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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为“异质”的恩典与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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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ebrazebra 于 2016-11-4 19:24 编辑

《互为“异质”的恩典与工价》
zebrazebra

罗马书4:4
做工的得工价(wages),不算恩典(gift),乃是该得的


保罗这句话一目了然,指出“工价”与“恩典”的本质区别。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在我们已经堕落的肉体或人性里,不但缺乏恩典意识,而且与恩典意识极度地对立。甚至得救重生的基督徒也很有可能或有意、或无意地混淆着恩典与工价的差异,活在“靠肉身成全”的光景里。在口头上,我们可以呼喊着“唯独恩典”,但在骨子里,在内心深处,我们还是活在斤斤计较的工价思维之中。

实际上,恩典与工价的差异,可以说是——天离地何等的高,恩典与工价的差异就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恩典与工价就离得有多远。我们可以用互为“异质”一语来强调恩典与工价之间的本质区别。两者之间的不同,不是程度上、比例上、数量上的不同,而是根本的不同、本质的不同,是彻头彻尾的两回事。

工价是什么?简单讲就是人“该得”的东西(as something due):你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你投入多少,便收取多少回报。它不仅仅是一种现象,也代表一种价值观,一种行之已久、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式。从属灵的角度看,它是一种与恩典无关、与律法(主义)相关的惯性思维,从本质上看是“属肉体的”,是企图“靠肉身成全”(加3:3)——NIV译本对加拉太书3:3后半句的英译,若直接翻译过来便是:“靠人为的努力成全”(to attain your goal by human effort)。意思就是想要凭借人自身的努力来达到本来只能凭信心 、靠圣灵才能达到的目标,这就是律法主义和凭行为称义的错误。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所强调的,不仅入门要“靠圣灵”,成全也要“靠圣灵”——这里的“成全”指的是将基督的救恩落实在信徒的实际生活中,最终达到完全的地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保罗坚决反对倚靠人为的努力、凭着人的肉体的力量去达到神的标准。因为神的标准,只能靠着神的恩典达到,绝对不是凭着人自身的努力便能赚取的工价。救恩从开始到完成,都是以恩典为本的,我们与神的关系,无论是获得还是维持,都是恩典,不是工价

恩典是什么?简单讲就是人“不该得”的东西,而且是给人带来益处的好东西。恩典的一大特征,是与接受恩典的人呈现为一种彻底的“不对称”的关系。恩典是针对得到恩典的人来说的,而得到恩典的人,就是“不该得”、“不配得”的人。这些好处、祝福,不应该让某些人得到,因为这些人不但没有付出相应的努力,甚至还做了许多本该得到审判、惩罚、诅咒的事情。保罗在罗马书4:5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保罗强调了两点,一个是“不做工”(the man who does not work),也就是没有付出相应的努力;一个是“罪人”(the wicked),也就是犯了罪的人、有罪的人——这两点“不做工”和“罪人/有罪”,恰恰是接受恩典之人的根本特征。特别需要留意的是,基督徒在肉身复活之前、仍旧在世的日子里,便是处于这一光景之中:其一,没有做相应的工,达不到神所要求的律法标准;其二,尚未完全脱离“取死的身体”也就是有罪的肉身,仍会有意无意地犯罪。将这两点综合起来概括一下,基督徒在神的面前,就是所谓“蒙恩的罪人”。这里的“蒙恩”,一定是指神是主动的,人是被动的,神主动施恩给不配的罪人。这种施恩者与受恩者之间的“不对称性”,恩典与受恩人之间的“不对称性”,恰恰是恩典的本质。

由此可见,“恩典”与“工价”是彻头彻尾的两回事,是彼此“异质”的,绝对不可以混淆。基督徒在地上的日子里,一方面是该做的没有做,每个基督徒其实都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一方面是不该做的却有意无意地做了,也就是有意无意地软弱、犯罪。所以基督徒绝对不可能“靠肉身成全”——“靠肉身”意味着我们可以做到该做的一切事情,也就是遵守神的全部律法,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可以过上丝毫不再犯罪的生活,以至于在神面前“无可指摘”——但是,不论是圣经的启示,还是基督徒的真实经历,都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唯一的正确活法,是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够完全,承认自己是罪人,需要神在基督里的不断赦免,倚靠神白白赐予的恩典而活。

最近听到一种说法:“顺服就蒙福”。一开始我感到这话说得挺好,基督徒确实应该顺服神嘛,顺服的人自然会得到神的祝福。但经过一番深思之后,感到这话还是容易有误导。基督徒肯定应该顺服神的话语,不应该犯罪悖逆,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们不能把基督徒的顺服当作是蒙神赐福的决定性条件,更不能用顺服来掌控祝福,否则我们自己就成为祝福的决定者。与以上讨论相关,其一,无论我们多么顺服,也达不到神所要求的那份完全的顺服,我们在顺服上总是有亏欠的,而且只要我们有亏欠,就算不上真正的顺服,就仍处在不顺服的地位上;其二,我们在生活中肯定会有意无意、多多少少地不顺服,还需要神持续地原谅我们,需要耶稣的宝血持续地洁净我们。

