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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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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上)
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 (上)
昨天我们读了创世记二十三章,讲到撒拉去世,享寿一百二十七岁。亚伯拉罕为了埋葬撒拉,以四百舍客勒银子的高价买下了麦比拉洞以及洞所在的那块田,并周围的树木,作为家族的坟地。这时候亚伯拉罕年纪已经很老了,他比撒拉大十岁,也就是说,撒拉去世时,他已经一百三十七岁了;而他的儿子以撒,也已经三十七岁了。
和很多的中国父母一样,这时候的亚伯拉罕,有一件事一直让他挂心,就是以撒的婚事。但亚伯拉罕为以撒的婚事挂心,并不像我们中国的父母,只想孩子早点成家,早日抱孙子;对于亚伯拉罕来说,以撒的婚姻关系到神的应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这是他和我们之间的差别。我们往往把婚姻从信仰中剥离出来,婚姻是婚姻,信仰是信仰,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很错误的观念。
从第二十四章开始,可以说是以撒的族长史。圣经中关于以撒的记载篇幅较短,到第二十七章就结束了,前后不过是四章而已。而且在这四章中,他的妻子利百加又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因此真正记载以撒的部份并不多。但创世记却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详细地记叙了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的过程,圣经用这么长的篇幅来记载这件事,当中肯定有重要的信息让我们学习。求主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从中学到当学的功课。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1节)
到了二十四章的时候,距离二十三章撒拉去世已经三年过去了,因为第二十五章二十节说:“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说明亚伯拉罕这时候已经一百四十岁了。亚伯拉罕老年时,他的灵命日渐成熟,愈来愈能体贴神的心意。因此,在各样事情上都能得到神的祝福。圣经说:“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因为他大事小事一点都不马虎,完全尊崇神的旨意。
亚伯拉罕在迦南原本是没有土地的,他在七十五岁出哈兰后,就一直过着漂流逐草而居的生活。后来,他用七只母羊向基拉耳王亚比米勒买了一块地,在那块地中有一口井,圣经说亚伯拉罕就在那里“寄居了多日”(创21:34)。到了二十三章,亚伯拉罕有了自己的私有坟地。有水井,表示他们可以生存;有坟地,表示那里是他们可以安心居住的地方,不用再为着外在的任何理由迁移,因为连死去的人也可以安心长眠了。这样我们就看到,亚伯拉罕从没有孩子到有孩子,从没有土地到有土地,越来越蒙福。
通常圣经在用“老迈”这个字眼时,是指离去世的年龄很接近了。可是在第二十五章一节却说他又娶了一个妻子,而且还活到一百七十五岁才去世,这跟“老迈”的语意很不相符。圣经这样写,是在强调“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这句话。这句话已经充分说出亚伯拉罕跟神之间的关系匪浅,并且在亚伯拉罕为儿子以撒娶妻这件事情上,又进一步显明他生命的成熟到了更高的地步。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2-4节)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亚伯拉罕在年老的时候,想到该为儿子以撒娶个妻子,于是他托付家里的老仆人去办理这件重要的事情。到底这个老仆人是谁呢?第二节说:这个老仆人是管理亚伯拉罕一切财物的,可以说是老管家,深得亚伯拉罕的信任和重用。整章经文没有提到老仆人的名字,有人认为他就是第十五章所提到的以利以谢;但也有人认为这不太可能,因为此时距离第十五章已经过了五十年了,以利以谢可能早就死了。
不管这个老仆人是不是以利以谢,有一件事情我们是能够肯定的,就是这个老仆人深得亚伯拉罕的信任和重用,亚伯拉罕才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去办。亚伯拉罕给了老仆人两个命令:第一,要在亚伯拉罕的老家为以撒娶一个妻子,不能找迦南地的女子为妻。第二,以撒必须留在迦南地,不可以为了结婚而回老家,因为神吩咐他们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又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们。
