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姐妹好,以下的这些话语,在我的心中已积蓄了很长的时间,想要在此跟大家分享,我写的篇幅较长,还希望大家耐心阅读一二。 我和前妻都是基督徒,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已受洗八年之久,而她则是一位牧师之女,从小便已信主。但是很不幸的是,我们这样的“老基督徒”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之路。 我刚信主的时候,我的婚姻观是建立在一种普遍的“预定论”之上的,也就是说我深信自己未来的伴侣一定是上帝所预备的,因此我一直以一种非常顺服的心态来为自己未来的婚恋祷告。后来,我在校园团契里认识了一个姊妹,当时团契里的弟兄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有好几个。渐渐地,我对她也默默产生了好感,但基于我关于婚姻的“预定论”理解,我决定一定要让神来带领。因此,在接下来的好几年中,我每一天都在做这样的一个祷告:“天父啊,我对XX姊妹的这种爱,究竟是出于你的感动,还仅仅是出于我血气上的好感?如果是后者,求你消灭我这样的心思意念,以免将来让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是后者,惟愿你以你自己的方式来带领我们,我要完全顺服,绝不按照人的方式来追求“。这样的祷告,我一直都在坚持,并且也是严格按照我对于神的承诺,一直没有向她献殷勤或是做其他的追求之举。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我的好感与日俱增,到后来愈发的强烈。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苦涩不堪的,她的拒绝不仅让我跌入了失望的深渊,更致命的是,我对于上帝在婚姻上的应许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如果上帝没有定意我们在一起,为何在我多年如此顺服、如此清心的祷告中并没有消灭我个人的好感,从而让我最后如此痛苦呢?难道上帝会做如此自相矛盾的事情吗?这个问题我曾请教过很多的牧者、神学院老师,然而至今都没有得到答案。 在忍受了数年的痛苦与孤独之后,我遇到了我的前妻,因为有着“前车之鉴”,我便再也没有进行长时间的清心祷告,而是在确定她对我有好感之后就很快挑明了。因此,在确定恋爱关系半年之后,我们便进入了婚姻的殿堂。那一年我已年满30,她已35。然而,结婚之前我们一直异地,真正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两个月,婚前辅导也没有系统的完成。我的牧者也曾提醒我,对方是外国人,我们间的文化差异会造成很多的问题,但我却坚信,只要是上帝祝福我们在一起,再多的困难都能借着圣灵的带领解决。然而,婚后的情形却带给了我此生最大的苦难。 我们结婚后,她放弃了外地的工作来到了我的城市,彼时我们都刚刚博士毕业,我则从未踏足职场。我比较顺利地找到了工作,而她在这边找工作的历程却异常曲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一来她是外国人,二来她学的是神学,专业比较“敏感”。随着事业上的不顺心,妻子的脾气与情绪也一天不如一天,而我的性格中也有很多缺点,并没有一个足够好的耐性,于是我们之间的争吵逐渐增多。一开始,我认为夫妻之间多少都会有矛盾,争吵并不意味着世界末日,并且我也不断地努力去认识和改进自身的问题,并且尽力帮助她找到心仪的工作。但在结婚的一周年后,她因为要换工作签证回到美国,之后竟然就拒绝回来了,理由是我是一个糟糕的丈夫,她一定要和我离婚。在震惊与痛苦之余,我竭尽所能地争取挽回她。在经历了三个多月的祈求与眼泪之后,她终于还是回来了,但这次经历也为我们的婚姻留下了永久的裂痕。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妻子一再地上演离家出走的戏码,有时是因为在春节期间与我父母产生嫌隙,有时则是毫无理由。每次一“消失”就是好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一再地祷告,一再地委曲求全,我们也试图寻求帮助,甚至花费高价去做主内婚辅(包括心理辅导)。然而,情况却每况愈下,她也经常找借口长时间不回家(彼时她在另一座城市做博士后),她认为自己的事业是非常重要的,并因此一直拒绝和我生孩子。此时我还是深信“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基督徒离婚若不是出于奸淫便是犯罪”这样的原则,所以无论她如何伤害我,多少次地离我而去,我都尽最大的努力挽回。然而,最糟糕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地最终到来了:去年年初她背着我给香港的一所神学院(崇基)投了简历,最后获得录取之后才告诉了我,为了避免产生矛盾,我并没有质问她,而是让她自己考虑好。后来她主动要求和我的父母一起商量此事,在我的父母面前,她信誓旦旦地保证,除非我也在香港找到正式工作,否则她一定要以家庭为重。当时我非常感动,谁知仅仅几天之后,她趁我不在家之际,直接把自己所有的东西从家里搬了出去,并一声不吭地再次“消失”了。再后来,她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她已经决定要去香港工作,那边承诺每个月给她五万港币,离婚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到了这个时候,我终于彻底地崩溃了,三年多来的忍耐、持守最终换来了这样的结果,正如同先前我多年的祷告最后换来了拒绝与伤害。