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6-6-4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要如何显明忿怒
从以上经文我们已经谈到了,神为何要显明祂的怒气。因为人不虔不义,不把神当神,神的审判必要临到他们。这审判是何时会临到呢?是将来还是现在?虽然神对罪人的怒气积蓄在祂心中,将来有一天祂必会施行公义的审判。但这段经文中所说的神要显明祂的愤怒,不是等到末日才会临到,而是从现在就已经开始。在这个世代,神就要显明祂的愤怒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不义的人在今生就会受到神的审判。我们知道了神为何愤怒,现在要来看神的愤怒要如何显明出来呢?
三重任凭
接下来的这段经文将要提到,神在堕落的人身上的报应。神对于不虔不义的人所显出的愤怒,不是从天上直接降下责罚、如天打雷劈、或天火焚烧。不是降下特别的天灾人祸来击打恶人,而是对恶人的放弃,不管他了、任凭他了、随他去了。这听起来似乎是很轻松,怎么神愤怒的结果就只是不管他而已。事实上神的任凭是很严重的事,神本来从天上赐下恩典,现在收回恩典;本来看顾保护,现在收回保护;人要堕落就任凭他继续堕落,自取灭亡,这实在是比刑罚还要可怕的事。这里提到三处任凭,分别是24、26、28三节,这三段经文一再重覆的信息,就是神对罪人的任凭。让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1. 任凭纵欲行污秽的事:首先我们来看神第一个任凭的原因是什么?从21节我们就看到了,人因为神所赐的普遍启示,原是知道神的。但是因为人拒绝了神的启示,不信神、反去拜偶像,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 「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罗1:24)
2. 任凭放纵可羞耻的情欲:再来看第二个任凭的原因是什么?从25节看到他们原知道神的真实,也就是神所启示的真理。但是他们却「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也就是把神的真理当谎言,以受造之物当偶像来代替创造的神。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5~27)
3. 任凭存邪僻的心行恶事:最后看第三个任凭的原因是什么?从28节看到他们原本有对神的知识,但是他们却「故意不认识神」,也就是不把对神向他们显明的知识当作值得相信的。故意选择背弃神。 「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1:28)就是世间一切污秽、败坏的行为。
在这三处经文中,我们看到一个相同的模式:就是神起先赐给人普遍启示,人却偏行己路,最后神任凭人自取灭亡。从人的角度看,人原本知道神;却不信神反去拜偶像;最后被神放弃,落入罪恶的深渊。 「任凭」这字的意思原文是「交付给另外的权柄」的意思。歌林多前书5章5节,保罗要教会要把与继母乱伦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这里的「交给」就是任凭同一个字。原来人在神的管辖之下,但人选择不要神管,神就将他交付别人管。交付谁呢?就是罪恶的权势。神对罪人的心意,由起初的担忧、变为伤心,而最后完全放弃,这就是任凭。人既然弃绝神、不要神,神只好把人放弃。
有人对神的「任凭」有所误解,以为神既然任凭我犯罪,那我今后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反正神已经任凭我了,所以我的所作所为祂会负责。就算我再犯罪堕落,也是神让我作的。这是个错误的观念。所谓神对人的「任凭」,并不是指神授权让人去犯罪,乃是说神对执意不肯悔改的罪人彻底放弃,任由他自己去选择不义的道路,不加阻止,让堕落的人接受自己当得的报应。这不是神积极的安排,而是对于人任意妄为心中失望。人既然要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选择犯罪,神就让人为自己错误的决定负责。这是消极的放弃、不是积极的促成。神的旨意是要人遵行祂的诫命,不可能预定人作恶,似乎是:人不作恶,神还要设计个陷阱要人作恶,这不可能是神的本意。神巴不得罪人回头,但是对于顽固不悔改的恶人,神是被动的任凭他接受犯罪堕落的苦果。