故而,“顺服就蒙福”作为一个原则,并不真正切合我们的信仰实际和生命本相。事实上,我们所蒙受的一切祝福,都是因为“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那完美的顺服而来的。唯独耶稣基督是完美的义人,他是无罪的羔羊,代替我们受了十字架的刑罚,实际上是耶稣基督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耶稣基督的顺服归算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因信他而得到神的祝福。所谓“顺服就蒙福”,准确地讲乃是因为耶稣基督的完美顺服而令我们这些信靠他的人得到了祝福。就像保罗讲的:“……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我们与神的关系永远是以耶稣基督为中保的,是中保使我们蒙福,不是我们自身配得祝福。要想正确地解释这句话,不能忽略耶稣基督既代表我们顺服又代替我们受刑的事实,必须在十字架代赎的背景和语境里都得着合乎圣经的理解。

其实类似的话题我撰文写过不止一回,然而包括我自己在内,真的常常会在某段日子里陷入一种有意无意地“属肉体”、“靠肉身成全”的光景中,之后又会经历“肉体”的破产,再次因着圣灵的光照认识到“肉体”是靠不住的,唯独恩典能够带来活力与自由。基督徒真的需要时时提醒自己,恩典的真理是“脆弱的”、“易失的”,因为“肉体”总是抗拒圣灵、抗拒恩典,一旦让“肉体”得了胜,我们就会把恩典和工价混淆,活在恩典之外。

我们需要记得,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多么顺服,或者自以为多么虔诚……我们都没有资格单凭着自己去赚取神的祝福,祝福永远是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恩典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对称”的,是我们“不该得”、“不配得”的。认识恩典,不是叫我们放纵,而是叫我们释放,给我们自由,放胆去做我们应当做的事情,不是为了工价而努力,而是因为感恩而努力。我们在神面前,其实都是些无用的仆人,但也正是在我们这些无用的人身上,加倍地显出神恩典的宝贵、伟大和奇妙。


发表于 2016-11-4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道理。
但没有完全说透,保罗拼了性命,要得什么?岂不是得天上的奖赏,天上的冠冕吗?
有几点可能需要澄清,
什么是工价?什么是恩典?工价里有没有恩典?恩典是不是排除了工价?
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这句话里面,我认为都充满了神的恩典。
神定了这样一个薪酬制度,而且写在圣经当中,就是恩典了。
哦,你的意思是:
肉体的努力,只能得肉体的工价,得不着灵魂的工价,灵魂劳力得到的工价也是神的恩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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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11-4 21:09 编辑

楼主贴子写得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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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

有一点,“顺服就蒙福”没有错,错的是“顺服换蒙福”的想法。

同样,我信换称义,我有好行为换称义,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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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蘑菇的梦 发表于 2016-11-4 20:52
楼主贴子写得很好!学习了!

感谢主!一起享受主的恩典!
主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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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Ichthys 发表于 2016-11-5 10:46
写的不错。

有一点,“顺服就蒙福”没有错,错的是“顺服换蒙福”的想法。

谢谢!

你说得也很好啊,错的不是顺服本身,错的是用顺服、信、好行为来“换”蒙福,这个“换”字很准确。

主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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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brazebra 于 2016-11-6 09:15 编辑
注意啦 发表于 2016-11-4 20:16
有一定道理。
但没有完全说透,保罗拼了性命,要得什么?岂不是得天上的奖赏,天上的冠冕吗?
有几点可能 ...

谢谢分享。
你提的问题很重要,我多回应几句。

根据保罗,恩典和工价在本质上是根本不同的。
从属灵的角度看,二者是互相排斥的、不可以混淆的:要不就是恩典,要不就是工价。
圣经给予我们的福音真理,是百分百的“唯独恩典”的真理。

无论神的仆人多么努力事奉神,他也不是凭着自己努力的“工价”来赚取、换得神的奖赏。仆人事奉主人,本来就应该忠心而努力,这是他的本分。

在路加福音17:9-10,主耶稣说过:“仆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还谢谢他么?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We are unworthy servants),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we have only done our duty)。” 这里讲到事奉者当有的态度,以及对事奉本身应有的认识。

圣经确实多次讲到“赏赐”、“奖赏”,但却与“工价”不是一回事。

1,神的仆人一切信心、忠心、努力、作工,都是神的恩典,都是“恩典为本”的。是神的拣选差遣,是神在人心里运行,使人立志行事来成就神的美意。
     保罗在腓2:13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2,神的“赏赐”,与人的忠心、付出、努力,同样不是“对称”的,神的“赏赐”绝对大大超出人的忠心、付出、努力。
     比如在太25:21、23,主耶稣说过,“……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3,在撒种与收割、作工与收获之间,也有大量的“不对称”。
     比如诗135:12,“(耶和华)将他们(迦南人)的地赏赐他的百姓以色列为业”
     比如在约4:38,主耶稣说过:“我差你们去收你们所没有劳苦的,别人劳苦,你们享受他们所劳苦的。”

