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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2:1--14的解释--陈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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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7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筵的比喻


   这比喻与上文21:28- 46的两个比喻:大儿子与小儿子的比喻,以及凶恶园户的比喻有关联,且是互相补充的,都是针对当时拒绝主的犹太人,且特指当时的宗教领袖而说的。其中教训也可以应用于一般经常听道而不肯信主的人。按事迹的先后,此段也与上下文连贯。


   (上文中凶恶的园户,既指当时宗教领袖的顽梗硬心,以致无分于神的国(参太21:45及上文注解);本喻则补充说明除了宗教领袖之外,还有两种人,他们虽然有机会有分于神国,却也同样成为失丧的人,被丢在外边黑暗里。这两种人失丧的原因虽不同,但无分于神国筵席的终局则是相同的。
    这比喻按基督圣迹的次序是紧接上文的,讲于末周的辩论日。但路14:15--24的比喻,却早于本喻,讲于比利亚,医治水膨病人之后的。
  一  天国王 摆设娶亲筵席


   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22:1-2)


    天国--其实就是神的国(参概论)


   “天国好比”即天国的情况,可以跟以下所讲的一个王,为儿子摆设娶亲筵席的整个经过相比。为什么要用娶亲的筵席比作天国筵席?这不是偶然的。圣经中,以所有蒙恩的基督徒代表教会,而全教会就是基督的新妇;启19:7-9明说教会就是羔羊所娶的新妇。主耶稣立新约时又对门徒说:“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父的国里喝新的那日。”那“新”实际指启示录十九章的婚筵。保罗也把教会比作已经许配基督的童女(林后11:2),所以有分于亲筵的,就是有分于基督的救恩 ,而同属于神国;反之 ,就与神的国无关无分了。
   二先被召的人




   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 你们来赴席。’(22:3- 4)


   先“被召的人”一应指犹太人,按救恩施行的次序来说,犹太人是先被召的。虽有解经家认为,在此的“被召的人”显示神的救恩原是为犹太人的,因犹太人拒绝,救恩才临到外邦。但事实上救恩原是为万人预备的,从旧约神选召犹太人的祖宗亚伯拉罕时,已明说,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所指的那一位后裔就是基督(加3:16)。若犹太人接受救恩,而再把救恩传给外邦,使万国因亚伯拉罕那一位 子孙蒙恩,那就正合神最美好的旨意了。但犹太人没有遵行神最美好的旨意,反而拒绝了使万国得福的后裔--基督,于是救恩的对象转向外邦,犹太人原应在前的反成了在后了。


    “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 备好了。”神救赎之恩已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就像基督已为人受死赎罪,已把救恩的筵席预备好了。神没有要求人补上什么,因各样都“齐备”了。神所要求人的,只是来接受他已预备好的救恩,可惜被召的人竟“不肯来”。


    圣经说他们“不肯来”(3节),又“不理"(5节)王的宣告:在三至四节间,两次提到打发……人”可比作自古以来,神一再打发他的仆人,预告他为人预备了救赎主,但犹太人却轻忽不理。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做买卖去,其余的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22:5-6)
   
这两节经文,描述人拒绝福音筵席的原因有三;
①轻忽“不理”,完全不在意。犹太人因他们祖宗已有的“律法”而轻忽福音真理,中国人却为古远的文化与人生哲理而轻忽福音的内容。结果却同样的摈弃神为人预备的宝贵救恩。
②财利---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作买卖去。"不论务农或经商,无非都是注重物质生活 ,为财物、金钱而拒绝救恩。
③敌挡一在人内心已 有倾向于罪的性情, 因而对神的福音真理存敌对的态度,凡有损福音的事,都较易相信,甚至逼迫、杀害、凌辱神所打发来的仆人。例如:徒4:3;5:18;8;3;9:2,都说及捉拿传福音的人;徒12:1-2杀害了使徒雅各,徒14:5 凌辱使徒等。照样现今也有好些常到教会听道的人,他们因还未领受新生命,所以仍存敌挡的灵听道,不受益.反招损。


三王的发怒
   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22;7
   “发兵”是在比喻中说的,是指神借着战争的灾祸,管教敌挡神的百姓。在历史上,悖逆神的以色列人,已多次受兵灾惩治了:如借亚述灭了北方的以色列国(王下17:23;赛10:5):借巴比伦倾覆了犹大国:(王下25:8-12耶25:9):主后七十年更借罗马大军毁灭了圣殿,把犹太人分散天下(太23:7-38;路19:41-44.21:20-22)





 楼主| 发表于 2021-1-17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后被召的人


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22:8)