我们看到,亚伯拉罕在他的儿子要娶妻这件事情上,他明确坚持一个原则,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要娶迦南地不信神的女子作他的媳妇。因为神已经跟他说了,迦南七族的人都是在神面前要灭亡的民族,也就是说,这些人是神不悦纳的人,既然是神不悦纳的人,怎能讨来作媳妇呢?如果神让他娶外邦的女子,以前亚伯拉罕娶夏甲就可以了。
在婚姻上,圣经的原则是:“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林后6:14)。我们在婚姻上应该非常小心,如果在婚姻上失败,我们的信仰、我们服事的道路、我们服事的果效,就会大打折扣了。所以,如果还没有结婚的弟兄姐妹,你一定要好好祷告,求神为你预备和你有相同信仰的另一半。结过婚的人也必须常常为另一半祷告,求神施恩祝福,让对方能够与你同心合意。
为什么亚伯拉罕想到要回老家为以撒娶一个妻子?而不是去别的地方?因为在二十二章的末尾,神让他知道他兄弟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情况,于是他里面就产生了一个感动:我自己是美索不达米亚分别出来的,我应该从美索不达米亚那里再找一个被分别出来的人,来作以撒的妻子。亚伯拉罕相信,神一定会为以撒预备一位适合他的新娘,因为神的应许必定会成就的。
以撒自己呢?以撒的一生有顺服的本性,不但在少年被献为燔祭时顺服父亲,而且在婚姻的大事上,也完全顺服父亲。经文没有提到以撒自己出过什么主意,他只顺从神的安排。以撒相信父亲的神,并且知道在迦南地找不到适合他的妻子,因为他的妻子必须与神的约有关。同样,基督徒在婚姻事上不要凭自己的喜好选择配偶,乃要全心遵行神美好旨意的安排,才能进入神的祝福中。
亚伯拉罕对老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为什么要放在大腿底下?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此处与人的生育有关,表示这件事与生养子孙有关,所以要把手放在大腿下面起誓。第二,大腿底下原文是男人的隐私处,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不信任的人不得放此处,表示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人违背誓言,就如同将生育器官折碎般的严重。
在创世记后面,我们看到雅各在年老将死之前,也是要约瑟将手放在他的双腿之间发誓(创47:29)。这种发誓方式是当时中东地区游牧民族一种非常严肃的发誓方式,类似于我们中国人发誓说,如果违背誓言,将会天打雷劈、断子绝孙等毒誓一样严重。
“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5-9节)
由于亚伯拉罕离开哈兰已经有六十五年的时间了,六十多年来他不曾回过故乡,不知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因此老仆人对亚伯拉罕说:如果这个女子不肯跟我到这个地方来,那我怎么办呢?亚伯拉罕说:这个责任不在你。我相信神带领你去到我本族本地之处,一定会为以撒预备一个媳妇的,你只管去,神必与你同在。这跟他在献以撒为祭的时候,回答以撒询问有关献祭所用羊羔的问题时,所持的态度是一样的(创22:8)。亚伯拉罕相信,神既然有应许,必然会有妥当的准备。
但是亚伯拉罕并没有得到神清楚的指示说你儿子的媳妇在那边,所以他在神面前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不敢肯定女子一定会来,因此他又补充说:“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意思是如果那个女子不肯跟你来,你就不必负担这个责任。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有充分把握的,就是“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的女子为妻”,这一点他说得非常的绝对,表明他很清楚知道神的心意,神不喜悦信与不信之间的混婚。
另外,亚伯拉罕还特别强调:“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你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因为他自己的家族是神从那里领出来的,现在怎么可以回到那里去呢?他明白自己是从拜偶像的地区分别出来的,现在怎么可以回头走呢?所以他切切叮嘱:“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读到这里有人可能就想了,如果他家乡的女子不肯来,他又不让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这样以撒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么?