至此我已经精疲力竭,并且信心全无,于是我同意了离婚。实际上我后来才知道,她去年早就联系好了律师,并在美国那边开好了相关证明,就是为了在我知道真相以前就一劳永逸。然而,在走向离婚的过程中,身边的弟兄姊妹纷纷站了出来,“大义凛然”地指责我是在犯罪,一定是我故意想要离婚,最受伤的肯定是女方,我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去把她“求回来”,无论我如何解释都无济于事。我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维护和挽救我的婚姻,但最终我才明白,前妻眼里唯一宝贵的是她的事业,而不是我们的婚姻与家庭。无论我如何忍让,如何祷告,如何付出,最终都还是化为了乌有。因此,在受到了前妻巨大的伤害之后,弟兄姊妹的“助攻”再一次在我的伤口上撒了盐。或许他们是出于对主的爱和对我的爱,但是有谁又能想到,我才是这场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呢?有谁又试着放下教条,来设身处地地理解我呢?我一点没有感受到“与喜乐的人同喜乐,与哀苦的人同哀哭”的爱,得到的只有宗教裁判所式的居高临下的教义审判。于是,我陷入了严重的抑郁症,最后不得不靠吃药解决,直到如今。 说了那么多,不知道各位肢体有没有明白我的处境。每一位基督徒都知道“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也知道神不喜悦离婚。然而,难道神是只看结果,不看动机的神吗?而我们如今的结果,又岂能证明我们是神所配合的呢?不错,奸淫才是离婚的正当理由,但前妻为了高薪和事业弃我而去,跟她为了另一个“更好”的男人和我离婚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我不是说我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我也是个罪人,在婚姻中我也给对方造成过伤害,但离婚就是对我罪的惩罚吗? 这两次感情经历(如果第一段的暗恋也算的话)彻底地颠覆了我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婚姻观。我曾经天真地以为作为神的孩子,要安静地等待,“不要惊动我所心爱的”,要凭神的带领不要靠人的方法;我也以为上帝会为我们每个人“指定”一个最适合的伴侣,尽管婚姻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上帝必会保守我们的婚姻到底。后来,我想起当初在看到巴西球星卡卡离婚的新闻后,曾在心中暗地责备他,基督徒怎能“轻易”离婚呢,一定是他们心里刚硬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现在,我终于明白我当时的论断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并非当事人,我又怎能理解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困难和伤害,我又如何能代替上帝把“不可离婚”的审判大棒打在他们头上呢? 如今的我,每天依然在抑郁症与孤独之中徘徊,我的信心已几近消泯,在不久前得知我曾暗恋的姊妹也即将结婚的消息后,我对未来的婚姻也彻底失去了念想。现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既是对自己的过去做一个总结,也是想善意地提醒一下论坛里的肢体们,请一定要善待你们身边的弟兄姊妹,不要轻易用“离婚就是犯罪”的教条去论断和审判那些与我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因为你们并不知道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他们所遭受的苦难与痛苦,是你们无法想象的。作为一个并不光彩的“过来人”,我想告诉你们的是,那维系基督徒婚姻的,不是什么教条,也不是天真的理想,而是真诚的爱(包括对于上帝的爱)、对于彼此的尊重、相互的宽容和忍耐,甘愿舍己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单靠一方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诚然,上帝不喜悦离婚,但他更不喜悦的是相互伤害的婚姻,是靠教条或信仰的压力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婚姻。 现在,我再也没有了“神预备”的天真幻想,也不会再因为“神会因为离婚惩罚我”(这句话是身边某肢体义正辞严地当面训斥我的)而有任何不安。我的心中已经全然麻木,也全然疲惫了。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我才能走出这可怖的抑郁症。 希望大家从我的经历中明白,应当多一份理解与包容,也不要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那些有过离婚经历的弟兄姊妹,更不要劝告单身的肢体不可给他们机会。他们已经遭受了足够多的伤害,请你们多多用爱去帮助他们,因为这样的人,实在是比寻常人更需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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