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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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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马书6章18节)   在你成为基督徒之前,你是罪的奴仆,被罪所捆绑。就算你根本不想犯罪,还是会不由自主去做(罗马书7∶15~24)。当神拯救你之后,他把你由罪恶中释放出来,然而,你的身分还是奴仆。现在你不再被罪恶捆绑,你是被公义捆绑。在你生命每个角落,你有义务要荣耀神。   有些人以为基督已经释放自己,因此可以为所欲为。事实并非如此。使徒保罗理解到,在跟随基督之后,他变成基督的“奴仆”,不但如此,他的生命再也不是他自己的(罗马书1∶1)。他不再作罪的奴隶,他是神与神公义的奴隶。当人们恶待他的时候,他已经放弃天然本性的反应,取而代之的是有一股力量,让他能以公义回应。当他被试探的时候,他不再屈服于自己的感觉。   保罗在工作场合不会有自私的行为。他了解身为义的奴仆,他有义务要过圣洁的生活,以荣耀他的主。公义的生活不是基督徒的选择,也不是一件得时时尝试去做的事。它是一项义务,是神的每一位儿女所当行的事。在基督里的自由,不是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以公义过日子的自由,这不是被罪捆绑时所能做到的。   现在我们有自由,能过公义的生活,务必要容许圣灵在生命结出圣洁且成圣生活的果子(约翰一书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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