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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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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和她玛(一)
犹大和她玛(一)
昨天我们说过,神要藉着约瑟来成全雅各,所以圣经的记录开始从雅各身上转移到约瑟的身上。但是你发现创世记第三十七章刚开始讲约瑟的族长史时,就插入了第三十八章这篇有关犹大和媳妇乱伦的故事在这里,读起来让人总觉得怪怪的,因为这样就将整个约瑟族长史的连续性打断了,而且又与约瑟的历史没有关系;就像第三十四章插入雅各的女儿底拿被强暴的故事,让雅各的族长史好像突然间被割断了一样。
不过,圣经之所以把这事记录在这里,显然是跟犹大这个家族后来在以色列民族历史上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关,因为犹大这个支派后来成为以色列民族发展的正统,以大卫王为首的君王都从这个支派出来。因此在还没有记录约瑟在埃及所经历的事以前,在第三十八章里,神把犹大的一些事情简要记录了一下。
虽然我在前面说犹大的故事与约瑟的故事没有太大关连,但是圣经一开头就用“那时”这个词,将约瑟被卖到埃及去的事件与犹大离开兄弟,独自到外地去的时间给连在一起了。为什么犹大要离开他的兄弟?这点我们没有资料,所以不清楚。
亚杜兰是位于伯利恒西南方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属迦南人的地区。犹大在那儿娶妻,且生了三个儿子,可看出早期亚伯拉罕对子孙“不与迦南人通婚”的要求,在雅各的儿子身上已经很难继续执行了。雅各总共生了十二个孩子,给他伤脑筋的儿子已足够他忙碌了,若对孩子们娶媳妇的事也要管,恐怕他自己都会力不从心。昨天读到约瑟的哥哥们卖了约瑟,今天的经文又记载犹大娶了迦南女子为妻,圣经让我们看见,此时雅各整个家庭里,他孩子们的属灵光景是何等的堕落,实在需要接受神的管教。
犹大为长子娶了妻子她玛,但是犹大的儿子们受了迦南文化的感染,行为败坏,所以神就击打他的长子,他的长子就死了。虽然圣经没有说明珥行了什么恶,但从神施行的审判可以推想他的恶行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以致神别无选择,只能将他击杀。那时还没有律法,按着当时的规矩,如果哥哥娶了妻子,没有生下孩子就死掉,弟弟就有义务把他的嫂嫂娶过来,生下的头一个儿子要归给他哥哥的名下,为哥哥传后,以后生下的孩子才归弟弟自己。
这个“兄终弟及”的观念在以色列人中是很重要的,后来神颁布了律法,这个规矩也被记录在律法中。这么做不只是为了财产继承的问题,也关系到对孤寡者眷顾的态度。若有人拒绝履行这种义务,等于是得罪神一样,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犹大的第二个儿子俄南不甘心作这事,“便遗在地”就是射精在地上,用意在于避免使她玛怀孕,因为头生的孩子最终将成为珥的合法继承人。俄南的这种行为在神眼中也看为恶,招来神的愤怒,最终神也叫他死了。
由于第二个儿子俄南也死了,使得犹大心里起了恐慌,他想这个媳妇也许是不祥之物,怎么两个儿子娶了她都死掉了呢?倘若再吩咐小儿子娶她,说不定也是凶多吉少。以色列人也和中国人一样,对有些妇女认为有“克夫”的命。犹大害怕最小的儿子示拉也因此而死去,因此就找了个借口来拖延“兄终弟及”这件事。他让媳妇她玛回娘家,说“等我儿子长大了,我再叫你回来。” 不过那时示拉也是真的年纪尚幼,所以她玛才会同意先回去娘家寄居。
犹大根本没看出来他两个儿子的死是神的作为,他们的罪恶已经到了顶点,神别无选择才施行审判,可见犹大此时的属灵光景是何等的昏暗。犹大的做法也是非常不义的,原因有二:首先,犹大欺哄她玛会把小儿子给她为丈夫;其次,吩咐她玛回父家继续守寡。既然犹大已经决定不把小儿子给她玛为丈夫,就应该光明正大地表明立场,让她玛自由返回父家,有机会可以再嫁。犹大欺骗她玛回家守寡,耽误人家的青春,实在不该。
由于犹大一直没有履行诺言,犹大的不诚实被她玛发现了。如今示拉已经长大成人,但是公公犹大却没有按照习俗叫示拉娶她过门,这件事一定使她感到不安,心中也不平。我们看到她玛是一个决心为犹大家族立后的迦南女子,这样的情节所显示出来的意义是很特别的;圣经有意显示出以色列人没有遵守神的要求,但是外邦女子却执意遵守神的要求,这样的对比是值得所有基督徒来反省的:老信徒是否比初信者更不知道遵守教会的纪律?
由于今天所读的经文只到这里,后面的事我们留明天再讲。圣经把不同的人物他们的软弱失败都原原本本地记载下来,目的就是要鼓励我们做一个诚实、知错能改的人。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圣经的人物都不是完美无瑕的,更何况是你和我呢?神所要的不是一副虚假的面具,而是要一颗诚诚实实的心。
圣经把这些人物的失败详细地记载下来,目的就是要我们引以为鉴,不再重蹈覆辙。愿我们都能从当中吸取教训,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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