感谢主,在为儿女筹划婚事的事情上,亚伯拉罕给我们留下了属灵的原则,可作为现今基督徒父母的榜样:他心里认定了神的心意是他生活最高的准则。虽然为儿子娶媳妇是一件大事,但这件大事却不能越过神的心意。他相信神既然应许他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星和海里的沙那样多,神就必会为以撒预备一个妻子。有了娶夏甲的教训之后,他已经打定主意,即使以撒打一辈子光棍,他也不用人的方法来促成神的旨意。
这和我们今天好多做父母的比起来,真是天差地别。今天好多基督徒父母怕自己的儿女年纪大了嫁不出去或是娶不到媳妇,把神的心意丢在一边,主动给自己的孩子介绍不信的对象,甚至催逼孩子和不信的人结婚,怕自己的孩子错过了结婚的“最佳年龄”。作为一个有信仰的人,不把信仰放在生命的第一位,反而把婚姻高举在信仰之上,为了婚姻可以无视信仰,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我在教会的讲台上经常讲,基督徒为什么要结婚?基督徒结婚不是因为我身边的同龄人都结婚了,所以我要结婚。基督徒结婚也不是为了解决性欲的烦恼,也不是为了生孩子传宗接代,更不是为了七大姑八大姨不再唠唠叨叨介绍对象,所以我要结婚。基督徒结婚乃是为了行在神的心意当中,完成神托付的使命。基督徒是为主而活,因此基督徒的婚姻不是为了解决人自己的需要,而是为着神,我们不能把婚姻从信仰中剥离出来,独立于信仰之外存在。
人类历史上第一桩婚姻的记录中提到,神造女人是要成为男人“相配的帮手”(创2:18)。这句话和合本翻译为“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而新译本翻译成“相配的帮手”,现代中文译本翻译成“合适的伴侣来帮助他”。所谓“帮助者”,显然是因为有一个先存的目标,然后人要去达到这个目标,然后需要有帮助者。那么,这个目标是什么呢?正是创世记第一章二十八节——神要人“生养众多,治理这地”。
希望弟兄姊妹知道,“生孩子”并不是这个目标的全部,生孩子只是为了让这个使命能够延续下去,而“按着神的旨意治理这地”才是基督徒结婚的目的。为什么我们常常讲“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为什么我们鼓励基督徒宁可独身,也不要和非基督徒结婚?因为和一个不同信仰的人结婚,没法帮助你更好地完成这个目标,相反还会造成很大的拦阻,让你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
有人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在给那些与不信之人结婚的弟兄姊妹定罪,其实这跟“定罪”没有任何的关系,“信与不信原不相配”不是讲定罪,乃是讲“你的一生是为了什么而活?”不管是“进入婚姻”还是“持守单身”,都只有一个目的——为了更好地服事主,完成神交托的使命。独身也许辛苦一点,也难以得到别人的理解,但至少你在为信仰作见证。而跟不信的人结婚,你很难专心跟从神,更不谈荣耀神了。
如果你与一个非基督徒结婚了,可能一开始还很好,新婚燕尔,出于尊重,对方不怎么排斥你。但是时间长了,你的信仰和行为很难让对方理解,甚至是难以忍受的,那时问题就出来了。例如,作为基督徒你需要读经、祷告、去教会敬拜神,奉献十分之一等等,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需要面对的问题。对于一个非基督徒来说,这些对他而言都是很陌生的,甚至很难理解的。
前天(就是24号礼拜天)我们在聚会的时候,有一位姐妹的老公就跑到教会来,要打正在做礼拜的姐妹,威胁不许她来聚会。当时有教会的弟兄出面拦阻,差点打起来。最后姐妹只能中断礼拜,跟着丈夫回家了。教会成立以来,这种事情不止发生一次。由于信与不信双方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和习惯是完全不同的,很难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双方的关系只能是渐行渐远。
如果要改变这种僵局,你只能作出两种选择:一是隐藏你的基督信仰,读经、祷告等都应尽量不要干扰到对方,偷偷聚会,甚至是停止聚会,这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二是干脆放弃基督信仰,跟配偶一起回到从前拜偶像的生活中。但是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所以我们才劝勉弟兄姊妹,在婚姻的问题上应当慎之又慎,因为婚姻是信仰生活的一部分,婚姻不是独立于信仰之外存在的。
在信仰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有人觉得只要考二十分就满足了,有人是六十分万岁,但也有人追求考一百分。而神也按着人的追求对待各人,比如以扫,后来他虽放声大哭,却也没法把失去的祝福找回来了。悲哀的是,在教会里看到有些人自己考二十分也就算了,但那考二十分的竟然嘲笑那追求考一百分的,觉得他们“信得太迷”。作为基督徒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实在是可悲又可怜。
“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他主人各样的财物,起身往美索不达米亚去,到了拿鹤的城。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10-14节)
