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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哥林多前书第七章8-17节
主题:论嫁娶
今天这段经文讲到的是嫁娶的原则。当时的哥林多教会一定是遇到了一些“信仰”与“婚姻关系”冲突的问题,使徒保罗很清楚并且仔细回答哥林多教会,嫁娶原则的核心是15节后半部分“……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和睦”有两方面的意思:一个是“不主动造成冲突”,另一个是“给人带来和平”;在这两个原则下,问题处理的方式就很清楚了。
一方面,得着信仰的一方绝对不主动进行“离弃”对方的行动,也就是说,切勿让“信仰”成为“离弃”的理由,反倒应该成为福音的负担与机会。
因此,信主的一方要靠主在生活中见证自己信仰的宝贵与真实,如此就可以带领不信的一方归向神,得着基督的救恩;否则,没有带给人和平的福音,就失去了神召我们的目的了!
当然,在婚姻生活中并不是样样都顺利,若有不信的一方因着信仰的缘故要“离弃”有信仰的一方,那么出于不得已的情况遭受“离弃”,在信心上不要受到“辖制”,因为这不是被离弃者的“罪”。
因此被离弃的基督徒,切勿活在罪咎当中,因为这样的罪并不归于你;但若是因着信仰没有美好的见证,反倒造成对方的厌恶、不谅解,那么就免不了要担负失去见证的责任了!
当我们再回到前面的经文,提到关于没有嫁娶的,以及寡妇,他们的情形又要如何处理呢?原则是“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不论是单身或者鳏夫寡妇,若是会产生情欲的需要或是挣扎,那么就表示里面有需要,这不是对错的问题,也不关乎属灵不属灵的事,而是神造人所拥有一般性正常的现象。
因此,若没有神所赐“独身”的恩赐,就嫁娶便是了;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嫁娶是不属灵的,是不爱主的;每个人的状况不同,不嫁娶并不表示比较圣洁;嫁娶也不表示不圣洁。只是在嫁娶上要选择“相同信仰”的对象,这样才不至于产生更复杂的问题!
相对之,若不嫁娶,但又有情欲方面的需要,就会落入试探,给魔鬼留地步。一旦失去见证,羞辱主的名,就更不好了!求主赐给我们智慧,凡事都能遵行他的旨意。
弟兄姊妹,神造人并不是要他不快乐,只是要当纪念你的主,守住本分,作一个敬虔爱主的人,熟读神的话,谨记在心。
回应:亲爱的主,求你帮助我们清楚知道你的旨意、你的原则和你召我的目的;求你帮助我们都能成为和睦的人,真实地带给人真正的和平,使他人能够因着我们而认识你,得着耶稣基督的救恩。
祷读:以弗所书第七章15节:“……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 经文 =================
哥林多前书:
7: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7: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注:“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7: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7:18 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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