就好像一个不肖的浪子、不把父亲当父亲,反而勾结狐群狗党,认贼作父、为非作歹。父亲多次劝阻不听,失望到了极点,不得不放弃、只好忍痛由他去、任凭他去接受犯罪的报应。神对罪人的心就向那位父亲一样。
放纵情欲的罪
我们再来看第24节:「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6节:「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两个任凭都是指着情欲。 「情欲」指脱离神所定下的道德规范,去追求那些满足自己肉体欢乐的事情。人的身体原来是神所赐下最美丽的创造。在神所设计的婚姻中,夫妻性的结合,是人间最美的享受。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既然是神所赐的,就不是肮脏污秽的,而是神圣的。我们不应该禁止它、或故意看低它。就如天主教所相信的:圣职人员是不能有夫妻生活。禁制的结果,违反人的本性,反而生出很多暗中犯罪的败坏行为。基督徒不会禁止嫁娶,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美好的、是神所赐的。但是任何美好的事物一经滥用,就变质了。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只容许在夫妻之间,一但超出了神所定下的范围,同样的事马上就成为犯罪的行为。神所赐给人最美的享受,被人的邪情私欲扭曲,神所造的高贵的身体,却成了人发泄情欲的工具。你如果看到报纸的社会新闻,淫乱败坏的事层出不穷,人陷在放纵情欲的罪恶之中,只贪恋自己肉体的享受,不把人当人看。在婚姻之外寻找外遇的目标,性伴侣一个换一个、利用完了就始乱终弃。神圣的夫妻关系被藐视,追求的只是自我的满足,不负责任。人的情欲一旦不受神的管制,就像脱缰的野马,决堤的洪水,散漫放荡无法扼止。放纵情欲的结果,乃是作出种种肮脏污秽的事,败坏自己的身体。
原本在伊甸园中,人赤身露体不以为差耻,但是犯罪之后,丧失了纯洁的良知,就拿树叶遮遮掩掩,彼此不敢正视。淫乱的罪对人心的影响很大,其他的罪都在身体以外,为有行淫是直接污秽自己的身体。而性又是人生命中最隐秘、最深的情感。一但被玷污了就直接影响人内心的平安、并破坏了和谐的人际关系、与自我的形象。犯下奸淫的人,不敢面对配偶、没有脸面对神。罪咎感不断在心中控告,会把人整个毁灭掉。尤其在今天这个道德败坏的世界,色情、放纵的思想处处可闻,整个社会对这堕落的风气习以为常、不以为怪。魔鬼随时在引诱我们跌倒。我们信主的人一定要在这上面小心,不要在性的罪上给撒旦留地步。因为我们所追求的,不只是今生的享乐,更是在神面前保有一颗清洁的心。有一天我们还要面对神,求神保护我们不受魔鬼搅扰,愿意在今生持守一颗警醒的心,立志过圣洁的生活。
同性恋的罪
接下来要谈到同性恋的议题,这是个很具争议性的议题。我们不打算在这里深入探讨这问题,只会专注在圣经的讨论,看圣经是怎么说的,从圣经的教导,找到我们该有的立场。 25~27节经文:「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这是指什么事?就是指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我们在这里要先把同性恋的范围定义清楚。这里不是谈到同性恋的性倾向,而是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以下所有谈到同性恋的时候,就是以同性发生性关系这个定义为限。 25节称这种行为是「放纵可羞耻的情欲」。圣经对同性间性行为的立场是很清楚的,就是反对。不是因为同性恋奸淫才反对,异性恋也一样,圣经反对所有婚姻之外的性关系。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有的人认为基督徒歧视同性恋,有「恐同症」。甚至连一些基督徒都在圣经的解释上采取妥协的立场,提倡同志神学,声明圣经不反对同性恋。这种立场是从「自由派神学」发展出来的思想。今天竟然是大部份学术界的立场,可说是整个西方社会「政治上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的主流想法。反对的人可能会被贴上,顽固不化,甚至歧视弱者的标签。
