大错特错; 基督既被接进入了天上的荣耀、他还有甚麽与世上的污秽相同呢。 然而,这句话包含了两件事。 第一是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得着天上的荣耀,我们这圣洁归基督的身体,竟被淫行玷污,是大错特错的。 第二,出卖我们的身体去沾染地上的污秽是可耻的,然而我们的身体是命中注定要与基督一同得享那蒙福的永生和天上的荣耀。
查尔斯贺志指出,
身体的命运如前节所述,不是灭亡,乃是与基督复活有分。 “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使我们必死的身体活过来。” 这节经文与哥林多前书6章13节第二句相似。
论到肚腹和食物,又说,神要叫他和一切食物都败坏。 论及主和身体说,他怎样叫这个复活,也要叫那个复活。 因此,情况大不相同。 我们的消化器官和食物之间的关系是暂时的; 基督和身体的关系是永恒的。 关于前者的关系是无关紧要的; 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内容涉及到我们被创造出来的目的。
关于身体的命运
比较一下哥林多前书15:15,15:20,35-56;
腓力比书3:21;
罗马书8:11;
哥林多后书4:14;
帖撒罗尼迦前书4:14。
《哥林多前书》 6: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
神选民的全体每一位,都在基督里蒙拣选,赐给他,使身体灵魂与基督合而为一。 他们都被他赎出来,与他联合,成为他身上的肢体。
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当作妓女的肢体吗。 断乎不可。 这是指著基督众肢体的圣徒,与妓女行淫,是最荒谬,是污秽,是可憎恶的。
加尔文指出,
这里是对前面的陈述的一个放大。 因为“身体是为主”这句话,由于简短而有些模糊。 因此,他说,似乎是在解释他的观点,基督是与我们连在一起的,我们也以这样的方式与他连在一起,我们与他成为一体。 所以我若与娼妓有来往,就是把基督撕碎了。 因为这样污秽的事,我是不能叫祂与我相交的。
现在必须厌恶淫乱的恶行。
连接我们与基督不仅仅是灵魂的,还是身体的,所以,我们是他的肢体(以弗所书5。) 否则,复活的希望是微弱的,如果我们与基督的联系不是充分和完整的。
剑桥圣经注释认为,
这是一个新的论点。 不但我们的身子以后要复活,而且如今是基督的肢体。 这是是提醒我们基督徒的自由的限制。
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不,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基督自己的一部分。 它的使用不得违反神从一开始就加给它的律法。 也不可加害别人,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是属基督的。 在这里被责备的罪会导致各种苦难和不幸,因为它违反了神在人身上永恒的律法(哥林多前书6:18)。
ἄραςοὖν。 这里指出了这种行为的故意性,以及它对我们基督的呼召所造成的侵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