这个老仆人接受了亚伯拉罕的吩咐就去了。他带了十匹骆驼,满载着丰盛的聘礼,起身往美索不达米亚去。骆驼是中东沙漠地带很贵重的交通运输工具,一般被看成是财宝的一种。亚伯拉罕是个富有的人,他有不少骆驼(创12:16)。这位仆人不只是带骆驼和财宝去,也带了一些跟随的人同去(32节)。我们可以想像这是一支很浩大的娶媳妇队伍。
经文记载,老仆人到了拿鹤的城,也就是哈兰。傍晚的时候,众女子出来打水。老仆人看见城中的女子出来打水,便叫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准备做一个小测试。因为妇女们每天都要来打水,所以井边成为当时妇女们聚集商谈事情的地方,在那里她们可以交换许多经验和信息。在我们中国,早期妇女们也是常常利用聚集在井边或河边洗衣的时候,同时交谈家长里短。
面对如此重大的使命,老仆人该如何完成呢?地方这么大,人这么多,怎么挑选呢?是否闭上眼睛,转一圈,指着哪个人,那个人就是了。还是睁开眼睛,观察她们的外表,看哪个最漂亮就选她。经文让我们看到,这个老仆人知道除非神亲自引导他,否则无法完成主人交托的使命,所以一开始便向神祷告。
他祷告的内容很特别,他说:主啊,我向其中一个女子要水喝,如果她不仅愿意把水给我,而且也主动给十匹骆驼喝,那么,我便知道她就是你赐给以撒的妻了。从井中打水给一个老人喝是易如反掌的事,但要打水给十匹骆驼喝就不简单了。换句话说,老仆人不是凭外表,而是以对方的内心作为衡量的标准。如果在老人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女子能主动为骆驼打水,那么,她就一个是不怕吃亏、满有爱心的人了。
可见这个老仆人很清楚知道,要嫁给他小主人的女子,必须符合哪些条件:第一,她必须与亚伯拉罕是同族的人。第二,她必须是一位敬畏神、能仰望神的人。第三,她必须有爱心,乐于助人。第四,她必须身体强健,勤劳体贴。第五,她必须是有能力、又贤慧的女子,她要有才能来管理庞大的家产。具备以上条件的女子,怎样才能找得到呢?靠人自己是没办法的,老仆人只有祷告仰望神。
我们从这个老仆人身上看见了什么呢?我们看到这位老仆人是个有信仰的人,他遇到事情是以祈祷来寻求神的帮助,这必然跟亚伯拉罕的信仰生活有关。也只有亚伯拉罕这样的主人,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完全仰望神、依靠神的仆人。要知道这个老仆人原先是不认识神的,他是在跟从亚伯拉罕之后才开始认识神的。亚伯拉罕能把一个生来不认识神的人,带到生命成熟的地步,可见亚伯拉罕自己的生命实在是成熟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
你看这位老仆人他的祈祷内容就跟亚伯拉罕在祈求神给予他明确的记号是一样的(创15:8)。这位老仆人特别地提及神跟亚伯拉罕之间的关系,为的是表明他的工作虽然只是为以撒娶妻子,但却是和神与亚伯拉罕之间的约有密切的关系;因为神既然应许亚伯拉罕将从以撒成就大国大族,则以撒所要娶的妻子必然是达成这个应许的人。
这个老仆人非常的忠心,他就站在仆人的地位上,毫无保留地对主人忠心,不打折扣地执行亚伯拉罕的托付,正如亚伯拉罕毫无保留地向着神忠心,不打折扣地执行神的吩咐。对比这位老仆人,很多时候我们作仆人来服事神,却不按照神的吩咐去行,而是常常喜欢自作主张,这是我们要悔改的地方。
“话还没有说完,不料,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那女子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未曾有人亲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满了瓶,又上来。仆人跑上前去迎着她说:‘求你将瓶里的水给我一点喝。’女子说:‘我主请喝。’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女子给他喝了,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叫骆驼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里的水倒在槽里,又跑到井旁打水,就为所有的骆驼打上水来。”(15-20节)
第十五节提到说:“话还没有说完,不料……”,所谓“不料”是意想不到的意思,老仆人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之前还在祷告,话还没有说完,忽然间就来了这一位女子。神对有信心依靠他的人,所给于的回应是不会拖延的。而这一位女子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按辈分来讲,利百加应该称亚伯拉罕为叔公,而她应该称以撒(就是他后来她的丈夫)为叔叔。因为拿鹤和亚伯拉罕是兄弟,彼土利应该称亚伯拉罕为叔叔。
圣经连续用“容貌极其俊美、处女、未曾有人亲近她”等词句来形容利百加,为的是要说明神所赐福的都是最好的,这种最好的赐福是神给他的忠心仆人亚伯拉罕的礼物之一。今天我们如果也能像亚伯拉罕那样对神忠心,把信仰放在生命中的首位,神也会把他最好的福分赐给我们。只可惜我们常常对神不忠心,却妄想着得到神最美的祝福,这不是缘木求鱼么?!
