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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5:16-26的解经-陈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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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ξ2肉体与圣灵


   本段的主要信息,是描述肉体与圣灵相争的情形。但也可以说,是从另一方面解释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理由。使徒将肉体的种种表现,及圣灵所结的种种果子,作一个比较;指出律法所禁止的乃是情欲的事,但在圣灵引导下的行事是律法不能禁止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却在圣灵之下,受圣灵的支配与管理。所以信徒除了以爱为行事的准则外,还要顺从圣灵,因而也就无须遵守律法。本段可分为三点:
一 肉体与圣灵的争战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5:16)


   在此“肉体的情欲”就是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在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心目中,这种败坏的旧生命是常常与新生命相争的。新生命要顺从圣灵,旧生命要顺从情欲,于是信徒的心中发生了争战。胜过争战的方法是顺着圣灵而行。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这意思与罗八章五节“体贴圣灵的事”相通。圣灵在信徒心中作工、感动、运行,使我们拣选神的旨意。我们体贴圣灵的意思,就可以不随从肉体了。
     本节是指导信徒在肉体与圣灵的争战中如何得胜---就是要顺从圣灵的带领。所谓“体贴”或“顺着”,都显示信徒心中已经有一种能力足以胜过罪恶和肉体,这种能力就是因“赐生命圣灵的律”的运行(罗8:2),信徒只要“顺着”圣灵就可以胜过肉体。但在信徒心中,并非只有圣灵的律,还有肉体的情欲.就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与圣灵争战.这样,信徒得胜的秘诀在于用意志拣选圣灵。


   “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这“放纵”新旧库译本译作“成全”。英文N.A.S.B.译作carry out,K.J.V. 译作fulfill,即不成全肉体的情欲。这意思就是,肉体的情欲在我们里面也发出种种的要求,鼓动我们去接受试探。我们若体贴肉体的意见,“成全“肉体的愿望,结果必陷于罪中。但我们若顺从生命圣灵的律而行,就有能力拒绝试探,不体贴肉体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能不顺从情欲,不至于使圣灵担忧了。
    因顺从圣灵而不放纵肉体私欲的情形,就像乘帆船逆水而行。虽然逆水,却因顺风依然前进。我们与情欲争战,若凭自己的力量,就如逆水划船一样,终必疲备而无力前进;但若顺从圣灵而行,就像借风力前进那样,得胜而安息。
    本节的上文既在讨论彼此相爱的题目,这样看来,保罗似乎也有意要劝勉加拉太人:他们若顺从圣灵而行,就能彼此相爱,不致相咬相吞了。因为任何一种肉体的情欲,都是只顾自已的享受,不顾别人的损失。若顺着肉体的要求,结果必然无法彼此相爱。
    加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这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他在罗七章十二至十九节讲到,他自已有一种争战的经历,就是他想去行善的时候,便有个“律”与他争战 。使他不能作所愿作的。信徒归主得救后,便有一个新生命 .这新生命是与旧生命争战的。这种争战之胜败,取决于信徒是否拣选圣灵而不顺从肉体.若顺从圣灵,就得胜而享安息;若顺从肉体,便失败而继续受良心的责备,不得安息。


   按这两节经文叙述的层次而论(上节是论胜过情欲的方法,本节则是描写情欲与圣灵争战的情形),似乎本节应在上节之前。但使徒却先将得胜之道指示信徒,才描写争战的情形,特要强调顺从圣灵之重要。因为任何“争战”之发生,固然是因情欲的发动,但也由于我们没有立即顺从圣灵,或没有完全顺从圣灵的缘故,否则争战必因迅速得胜而平息。圣灵与情欲既站在敌对的地位上,信徒不能在二者之间保持中立。否则心灵中的争战就会继续 下去,其结果必如保罗所说的:“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反之,我们若顺从圣灵,可能使身体或物质方面受到一点损失,但心灵上却得着平安一“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所以信徒不但应顺从圣灵,且应绝对地、彻底地顺服圣灵,才能过得胜的生活。


