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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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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效法神!
5:1  所以你们该效法 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5:2  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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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在圣灵的启示下,在头三章向我们揭示了天国的奥秘,也就是神的终极计划和旨意:万有要在基督耶稣里合而为一。我们因相信耶稣成为神的儿女,相信他是我们的救主,相信他的代赎已成全了神的公义要求,我们因信罪得赦免,得到永生,成为神终极计划中的一份子,承受属天的各样福气。接下来的三章里,保罗劝勉我们,既然我们已是神国的成员,就要脱去以前的旧人,换上新人,让主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新的生命所具备的样式与特质应该在生活当中,在我们的行为上体现出来。与此同时,老我的不良言行举止,各种世俗的生命特征要从我们身上除去,所言所行,心思意念,要能体现出一个基督徒的新生命,凡事要以荣神益人为前提及准则,让人看出我们的好行为。

保罗更进一步教导我们“该效法神”,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因为他一直强调“因信称义,不在乎行为”,可是他又用了二章多的篇幅强调我们在生活当中方方面面应该注意的、不应该有的一些行为。虽然这和“因信称义”并没有冲突,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没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获得永生。可是字里行间能明显看出保罗特强调“行为”。那么保罗是在说信主之后,有了主的生命和圣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有了爱神爱人的心,我们因信就会产生好的行为吗?当然这样理解也对,信,望,爱,摧生出好的行为,我们若说爱神,却不爱人,我们说自己是基督徒,可是在行为上却看不出基督徒当有的样子,那我们的爱是如何体现的呢。但是这就是保罗要说的“效法神”吗?好象就有些牵强了。

保罗一开始就有一股强烈的担忧,他因传福音被囚,他担心以弗所的信徒因此恐惧害怕,就离弃主,有困难就退却,这离“效法神”的要求好象差距太大了吧?保罗更明白人的软弱“立志为善由的我,只是行出来却由不得我”;“不可含怒到日落”,但是有多少人会有这种胸怀呢?保罗在基督徒行为准则上的教导更多是劝勉而不是命令,没有人可以靠命令就能左右他人的行为意念,唯有神的灵方能更新人的心志,心意更新了,才能产生与之相匹配的行为。那么保罗所教导的“效法神”,就不是建立在基督徒的行为上面,不是看人的行为是如何,不是十诫,以色人人严守十诫,但旧约先知们给他们的评价是“虚有敬虔的外表,却没有敬虔的实质”。主耶稣看穿他们是假冒为善,并且警告门徒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神更是气的说“这百姓用嘴唇亲近我,心却远离我,我不接受他们的祭物”。

“效法神”也不是圣灵所结的果子,更不是使徒在行为方面对我们的教导,这些是我们属主的人生命的外在流露体现,是圣灵所感所赐,是生命日渐更新,属灵婴儿逐渐成长乃至成熟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特征。但是神是个灵,因此“效法神”不是以人所能行出的行为标准来学习,来仿效。不管行为上有什么好的体现,只能说明我们属灵的生命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但不能说这就是效法神。效法神应该有更高的层面,就好象一个画家,如果想画一座山,他必须要看到整座山形地貌,如果站在山谷里,画出来的只是这座山的局部特写而以。神是一切,神说“I AM”。我们要想效法神,就不要纠结于自身的行为,而要提升到与神同行的角度来明白神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神的性情是什么,他就要求我们什么,这是父与子的关系,儿女身上流着父母的血,自然就会有父母的性情。

但是也不要把“效法神”看得有多么高不可及,高不可攀,我们不可能与神一样,神也不会对我们有这样的要求。神的基本属性,也就是他的基本性情就是爱与公义,那么神对我们的要求就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对神来说,公义与慈爱并举,神的公义决定了他要惩罚罪恶,但是神的慈爱又使他饶恕肯悔改的罪人,我们的神,憎恶罪恶但是喜爱一心悔改的罪人,我们的神愿人人悔改得救,不愿意有一人沉沦。要想公义与慈爱并举,唯有无罪的主耶稣代替我们有罪的人死,凡相信并且愿意悔改的罪人从此不用受到罪的惩罚,反得永生。如果有人说神这样做对耶稣就太不公义了吧,那么人就成了讲公义的,但遗憾的是从古至今都没有人说神做此事不公义。

