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6120|回复: 3
收起左侧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
18: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18: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18: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18: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18: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18: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18: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8:10,11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8: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8: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注:原文作“血”)必归到他身上。’
18: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注: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做:
18: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8: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8: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18: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18: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18: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18: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8: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18: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18: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18: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续)

十六. 对酸葡萄之比喻的驳斥(一八)

  一八1~4 在前面以西结已反复强调即将会有惩罚临到,希望百姓能够悔改。但百姓对神的惩罚却有着错误的理解。犹大人中有一句俗语,这俗语使他们把自己的罪归咎于祖先的失败:“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儿子是无辜的,父亲才是罪人。他们好似耶利米哀歌五章七节的话:“我们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们担当他们的罪。”以西结时代的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受苦,全由于祖先犯罪之故,他们是因父辈的罪而受苦,所以悔罪既无必要,也没有用处。他们不想承认自己的罪和个人的责任,很明显这是向神的公义挑战。

  因此神反驳这俗语,指出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任。神要藉先知教导他们,这俗语不可因此将他们自己的罪否认,一切都推诿在列祖身上。以色列的亡国,是历代罪孽累积的结果,遭神的忿怒;但这并不是说,这一代的人没有罪。神是公义的主,他的审判是公正的,他必按他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以西结强调神公义的原则:个人的罪果,个人承担;个人的义果,个人享受。善人可以获得自己善行的益处;恶人也照样要为他自己犯罪的后果负责。

  在旧约时代,本章所表达的思想是很先进的。因为在罪的责任问题上,以色列的传统思想认为,罪是可以遗传的;一个人的罪责可能由子孙承担(参出二十5;哀五7)。这种观点在以色列人的社会生活中导致了宿命论和不负责任。在本章里,神藉着以西结表达了一个新观念:每个人罪责自负,不能归咎任何人。这也是照申命记廿四章十六节的原则: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这和新约的罪责观念和个人救恩观念很相似。虽然我们经常因我们周围的人犯罪而受牵连,但神不会因为别人犯罪来惩罚我们,而我们也不能用他们的罪来为自己的罪开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

  一八5~24 其后他举了几个具体的例证来说明。有祖孙三代。一个公义的人,他有罪恶的儿子,却有公义的孙辈。这俗语可应用吗?神藉着以西结指出他审判的原则:

  1. 人若远避罪恶,行出公义,就必定存活(5~9节)。如果没有犯罪,当然不必承担先祖的罪。

  2. 义人所生的坏儿子必要死亡(10~13节)。在被掳期间和在主耶稣的时代,犹太人都以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先而自豪(路三8;约八39)。他们认为,因为他们有公义的祖先(5~9节),所以他们就能存活。但神告诉他们这不可能,他们是公义祖先的邪恶子孙,所以他们必定灭亡。

  3. 不义之人所生的好儿子定要存活(14~17节),但他不义的父亲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18节)。

  4. 恶人若悔改,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他必定存活(21~23节)。如果犯罪了及时悔改,仍可蒙神赦免,不致于灭亡。

  5.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必死亡(24节)。

  答案是很明显的,公义的父不能挽救罪恶之子,罪恶的儿子并不连累公义的孙儿。归纳言之,谁有罪,应自行承当。

  第20节可谓本章前半段的结语。赏罚并非将父子或数代连在一起,而是只根据个人的行为。第20节与出埃及记二十章5节之间并没有矛盾。正如出埃及记所说的,儿女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父母罪行的影响。但他们不会因父母的罪而受到处罚,除非他们也参与父母的罪行。保罗在加拉太书六章也说得很清楚。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在第24节,那惩罚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这是现今的罪所导致的肉身死亡。第5至24节指出的原则,并不是针对永生而说;否则,我们必须推断说,救恩是靠着行为(5~9节),而我们的义最终也会失去。这两种说法在新约里都明明的被我们的主所反驳(例如弗二8-9;约一〇28)。

  一八25~32 众民继续埋怨神的不公平。以色列人认为他们受苦是因列祖的缘故,这是无法逃脱的命运,因而感到无助与无奈。也有人觉得既然不是他们的责任,就谈不到有什么悔改的必要,神何必指责他们呢?还有些人引用俗语表达心中的不满,认为神这样的安排根本不公平。“不公平”在原意为在衡量上不平均,但神实在衡量了,怎可说他没有衡量呢?先知严正地责问他们,他们以为是受列祖的牵连,难道他们真的有公义吗?神是公平的,公义者必然存活。他们现在所遭的灾难正是他们自身的罪孽遭致的。

  以西结要以色列民真正来看这问题的本身,神不会以我们的公平观为准,相反我们应该以神的话语为准。被掳的事不是神不公平,而是人不求公义;人死亡,是因自己所作的罪孽。列祖固然有罪,我们也有罪。因此我们受苦不是由于列祖,更是由于我们,我们必须承受。神的审判是公平的,神必按各人所行的审判。

  然而神审判的目的不是要刑罚人,他只盼望人悔改。神喜悦恶人的回转,恶人可以在转离罪孽之后得救,而这正是主希望他们去做的。第卅一节“你们何必死亡呢?”这是神恩慈的呼召,也表露他的信实,他的公义不能改变,他是始终公平的。作孽的虽然注定死亡,仍有悔改归正的机会,只要回头,仍可存活。同样,我们也不应该在别人倒霉的时候高兴。相反,我们应该全力帮他们建立信心。

  本章是以西结劝导悔改信息的高峰。在本章最后一节经文里,神再次说“你们当回头而存活!”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改变的。这靠的是神在我们里面作工,而不是我们可以凭自己做到的事情。但我们不能说神没有赐下够用的恩典,我们可以以信心为开始,相信只要我们悔改,神会更新、改变我们,使我们有新心灵,成为新造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神是有大恩慈的,我们当悔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 说这一章应该是十八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19 08: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