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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民为罪忧伤痛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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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民为罪忧伤痛悔>
读经「拉10: 1-44」“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以斯拉便起来,使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起誓说,必照这话去行;他们就起了誓……。”在以斯拉记第十章中记载了,以斯拉因百姓与外邦人通婚,就在神面前祷告、认罪与哭泣,并俯伏在神殿前,这时“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而且“众民无不痛哭”,就是都为自己所犯的罪忧伤痛悔,表明他们有悔改的心。以斯拉并没有动用波斯王所赋予的权力(7:26),而是用神的话语带领百姓认识自己的罪,所以众民为罪忧伤痛悔,完全是神自己感动百姓。这时示迦尼因自己也娶了外邦女子为妻,他就向以斯拉承认他们犯罪得罪了神,并说要“与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意思是与神重新立约,一致起誓要遵守神的话,就是神所吩咐不可与外邦人结亲的命令,且将所有的外邦妻子和她们所生的儿女都送走,使他们离开。可见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是何等的大!或许我们会问,必须要这样做吗?答案是:必须要这样做。因为以色列民是“圣洁的种类”,不可与“这些国的民混杂”,所以必须休弃外邦妻子。又为了防止选民拜偶像,随从外邦的败坏邪俗,休妻是必须采取的措施。而且律法明文警告:“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7:3-4)。因此百姓必须采取休妻这一极其严厉的措施。这样“以色列人还有指望”,因犯罪者若能悔改,因神的怜悯和恩慈,仍有蒙神赦免的指望。而那些“因神命令战兢之人”,就是那些敬畏神的命令、谨守遵行律法的人,他们必帮助以斯拉当办的事。

“以斯拉从神殿前起来,进入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的屋里,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他们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冷聚集。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以斯拉从神殿前起来,进入约哈难的屋里后,他“不吃饭,也不喝水”,这是严格的禁食。因他继续为“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这时犹大首领和长老发出了召集大会的通告,通告的对象是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通告中声明,“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限期三日,因当时回归的百姓居住的范围最远的离耶路撒冷大约80公里,所以“三日之内”足以能聚集到耶路撒冷。“抄他的家”,意思是将家产充公。这本来是波斯王授予以斯拉的权力(7:26),但却不是以斯拉提议的,而是首领和长老们提出来的。“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指从神的百姓中开除。“于是,犹大和便雅悯众人,三日之内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众人都坐在神殿前的宽阔处;因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战兢。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认罪,遵行祂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九月二十日”,相当于阳历十一、十二月间,正是耶路撒冷的冬天雨季,百姓“都战兢”,他们一是害怕因和外邦人通婚要受刑罚,一是因雨水浸冷。这时以斯拉就指责那些行在罪恶之中的人,他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也就是说和外邦人通婚并非单纯个人的事,它会增加以色列人全体的罪恶。接着以斯拉就要告诉他们向神“认罪”,就是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悔改转向神。他们还要“遵行祂的旨意”,就是要“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以色列众民的回应是:“会众都大声回答说:'我们必照着你的话行,只是百姓众多,又逢大雨的时令,我们不能站在外头,这也不是一两天办完的事,因我们在这事上犯了大罪;不如为全会众派首领办理。凡我们城邑中娶外邦女子为妻的,当按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长老和士师而来,直到办完这事,神的烈怒就转离我们了。'惟有亚撒黑的儿子约拿单,特瓦的儿子雅哈谢阻挡(或译:总办)这事,并有米书兰和利未人沙比太帮助他们。”从会众大声的回答中可以得知,他们愿意照着以斯拉所说的话去行,只是等候审查的人数太多了,“又逢大雨的时令”,他们就因现实的处境,提出办理程序,众人也都同意。只有四个人“阻挡这事”,更可作“总办”这事。“被掳归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长按着宗族都指名见派;在十月初一日,一同在座查办这事,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数。”因以色列民数目众多,应如何查办呢?就是“按着宗族都指名见派”,指各宗族按名指定一些成员,专门审查此事。他们从十月初一日到正月初一日,调查一共用了三个月,表明他们的审查非常仔细而谨慎,也表明百姓的回转是认真而彻底的。

那么经过三个月的审查,都有哪些人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呢?“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为妻的,就是耶书亚的子孙约萨达的儿子,和他弟兄玛西雅、以利以谢、雅立、基大利…巴施户珥的子孙中,有以利约乃、玛西雅、以实玛利、拿坦业、约撒拔、以利亚撒”。这里列出一共有17位祭司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利未人中,有约撒拔、示每、基拉雅(基拉雅就是基利他),还有毗他希雅、犹大、以利以谢。歌唱的人中有以利亚实。守门的人中,有沙龙、提联、乌利”。这里列出一共有10位利未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以色列人巴录的子孙中,有拉米、耶西雅、玛基雅、米雅民、以利亚撒、玛基雅、比拿雅。以拦的子孙中,有玛他尼、撒迦利亚、耶歇、押底、耶利末、以利雅…尼波的子孙中,有耶利、玛他提雅、撒拔、西比拿、雅玳、约珥、比拿雅。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其中也有生了儿女的。”这里列出一共有86位普通百姓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其中很多人可能是“首领和官长”(9:2),被查出的一共有113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这长长的一份名单,在人看来,这是一份羞辱的名单。而在神看来。这是一份施恩的名单。这些人虽然偏离了律法,但却为罪忧伤痛悔,又愿意寻求神、“转离他们的恶行”(代下7:14),神也必照着应许“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代下7:14)。今天在这末世时代里,有很多的诱惑,会使我们犯罪得罪神。但神借着这份名单向我们显明:我们在犯了罪后,只要我们为罪忧伤痛悔,真正的悔改归向神,也一样能蒙神的祝福和记念!为此,愿我们今天在犯罪后,都要立刻到神面前来,彻底的认罪,真心的悔改归向神,这样我们也能蒙神的祝福和记念!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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