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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7日,国家宗教局报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此条例对目前家庭教会提出了很多限制,按照该条例,家庭教会将面临或成为违法组织被取缔的危险,所以,请无论你是家庭肢体还是三自聚会的,请于2016年10月7日前提出意见。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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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肢体归纳了一下,对家庭教会可能造成违法地位的重点在以下几条:4、6、7、11、21、35、36、40、41、44、45、47、50、51、62、63、66、67、68、71.
我所做的,就是在以上的每一条的右下角,记得啊,针对每一条的意见是在该条的右下角,点“反对”!
有感动的,可以点“我的意见和建议”写上具体的意见。
如果你的群多,你~懂~得~
我们在恳求天上的父看顾的同时,也要尽上自己的本分。所谓尽人事,听天命。任何临到我们的都是父允许的,但我们如果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为家庭教会的合法地位尽上自己的本分,是否在主面前有亏欠?
虽然条例没有明确说家庭教会的地位违法,但没有政府许可不可聚会,不可出租给没经政府许可的组织、聚会,这些委婉的说法已经把家庭教会悬置于空中了。
恳请各位主内的家人为此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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