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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进入恩典,还是进入律法?(马丁 · 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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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加1:6


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离开那召你们进人恩典的基督”;或者这么理解:“离开那召你们进入基督之恩的上帝。我更倾向于前者,因为保罗的心意是使我们心中牢记基督的恩惠。

这么理解也保留了保罗所暗含的责备,就是加拉太人离开了那召他们进入恩典而不是律法的基督。

我们和保罗一道斥责人的眼瞎和顽固,因为他们拒绝恩典与拯救的福音,或者得到了以后又马上丢掉,尽管福音赐予人们所有的属灵益处:罪得赦免、真正的义、良心的平安、永生,以及一切暂时的益处。
这个世界为什么憎恶福音的好消息,以及随之而来的福分呢?因为这个世界是属魔鬼的。在魔鬼的指示下,这个世界逼迫福音,若可以,它要把为我们的罪舍己的上帝的儿子基督再次钉十字架。这个世界处在黑暗中。这个世界就是黑暗。

保罗强调了一点,就是加拉太人已经借着基督被召进恩典之中。
“我教导了你们恩典的教义,以及从律法、从罪和忿怒中获得自由的教义,而且你们应当在基督里得自由,却不是在严苛的摩西律法之下做奴隶。难道你们允许自己就这么容易地被引诱,离开恩典与生命的活水源头吗?




(节选自 作者《加拉太书注释》,标题为编者加,略有删节)

 楼主| 发表于 2017-8-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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