   本节亦说明:信徒的属灵争战既然是内心中圣灵与情欲之争,就绝不是凭外面遵守律法的规条,如割礼等,可以得胜的。行律法绝不可能产生灵命增长、生活改变的果效,因为那使信徒陷在罪中,失去好见证的真正原因,乃是里面旧生命的败坏。胜过旧生命种种败坏的唯一秘诀,是“顺着圣灵而行”。这绝不是凭外貌敬虔、履行律法的礼仪所能收效的。


   所以这两节经文,实际上也间接说明了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原因。信徒不但有足以包括律法在内的“爱律”,可以作为生活工作的总原则,且有圣灵住在心中作随时的帮助。只要顺从圣灵而行,自然不会去犯罪,而会去追求圣洁生活了。


    二情欲的果子 与圣灵的果子


     1. 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5:18)


    十八节的意思虽然也可以与十七节连贯,但把它与十九节相连更合适。因从十八节开始,使徒显然是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为讨论的中心,说明什么是律法所禁止,什么是律法所不禁止的。因此保罗从十九节开始,先列举种种情欲的行事,指出行这等事的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然后再指出圣灵的各种果子,是没有律法禁止的。所以信徒不凭守律法得救,也不会去犯罪;只要遵从圣灵的引导,便没有这个顾虑。因圣灵的引导,能使信徒不仅在消极方面不犯律法所禁止的事,且能积极地结出各种美好的果子来。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与十六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性质相同,表示信徒能否胜过情欲,和能否过着超律法的生活,全在于是否顺从圣灵的引导。不顺从圣灵引导的信徒,必被肉体所胜而陷于种种罪恶中。这种信徒虽在基督里已蒙恩得救,在行事上却仍过着被律法定罪的生活。但那顺从圣灵引导的人,就结出圣灵的果子;不但在生命和地位上已经是神的儿子,在实际的生活上也像一个儿子,是自由的,是律法所不禁止的。


    从林后三章三节、来八章十节可知,信徒的“律法”不是那些写在石版上的诫命,乃是圣灵将基督的各种德性写在我们的心版上。所以基督徒所遵守的,不是那些写在身外的规条和诚命,乃是圣灵按照真理的亮光所给信徒的引导。这种引导,比属字句的律法更为灵活,使人无法取巧或虚饰。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2.情欲的种种表现(5:19-21)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5:19- 21 )
.
    在此“情欲的事”并非仅指淫乱、污秽方面的罪恶,乃是指身心各方面属肉体的罪行。这些事是“显而易见的”,即我们很容易看出这些事是属罪恶的。使徒的意思是说,按照正常的情形,信徒若没有被罪恶蒙蔽,没有一颗想去接受试探的心,对于属情欲的事是很容易分辨的。
   
这里所列举各种情欲的事,是举例性的,并非全部情欲只限于此。使徒只不过举出许多罪,作为例解而己。所举出的共十五种,可分为四类:


    A.关于淫乱方面的罪,:“奸淫、污秽、邪荡”。其中“邪荡”亦即淫荡.是指无耻卑鄙的行为,似乎重在描写敬拜假神时所行的污秽淫行。这类的罪在可七章二十二节,林后十二章二十一节,彼前四章三节,彼后二章二节都有提及。
   B.关乎信仰方面的罪:“拜偶像、邪术”等。拜偶像就是信仰上的犯奸淫(启2:20) ,拜偶像的罪亦与贪心的罪相等(弗5:5) ;因为拜偶像是在真神以外承认某些假神的权力,且希望从它们方面得着福气和神未许可给我们的好处。这在属灵方面是一种非法的贪图,正如人用非法手段贪求不应得的好处一样。“行邪术”却是有关迷信和偶像方面的法术,如招鬼,占卜等。按启二十一章八节,行邪术的人应被丢在火湖中。


