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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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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班与雅各立约
拉班与雅各立约
前面我们读到雅各离开拉班三天之后,才有人告诉拉班,说雅各逃走了。拉班就带着他的族人一起去追雅各。他们追了七天才在基列山区追上雅各。
拉班对雅各说:“你为什么瞒着我,把我的女儿当作俘虏一样带走呢?要是你通知我一声,我一定会欢欢喜喜地送你走,用铃鼓、竖琴伴着歌唱欢送你。你这样做太傻了,连让我亲亲我外孙和女儿,向她们道别的机会都没有。”
拉班确实是个很狡猾的人,他能说出这么感动人的话,但是却不能感动逃跑的雅各,因为雅各已经有足足二十年时间受到欺骗的经验。
雅各以惧怕拉班用武力把女儿夺去,作为他秘密仓促离去的托词。雅各知道他岳父的为人,是绝对不会轻易的放他们走的。拉班对雅各说“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拉班的这句话除了显示他的族人力量大之外,也同时表示他有法律上的权利。因为雅各在身份上可以被看成是奴工而已,不能拥有财产,包括他的妻子和儿女在内。
但拉班现在所关心的是家族神像的失踪;在他的看法中,如果能先取回家族神像,他可以马上改变主意,带回雅各和他所带走的一切。如今他失去神像,也就失去索回财产的依据。想要强行带回雅各,恐怕有点难度。
拉班既搜不到他所指责的罪证,这回雅各就理直气壮了。雅各把他的忿怒都发泄出,责问拉班:“我有什么过犯,有什么罪恶,你竟这样火速地追我?……我白日受尽干热,黑夜受尽寒霜,不得合眼睡着……我这二十年在你家里,为你的两个女儿服事你十四年,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价。若不是亚伯拉罕的神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
这段经文可以说是雅各对他岳父拉班的控诉,雅各要让拉班所带来追赶他的所有族人知道他这二十年来的苦情,同时表明他身边所带出来的一切,包括妻儿和所有的羊群,都是他用二十年的时间努力换取的,并不是偷窃取得的。虽然雅各知道自己没有绝对拥有的权力,但是他要强调当时他和拉班是有约在先。
拉班回答雅各:“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儿并她们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们做什么呢?来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约,作你我中间的证据。”
尽管拉班知道自己对雅各所有的一切仍拥有权利,但是眼前的情势迫使他不得不放弃,因为雅各已经带着他的一切所有的来到距离拉班家的地方有“七天”的路程,即使现在拉班想要全部带回去,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除非雅各愿意配合协助,但那是不太可能的。雅各有办法将之带出来,也就表示雅各有这种上帝赐给他的特殊能力。
另一方面,也因为雅各严厉的控诉,使得拉班也觉得自己确实是心虚,对于雅各的指责,拉班无法辩驳。此时族人已知道真相,未必会继续支持自己。他原先想可以藉着“家族神像”的出现,取得占有雅各所有一切东西的权利,但是他失败了。因此,他只能感慨地说:“既然我不能留住女儿和外孙,我不如跟你立个约。”这是他无奈的话。
立约是当时最好的和解方式。自古以来,人类就以立约来排解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例如第廿六章记载以撒跟亚比米勒立约。这次的立约是由拉班所提出,发誓以后互不相害,也是表明他是决定将自己和雅各之间长达二十年的主仆关系作一次的了断。
雅各和拉班便按照当时的方式立约,堆石为记。因为古代未有文字以前,人常堆砌石头记事的。于是雅各拿一块石头,立作纪念碑。又叫众弟兄捡石头,堆成一堆。雅各称那石堆为“迦累得”,就是“以石堆为证”的意思。因为双方的协议必须有第三者作见证才可生效,于是雅各和拉班以神为见证起誓,表明双方都会遵守诺言。
雅各在山上杀了牲畜献祭,他认为这是认可盟约所不可或缺的,同时也表明这次的立约是和上帝有关系的。创世记第十五章八至十八节记载上帝跟亚伯拉罕立约,其方式就是杀牲畜剥成两半,以象征着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如果有一方失约,就如同被剥成两半的牲畜一样,生命也会是这般的结局。
献祭之后,雅各邀请亲人一起吃饭,享用献过祭的祭肉,这是当时流行的一种立约必有的方式,表明一同为这个约作见证。第二天一早,拉班吻别了他的外孙和女儿,离开那里,回家去了。
拉班就这样从圣经的记载中消失了。在迦南居住的雅各一家人与他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亲戚之间的一切联系也就此结束了。今天你是进入上帝的祝福,还是成为上帝救赎计划中擦肩而过的一个过客,取决于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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