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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标签,我们究竟是谁?
原创 2017-06-05 段既南 ijingjie
作为曾积极参与女权和同志平权运动的我,认为通过争吵即使争来权利也不能长久,毕竟是靠“驳倒”别人得来的,你无法让所有人信服并非真理的东西。而当越多的人透过爱认识神,投入一场爱的革命,改变才可能发生。
2012年的夏天,我到一个城市一家主题咖啡店进行采访——准确地来说是帮忙拍摄。那时候的我还顶着一头清爽的超短发,染着酒红色,漫不经心地穿着运动短裤,踢着人字拖——除了没有在额头上标字,我俨然就是在借着相貌告诉别人“我是一个T”了(即女同性恋关系中充当男性角色的一方)。
因此当时正在咖啡厅兼职的A走到我面前,问我是否愿意加入一个同志纪录片拍摄计划的时候,我半点也没有让她失望地就回答了“好”。于是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自那一天起,我半只脚就已经踏入了同志(平权)运动的圈子了。
当然,还有女权运动。因为很多在同志运动圈子里的女性也同时在为女性争取权利,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传言说女权运动的参与者很多是同性恋者。一直作为“平民”同志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加入到这个行列来。仿佛这是另一个层次的世界,与我之前所在的生活,似乎毫不沾边——即便说这是一个为我所在的同志社群争权的世界。
接下来的岁月,我和“圈内”的小伙伴们参加过各种街头倡导,采访过不少性少数(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等)群体的人,也参加相关的营会,甚至我把自己在学校的新闻写作方向也改变了,转而主要报道有关性少数的新闻。我们甚至有个小小的工作室,当时组了四个人打算要做个专门传播平权意识的潮流品牌。——如果你们有看过《悲惨世界》的电影,我们当时就像那群藏在阁楼里,商议如何不顾一切奋起反抗的年青人。
这些是2013年秋天前发生的事。那一年的九月,我前往国外学习。不过这一切非但没有结束,我还顺理成章地成为某女性权益电子杂志的国外通讯员。不仅亲自加入国外的性少数权益组织,还不定时把国外相关资讯撰写出来,发回国内,希望可以弥补国内在性少数群体服务上某些方面的空白。
这类事情,一直到2015年末,当我与国外当地组织合办完一场中国主题的同志活动才算画上句号。此前我依然与国内“圈里人”有着紧密的联系,经历了多次“非常时期”,学会了用一些通讯软件把一些国外报道重新送回国。
这里真有一条路吗?
有人可能说:“你做这事这么久,对它一定很笃定吧?你相信这些事总有一天会改变的,是吗?我的意思是,同志婚姻可以合法化,社会上不会再出现这么多的同夫和同妻(同夫即与女同性恋成婚的男性;同妻则为反之),歧视也会变少了。”
其实并非如此,在这几年参与运动的过程中,我曾有过不少次“我不干了”的想法。特别是在一些事情上看见“正方”(“圈内”朋友)与“反方”(不支持我们主张的人)针锋相对地吵起来的时候。
有一次,某电视台录制一个辩论节目来说。当时某中学开设“淑女班”,试图要“弘扬传统文化”,要求女学生不可剪短发,上学穿旗袍,上课学刺绣等等——真的就差没有让你缠足了。录制前,“圈内”就有好几个女生特地剃了光头到这个学校门口抗 议,她们认为该学校因着对女性的各种刻板印象,剥夺了女学生自由选择的权利。因此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录制过程中,“正方”派出来的是几个行动派的女性(所谓行动派,顾名思义就是多以发起行动为主;此外还有学术派,通过各种理论发声),刚开始双方都还挺有礼貌,没过多久“正方”就抛出了一个尖锐的观点,以至于双方越“聊”越激动,整个节目俨然成了一场在电视机前的争吵。
在我看来,很多这种时候“发起战争”的往往是“圈内”行动派的人。如果说都是正当的辩论,那当然是可行的。然而当辩论演变成一些毫无建造性的言语,只为了攻击对方,那就失去辩论原本该有的意义了。
这类事情在过去几年里常常让我思考:这样的运动真的能帮助到普通女性和“平民”同志等有需要的人吗?特别是当我也意识到,在这个“运动圈”里的人大部分是知识分子,他们可能根本不懂普通女性和“平民”同志在经历什么,即使知道,大概也难感同身受。
你看,我妈仍然在家,自愿认可着男尊女卑这种在她们看来是极度性别歧视的文化,更别提她甚至觉得被男性家暴不是个问题了;还有我的“平民”同志朋友,她被家人强制关到精神病院进行电击治疗,最后恍恍惚惚留下一张纸条——“同性恋没有好结果”就自杀了呢?