   C.关乎群众生活方面的罪:“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等,这些罪都是破坏肢体相爱之生活的,是团体生活中常见的罪恶。它们有一种共通性,就是要高抬自己,使自己得好处,而要将别人压下去。其中“异端"原文haireseis ,有几种不同译法:彼后二章一节、徒二十四章十四节译为“异端”;在徒五章十七节、十五章五节、二十四章五节、二十六章五节、二十八章二十二节等处译作“教派”、“教门”或“教党";在林前十一章十九节译作“结党”。此字比较上句之“结党”的意思更强。


   有解经者将这字译作宗派。直指各教会之宗派为罪恶,是属于情欲的事。照这解法,就是以一切教会不同的组织为罪恶,而不是指信徒心中那种分别彼此、重此轻彼的心意为罪恶。但是这个字用在这一连串的情欲之事中,显然是偏重于描述从肉体所发出的排斥别人、高抬自已或自己的人的那种心意,而不是指教会中不同团体的组织。况且使徒写加拉太书时,教会中还没有产生不同的布道团体和组织,因此显然这字的用意不是指教会各种不同的组织。


    况且宗派的真正意义,还不在于组织或制度的分别,乃在于心意上的分别。这种分别是促成分裂的原因。所以信徒应当彻底放弃宗派的思想---一种凭着教会属外表的组织、制度、仪式、或真理的见解不同,而轻视别的主内肢体的狭窄观念。


    D.关乎放纵肉体方面的罪:“醉酒、荒宴”等。罗十三章十三节也提及这些罪,是生活在“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之世代中的信徒所应离开的。它们乃是属黑夜的人所行的事(帖前5:5- -8)。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指明这等事是信徒未信主之时所行的(彼前4:3),都是情欲的果子。


     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说: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显见保罗在加拉太时曾经对他们讲及这些事。现在保罗又再次提醒他们,行这些事的人与神的国无分,这是那些在神国度以外的人才行的,与神的儿女不相称。


    “行这样事的”,原文“行”Prassontes是Prasso 的现在分词众数式,有常行的意思。中文新旧库本译作“惯行”。所以使徒的意思,并非说信徒偶然在这些事上跌倒,便在神的国中无分,而是指那些惯行这些事、活在罪中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
    主张信徒应脱离宗派的解经者,常根据本节指出,在宗派中的人,无分于神的国,所以信徒必须脱离宗派。但使徒在此所列举无分于神国的,不只是“宗派”,还有其他十数种情欲的罪,我们应该对这里所提的每种罪恶同等重视。
   3圣灵的九种果子5:22-23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5: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使徒讲述了情欲的种种表现之后,在这两节中继续指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圣灵在信徒心中运行作工的种种表现。顺从圣灵的人所表现的种种德行,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与情欲的事大有分别。
   
注意:使徒用“果子”来描述出于圣灵的美德,是要特别强调这些德行乃是生命的流露,是有了某种生命后自然会有的生活,是由果树结出的果子,决不是外表模仿出来的动作。所以基督徒的真善行,并非“作”出来的,乃是“结”出来的。


    另一方面,本处也使我们对于信徒“结果子”的涵义多一层领会。主耶稣曾说,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参约15:2),而结果子的意思,不是仅指引人归主,也是指信徒在品德上、行为上有新生命的表现。信徒的德行与所领受的生命相同,就是结果子的凭据了。在此圣灵所结的果子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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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A:仁爱:原文agapeo是指神的爱。此字与phileo不同,通常phileo 指人的爱,是出于情感或由情感的反应而产生的爱。但agapee指神的爱,又称为理性的爱,不是出于情感,乃是出于理智:不是由于对方的爱而引起的反应,乃是主动的爱。神对人类的爱正是这样,是圣洁的,无条件的(有关这两个“爱"字的意义,参阅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在此所说的“仁爱”就是指这种爱。多数信徒都是因别人先向他们表现爱,他们才会爱对方;受到别人爱的激励,才产生爱的回应;但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神的爱,是纯洁的,无条件的,合神旨意的爱。
  注意:上文已讲论信徒应用爱心互相服事,又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但上文的重点是说,爱是信徒行事之规范与准则,而本处的重点则是说,爱是新生命的一种表现,是顺从圣灵的人自然会结出的果子。信徒不只是以爱为准则,以测验事之可行或不可行,并且他们的里面也有一种纯洁的爱,能自然流露出来。所以一个有生命的基督徒当然不在律法之下,乃在爱中生活了。