老仆人迎着她走过去,对她说:“请给我一点水喝。”当老仆人去向这个女子要水喝时,没想到这个女子不仅仅让他喝了水,她还很主动地打水给所有的骆驼喝。要知道骆驼这种动物可以喝很多的水,而老仆人带了十匹骆驼,可想而知,这个女子需要打多少水才够。根据养骆驼的人说,在干地里行走的骆驼,每头喝足水要九十升才够,十匹骆驼要打九百升的水,按我们平常所用的纯净水一桶十八升来算,相当于五十桶纯净水的水量。
利百加是个体贴周到的女子,因为她不只给这位老仆人喝水,也主动地表示要给仆人的骆驼水喝。那时候没有自来水,不像我们现在,打开水龙头,水就源源不断流出来。要你从井里打五十桶纯净水的水量上来,是一件多么繁重的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力,对一位女孩子来说是个很重的负担。
但利百加一点都没有喊累,也没有任何的埋怨,她默默打水给骆驼喝,直到所有的骆驼都喝完了水,而这正是老仆人所期待的。这个老仆人被这女子的行动惊得呆若木鸡,一动不动,一直定睛看着她。我相信,那时候他心里一定在想:神怎么这么奇妙!我刚祷告,话还没讲完,就来了这个女子。人可以说是凑巧,但敬畏神的人知道,这是神听祷告了。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要晓得耶和华赐他通达的道路没有。骆驼喝足了,那人就拿一个金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金镯,重十舍客勒,给了那女子,说:‘请告诉我,你是谁的女儿?你父亲家里有我们住宿的地方没有?’女子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又说:‘我们家里足有粮草,也有住宿的地方。’那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21-27节)
当老仆人看到这女子所作的与他向神祷告的一样时,他默默地注视着这女子,想要知道这女子是否就是神为他安排的人选。摆在老仆人眼前的一切,己经和他要求的条件很吻合了,然而他还要看,还要等候。他不用人的方法去促成,更不用人的手段去撮合,他要看清楚神自己的引导,看清楚神自己的作为。“定睛看她”表示认真的态度,对主人交代的事一点也不马虎。
等到十匹骆驼骆驼喝足了,他立刻拿出一个重半舍客勒的金环,两个重十舍客勒的金镯,给了那女子。在鼻子上穿金环和戴金手镯在手臂上,是中东地区的习俗,是高贵的象征。而这位老仆人用这样贵重的礼物给利百加,显然不是单纯作为饮水的报酬。要知道当时候三十舍客勒银子可买一个奴隶,今日的金价约为银价的六十倍,当年的比例不详,但半舍客勒的金环,两个重十舍客勒的金镯肯定是价值不斐的礼物。可见这些贵重的礼物除了表示感谢她之外,也有表明欣赏和尊敬之意。
然后老仆人问她说:请问你是谁的女儿?这女子回答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利百加。利百加回答老仆人的话,使老仆人觉得惊奇,原来这女子正是亚伯拉罕的侄孙女,而且家中还有很多粮草,可喂养骆驼,也有地方给仆人住宿。这反映出利百加愿意接待素不相识的远方客人,性格慷慨大方。
还记得吗?创世记二十二章的结尾记载说,有人带了家乡的消息给亚伯拉罕:他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其中一个名叫彼土利。彼土利就是利百加的爸爸。老仆人在亚伯拉罕的家,当然也听见这个消息,所以当这个女孩介绍自己是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时,老仆人马上知道她是亚伯拉罕的亲戚。老仆人高兴得不得了,兴奋地说:这真是神所预备的。原来在我来的路上,神都一直引领我,让我遇见适合的人。
