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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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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哥林多前书第九章24-27节

主题: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在今天所读的经文中,使徒保罗借用了一个场景,就是哥林多人所熟悉的两年一次的运动会来比喻传主的福音。其中有赛跑(24节),摔跤(25节)和斗拳(26节)。用竞赛来鼓励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要积极的参与在传扬福音的行动中。

  在一般的比赛中只有跑第一的人才有得奖的机会,但是在传福音的事上,只要肯跑,就一定会有奖赏。保罗以拼命的心志来传福音,他带出的榜样告诉我们:“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

  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不只提到“结果”,他也提到很重要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是“我击打自己、控制自己”,保罗所要表达的是,一切“物质上的需要”与我对“传扬福音权柄”的看重,两者相较之下,物质上的需要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基督徒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乃是自己。所以为了荣耀的冠冕,为了得胜,就要有节制;好像一个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为了赢得比赛,不论吃、喝、运动、训练、睡眠,都有很严格的要求。他们这么拼命,只是要得着那能坏的冠冕;但是今天我们为传福音而奋斗,所要得的却是不能坏的冠冕,因此基督徒就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

  所以“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今天我们领受了传扬福音这么宝贵的责任,为了得胜,我们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传扬基督。

  紧接着,保罗又说:“免得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基督徒做得不好,就会被神所弃绝;在这里“弃绝”这个词的意思是“赶出去”,就是训练考试不及格无法出赛,或比赛中犯规取消资格,愧对神的“大使命职责”。

  所以,保罗很坚持,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他绝对不愿意与任何世界上的物质、钱财有任何的牵扯,他要让人不花钱就可以得着福音,他不要靠福音养生,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免得他所夸的一切落空!这就是使徒保罗,他看重神所托付的过于一切;他看重福音的传扬过于一切!

  弟兄姊妹,今天传福音对你而言是可有可无,还是不可或缺的人生目标呢?

  回应:亲爱的主,我们愿意成为一个接受你的托付、热切传扬福音的人。我们愿意操练自己,凡事以你的心为心,看重你的事过于一切,让你在我们生命中的次序永远是居首位!

  祷读:哥林多前书第九章26-27节:“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 经文 =================

哥林多前书:
9:24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9:25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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