我当然也有与我原来所在的那个电子杂志的编辑分享过我这种感受,现在回想起来,我实在是很感激她当时对我的理解。然而虽说是多次扬言“不干”,我却始终没有“离岗”,是因为某些时候事情的确有所改观。比如国内女性行动派人士曾在几年前发起了“占领男厕所”的运动,以引起相关部门关注男女厕所比例失衡,女厕供不应求的问题。最终推动了住建部推出新法规,2016年年末甚至把规定改进为:要求人流量大的地区女厕与男厕比例提高到2:1。但是不是每一次都能这样解决问题呢?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却始终是持保留态度的。
这个教会不恐同
随后就在2015年的尾巴,我似乎找到了一个答案:这样的运动未必能解决问题,但有另一种革命——一场爱的革命,它可以把所有这一切的问题带回到最根本,进而一点一点地给人施行医治。
2015年末,我在国外参与中国主题同志活动时,认识了正攻读酒店管理专业硕士的F。我告诉F自己从小如何“莫名其妙”地一心想要上教会,甚至七八岁左右的时候多次骑着我的小自行车,到家乡一座小教堂门外观望;我渴望得到一本圣经,却无从寻起,只在大概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从购书中心买到了一本圣经故事。
直至17岁那一年,我第一次发现我的高中室友I原来是在一个基督教家庭长大的——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跟这一切有连结的人。于是我当时立刻就问I:我怎么样可以成为基督徒呢?她的回答却让我大失所望,从此再也不敢有接触基督教的期盼——因为I知道我的性取向,便说:同性恋是不可以成为基督徒的,因为他们有罪。
我并没有对F隐瞒我的性取向,这是在我知道她是信徒以先,她就已经知道的事实。她则告诉我她就是一名基督徒,她并没有对我有过任何论断,甚至还在几天后邀请我参加她所在教会的学生聚会。聚会地点在大学附近的救世军教会。
由于先前看过不少有关救世军恐同的新闻,我谢过了F的好意,并且果断拒绝参加——我当然不是出于气愤而拒绝,只是既然人家不欢迎性少数,我干嘛还非要去贴上个冷屁股呢?即便在场的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性取向,我也不愿意这么做。
那种感觉与当初I的回答带给我的一样——既然基督教不包容同性恋,那我就不成为基督徒好了。我坦白地把这些原因都告诉了F——我认为向人出柜(公开性取向)最大的好处就是,彼此相处起来可以坦诚一点。但是我的回答可让F犯起了愁。于是当晚在聚会的间隙里,她和其中一位主要负责人保罗·玛斯顿聊起了这件事。
她大概应该是这么说的:“我最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她是个同性恋。本来我今天也邀请了她,可是她觉得教会恐同,所以就不来了。”玛斯顿先生却回答,这一切都是我的误会,因为上帝爱所有的人。
我不能信基督吗?
这个对话是在我两个月后最终不再抗拒,而选择接受耶稣基督后,F才告诉我的。现在回想起来,有些问题的确不得不引人深思:只因为圣经上说同性恋是罪的原因,很多人也许就死死地抓住了这个罪的事实,因而拒绝这一群人。
然而圣经上同时不是也告诉我们,每个人在神眼中本都是犯了罪的吗?“他们各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就是自欺”。在马太福音里,耶稣宣告:“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罪人是哪些呢?正是我和你,不论你的性取向是什么。在罪里面我们原都是死的,却因着神爱世人,“神满有怜悯,因着他爱我们的大爱”,我们靠着恩典得了救恩,与基督一同活了过来。那么罪有哪些?仅十诫里面就包括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及不可不孝敬父母等。除了谈到同性恋,圣经里提到离婚也是罪。
这不禁让我想起陈恩藩牧师(Francis Chan)的一篇信息,当时有人问到他如何向旧金山的同性恋者展开事工。陈牧师说,他处理这方面所行的方法和步骤与处理婚外情、离婚等事件是同样的。在他眼里,很多同志之所以与教会出现问题,原因在于教会内大多数人把同性恋看作一项比任何其他恶事都要更为严重的罪。然而正如我目前所在教会的一位牧师曾说,罪就是罪,又哪有大小之分呢?