可见人的不公义是实实在在的,而神是全然的公义与慈爱。所以对于我们人,离了公义,我们什么也做不到,没有听说过一个不讲公义,只讲自己的私义的人会爱别人,会饶恕别人,会替人死,倒是经常听到打人的,杀人的。因此公义是在首位,只有行公义,然后才能有怜悯仁爱的心,谦卑的性情。大众的利益,集体的利益,他人的利益,如果被抛之脑后,只讲自己的义,又哪来的公义?公义是一切好品德好行为的总和总括,公平处世待人的原则才能产生和睦和协和平,公道的法则如果深入每个人的心里,才能树立一个人人讲公德,讲道德的社会氛围。生活当中经常看到两个人在吵架时会互相的指责对方不讲道理,其实不是不讲道理,讲的都是自己的道理,这就没有公理可言了,又哪来的公义呢?

不讲公义,或者说是对公义没有意识,其实这是一种原罪。人口大爆炸,人一多就容易产生纠纷,其实不然,当世界上人口数量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同样如此。人的眼睛亮了,能够分辨善恶,可是看到的是别人的恶,却看不到自己的恶,亚当把责任往夏娃身上推,夏娃把责任往蛇身上推,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责任。但是之前并不是这样,不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二人活在神的公义里面,与神同行,相亲相爱,相互帮助。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吃了以后就脱离了神的公义,开始相互的指责。当人不负责任的时候,当人逃避神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公义从此就没有了。这不符合神的性情,人达不到神公义的要求,于是就形成了罪。因为神是按着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的有灵的活人,公义的神不会造出不公义的人,人没有了神的灵,没有了公义,已经是个灵里死去的人。

没有了公义,没有了神的灵同在,人开始变得怨天怨地怨神怨人,唯独不怨自己。没有了公义,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了爱,只有恨,恨人的,就是杀人的,于是杀人的事真的就发生了,人神共愤,罪与罚相连,没有公义就是犯罪,没有公义就会犯罪,罪的代价就是死,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与神同行,活出公义,是何等的重要。公义可以使人认识真实的自我,原来我们是一群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没有公义,只有私义的罪人!认识到自己有罪的人是多么有福啊!当两个人再发生矛盾的时候,就不会象以前那样理直气壮的指着对方的鼻子破口大骂,而会发自内心地看到自己的错处,两个人都有错,那还吵个什么劲呢?认识到自己有罪,人才会谦虚下来,人之所以骄傲,是认为自己比别人强,就算没有什么能耐可骄傲的,自以为义,自以为是,自己认为比别人强,那也是看不到自己的弱处,才认为比别人强,可是突然间察觉到自己并不比别人强,甚至自己是个罪人,一个罪人还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呢?认识到自己有罪,人才会产生认罪,悔罪,离罪,从此不再犯罪的心,即使日后还会犯罪。

这是个严肃的话题,罪不是认识到了就可以除去的,但是最起码认识到了自己有罪,这是不犯罪的起点。一方面可以让人思想过去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于是产生后悔的心,想到自己曾经对别人那么不仁不义,这是个品德上的提升。别一方面,心灵有了感应,就会有意或无意的朝着公义仁爱的方向去生活处世。认识到自己有罪,就希望别人能原谅自己从前的过错,自己也会对别人的过错产生饶恕的心理。有了公义仁爱,人与人之间相互饶恕,彼此包容理解,才是正道。认识到自己有罪最大的福气就是开始接受福音,福音只所以难以被人接受,是因为福音是讲到罪与死,神对罪的公义态度和对罪人的慈爱,以及主耶稣的十字架拯救之恩可以使人出死入生。但是罪与死这两个字是人最难接受的,一方面看不到自己有罪,当然反感神说世人都犯了罪,还要死。看不到自己有罪致使人不承认自己有罪又何需耶稣的代罪。认为自己行为不错,品德还可以,不会下地狱,又哪里会害怕因罪带来的审判。

但是现在看到了,知道了,认识到了自己是个不公义的罪人,是个无助的罪人,是需要神的慈爱和主耶稣的拯救的,这实在是人莫大的福份,从此相信耶稣,重新有了神的灵住在里面,我们又成了有灵的活人,得到永恒的生命。与神同行,活出公义,认自己的罪,免别人的罪,享受神的爱,神与我同在。感谢爱我们的神,爱我们的救主耶稣,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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