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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在大祭司面前被审问(约18:13-14;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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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6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3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14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19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20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21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22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23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24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约18:13-14;18:19-24)

耶稣被罗马的兵丁与犹太祭司长的差役抓拿住,捆绑起来,先押解到亚拿面前。约翰在这里介绍了亚拿与该亚法的关系,「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为何不先押到大祭司盖亚法的面前?这里需要先了解当年大祭司的任免的问题,亚拿是原来的大祭司,任期从公元6年到15年。他的势力庞大,让他的四个儿子接续他分别继任,还包括他的女婿该亚法。虽然他被罗马政权撤换掉,已经退下大祭司的职位,那些对外来政权反感的人,背后仍然私下尊奉他为大祭司,背后拥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在耶稣被押解到现任大祭司该亚法之前,亚拿先要审问祂。约翰福音11章曾经提到该亚法发出预言:「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50)这句话原本是代表犹太领袖当时的想法,除掉耶稣,免得罗马人看见因耶稣而起的动乱,起来镇压,杀害更多犹太人。结果使徒约翰将该亚法的话,更入深的理解为神借着大祭司的口发出的预言,耶稣的死是代替百姓的罪,免得百姓因着罪灭亡。这正是耶稣代赎受死的意义。一句本来提议处死耶稣的话,却不经意地指出了神以耶稣为祭成就赎罪救恩的旨意。

在亚拿面前,他「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来盘问祂」。按照犹太的法典规定:「不得向犯人质问会使他陷于罪状的问题。」定一个人的罪必须要以证人陈述的正反证词来推定,不能单以被告的自述就定其有罪。询问正反证人时也必须先问对其有利的证词,再询问可据此定其有罪的证词。中世纪犹太学者迈摩尼得斯曾经写出:「我们的律法的本意不是从罪人口供中来判他死罪。」亚拿的审问事实上不符合当时法律。主耶稣对亚拿的回覆:「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就是指出他审问耶稣的不合理之处。要问也该问那些听见耶稣教训的人,让他们的证词来证明耶稣是否有罪,而不是想从耶稣的回答里抓把柄来定罪。

主耶稣其中的一句回覆可能会让我们觉得疑惑,就是20节的:「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难道耶稣教训人全部都是在会堂或殿中公开的场合,在私底下全然都没有教训门徒吗?似乎不太可能。马太福音中耶稣回答门徒询问,为何对众人讲话用比喻:「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太13:11)在私下场合,耶稣对门徒会解释比喻的意思。可见耶稣的言论全然是在公开场合,并不是这里的意思。那如何解释耶稣这句话?应该是私下场合耶稣对门徒的教训,只是对其公开教导的进一步解释,并没有什么隐藏不得公开的秘密言论。公开言论与私下讲论,内容是一致的。只要问出公开场合的教训,就知道耶稣私下教导的内容,没有一口两舌的虚伪作风,也没有隐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没想到耶稣对亚拿的质问,遭到旁边站着仆役伸出手掌打祂的耳光。还责问祂:「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似乎指出耶稣不回答大祭司的问题,却反过来质问大祭司,是无礼的表现。
这里「用手掌打」这个字,在耶稣被希律的兵丁羞辱时,也再度出现:「恭喜犹太人的王阿.他们就用手掌打他。」(约19:3)这个字有带着羞辱的目的,用手掌扇耳光的意思。保罗在公会面前被大祭司审问时,也被差役打过。当保罗被愤怒的犹太人押到大祭司亚拿前审问时,他回答:「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徒23:1)结果被大祭司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保罗遭到的打是让犯人受苦的用刑。两边用的字不同,巧合的是审问的大祭司都是亚拿,打人的都是旁边的差役。从两处经文可以看到,犹太权柄对于威胁他们尊严的人,施加的恶待是不按照法律来的。耶稣与使徒保罗都受到相同的遭遇。


对于这种无理的恶待,耶稣提出质问:「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要求审判者,按照公平正义的法律来审判,不能逾越法律规定,任意用刑。有人会以为耶稣以前在登山宝训教训众人:「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此处耶稣没有按照祂自己的教训做,因为他质问打祂的人,没有转过脸来让他继续打。其实两边的经文前后语境不同,登山宝训中要求「不要与恶人作对」,是要神子民以爱来化解仇恨,不要与人争竞斗争。并没有说要人一味忍辱屈服,像个毫无是非标准的懦夫,连公义的要求也不能提出。那不是耶稣原来的意思。主耶稣质问打他的人,并不是带着报复的仇恨之心,而是要求审判者要按照公义的标准去行,不能任意虐待被告。这两者完全没有冲突。新约学者唐纳卡森说的一段话非常好:「祂也没有拒绝『将左脸也转过来』,从十字架本身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但是若没有为真理作见证,只是把另一边的脸转过来,并不是道德决心的结果,而是软弱无能的懦夫受到胁迫的反应。」祂愿意走上十字架,本身就是志愿忍受更大的屈辱,没有还手。然而在此行动的同时,严正地指出不按公义审判这罪恶的行径,乃是合乎神公义属性的表现。基督拥有神完全的公义慈爱属性,断不能违背自己。公义与慈爱结合在一身,展现出神独生子的荣光,从本段的描述中我们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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