    从八节开始,本段进入比喻中另一阶段。王另外打发人出去,在大路上凡遇见的都请来赴席.这些人显然与上文的先被召的不同。这第二次打发人去邀请的对象是“凡遇见的人”,可比作普世人。犹太人对救主与救恩的轻忽与抗拒,无损于神救赎万人的旨意。只是他们自己失去了蒙恩的机会,又失去可以被神使用的机会而已!神的救恩还是会传给万人的。


   “所召的人 不配” 注意这里所说的“不配”,王是根据什么来衡量的呢?这“不配”不是根据他们个人的学识,修养、财富或地位如何,而是根据他们对王”、“喜筵”的态度如何:他们既“不肯”、“不理”、“凌辱、“杀害”王所打发去召他们来赴席的仆人,“王”就定准他们是“不配”的。照这原则,凡虚心接受神为万人预备救恩的,就有分于他的恩典;凡傲慢、轻忽、一再抗拒救恩的,就是“不配”的人。例如使徒保罗曾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一再向当地的犹太人宣讲“赦罪的道”,但他们却故意毁谤、弃绝,保罗便向他们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徒13:46)。




22:9 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  22:10 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岔路口”即十字路口,这意义也可以推广为在繁忙人多的路 上。这两节的要句在“凡遇见的”、“不论善恶..... ”赴福音喜筵的人的资格,不在乎本身的善恶。 本句也佐证 上节所说“不配” ,不是因被召的人本身的品德,乃在于人对救恩的态度;在神看来,拒绝神为人预备的救恩,其罪比道德上的恶行更大。
五不穿礼服的人
   王进来观看宾客。(22:11上)


  王进来观看宾客-----是在宾客坐席之后。第一次打发人去请被召的人时,因被召的人的抗拒,筵席的座位既未坐满,王也就未进来。按这比喻看来,王是在宾客入席后才进来的,虽然筵席由王预备,但不是王等候宾客,而是被请的“客”人等候王。


   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22:11下-12)


   上文一至十节,都是按整体来说,本节起却按个人来说,按整个以色列民族来说,以色列人抗拒救恩的结果,便是救恩转向外邦,这是按犹太与外邦两大族类来说:但并非说每个以色列人都因此而灭亡,也不是说每个外邦人都因此而得救。因为只有认罪、悔改、接受主的才能得救。


     其实,得救与否在乎各人是否有信心。本节的“有一个人”及下节的“朋友”与“那人”,13节的“他”都是单数的、所以比喻中的“有一个人”,我们不应太执着于“一”这个数目、而应领会作举例而已!


    十二节可说是解释整个比喻最关键的节、因为本节显明本比喻,不是以已坐在席上的,就是得享筵席的人,而是以有否穿礼服坐席的、为可否享受筵席的人。经文中未提到宾客的礼服从哪里来,但合理的推断,那些礼服可能是“王”为宾客已预备的,那些受邀来赴席的人,既都从岔路口上“凡遇见”被请来的,他们不可能先行自备礼服才来,更要注意的是,王问那人“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那人既”无言可答”,证明不是王的要求不合理,乃是那人自己的错、不穿王所预备的礼服,不能同享天国王的喜筵、是理所当然,无可置辩的。
    王于是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22:13)


    捆起他的手脚来----按常理,不穿礼服,其极限只是不准入席,何至于被捆绑,丢在外面黑暗里哀哭切齿?因主耶穌要带出他的信息,不在于比喻本身逻辑的完整,而是说明他所要警戒我们的真理。


    反之,本节更明显地表示,整个比喻虽取材于当时的一般背景,却是故意要强调某些他要我们特别留意的属灵真理。“礼服”一-应代表基督的义袍(参腓3:9:弗4:24:启19:8: 创3:21).拒绝接受基督的义,而要凭自己的义自 救的人是不能得救的。


    “外边的黑暗里”一指灭亡之处(参13:41-42.49-50注解),整个比喻中,有两种不同被召的人,他们灭亡的原因虽不同,但结局则相同。人无论因何缘故拒绝救恩的筵席,那结局都必相同---灭亡。


    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22:14)


    被召的人有先被邀请的及临时遇见的,但问题不在乎怎样被召,乃在乎是否”选上”。这“召”不应用于已蒙恩的基督徒方面,乃应用于有机会得救恩的人方面。因拒绝神的邀请或不穿礼服。结局都是灭亡:是得教与灭亡的问题,不是得赏赐与受责罚的问题。所以在此“选上”是指得救,不是指得奖赏。
摘自陈终道《马太福音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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