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2536|回复: 2
收起左侧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6-3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哥林多前书:
6: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6: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6: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6: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6: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6: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6: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甚么不情愿受欺呢?为甚么不情愿吃亏呢?
6: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6: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6: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6: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6: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 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6:14  并且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6: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6: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6: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6: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6: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楼主| 发表于 2003-6-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信徒间的争讼(六1~11)

本章首十一节讨论信徒间的法律争讼事情。保罗听闻有些基督徒对他们的弟兄姊妹采取法律行动,在世上的审判者面前对簿公堂。因此他定了些指示,对后世的教会有深远的价值。请留意这句重复出现的说话:岂不知(2、3、9、15、16、19节)。

六1 保罗开始的问题,表示他极其惊讶,信徒中间竟有人打算与另一人对簿公堂,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就是在不信主的法官或裁判官面前争讼。认识什么是真正的义的人,竟然要不晓公义的人来裁判。保罗认为这是不恰当的。试想基督徒竟向不能执行真正公义的人求公义!

六2 另一点令人侧目的不协调之处,就是在将来要审判世界的信徒,竟然没有能力就发生在他们中间的琐事作裁决。圣经指出,当基督在权能与荣耀里回来,并统治全地时,信徒要与他一同作王,那时审判的事就要交给他们主理了。如果基督徒将要审判世界,为何竟不能审断目前令他们备受困扰的琐碎争端?

六3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他们也将要审判天使。保罗在讨论题话时加插这一句话,是足以令人吃惊的。他没有先作引导或营造气氛,立刻道出这重大的事实,就是有一天基督徒将要审判天使。犹太书6节和彼得后书二章4及9节告诉我们,将来天使要受审判。我们知道,基督就是审判者(约五22)。由于我们与主联合,所以能够说我们将来要审判天使。我们既然有资格审判天使,就应该能够处理在今生所遇见的日常问题。

六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地方教会不要认为,不信的裁判官配受尊荣或崇敬。当然,他们会因在世上的工作而受尊重,但在教会的事上,他们没有裁决权。因此,保罗其实是向哥林多信徒这样问:

当你们中间产生问题,而需要由第三者作出不偏私的判断时,难道你们要在教会以外去寻求,请一些没有能力作属灵判断的人来分辨是非吗?

六5 保罗这样问是要刺激他们,使他们感到羞耻。这教会因本身的智慧,和会众所得的丰富恩赐而感到自豪;既是这样,难道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够平息弟兄们的纷争吗?

六6 明显地,他们当中没有这样有智慧的人,因为在基督里的弟兄与弟兄告状,将神家里的事带到不信的世人面前。这诚是令人遗憾的情况!

六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表示他们是完全错误了。与弟兄对簿公堂,本是连想也不应该想的。然而,也许有基督徒会反驳说:「保罗,你不明白。某某弟兄在生意上诈骗我。」保罗的回答是:「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这是基督徒真正应有的态度。自己吃亏,总比令人吃亏好。

六8 这却不是哥林多信徒的态度。他们不但不愿意受欺吃亏,反而要令其它人吃亏,甚至是在基督里的弟兄。

六9 难道他们忘记了,生活充满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如果他们真的忘记了,他就要提醒他们,这里所列出的罪人在神的国里没有分儿。他的意思不是说基督徒犯这些罪就会失丧,而是说犯这些罪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在所列的众罪中,淫乱的有别于奸淫的。淫乱的意思,是指未婚人士进行的不正当的性行为;而奸淫是指已婚人士的不当行为。正如第五章胪列的,拜偶象的一再出现。作娈童的是指以反常方式运用自己身体的人,而亲男色的就是进行鸡奸的人。

六10 此外,还加上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和勒索的。偷窃的人擅取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贪婪的罪,往往包括在最邪恶的众罪中。人或会看为可以原谅和微不足道的,神却严斥。贪婪的人有难平的欲望,要不断拥有,结果便受驱使运用不义的手段来拿取所要的。上文已述,醉酒的主要是指上了酒瘾的人。辱骂的人用恶言谩骂他人。勒索的人利用他人的贫困或需要,不断进行苛索。

六11 保罗不是说哥林多信徒犯了这些罪,只是提醒他们在未信主时就是这样的──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他们已经洗净、成圣和称义了。他们的罪和不洁,已经藉着基督的宝血洗净了。他们不断藉着神的话,洗去所沾染的污秽。他们因着神的灵的工作而成圣,从世界分别出来归给神。他们乃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称义。换句话说,神根据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作成的工以他们为义。保罗这里的论据是什么呢?其实十分简单,高德说的很恰当:「他的恩典既是如此深邃,岂可再钉十字架。」

四.信徒的道德松懈(六12~20)

六12 本章经文的结束部分,保罗为如何分辨对错定了一些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合法的事,不一定有益。当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时,并不是包含一切事。例如,他不可以犯上述所说的一样罪。他所指的,只是在道德上并无对错的事。例如,在保罗时代,基督徒应否吃猪肉确是个问题。事实上,从道德的角度看,这问题是无分对错的。对神来说,人吃猪肉与否无关宏旨。保罗说的是有些事正当合法,却不是有益处的。法例许可我做某些事,但如果有人看见我做这些事,他或会因此被绊倒了。这样我就不大合宜做这些事了。