同志神学怎么看这段经文呢?他们说:「这段经文谴责的不是同性恋,而是异性恋者,违反异性恋的性倾向,和同性发生关系。真的同性恋者不在圣经谴责的范围内。因为对同性恋者来说,顺性的用处就是与同性发生性关系。他们如果与异性交往那就是逆性,是圣经所指责的。」这完全把圣经明白的教训颠倒过来了。圣经反对的事,他们认为圣经赞成。这是自由派神学常见的手法,当圣经的教导不符合他们的意思时,就把它窄化、切割,把这段经文限制成只对某时、某地、某人才适用,对今天的人已经不适用了。圣经如果都让他们这样解释,那所有的经文都可以变成过时了,不必在乎了。
那要怎么看这段经文呢?在保罗那时代的人,根本就没有把性别与性倾向分开看待的想法。 「女人顺性的用处」,根本就不是什么同性恋或异性恋的性倾向,而是指神造男造女时所给他们自然的性别。生为男人就有男人的性情、生为女人就有女人的性情。如果他生理上是男性,他的心理就该是男人的本性,他就该顺乎本性去发展与女人的婚姻关系。女人也一样,该与男人结婚,在婚姻中享受性生活。这也是神在伊甸园中所定下的婚姻规律:「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二人就是一男一女。主耶稣也肯定这个教导。违背了神设立婚姻的本意,与自然的本性,与同性的人发生性关系,这是神所指责的。这里所说的「逆性的用处」就是指违反自然不正常的情欲关系。
人如此淫乱的结果,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这不只应用在同性恋的淫乱上,对异性恋也一概适用。道德败坏,放纵私欲,最后一定会尝到犯罪的后果,如身体得病,人际、家庭、社会关系的破坏瓦解。我们在这里要把报应的范围限制在,故意违反神的旨意,任意放荡的人身上。至于无辜受害的人如,丈夫外遇,妻子无辜被感染性病,或母亲得艾滋病,传染给小孩。或是因为输血时消毒不够,意外感染,的这些无辜染病的人,不要把谴责错误的加在他们身上。人受苦有因自己作孽,该尝犯罪的苦果,但是也有被人连累,无辜的受害人。
知道了圣经的教导,我们对同性恋者应该抱着什么态度呢?骂他、笑他、歧视他?都不是。主耶稣会怎么对他,我们也应该如此。主耶稣在世上时,与罪人、妓女、税吏等不受欢迎的人物在一起吃饭,是真心的接纳他们。主耶稣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这不是与罪妥协,乃是要向罪人伸出援手,从罪中挽回他们。我们恨恶的对象是罪,不是陷在罪中无法自拔的罪人。身为基督徒该有的立场是:「恨罪、爱罪人」。对于公开提倡同性恋婚姻、推广同性恋教育。我们应该本这信仰公开反对。对于明显犯罪的事,应凭爱心指出来。但是不要自以为义,而歧视同性恋。应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脱离罪的缠绕。我们都是罪人,我们在说谎、恨人、情欲上可能都犯过罪,这些罪不比同性恋的罪更可原谅。但主耶稣为我死了,祂赦免了我,祂的血能洗清我们所有的罪。也能洗清一切同性恋者的罪。只要我们回到耶稣面前接受衪的救恩,承认自己过去的罪,衪都能赦免。
今天我们对罪的谴责说得多,但实际去爱人、救人的行动作的少。当我们面对同性恋者的时候,不要只有排斥与谴责,应在行动上更积极的付出。我们是否曾经去关心他们为什么会堕落?如果有一天他向你求助时,你能真心的接纳他吗?我们要期待他们走进教会是件不容易的事。如果他真的进来了,你真的愿意与他交朋友吗?还是远远的躲开他。在现实生活要做到真的不容易,就算做到很难,但是首先在观念上要有愿意的心,愿意按圣经的教导来做:一面不与罪妥协、一面爱陷在罪中的罪人。
结论
今日的世界陷在罪的辖制中。世人在罪中浮沉,不认识神、远离神。抗拒神向他们显明的真理。为自己塑造偶像。没有一个人能靠着自己行出义来。没有一人不需要神的拯救。神对失落的罪人,心中伤痛,希望他们回转。不管是犯下在再严重的滔天大罪,淫乱败坏、作奸犯科的行为,只要他们肯回转,神就必定赦免他们的罪,拯救他们脱离审判。但是如果人继续心硬,不愿悔改。神的审判也是严厉的。背逆的人在今生就会经历到神显明的愤怒。最大的愤怒就是神的任凭,随你去吧,要作恶的继续做恶,要败坏的继续败坏,这等人在神的面前已经彻彻底地的被放弃了。弟兄姐妹们,赶快趁着还有机会,及时悔改;不要等到神任凭我们、放弃我们的时候才后悔无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