神爱世人,尤其是他要呼召罪人与他和好。在这事情上,都是因为先有了神的爱,才有我们的新生。我很感恩玛斯顿先生事后纠正了我曾听从的“我不能信基督”的想法(他后来成了我属灵上的父亲),不然我就会因着别人指证我的这个罪,而把神的爱拒之门外了,更不用说我会因此失掉我的救恩。
最关键的是,是否顺服神
杨腓力在《无语问上帝》一书中写道:“如果你要见上帝,那么就看看那些属于上帝的人——他们是上帝的“众身体”,他们是基督的身体。”我不禁要自问,神是如此的爱人,爱我,那当我环顾四周信徒的时候,我能不能总是看见同样的爱?
这让我想起了当我首次向所在教会的一位信徒M坦诚我的性取向时,她让我去听大恩典教会(Greater Grace World Outreach)网页上的两篇讲道录音,其中一篇是卡尔·斯蒂芬(Carl H. Stevens)牧师的“就让神爱你”(Just Let God Love You)。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里面斯蒂芬牧师说:“神的爱从不强迫(你的)改变,相反,因着他的爱,你会产生改变。”反观那些出于“爱”一心想要改变同性恋的弟兄姊妹(我在此并不是要进行任何的论断,毕竟因着罪性,我自己也常有想要去改变他人的趋向),他们的初衷是好的,然而改变人实在是只有神才能做成的事情呀!
在陈恩藩牧师那篇关于同性恋的信息当中,他表示这其实不是一个关于性取向的问题,而是关乎我们是否愿意顺服神的问题。他说,“我们的性别或者性欲望等等并不能定义我们是谁。无论神说什么,我们是否愿意无条件地顺服呢?”
既然那些都不能定义我们,那么我们其实究竟是谁呢?在我前面提到的教会朋友M让我去听的两篇录音中,第二篇的主题正正就是“我们的身份是在基督里”。我知道她当时是想让我明白,无论我们在生活中给自己贴多少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的真实身份都只在基督里。我们“首先是基督徒”。
然而我从当时直至去年年底,都没有真正明白这确切的意思——至少我不认为自己想通了,直到我上个月看完了卢云的《负伤的治疗者》一书——他谈到了如何把自己的“伤口”转化为医治别人的源头,正如因着耶稣的鞭伤,我们就得医治,我才恍然大悟。
投入一场爱的革命
读完卢云的书,我才明白神若要使用人,他可以使用各式各样的人,并非只是“健全”的。我们去医院看医生,医生就都一定是身体完全健康的吗?治疗者一定健全吗?
神使用“负伤”的人,让他们因着自己的伤,而更可以对其他伤者生出体恤与怜悯,从而把自己的伤口转化成医治别人的泉眼。当我回过头时,我渐渐看到,这一切似乎都是神的安排:如果我不经历这些,又怎能明白这一群人的真实所需呢?
这是一场爱的革命,我愿意把它归结为一场让人认识神,即认识爱的运动——因为神就是爱。
有许多女权主义者认为圣经就是在鼓吹男尊女卑。的确在某些事情上,神指定男性去做。可是贯穿整本圣经,我们却可以看见神同样使用女性来彰显他的荣耀。正如麦道卫在他的《真相》一书中阐述,圣经里展示了“底波拉的领导力、雅亿的勇气、路得的忠诚、亚比该的交际技能、以斯帖的英勇行为,或者非比的服侍等等……”作为女性的撒拉更被列入信心伟人里面。还有许多经文,仿佛在向曾经误会了神的我呼喊着:耶和华是一位公义的神,他待人平等,无论是男是女。
那么也许我应该说,这个认识神的出路确实是可行的,因为我就是一个因此被改变了的人,首先是我对神不公平的误解被他的话语化解了,再而是借着他的爱,以及他透过他的肢体、身边信徒传递给我的爱与怜悯,我终于彻底把我的“劳苦重担”交给了耶稣。
我时常想起路加福音里的一句经文:你回头的时候,要坚固你的弟兄。因此,现今在我终于从苦毒里爬起来的时候,为着爱主的缘故,因为他是如此的爱我,我实在是乐意加入这么一场爱的革命。
作为一个曾经积极参与女权运动和同志平权运动的人,我认为争吵即使争来了权利,也并不能长久,因为那毕竟是靠着“驳倒”别人得来的结果,你无法让所有人信服一个并非真理的东西。而当越多的罪人可以透过爱认识神,并信靠这种爱的时候,却必能胜过一切。因为神就是爱,而神,已经胜过了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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