4,我们需要小心对待圣经所说的“赏赐”、“奖赏”,要从全本圣经的角度来理解它们的意思,也要根据圣经明确启示给我们的原则(如“唯独恩典”)和表达清晰的经文(如太17:9、10)来解释“赏赐”、“奖赏”的具体内涵。圣经所说的“赏赐”,从本质上讲仍是百分百的恩典,意在鼓励忠心作工的仆人们,给他们以喜乐的盼望,告诉他们有更大更奇妙的恩典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而且有神的应许为保证。

——“赏赐”:以主人为本,源自主人的“主权”和“恩典”。主人可以赏赐,也可以不赏赐;主人也可以自由地决定赏赐的多与少。圣经里提到的神的赏赐,是神所应许的恩典,不是仆人的工价;

——“工价”:以仆人及其作工为本, 工人得工价是必须的、应该的、配得的。但是神的仆人根本达不到“必须得”、“应该得”、“配得”的标准。

基督徒完全是、也永远是藉着中保耶稣基督得一切的恩惠、赏赐,一切的好处都是在基督里应许和赐予的,都是恩典,不是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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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
你的问题解答得很好,比论坛上很多只知道堆集经文的回帖强多了。
对于工价与恩典问题,我个人认同你的神的“赏赐”绝对大大超出人的忠心、付出、努力。
不过,我想圣经也明言: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从神的角度看,当然是恩典,因为神给了这个多收的人多种的机会;从人的角度看,未必不是工价,因为这个多收的人,他努力多种了。
所以呢,我觉得你可以更深入思想工价与恩典的问题,因为在神造的物质界,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这条原则基本上贯彻在全部人类社会历史中;那么,这原则是否也适用于属灵世界呢?若不适用于属灵世界,神又何必让我们的属灵生命经历这么多与世俗生活一样的劳苦愁烦呢?
属世与属灵的世界在对待工价上若如你所说全是恩典,那么个人努力的动因何在?
呵呵,我的思想能力和文字表达都不行,所以,你若是把这个问题,全面详细写出来,言之成理就能造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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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brazebra 于 2016-11-8 10:27 编辑
注意啦 发表于 2016-11-6 16:33
谢谢你。
你的问题解答得很好,比论坛上很多只知道堆集经文的回帖强多了。
对于工价与恩典问题,我个人 ...

谢谢你的回应,以及进一步的思考与问题。

我自己在写本篇文章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话题并没有说完,预备再写续篇,包括对圣经提及的“赏赐”等话题进行探讨。你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其实非常有价值,帮助我初步得到一些思路。希望我们在圣灵带领下,依据圣经共同思想。

首先,我想回应你提到的“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处经文。经文出自哥林多后书9:6,事实上从9:6-9:15都在讨论同一个话题:“慷慨撒种”。我们可以读一下这段经文,体会本段经文的上文下理。

林后9:5-15

【“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勉强,不要作难,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
。如经上所记:

“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
他的仁义存到永远。”

那赐种给撒种的,赐粮给人吃的,比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又增添你们仁义的果子;叫你们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舍,就藉着我们使感谢归于神。

因为办这供给的事不但补圣徒的缺乏,而且叫许多人越发感谢神。他们从这供给的事上得了凭据,知道你们承认基督,顺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钱给他们和众人,便将荣耀归与神。他们也因神极大的恩赐显在你们心里,就切切地想念你们,为你们祈祷。感谢神,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

1,本段经文是鼓励基督徒作心甘乐意的捐献,而且特别强调基督徒作这事要不勉强、不作难,一定要“乐意”——既不应是被强迫的,也不属于律法的强硬规定。我们知道,心甘乐意的捐献在本质上有别于为了得到“工价”而去作工,也有别于遵守某一项律法的规条。它应当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由的奉献。尽管我们单看这一句“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有可能产生“作工得工价”的印象,但当我们看到保罗所谈的乃是自由、甘愿的奉献这一话题,便能明白它与“作工得工价”不是一回事。

2,在本段经文中,我们看到保罗一再提到神的“恩惠”、神“赐种”、神“赐粮”、神“增添你们仁义的果子”、神“极大的恩赐”、神“说不尽的恩赐”……保罗希望读者明白,行善的源头不是人,而是神自己。心甘情愿的捐献者,恰恰是已经蒙受了神的各样且极大恩惠的人,连他们的种子、粮食、果子,也都是神的恩赐。人之所以能多种、多收、多捐献、多行善事,是因为神首先令他们“凡事常常充足”。通过这种正本清源的解释和劝勉,我们看到,在保罗的心目中,“种与收”的道理彻头彻尾是“恩典化”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而且是“唯独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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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啦 发表于 2016-11-6 16:33
谢谢你。
你的问题解答得很好,比论坛上很多只知道堆集经文的回帖强多了。
对于工价与恩典问题,我个人 ...

你后来提出的问题,“工人得工价”基本贯彻在人类社会历史中,是世俗生活中的基本原则,那么它是否也适用于属灵世界?以及基督徒的属灵生命为何也经历许多像世俗生活一样的劳苦愁烦?还有个人努力的动因等等……比之前的问题要复杂,容我思考一下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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