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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腓尼基人(一说罗马)发明了十字架刑。腓尼基帝国是古代地中海东岸北部地区一系列小城邦的总称,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至公元前30世纪。腓尼基人曾是地中海沿岸最著名的商人、主要从事航海和贸易活动,其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发明了字母文字。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腓尼基帝国达到鼎盛时期。后来该国陆续被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公元前64年并入罗马的叙利亚行省。
腓尼基人的一大发明,就是把人钉在十字架上处死。其后,这种办法由腓尼基人传给了希腊人、亚述人、埃及人、波斯人和罗马人。当罗马人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这种死亡方式被视为是最屈辱的。罗马人认为:只有奴隶和最坏的罪犯才可以被这样处死,对一般的罪人则采用别的方法处死,而不必承受这种侮辱下的痛苦。
这种残酷的刑罚起源于一根木桩。起初是把犯人绑在木桩上,令他窒息而死,既简单又残忍。后来木架被引入,有十字架、T形架和X形架。X形架又被称为"圣徒安德鲁之架",因为这位圣徒就是死在X形架上。
尽管各地行刑的细节略有不同,但大致情形都一样:犯人先被鞭笞,然后被迫背着木架走到刑场。有时木架很重,一个人很难搬得动。行刑前,犯人被剥去衣服,只允许在下体裹一块很薄的纱布(缠腰布)或者穿一条纱布短裤。犯人的手掌和脚下面有一块楔形木,防止身体因重力而滑落。然后把十字架插进地上预备好的固定口内。为了加速死亡,有时犯人的四肢会被打断。犯人的耐受力越强,受折磨的时间就越久。无情的烈日炙烤着他们裸露的皮肤,苍蝇叮在他们身上吸食汗液,空气中的沙尘令他们窒息。
十字架刑通常是成批执行,所以在一个地点常会同时立起若干个十字架。犯人被处死后要继续挂在十字架上示众,示众之后,按惯例要将十字架和罪犯一起埋掉。十字架刑后来又经历了一些改良,比如把犯人头朝下固定在木架上,这样能使犯人很快失去知觉,实际上减轻了犯人的痛苦。
现代人很难相象十字架刑罚的痛苦,因为从表面上看,如果只把一个人绑在木桩上,并不是一种特别残酷的刑罚。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只能靠伸缩双臂呼吸。可是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加上钉子打进去所产生的强烈的疼痛,很快所有的肌肉就会产生一种猛烈的反伸缩力,于是胸腔充盈着的空气无法排出。为了加速窒息,在最强壮的人的脚上往往还要挂上重物,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伸缩双臂进行呼吸了。 科学家们达成的共识是,十字架刑罚是一种处死人的异常残酷的方式,因为它是在几天的时间内把人慢慢折磨死。
折叠编辑本段古代
各地十字架刑
折叠罗马的十字架刑
罗马最早的十字架刑应该是七国王之末塔尔甘统治时期。罗马好不容易才平息了三次奴隶暴动。而每一次的胜利都要伴随着血腥屠杀,成千上万的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前两次是在西西里,一次是公元前一个半世纪,另一次是在公元前一世纪。第三次也是最为著名的一次,在公元前73年,领导者是斯巴达克斯,六千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从卡布到罗马,十字架竖了一路。
罗马时代十字架或圆柱死刑非常流行,但是在基督升天后的几个世纪,这种刑罚开始慢慢消失。掌握权力的人不再用处死"神的儿子"的方法来处死犯罪的人,绞刑和其它刑罚开始广泛使用。罗马皇帝康斯坦丁在公元4世纪废止了十字架刑。
折叠犹太人十字架刑
我们一般认为犹太人是在艾罗德治下开始采用十字架刑的。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罚。在罗马、希腊以及中东,犯人在上十字架前都已经遭过鞭笞,他们应该在行刑地背上十字架,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折叠圣安德烈十字架
X形的十字架又称作圣安德烈十字架(The Crucifixion of Saint Andrew),因为使徒圣安德烈、皮埃尔的兄弟、让·巴普蒂斯的弟子就死在这样的十字架上。当他靠近十字架的时候,他被除去了所有的衣服,交给刽子手。然后,刽子手让他躺在十字架上。没有用钉子,而是用绳子将他缚好,这样行刑的过程就能维系得更长一些。他活了两天。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用钉子钉。在第一种情况下,一旦犯人的两个胳膊伸展开来博好,就立即借助先前嵌入直杆的绳子和滑轮把十字架竖起来。
如果是用钉子,方法也是大致相同的。首先是双手被钉在十字架的上部,然后等犯人吊起来后,钉好他的双脚。有时也会先把犯人钉在地上,然后在他身后竖起十字架。插入预先挖好的洞中。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乃至于会撕裂,而胳膊就可能因此得到解放。
所以无论两种方法的哪一种,固定的都是手腕。如果刽子手很有经验,他就能将长钉子刺入骨间的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空隙。钉子的尖头可以拓展这空隙,却不折损周围的骨头,万一切断了中间的神经,就会引起大拇指的收缩,牵人掌中。如果刽子手不那么灵巧的话,他就将钉子钉入桡骨和尺骨间的碗部。但是两种方法都钉得很牢。
脚的钉法各有不同。可以是并列的,每只都用钉子钉上,也可以是脚脚相叠,在四边形的十字架上,双腿还需分开。
古罗马帝国钉脚的方法很特别,两只脚是并列的。但是要侧过来,因为这样钉子可以穿过后跟关节,这种方法使得犯人必须是扭着身子钉在十字架上。
然而,不论使用哪一种办法--就像我们经常在宗教画上看到的那样--脚后跟都没有任何支撑物。
因为这样的支撑是违背十字架刑的原理的,有了支撑以后,犯人就可以呼吸。和很多人所想象的不一样,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只会流很少的一点血,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洛朗·维耶诺夫曾对这种现象有所记述,有很多从集中营逃生的人都观察并且详细描述过他们亲眼看到过的十字架刑。古代,只有犹太人在行刑当天日落时分砍断犯人的双腿,这样可以稍稍减轻一些不能呼吸的痛苦。犹太法律还允许给犯人一杯饮料由酒和麻醉剂混合而成,用于麻醉身体,减轻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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