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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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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罗非哈的女儿求产业
西罗非哈的女儿求产业
昨天我们读到,耶和华吩咐摩西预先把迦南地分给以色列各支派。分地是一件好事,大家都喜欢,但有人就没有得到:“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有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他们前来,站在会幕门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说:”(1-2节)
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来跟摩西和全会众来提意见。我们在民数记中看到,通常这一类的事发生的时候,都是属于叛逆、神不喜悦的事,因为有不满,才来闹事。此时迦南还没有进,地还没有得,众人正在听取将来怎样分地的吩咐时,这五名女子忽然发出这个问题,对一些人来说,会认为她们是来破坏,故意来“搅局”的。
但她们开宗明义就讲,自己没有不满,她们不是要悖逆,而是有问题,善意地请摩西、众领袖、会众评理,而且看怎么解决。弟兄姊妹,我们在教会、在家里,甚至我们自己跟神之间,神并不希望我们作个木头就好,也不讲话,也没有意见:“神这么厉害,这么凶,我也不敢多说什么。”或“神那么有权威,我多讲也无益”,我们不要有这样的态度。西罗非哈的女儿她们的态度就非常好,她们说我们不是要叛逆造反,而是要解决问题。而且说真的,这问题应该早就有人提出来,但怎么都没有人提?
“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3-4节)
她们说:我们的父亲并不是因为那件特别罪大恶极的罪而死,以致于咒诅一直传下去,而是普通一般人在罪中的死亡。由于父亲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女儿又没有继承权,因而他们在这个支派中,不会有地业存留,这样会令西罗非哈的名从族中除去。并且未出嫁的女儿没有家业可依靠,岂不可怜!他五个女儿觉得这样不好,就来向摩西申诉。
这段经文与上一章结尾评论第一代以色列人的不信形成鲜明的对比,明显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是相信神的应许,相信神的信实和公义,才到摩西面前向神祈求。她们相信迦南地是要赐给以色列人的,而且以色列人一定会得到;但是在前面说过“要照被数的人数,把产业分给各人”(26:54),而她们知道,她们没有在被数的人中间,怎么办呢?
从人来看,她们丧失了父亲,似乎死亡把她们在神百姓中得产业的关系打断了。她们该放弃吗?抱着双臂冷眼旁观吗?感谢主,“在神所应许的产业中有份”这件事她们岂能看为无关重要的小事?因此她们来找摩西,希望得到神所应许的地为产业,这是她们的请求。
当然人都有罪恶,这里面也可能有贪婪的成分,或有忿忿不平的成分,我们不知道;但起码她们提出来的是:我们不希望我们父亲的名字就这样没有了。也就是说,她们考虑的还是她们的父亲,而不是自己的私利。
这要讨论起来就很多了,男女是不是平等?在神的带领下是不是有很多对女性的歧视?制度应该怎么样改变?……等等,但今天我们不去谈这些,我们总相信神的规则一定是最美好的。当然我们也相信神那永恒不变的旨意,大方向不能变,一定是归荣耀给神,但在执行的各个时代里要怎么去做,可不可以做得更好、更合神的心意,这就是我们每个人要去思考的了。
比如一两百年前不会有人想到聚会时要怎么样让人能听得更清楚一点,人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位置怎么排,建筑物怎么建筑。而现在我们就不是这样想,若要让大家听得清楚,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买哪一个牌子的扩音器,音响如何,而不是考虑建材应该怎么样。我这只是举例子来说明一件事,就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会有新的问题产生,也不断有新的答案,因此提出问题并不是坏事。
现在她们有一个问题:我们的父亲死了,他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人,为什么他不能有产业?她们在这里完全没有争男女平等的事,我们在这里也不讨论男女平等的问题,我们相信神也有他非常美好的带领。但我们承认神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引导,基本上是给男子在领导、管理财产上有比较大的权力,这是不可否认的。
但这个问题难道是西罗非哈的女儿才发现的吗?古今中外有很多家庭是单生女儿,或单生儿子的,这现象不是西罗非哈才有,应该很多时候都有。有人没有儿子,只有女儿,有的甚至根本妻子就不能生育,这怎么办?这些都是社会问题,在当时也都有这些问题,但她们现在就提出解决的方案,就是“求你给我们产业”。
犹太人分配遗产的法则,与米所波大米人相同;女儿通常没有任何继承权,儿子才有继承父业的权利,并且长子更得双分。女儿在出嫁时会获得父亲赠送的嫁妆,婚后她成为丈夫家族的成员,所以不会分得父亲的地业,这样就使地业保存在父系家族中。如今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没有兄弟,放在以前的话,可能就像创世记里指定给家里的老仆人,或就充公之类的等等,但她们现在却说:“给我们产业!”
“于是,摩西将他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定要在他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他们为业;要将他们父亲的产业归给他们。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5-11节)
在前面神所赐的律法中,关于女儿能否继承父业,并没有清楚的规定,因此摩西就把这事呈到神面前,让神来作决定。这似乎是老生常谈的事,但是多少时候,我们并没有这样做!摩西把事件带到神面前,表示他没有定见,更没有成见、偏见。
地还没有开始分,她们先来要!按照当时的律法,她们作为女儿是没有权利承受产业的。那么神是如何对待她们的祈求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耶和华并没有说你们这些女人自大、狂妄、越权,而是说她们“说得有理”。弟兄姊妹,尽管这里是在讲继承遗产、父亲留名,跟男女平等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我们都相信神是不偏待人的,在神的面前无论是男是女,蒙福是同等的。
于是神叫摩西这样做:“你定要在他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他们为业;要将他们父亲的产业归给他们。”也就是说,若是父亲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话,那么女儿可继承父亲的地业。但这又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将来女儿出嫁后,地业若归入夫家,便破坏了分地的法则,产业就从这支派转移到那支派去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三十六章那里有解决的方法,神给承地业的女子定下结婚的条例: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36:5-12)。这样,以色列人就可以各守各的产业,确保了各支派所承受的地业不至于混乱,神的律法何其全备!
然后,神也清楚地规定:“人若死了没有儿子,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没有女儿,就归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归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归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在这里神列出一些原则超过她们所求所想,不但女儿可以继承地业,这里还作了扩大的说明;人若离开世界他没有子女,他的产业就要归给本族中最近亲的人,例如以利米勒的产业归给波阿斯一样(得4:3-4)。摩西就听从神的吩咐,把这作为定例,世代遵守。
从今天的经文里我们看到,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所提出的申诉为她们赢得公义的判决,不但她们自己得到产业,而且这个案例也成为日后处理相同情况的条例,立下了处理这类事件的原则,使其他女子也得益处。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这是常常碰到的事,怎么神以前都没有规定?”弟兄姊妹,我希望大家注意一点:圣经不是一本百科全书,我们有什么疑难,只要翻开它就会获得解答。圣经只给我们列出一些原则,而神也给我们理性和智慧,叫我们在不同的处境下,也可以解决难题。
我们真的要向西罗非哈的女儿们致敬,她们藉着信心的宝贵行动,给百姓打开了一个新鲜的真理,引出了神对待后代的法则,而这也是旧约神的律法形成的方式之一。这件事提醒我们,一个神忠心的管家并不是个呆子,我们会发现问题,会想到怎么改进,让神的子民更得益处。
另外,对于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得地业一事,有没有让你对神有更多的认识呢?你是否从中看到神对人的关怀,即使是在传统文化里不起眼的、被人忽视的,都为神所记念。神既仁爱又公义,他不会重男轻女,也不会对人有偏见,他看顾每个人的需要,他的慈爱远超越人间的传统和限制,所以依靠耶和华的人实在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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