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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翰壹书第二章1-6节
主题:住在主里面
今天我们所读的这段经文是继续接着前面所提到“行在光明中”的检测,使徒约翰在第一节里首先说出他写信的心声,就是希望收信的人“不犯罪”。
在此处的“不犯罪”指的是“不习惯性地犯罪”、“不继续不断地犯罪”;也就是说,当我们蒙了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为了我们的罪做了挽回祭,使我们可以“罪得赦免”,我们蒙恩的人就不可辜负主的恩典,一定要与罪完全的断绝!
正如罗马书三章二十五、二十六节所说的:“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那么“挽回祭”到底挽回了什么呢?在罗马书一章十八节说:“原来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如此我们就看见,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大功,他为我们付了罪的代价,满足了神对罪“公义刑罚”的要求,挽回了神的怒气,使得我们不再活在神的愤怒中!
接下来,使徒约翰进一步说明除了“不犯罪”、“不在黑暗里行”之外,神的儿女要以“遵守主的道”、“遵守主的诫命”的积极面来证明自己是“认识他的”、是“爱神的”、是“有真理在心中的”、是“住在主里面的”。
在现代中文译本中,约翰壹书二章五至六节翻译得非常清晰:“但那遵守神的道的人,他对神的爱就达到完全。那说他有神的生命的,应该照耶稣基督的言行生活;这样,我们才有把握说,我们有他的生命。”也就是说,当我们真的“住在主的里面”,我们不但是拥有真理,更能够活出真理来,也就是能够遵守神的道、神的诫命,这也就证明我们是“有永生”的。
弟兄姊妹,今天我们虽然信了主,但是我们还会继续不断的、习惯性地犯罪吗?我们是否珍惜基督耶稣“挽回祭”的恩典呢?我们对“神的真理”抱着什么样的态度?是否愿意让神的真理成为我们行事为人的准则呢?最后,你能不能想起来,你曾经做过哪些事,算得上是“遵行神的旨意”?
回应:亲爱的主,感谢你为了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让我们可以不再活在神的忿怒下。祈求你帮助我们不但能够除去“习惯犯罪”的软弱,更让我们可以“住在主的里面”,靠主积极地遵行神的道,活出你的真理来。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约翰壹书第二章5-6节:“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 经文 =================
经文:约翰壹书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2:5 凡遵守主道的,爱 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2: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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