第二个原则是有些事是可行的,却会辖制人。保罗声明:「我总不受他的辖制。」这句话为今天的问题如酗酒、吸烟、吸毒等,带来直接的信息。这些和很多其它的事,都会辖制人,基督徒不应让自己受它们辖制。

六13 第三个原则是有些事对信徒是完全可行的,但只有短暂的价值。保罗说:「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就是说,人的肚腹的构造能接受食物并加以消化。同样地,神奇妙地设计食物,能够给人的肚腹吸收。不过,我们不应为食物而活,因为食物只有短暂的价值。在信徒的生命中,食物不应占有不当的位置。我们不应活象以满足食欲为人生最重要的事。

虽然神奇妙地将身体设计成能够接受并吸收食物,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神从来没有打算将人的身子设计成可以用来作卑污或不洁的用途。他乃是将这身子设计成用来荣耀主,和从事他施恩载福的服事。

本节中有一点很奇妙,不容错过。不单身子……是为主,更奇妙的就是主也是为身子。换句话说,主关心我们的身子,就是其好处和正当的使用。神要我们将身献上给他,是圣洁、蒙他喜悦的(罗一二1)。诚如欧德曼说:「没有主,身体就永不能得到真正的尊贵和不朽的归宿。」

六14 本节进一步解释主是为身子的意思。神不但已经叫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还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他对我们身子的关心,并不是在我们离世时终止。他要使每一个信徒的身体复活,并仿效主耶稣荣耀的身体。在永恒里,我们不是离开了躯体的灵体。相反,我们的灵与魂要与我们得荣耀的身体再度结合,这样便享受永远属天的荣耀。

六15 为进一步强调信徒要在生活上保持纯洁,并保守自己的身体以免沾染不洁,于是保罗提醒我们,我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每一个信徒都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因此,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是恰当的吗?保罗自问自答,而回答时充满义愤:断乎不可!

六16 在性交的时候,两个身体便成为一体了。在创造伊始时已有这样的声明:因为……「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既然如此,信徒如果与娼妓联合,就等于使基督身上的一个肢体,成为娼妓的肢体。两者会联合成为一体。

六17 正如在身体上二人归为一体,当一个人相信主耶稣基督并与主联合时,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极之紧密,可说是成为一灵。这是两个人之间所能达到最完美的结合。这是最紧密的一种联合。因此,保罗的论据就是,如果人这样与主联合了,便不应容忍有其它类的联合,是与这属灵结合抵触的。

裴雅森这样写道:“羊儿或会走离牧羊人,枝子会从葡萄树上给砍下来;肢体会割下离开身体,孩子会与父母分离,甚至妻子会与丈夫分开;然而,当两个人心灵合而为一时,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呢?没有任何外在的连系或联合,连婚姻关系也不足以明显、强烈地表达两个生命合而为一的完美结合。”

六18 因此,使徒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这方面的事他们不可稍试,不可掉以轻心,不可加以考虑,连提也不可。他们要逃避!这方面的事圣经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当约瑟在面对波提乏的妻子引诱时的榜样(创三九)。也许人多势众会带来安全,但有时逃遁会更为稳当!

然后,保罗补充说:「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大部分的罪对人的身子都不会有直接的影响,但淫行却不同,因为是直接影响人的身子:人在自己的身子上承受这罪的恶果。本节难处理的地方,在于说人所犯的每一样罪,都是在身子以外的。相信保罗这样说,是从比较角度来说的。诚然有一些罪如贪吃和醉酒,是会影响人的身体的;但大部分罪都不会。而且,就算是贪吃和醉酒,也不象淫乱般直接、广泛地影响身体和具破坏力。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必定也无可避免地为犯罪者带来祸患。

六19 保罗再一次提醒哥林多信徒,他们拥有圣洁尊贵的呼召。难道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子是圣灵的殿吗?这是圣经中严肃的真理,在每位信徒的心中都有神的灵的居住。因此,我们岂可将圣灵居住的身体作污秽之用?不但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而且我们不是自己的人。我们不可擅自、随意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归根究底,我们的身体并不是我们自己的,乃是属于主的。

六20 从创造和救赎的角度看,我们都是属主的。本节特别从救赎的角度看。自各各他山的十字架开始,我们就是属他的。我们是重价买来的。从十字架我们看见主耶稣赋予我们的价值。他认为我们有这样的价值,所以他愿意为我们流出宝血,付上这么大的代价。耶稣甘愿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子承担我们的罪债,他对我们的爱是何等的大!

既是这样,我就不可以再认为我的身子是属自己的。如果我随己意使用身子,我就象盗贼一般,取用不属于我的东西。相反,我应当用我的身子去荣耀神,神就是拥有我身子的那一位。

白斯高呼说:“头!试想他的额围上了荆棘。双手!要为他效劳!他的双手被钉在十字架上。双腿!我双腿要为他奔跑,给他役使!他的双脚被刺透了。我的身子!我的身体成为他的殿!他的身体承受不可言喻的痛苦。”

我们也应在灵里荣耀神,因为人的物质和非物质部分都是属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7 2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来,方便查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7 12: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