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偏见与教会合一 陈终道
基督福音最先受到的阻力是什么呢?是犹太的民族优越感。犹太人认为他们是神的选民,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曾经和神立约。“割礼”就是他们的祖宗和神立约的记号,所以他们以自己曾受割礼为夸口。使徒保罗传福音所受到的迫害,大部分是从犹太人来的。因为保罗所传的福音,竭力的证明人不能凭行律法称义(这样,附属在律法之内的割礼就更显得无可夸口),并且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个人可以凭律法称义,所有的人都是根据同样的恩典─耶稣基督的救赎─而得救,这就把犹太人一向所引以为荣的一切优越条件一笔勾消。所以在保罗所到之处,犹太人若不是直接起来反对,便是耸动群众迫害保罗。所以福音扩展所遇到的最早的拦阻是:民族主义的偏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主义普遍抬头;随之而来的就是排外,鄙外,甚至是仇外。这种情形旅居在东南亚的华侨,尤其容易体会得到。在东南亚民族观念界限很强烈的国家里,曾有人引用加拉太书:“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来主张中国基督徒应当和本地教会“合一”。他们说圣经不是告诉我们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吗?为什么你们还要分中国人和本地人呢?你们应当和我们“合一”。这样引用加拉太书,刚刚与经文的本意完全相背;保罗写这话正是反驳犹太人要求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的论调。犹太人以为外邦人必先受割礼─先变成犹太人,才可以合一;但保罗认为在基督里已经有了属灵的合一,所以外邦人无须成为犹太人,男的也无须变成女的…便都已经是“一”的了。没有什么民族,性别或阶级有比别人更优越的条件,可以有特权利用“要在基督里合一”为借口,使别人归属在他们权下。这是圣经所反对的。圣经的观点是:希利尼人无须归属犹太人才在基督里合一;只要犹太人归属基督,希利尼人也归属基督,他们便都已经合一了,不再需要加上什么别的,他们谁也不比别人强。他们都可以保有他们本国的文化和生活观念,但他们仍是合一的。他们各人都得放弃各民族所特有的犯罪习惯以适合福音真理的要求,却不是勉强别人适合他们自己的要求。他们是否合一全在乎是否归属基督,倘若不是在基督里,外邦人纵然受割礼,归属了犹太人,那和教会的合一又有什么关涉呢?那只不过是世界上两种民族的合并而已,与基督徒属灵的合一风马牛不相及。反之,既然在基督里了,就是已经合一了,又何须合并? 保罗个人为着要救人脱离罪恶,可以迁就任何人(林前9:22),可见他尊重各等人的生活习惯(只要是与罪无关的)。他借着传扬基督的福音改变了无数人的生命,而间接影响了社会的风气和文化(参徒19:7-20),但从不利用任何形式的“压力”改变任何民族的文化。虽然他传福音的结果不但叫人的灵魂得救,而且还发生好些附带的好影响,但他传福音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使人人都归服基督权下,绝不是要使别人归服在自己或他的本族权下。 世上的政治家可以利用民族的优越观念以达成政治目的;但作为真理柱石的教会,基督徒们绝不应当利用这种观念达到属肉体的目的。在福音真理的原则下,根本没有什么民族的分别,因为我们根本上就只属于一种民族:“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是被拣选的族类,…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教会─属天的种族─的使命不是宣扬这地上民族的优越和偏见,乃是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之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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