   在这九种圣灵果子中,首先提及“爱”,显见爱应在一切行事之先,是一切行事的总则。正如保罗对哥林多人提到各种属灵恩赐之后,便以一句美妙的话作为结束一一“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林前12:31),这最妙的道,就是他在下文(即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所说的“爱”。


    B.喜乐:“喜乐”是信徒得救的时候最先尝到的果子之一。因为信徒在领受救恩时,必然得着一种赦罪的喜乐。这种喜乐与从世上物质和罪恶的享受所得着的快乐绝不相同。它乃是一种心灵上的满足与释放。这种满足与释放是圣灵所带给我们的。信徒若不断让圣灵在心中掌权,必能常结这种果子。圣经给我们看见,信徒可以有许多种喜乐,如;
  a.救恩的喜乐(诗51:12,徒16:34)。


  b.祷告蒙应允之喜乐(约16:24)。


  C.为主受苦之喜乐(徒5:41,彼前1:6)。


  d.在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


  e.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f.肢体相交的喜乐(约壹1:4)。1
  g.为别人愿遵行真理而有之喜乐(约参3-4)。
  C.和平:原文即“平安”之意。英译作peace。原文eirene在约十六章三十三节译作“平安”。圣灵住在人心中的结果,是使人有平安。这种“平安”是因我们与神之间已除去了阻隔,良心向神可以坦然,便自然地有平安的感觉。所以与神和好本身就是一种平安。


   主耶稣在太五章九节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和睦”与“平安”是相同的意思。事实上不论对神对人,“和睦”与“平安”都是联在一起的。我们未与神和好,不能有平安,神的震怒常在我们身上(约3:36);但我们与神和好了,若对人不和睦,例如对家人不和睦,或对同事不和睦,我们仍然没有平安。
   每一个信徒,都曾有一种与神和睦的平安。并且圣灵要继续在他们心中结出“和平”的果子,使他们与人相处时有平安;在生活中显出神的平安充满在他们
心中。因而引领人来得着神的平安。


    这“和平”与上文的“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成为明显的对比,显见圣灵的果子与情欲的果子不同。


    D. 忍耐:忍耐就是有很大的容量,可以容忍别人。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另一种工作,就是使他们能忍受环境上各种不平的待遇。主耶稣也曾“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来12:2):忍受十字架的苦难,就是忍受了各种苦难的最终点,是忍耐到底的“忍耐”,是忍耐到“成功”的忍耐雅1:4)。圣经中许多属灵的伟人也都是忍耐的伟人。约伯在一连串毫无理由且无情的打击中忍耐到底;挪亚忍耐传道一百二十年之后,又在方舟中忍耐等候洪水消退:亚伯拉罕忍耐等候,得着了神所应许
的儿子以撒;大卫虽受了撒母耳的膏油,却不肯用自已的手段与扫罗争夺玉位,仍然忍耐等候神的时候来到,才登基作以色列人的王.这些例子都给我们看见,自古以来神所重用的都是善于忍耐的人。
   
雅各劝告我们“忍耐也当成功”。忍耐的价值在于忍耐到底,不是只忍耐一半而忍耐的成功却在乎有活泼的盼望。有确切的盼望,就有能力忍耐,没有盼望就不能忍耐。连主耶稣“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也是因为他盼望那“摆在前面的喜乐”。所以,信徒也应当看重我们所盼望的荣耀,使我们为基督的缘故,能忍耐这世界的患难。


    圣灵是不叫人焦急、暴躁、冲动行事的。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忍耐,所以凡出于焦急、暴躁、冲动的事,都很可能不是圣灵的引导。


