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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不应该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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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4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一个人并没有什么错! 早就说过: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只要对方过的好,自己也会开心的! 这对你们来说会很痛苦,还有什么比相爱的人不能长相思守更痛苦的呢!但却别无选择阿,是吗?就当她是一个红颜知己吧! 顺便问一声,千万别生气哦,阁下有没有恋母情结呢?请原谅我的直率! 喜欢敢爱敢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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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5-1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什么是恋母情结----哪一个人不会留恋、喜欢偎依在母亲怀抱里的美好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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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赐雅歌在2003-5-14 14:14:51的发言: 我一直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什么是恋母情结----哪一个人不会留恋、喜欢偎依在母亲怀抱里的美好感觉呢?
是,大家都会有阿,只是凡事都会有度的,超过了就不好了,对不对? 人都是要成长的,所以圣经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里的离开不只是和父母分开居住哦,还有心理上,经济上,心思意念上的依赖, 不晓得你现在多大了?长大是很痛苦的,要付出很多代价,但是我们不能永远是婴儿,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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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5-1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17 21:25:51编辑过]
发表于 2003-5-1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确定一下,您是基督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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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定是错了,我知道,但是我总是不能克制。
这位天赐雅歌我想一定是个基督徒哦,看你的名字大概是,还有说话的语气:) 感谢主,你知道你错了,但不能克制,想来圣灵在你心里责备你了,呵呵,知道错了就要改正阿,当然不是靠着自己阿,靠着自己只会越陷越深的,依靠主吧,把你一切的软弱,过错都带到 神面前,求 神赦免,也求 神怜悯,你一定会得力量的。 想来你自己已经责怪自己后悔了千遍万遍了,因为做了得罪 神的事,心里不可能有平安的。 加拉太书5:16 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 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书6:7 不要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 6:8 顺著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著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人都是软弱的,靠着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是我们有谦卑敬畏的心来到 神面前,倾诉我们的难处,软弱,就会有上面来的力量,叫我们会顺着圣灵而行! 我想该怎么做你都是很明白,很清楚的,不需要多说什么的,再多人的命令规条都没有意义,只愿你不要逃避 神的面,快快到 神面前求赦免,求怜恤。感谢主,相信大家会为你祷告,求主给你力量。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心存敬畏谦卑,愿意离开恶事,自己切切求 神加力量,一定会得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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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恋母情结,很多的人或多或少的都有,成人—真的是人生的一大主题。 自己已知道不对了,该怎么办呢?是错下去还是改过来?你自己要选择的。 愿上帝给你分辨的智慧,给你正确的带领,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em37][e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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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赐雅歌在2003-5-14 11:01:02的发言: 我一定是错了,我知道,但是我总是不能克制。 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很快我们就无所不谈,并且我们相约见了面,同在一个省份,使得我们见面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她比我大12岁,已经到了中年。 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她,爱她。和她在一起感到自己好象回到了妈妈身边,虽然她说她仅仅是喜欢我,没有爱我,但是我能感觉到,她也爱我,因为她对我所做的一切。 我们象一切世人一样,婚外恋了。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怎么了? 我怎么办?
弟兄:你好。   我想你并没有爱上那个大你12岁的她,只是你自己的错觉罢了。   世界上有许多的婚姻,真的想钱钟书先生所分析的,是一个“围城”,就是城内的想出来,成外的想进去。   从你的帖子看可能你已经结婚了,我想在你新婚燕尔的时候,一定不会和别人产生这种所谓的“婚外情”的,其中之原因,我们自不必多谈。   所以,我想这多半是你在里面对自己现在的婚姻生活,感到平淡无味,自己的妻子没有了吸引力造成的。   所以,首先是你自己对婚姻的承诺和对妻子责任发生的偏转。这是你的错误之一。   其次,我想和你谈谈网上的交通和显示生活中的接触的差异。   网上的交通,所表达的只是每一个人思想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当两个人相同的一部分思想重合的时候,就会产生共鸣。而其余的想法也就没有兴趣,不必去谈。所以,很多时候,这种交通,是理想情况下的,还有很多的东西,彼此都还没有了解。至于,实际生活中的表现,就更不必说了。   再有,在网上有共同语言的人有很多,关心、友情、弟兄姊妹彼此相爱,是很正常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把她当做(其实本身就是)一个主内的姐姐,维持一个很纯洁的关系,且爱她的家人,包括她的爱人和孩子等。   建议你: 1、省察自己的婚姻(如果你已经结婚的话),是否失去了起初爱心,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并且去注意一下,你会发现,自己妻子,她有很多你应该关注的美点,只是你一旦拥有了,就忽略了,我想告诉你,当你真的失去的时候,你会发现她是你最需要的。 2、给“她”打电话,和她的爱人通话并问候他。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勇气,你真的不配也不应该再和她来往。否则,你会看不起你自己,何况主呢?他会比你还要伤心难过,因为他的孩子,在撒旦面前由于情欲失败了。 我的电脑打字很费劲,所以,话尽量简单,没有恶意。多原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15 18:26: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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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既然知道错了, 那就断开啊~ 真的! 知道这很难, 不过我们祷告, 求神抓住你, 帮助你。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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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字千钧,如何能轻易出口 欣赏,仰慕,吸引,特别,一时的激情。。。许多感觉,稍不留神,似乎就是爱 但相濡以沫一生相伴的真的是她(他)吗?还是在身边的那个她(他)。。。 生活中的诱惑和试探的确很多,有的时候,我们也要静下心来,仔细的想一想,再想一想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的承诺重如泰山,相较之下,那种生活中电石火花般的感觉却可以如鹅毛一样飘然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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