所以老仆人就在那里低头向耶和华下拜,称谢赞美神。“低头”与“下拜”这两个动词暗示他心情激动,他想不到刚祷告就得到这样迅速和准确的答复,而且所答的超过所求所想的。利百加不但对人和动物有爱心,还乐意接待异乡客人,并且是亚伯拉罕的亲戚,又这么美丽有才干。于是他向神献上从心里发出的赞美与感谢,因为神“不断的以慈爱诚实待他的主人”,又“在路上引领”,把他带到“主人的兄弟家里”。
我们再次看到这位老仆人敬虔的信仰:他是先跪下来敬拜感谢神,让他能够在这地方很快地就遇见亚伯拉罕的亲族。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亚伯拉罕离开哈兰已经有六十五年的时间,若是这位老仆人是从那时候就跟着他出来,那么,也是有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再回去过了。事成之时先感谢神,这是很重要的信仰见证,这位仆人的信仰足堪我们学习。
我们在读这段经文时,看到老仆人所办的事情尽都顺利,一切仿佛都水到渠成。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处在他的位置上,你的感受就完全不同了。主人要你起誓,然后吩咐你到他的老家为以撒娶一个妻子,你会有什么反应?你会不会想:主人已经离开老家六十五年了,那里的情况现在怎么样了,完全是个未知数。而且回老家的路途这么遥远,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呢?
再说了,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一个适合的女孩已经够难的,还要带她背井离乡,跟我到迦南地,与一个不相识的男子结婚,真是谈何容易啊!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是你,你会欣然接受这个挑战吗?很多时候,我们处于矛盾的心态中:既想服事主,又害怕踏出信心的一步。你明明知道教会里某个岗位有需要,却害怕自己不能胜任,以致望而却步。结果,很多年过去, 你仍然待在同一个地方,一成不变。
其实,老仆人是知道任务的艰巨的,他知道对方不一定愿意跟他到迦南地来。但是,他凭信心出发了,心里不断仰望神的带领,而神应允了他的祷告,让他在井旁遇见利百加。今天我们的道路之所以不通达、不畅顺,是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把神的心意、准则看得够严肃?是不是我们行在神的心意以外,没有照规则而行呢?
因为第二十四章比较长,今天我们的读经就先停在这里。读完了今天的经文,你有什么感受?你是不是认为今天的经文是教导我们如何寻找人生伴侣呢?比如说,你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很想找一个适合的对象结婚,却不知道如何着手。读完今天的经文后,你便仿效老仆人的方法,向神祷告说:“神啊,我对某某姐妹的印象不错。现在我给她打电话,如果是她接电话,又或者我坐公交车,凑巧碰上她,那么,这就是你给我的凭据,要我追求她了。”这真的是神要藉着今天的经文向我们传达的信息吗?