    E恩慈,这是神待人的法则之一,也是神良善性格的一种。圣经中常说神有恩典、有怜悯并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圣灵既是三位一体之神中的一位,他来到信徒的心中,当然将神的性情和神待人的法则表现在信徒身上。所以信徒若顺从圣灵而行,便自然在生活上“像神”了。
    信徒待人应当有恩慈,不可过于苛刻、严厉。许多信徒对别人很严厉,像一个审判官,对自己却很慈爱,像一位仁慈的母亲,这是不合乎信徒待人之原则的。


    F,良善:是信徒应有的存心,主耶稣曾对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这“驯良像鸽子”就是良善的意思。它含有美好、纯正而又智慧的意思在内。主耶稣论及交银给三个仆人的比喻时(太25:14-30),那些得赏赐的仆人,被称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见“良善"不但是信徒应有的属灵品德,也是信徒在工作上得称费与赏赐的条件之一。
    圣灵在信徒心中工作,能使我们结出良善的果子。其实我们自己生命中毫无良善,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可见按人而论,纵能像使徒保罗这么好,里面仍然是没有良善的;但我们若顺从圣灵的运行、引导,圣灵便使我们的心意更新改变(多3:5,罗12:2),结出像神那种良善的果子来。
    这世界的人行事与存心常存恶意,甚至对待自已的家人亦常存诡诈和阴险的心意;但信徒应当在这方面显出与世人有分别,常存善意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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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G.信实:原文pistis ,有时圣经译作信心。但在多二章十节译作“忠诚”,即诚实而可信的意思。信实是信徒的特点之一。:我们的神是信实的神(约壹1:9),我们既是神的儿女,领受神的生命,当然也应当信实了。基督徒不信实,是最难以获得世人谅解的罪。


   魔鬼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所以在魔鬼手下的人也都喜欢说谎,彼此不以信实相待,使这世界充满虚谎的事,以致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防范,彼此不敢信任。信徒若以信实待人,必能给人一种可靠的安全感,不但不会吃亏,反会得着人的信任,使人为我们归荣耀给神。
    H温柔:是主耶稣的性情。主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温柔常与谦卑连在一起;温柔而谦卑的人,心中常享安息.许多愤怒与不平的情绪是从骄傲的心中发出来的,所以骄傲而暴躁的人,内心常常不得安宁。
     主耶稣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太5:5),承受地土就是获得地土的管理权。温柔的人是配受属灵的权柄与福分的。那位骑着驴驹子奉主名而来的王---主耶稣,也是温柔的(太21:5)。
    温柔的人,心灵不容易受伤,也不容易使人受伤,正如柔软的东西不容易被碰伤,也不会伤人一样。为什么我们很容易被人刺伤自己的自尊心,又很容易使那些与我们接触的人受伤?就是因为我们太不柔软,太骄傲而刚硬。圣经以羔羊喻主耶稣,又以羊喻主的门徒,都说明了基督徒应有温柔的性情。
     I.节制:原文egkrateia ,有自制、自治,及节制的意思。此字在徒二十四章二十五节,彼后一章六节均译作节制。


    彼得提及信徒应有之德行时,亦提及“节制”(彼后1:6)。信徒不但对罪恶应有节制自己的能力,不可陷于罪中,就是在一般原本不是罪恶的行事上,也要有节制,不可凭自己的喜好去行。甚至虽然是传道的工作,也应当有节制,不该凭自己的喜好而做,乃应照圣灵的引导管制自己。


    “节制”既是圣灵的果子,则一切没有节制的行事生活,就不是神的旨意,或是越过神的旨意。所以即使是一些平常的习惯,若我们会受制于它,不能自已控制,都是信徒所应摆脱的。
     这九种圣灵的果子是一 些例子。使徒并没有说圣灵的果子,只有这九样,不过使徒在此所列举的,只有这九种罢了。这些事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律法所禁止的,乃是那些属情欲的事。“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9--10),这正是律法的功用---显明人的罪。但律法并不禁止圣灵所结的果子。使徒的意思就是说:信徒若在圣灵的引导之下,顺着圣灵而行,就不在律法之下了。
     所以十九节至二十三节的话都是为解释十八节而说的。


     三 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5:24)
     本节说明,信徒与肉体已经断绝了关系,因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我们对肉体并无任何义务,必须听从它、满足它;我们并不欠肉体的债,不必偿付它的要求、为它安排。


