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398|回复: 0
收起左侧

<琐法第一次发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25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琐法第一次发言>
读经「伯11: 1-20」“拿玛人琐法回答说:这许多的言语岂不该回答吗?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吗?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吗?你戏笑的时候岂没有人叫你害羞吗?你说:我的道理纯全;我在祢眼前洁净。惟愿神说话;愿祂开口攻击你,并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祂有诸般的智识。所以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在约伯记第十一章中记载了,琐法第一次发言。而琐法的发言简直就是粗暴无礼,他一开口就指责约伯说了“许多的言语”、“多嘴多舌”,又说:“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意思是话多就是犯罪,所以不需要再有什么理由了。琐法还指责约伯的话“夸大”、“戏笑”,而约伯虽然坚持自己无罪,但并没有琐法所指责的“夸大”、“戏笑”,也没有说过“我的道理纯全;我在祢眼前洁净”。约伯向朋友们表达过失望(6:14-21),但语气却是伤心、而不是嘲笑。琐法还说“惟愿神说话;愿祂开口攻击你”,他自己想攻击约伯,却以为是替神说话,这也许是我们常有的错误:借神之名,行血气之事。“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祂有诸般的智识。”指人测不透神的智慧,无论约伯如何据理力争,一旦到神面前,他在暗中所犯的罪、隐而未现的罪都揭露出来。“所以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实际上是对约伯说:“如果你了解神深不可测的智慧,就会知道神根本没有按照你所该得的苦难惩罚你。”这可能是对约伯最厉害的指责。约伯所受的苦已经是撒但竭尽全力了,琐法却认为约伯所受的还不够重。可见在琐法的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我们若凭私意随便替神解释,也会和琐法一样毫无怜悯,把真理变成残忍的钝刀。

“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祂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做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其量比地长,比海宽。祂若经过,将人拘禁,招人受审,谁能阻挡祂呢?祂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祂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约伯已经说神“不可测度”(9:10),自己并“不知觉”(9:11),从来不敢说自己能测透神的心意。但琐法既没有倾听约伯的心声,也没有兴趣探讨神的作为,却责备约伯“毫无知识”,断言说:“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琐法又说“祂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祂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准确,所以约伯一定是犯了罪,琐法从来不去想一想,约伯的苦难是不是神的定罪。“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这是讽刺约伯坚持自己的观点是虚伪的,而且就像那野驴一样愚不可及。琐法说神超越的道理本来是对的,约伯也承认自己无法完全明白神的作为。但琐法却自相矛盾,一方面高举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另一方面却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为可以解释约伯与神之间的关系,认定约伯应当认罪悔改。人若撇开圣经、体贴肉体,就会这样自相矛盾、自说自话,总认为别人没理、自己有理,别人有盲点、自己没盲点。结果不是陷入不可知论,就是随己意解经,或者自任解释圣经的权威。所以主耶稣说:“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

“你若将心安正,又向主举手;你手里若有罪孽,就当远远地除掉,也不容非义住在你帐棚之中。那时,你必仰起脸来毫无斑点;你也必坚固,无所惧怕。你必忘记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虽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稳固,也必四围巡查,坦然安息。你躺卧,无人惊吓,且有许多人向你求恩。但恶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们无路可逃;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琐法又力劝约伯悔改,将心安正,向神举手,除掉罪孽,也不容非义。这样他必仰起脸来,坚固无惧,日子就如正午光明。这等于就是对约伯定罪。琐法这种直接针对个人的攻击,使得约伯不能不加以回击。下面的12-14章就是约伯的回答。约伯的三位朋友为安慰他,想为他解惑,而展开一联串的辩论。然而他们对苦难的观点都是:义人不会受苦,苦难乃是犯罪的结果。由此推出约伯受大苦,必定是他罪孽沉重,可是他们的理论根本不适合约伯。结果这三个人不但不能安慰约伯,反而把约伯推进更深的痛苦中。因此在后面神的怒气向以利法和他的两个朋友发作。《约伯记》告诉我们,义人也会受苦,因此约伯遭受苦难不是因他违背神犯了罪,而是因为神要试炼约伯。而约伯在历尽人生最大的苦难,又受尽他朋友们的误会、批评与讥讽,始终坚定不移地持守对神的信赖,这成为万民的榜样。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以约伯作我们的榜样,让他的经历和见证鼓励我们,在遭受苦难的时候,我们都要坚定的信靠神!阿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8 21: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