其实,创世记第二十四章讲述的是一个忠心的仆人如何完成主人交托的使命,而不是“寻找伴侣的秘诀”。为什么我这样说?首先,在这一章里,在整个过程中,以撒从未讲过一句话。向神祷告、求神给予指引的不是以撒,而是老仆人。换句话说,献上这个祷告的人不是为自己求,而是为别人求。他的祷告不是出于私心,而是出于对主人的忠诚。这位老仆人忠心耿耿地执行主人亚伯拉罕所交代的任务,不是只有这一次他这么认真去执行,而是长久以来亚伯拉罕对神忠心的态度,已深深地铭刻在这位老仆人的身上了。
有忠心的主人,才会有忠心的仆人;这位老仆人的忠心,乃是因为亚伯拉罕本身就是一位对神尽忠的仆人。从这里我就想到今天我们的教会,如果今天的教会是不忠心,又如何培养出忠心的福音仆人去完成教会所交代的福音使命呢?很难!教会是由全体蒙拣选的信徒所组成的,因此,每一个组成教会的基督徒就应该建立起忠心的信仰态度,才有可能培养出实实在在的福音使者在福音的事工上。同样的,若教会的传道人是神的忠心仆人,才能训练出忠心的基督徒,在信仰上有美好的见证。
其次,虽然以撒已经到了、甚至过了该结婚的年龄,但是他没有迫不及待地为自己找配偶,而是听从亚伯拉罕的安排。你知道以撒几岁才结婚?二十岁?不是。三十岁?也不是。答案在创世记二十五章二十节:“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对比我们,今天在我们中国农村地区,好多年轻人才十几岁,连领结婚证的年龄都还没到,就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弟兄姊妹,如果你到了、甚至过了该结婚的年龄,你身边的人都结婚了,甚至他们的孩子都大了,你仍然还没有对象,你愿意像以撒一样,听从属灵长辈的劝告和意见吗?可能你父母不信主,不晓得神的心意,他们会催逼你结婚,但教会的传道人比你成熟,给你属灵的建议,你愿意听从他吗?虽然这一章的主题不是关于如何选择人生伴侣,但是,从中我们却可以看见两个极其重要的原则:
第一,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一个基督徒必须选择一个同信仰,有相等的生命、灵程,负担相若的对象为终生伴侣。在选择配偶方面,亚伯拉罕已经表明了立场:“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亚伯拉罕不许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因为早在创世记十五章里,神已经说明要除灭那地的人,因为他们的罪恶甚大。
回顾旧约历史我们就看到,不管是以色列民族,还是以色列君王,当他们跟外邦人通婚后,就自然而然地跟随外邦的风俗,渐渐远离神。所以,如果大家想知道寻找人生伴侣的原则,那么首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不要跟不信的人结婚。新约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四节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这是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忠告:不要找不信的人结婚,大家信仰不同,生活难以协调,怎么会有幸福呢?
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夫妻可以说是最亲密的关系了。因为朝夕相对,很多生活习惯,做事的方法,甚至面部的表情都逐渐变得相似,就是我们常说的“夫妻相”。如果你跟不信的人结婚,为了要维系彼此的感情,为了减少冲突,在大小的事情上,你只好妥协。比如,孩子病了,你婆婆要抱孩子到庙里求,你当然不同意,可是你丈夫是不信主的,觉得没有问题。结果,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你就妥协,跟偶像扯上关系,对神不忠了。
第二,选择配偶,应该以内在的素质为首要条件。如果你正当适婚年龄,正在考虑婚姻的问题,你以什么作为选择对象的条件呢?大多数人都以外在条件作为衡量的标准:对方漂亮吗?对方有钱吗?但老仆人是如何选择呢?第十四节说:“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
老仆人是以对方内在的美作为条件,如果哪个女孩是有爱心,又乐于助人的,那么,愿她作以撒的妻。可能你会说:利百加的外貌非常漂亮啊!对,圣经的确这样形容她。不过,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光求外表的美丽,老仆人就不用设下小小的测试了,可见美丽的外表不是他的着重点。事实上,青春的年华很快就过去,美丽的女孩,再过十年就不是那么美丽了;英俊的男孩,再过十年便歇顶了。选择人生伴侣,应当以内在的素质为条件。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个虔诚敬畏神的人,不论他到哪里,都会发现神与他同在,这是今天的经文给我们的鼓励。在跟从神的过程中,他不会孤独,也不会失望或害怕,因为神就在他的身边与他同在,在帮助他。我们看到这位老仆人跟随亚伯拉罕四处过游牧生活,晚年的时候回到他已经别离数十年的故乡去,为小主人娶媳妇,当他祈祷神帮助他时,他发现神就紧跟在身边看顾他。
我们应该学习老仆人的信心,神就在我们身边,随时随地在听我们祷告的声音。他比你更懂得你的欠缺和需要,他比你更懂得怎样的配偶才适合你。所以不要对神失去信心,不要凭着自己的喜好去选择,“你们当信服神”,这是主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二节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同样也是对我们说的。
愿神祝福这些文字,帮助我们成长得更合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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