    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原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的性情,是我们里面的坏倾向。使徒在此要我们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上,看它像仇敌一样来对待它。
    注意:“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显见使徒在此不是按个人的经历来说,乃是按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来说。“凡”是属基督的人,不论是刚强的、软弱的、老练的、幼稚的,都“已经”将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所谓“已经”不是个人经历上的“已经”乃是基督救赎工作中已完成的“已经”。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不只是为我们赎罪,也是为我们胜过肉体和情欲的种种牵引;基督十架上的得胜,不只是胜过死的权势,使我们脱离永死,也是胜过罪的权势,使我们脱离罪欲的缠累。现今我们怎样支取基督已经完成的事实,使它成为我们个人的经历?就是要借着信心,让基督的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作工,对付我们肉体;不再体贴肉体,或满足肉体的要求
(罗8:5-7),乃是体贴圣灵,愿意让肉体受痛苦、受打击、受人的轻视或误会,正如保罗所说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看自己是已死的。既然基督已经把我们的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既然我们受洗是归入主的死与他一同埋葬,我们就当相信这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并按照这个事实来生活。我们不是根据自己的了解和感情来相信,乃是根据基督所完成的事实来相信。当我们这样相信,又这样看自己是死的时候,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完成的,也就成为我们的经历了。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在此使徒把“罪”当作是我们的旧主人;我们待这旧主人的态度是“看自己是死的”,不再答应它的要求,不再考虑它的意见,也不再听从它的指示了。另一方面,我们向神却看自己是活的,是满有生命、能力、盼望和喜乐的,是听从他的要求的。
    使徒在本书三次提及“同钉”的真理(加拉太书是用“同钉”而不是“同死”,但罗马书六章用“同死”)。“钉”是一种使肉身受苦、慢慢死去的死法。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来说,我们罪恶的刑罚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同时解决了。按我们接受这救恩的经历来说,新生命是相信时就得着的,不是渐渐得着的--一-一次重生便成为神的儿女,不是天天都要重生。但与主同钉死的经历却不同,是天天的、继续不断的信,不是一次的信;不是偶然一次不体贴肉体,偶然一次让它受对付,乃是继续的、天天的、屡次的不体贴它,又靠着圣灵治死它(罗8:13)。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使徒保罗也说:“我是天天冒死"(林前15:31),“冒”字中文圣经旁有小点,表示原文无此字。虽然林前十五章三十一节的上下文,是描写保罗怎样不顾性命为基督冒死传道,但这种为基督福音不怕死的精神,正是旧我“与主同死”、“现在活着不再是我”的表现。所以经历与主同钉,就是要天天、不断地站在与基督“同钉”的地位上.接受十字架钉死的工作。这就是我们胜过肉体的途径。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5:25)
     本节是从积极方面论及信徒与圣灵的关系。我们既不再属肉体,又是圣灵所重生的,当然应当靠圣灵行事了。“靠圣灵行事”就是靠圣灵的能力胜过肉体的诱惑,活出基督的生命;与上文所说“被圣灵引导”意义相同。但“被圣灵引导”是注重圣灵的主动,“靠圣灵行事”是注重信徒的拣选,就是决心要倚靠圣灵,我们必须常常留心圣灵的感动,不销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不叫圣灵担忧(弗4:30)。这种“靠圣灵行事”的生活原则,就是享用在基督里之自由的秘诀了!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5:26)


   “贪图虚名”与腓二章三节之“贪图虚浮的荣耀”同一个意思。使徒在此加上这句警语,显示靠圣灵行事的人也与世人一样,容易受虚荣的诱惑。有些信徒虽不贪图物质的虚荣,却贪图教会内的虚荣。其实不论哪一种虚荣,实际上都同样是属肉体的私欲。“贪图虚荣"就是使我们不能顺从圣灵、又不能与弟兄和睦相处的主要原因,是引起徒“彼此惹气、互相嫉妒”的祸根。




摘自陈终道《新约经卷--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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