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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永生?(路1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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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30节

主题:如何得永生?

  今天所读经文中这个富有的官问的问题,基本上是错误的问题,因为人不可能靠自己“做”了什么,以至于讨神的喜悦,可以得救进入永生。所以后面耶稣说在人这是不能,唯有神才能成就。不过这个问题却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去问的问题,我要怎么样才能得着永生?

  耶稣提出遵守诫命的要求,富有的官毫无困难地就回应这些诫命——我自小就遵守了,事实上这些诫命按着耶稣自己的归纳就是尽心地爱神,且爱人如己。而富有的官认为我已经按着字面的含意,不触犯任何一条律例了。

  然而耶稣接着提出更核心的要求,希望这个富有的官可以将所有的财产变卖去帮助穷苦之人,藉此来表达对神、对人的爱。当这个要求一提出时,经文说这官就忧愁,因为他很有钱。这显出虽然他很认真地遵守诫命的要求,不奸淫、不杀人,不偷盗等,看似非常虔诚,然而这是因为对他而言,遵行这些条例并不困难,可是当神要求他献上他所看重的财物时,从他的“甚忧愁”中就凸显出富有的官心中最在乎的是金钱,而不是神。

  换句话说,一个要跟随神、可以得着永生的人,在他的心中不可以有任何一件事超过对神的爱。对这个富有的官而言,他看重钱胜于神;对你、对我呢?也许不是钱,但有没有可能是名誉呢?有没有可能是权力呢?有没有可能是爱情呢?有没有可能是你的企图心呢?

  耶稣对一个愿意为了神的缘故撇下所有的人,发出极大的应许,那就是在今世得着百倍,在来世得着永生。今世的百倍不是告诉我们愿意奉献一万,神就在以后的日子赐下一百万,耶稣的意思是应允一个愿意将神摆在首位的人,神要赐大福给他,而且他所能享受最大的福就是得着永远的生命。

  永生,永远都不是我们做了什么而得到的,唯有向神存着单纯的信心,相信神的应许,相信神的恩惠,相信神对我是好的、美善的,不论如何都愿意付上代价地相信下去,这人必得永生。

  回应:天父,我们所能拥有的一切都是你所赏赐,因此仍是属于你,我们别无可夸,乃单单夸你在我们身上所成就的一切美善,愿我们的心常常存着对你不变的信心,好讨你的喜悦。

  祷读:路加福音第十八章29-30节: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经文=================

路加福音:
18:18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18:20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18:23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18:24        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18:25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18:26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18:27        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却能。”
18:28        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18:29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 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18:30        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发表于 2016-5-20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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