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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应许的诫命(弗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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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以弗所书第六章1-4节

主题:带应许的诫命

  今天所读的这段经文,很清楚地可以看得出来是提到“父母”与“子女”相处的伦理,这其中可以看见“儿女对父母的责任”以及“父母对儿女的责任”。

  但是,我们还是要强调和昨天的经文一样的原则,就是这段经文也是促进“家庭合一”的落实;同时我们也记得“家庭合一”是“教会合一”的范本;而“教会合一”是“宇宙性合一”的范本。掌握了大原则之后,我们接着来看一些细则:

  我们先看“儿女的本分”:在第一节里保罗说:“在主里”,这是我们“顺服”人的本质、因素、以及范畴。这并不是说父母是基督徒我们才听,父母不是基督徒我们就不用听,这样的解释把问题搞得太极端了,也徒然造成对立。

  其实“在主里”所约束的对象并不是父母,而是我们自己;意思就是说“因为我是在主里的,所以我愿意接受主的吩咐和要求”。

  倘若我们是作儿女的,那么我们有两个态度非常重要:第一是“听从”,它的意思是“倾听并且服从”。这并不是基于外在处境,或父母性情如何,而是建立在父母、子女本质的关系上。第二是“孝敬”,这包含了对父母的爱、尊重、和顺从。

  当身为儿女的愿意遵照主的原则去行的时候,神对于肯顺从的孩子,必赐给他亨通和福乐;在神的赐福下,甚至应许可以延长他的寿命。

  倘若我们是做父母的,有什么要留意的呢?首先,在消极方面:聪明的父母叫子女顺服得甘心乐意,而不会丧了他们的志气;第四节“不要惹儿女的气”,这个“惹气”意思是“激怒”,原文时态有习惯性激怒的意思。

  其次,在积极方面: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养育”是指对孩童予以亲切、周全的抚育与照顾。当一个家庭真能够遵照主的吩咐去行时,不单单主会赐福;更重要的,是在成就父神的心愿!

  回应:亲爱的主,谢谢你让我们不单单可以明白“如何作儿女”、也学习“如何做父母”。祈求主赐给我们力量!让我们不单单做好儿女、好父母,更让我们的家庭因着主的同在,成就父神的心愿!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以弗所书第六章3节:“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 经文 =================

以弗所书:
6:1-2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6:4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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