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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极力的为全人类争取人权,例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选择不做某件事情的权利。然而当我复读罗13的时候,发现这似乎与上帝的道不想合,让我十分惊讶惊恐,甚至让我刹那间萌生出许多诸如:保罗加入了愚民术为了更好传教、保罗书信不全是启示这些绝望的联想。但稍过几秒就不敢再想这些了,因为我不能怀疑神的话。蒙神保守,我有很高的研经素质,不会把自己的意思强读到圣经里,所以我到现在仍然保留着意见而不刻意找经文证明。说实话我总以为上帝对争取人权的事情应该是非常支持的,至少也是不理睬这些、不属于信仰范围(但这不太可能),但..但 圣经却给出截然相反的答案让我诧异万分。
我所奋斗的内容是良心极平安的,是出于类似人道精神的、不分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的爱与关怀,当我的人类同胞被剥夺人权时我总会撕心裂肺的痛苦。可这些内容总会绕不开违抗政府,我也很难把“人权运动”归类为“除违背道德和神的话以外都要顺服掌权者”中的“道德、神”类面。因此,我存着决不自欺、绝不否定圣经、绝不把自己的意思进读进圣经里的原则来这里向大家询问意见,我也祷告神如果这确实像我猜测的那样,我就愿意顺服,并且不再谈自由、不再谈人权。
引用便读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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