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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奉献和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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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十一奉献和献祭
安德烈


该隐和亚伯是圣经里记载向神献祭的最早的两个人,远远到早于十诫和律法被颁布的年代。当时并没有任何契约和条文规定,人们一定要献祭给神或是教会,教会甚至还不存在。他们两兄弟献祭给神,完全是出于个人的自由意愿。

亚伯拉罕

人类首次的“十一奉献”记载在创世纪第14章里,而亚伯拉罕向神所奉献的,并不是从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中捐出的,而是他战利品的十分之一。亚伯拉罕带着他的318个精炼壮丁成功地战胜了四王。

创世纪14:17       亚伯兰击败了基大老玛和与他联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帝王谷。
创世纪14:18        撒冷王麦基洗德也带着饼和酒出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创世纪14:19        他给亚伯兰祝福,说:“愿创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给亚伯兰。
创世纪14:20        把敌人交在你手里的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来,给了麦基洗德。

没有任何人或是律法要求亚伯拉罕必需奉献十一,因为摩西的律法是在此后的430年才出现的:

加拉太书3:17      我的意思是:上帝立了约,并答应持守这约。那在四百三十年后才出现的律法不能够破坏这约,以致取消上帝的应许。

很多牧师/牧者都认为,因为亚伯拉罕在律法之前就有过奉献十一的先例,所以我们新约下(不再受律法管辖)的信徒也应当效仿。来自于爱的活力侍奉(Dynamic Love Ministry)的伯蒂.布里茨(BertieBrits)曾对亚伯拉罕的奉献作出了一个有趣的评论:

“在律法出现的许久之前,亚伯拉罕十一奉献了,动物被当作祭品献祭了,人们也受割礼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就此认定,律法前亚伯拉罕的奉献、动物的献祭、人的割礼,都需要我们一一效仿呢?当然不是!无论以任何一种方式来看,我们都不可以把亚伯拉罕的行为当作是新约下信徒必需遵守的‘新诫命’。”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亚伯拉罕所捐献的,是他掳获的战利品的十分之一,而且他也只做了仅此一次的十一奉献!所以,把亚伯拉罕一次奉献的行为,作为我们每月收入的十一奉献的标准,实属妄断,有失真实。

雅各

雅各按照他父亲(以撒)的吩咐,离开迦南到巴旦亚兰的彼土利(他的外祖父)的家里去,要娶拉班(他的舅父)的女儿为妻。路途中的一个晚上,他梦见一个梯子从地上一直通到天上,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下往来。神向他重申了他和亚伯拉罕所立下的盟约,并祝福他,让和他的后裔得福。在雅各醒来之后,他就用石头立了一个圣坛,并把那个地方称为伯特利,因为神的确在那里。然后,他说:

创世纪28:20       于是雅各许了一个愿说:“如果神与我同在,在我所走的路上看顾我,赐我食物吃,给我衣服穿,
创世纪28:21       使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的父家,我就必定以耶和华为我的神,
创世纪28:22       我立作石柱的那块石头,必作神的殿;你赐给我的一切,我必把十分之一献给你。”         

在雅各脑海里浮现的并不是:“我最好先把十分之一给神,要不然神就不会祝福我。”不是的!雅各已经知道神会祝福他,因为神在梦中已经重申了他的盟约,已经起誓要赐福给他和他的后裔。他说要把神赐给他所有的十分之一再献回给神。

以上圣经里所记载的,应该“违背”了当今大多数教会所教导的教义吧。在我们所到的几乎每一个地方,我们都可以听到,基督徒只有先给神,才能够从神那里得到。“如果你不先奉献,神就不会祝福你,也不会赐给你任何东西!”听过了吧?还很耳熟吧!这样的教义,如同烙印一样,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基督徒的心上。然而,这绝对和创世纪第28章不相符,因为雅各说,他只有在神赐给他一切之后,才会献出十分之一。

“大肆鼓励”奉献

因为现在有太多的教会/事工面临着运作的巨大经济压力,他们通常都会“鼓励”会员们为神的工作而慷慨“奉献”。不幸的,他们所引用的圣经经文和教导的奉献目的,都是以律法为依据的。你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吗?“如果这是神的意,这就是神的账单;他带领,他就会提供。”

如果一个教会/事工的成立真的是神的意,而且信徒们也都建立在恩典之上;那么,带领的牧师/牧者就根本没有宣讲十一奉献的必要,因为活在神的恩典里的会众们出于爱,自然就会捐献。他们会认为,他们真的是在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而不是单纯地分担教会/事工的运作费用。如果是出自神的意,神就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因为,神会装备他所呼召的!

“玛拉基书3章”式的控制手段

引用玛拉基书第3章而教导人们必须要十一奉献的做法,其实是要人遵守旧约的律法!要记得,虽然整本圣经是为我们而写的,然而,不是圣经里的全部章节都是针对我们而写的!玛拉基这一部分充满预言的书,针对的是当时还活在律法之下,并已经背弃了神的以色列民族。

以下是从《马太.亨利对玛拉基书的简明注释》(Matthew Henry’s Concise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Malachi)一书中所截取的摘录:先知玛拉基的意思是“我的使者”,他在玛拉基书中责骂祭司和人民背弃了神与利末人的约。虽然他们蔑视神,忤逆神的命令,但是神仍不弃绝他的子民。所以,他勉励人们要悔改,并坚守神的律法;同时他也预言,救世主的来临,将会带来救赎和祝福。

玛拉基的预言显示,犹太民族对神的热忱和忠心已经泯灭了。祭司变得粗心大意、骄傲狂妄;圣殿变得虚有其表;以色列人也停止缴纳十一税,停止献祭,不再遵守摩西的律法。而违背律法的后果是什么呢?咒诅加咒诅(申命记28:15节以后)。然而我们知道,我们已经不在摩西的律法和其咒诅之下了,因为耶稣替我们受了咒诅(加拉太书3:13)。现在,明确我们的身份之后,就让我们再次一起读读这些经常被误解的经文吧:

玛拉基书3:6       我是上主;我不改变。所以你们这些雅各的后代还没有完全迷失。〔玛拉基是在对以色列说话〕
玛拉基书3:7       跟你们的祖宗一样,你们一直偏离我的律法,没有遵守〔以色列因没有遵守律法而受责骂——这才是玛拉基书的真正背景〕。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可是你们问:“我们该做甚么才算转向你呢?”
玛拉基书3:8       我问你们:人可以欺骗上帝吗?当然不可以!可是你们欺骗了我。你们问:“我们怎样欺骗你呢?”我说,就是在该献的十分之一和祭物上欺骗了我。
玛拉基书3:9       你们要受严厉的咒诅,因你们全国的人都强夺了属我之物。
玛拉基书3:10      你们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数送到圣殿,使圣殿里有丰富的食物。我是上主——万军的统帅;试试我,你们就会看见我打开天上的窗户,把各样好东西丰丰富富地倾倒给你们。
玛拉基书3:11     我不容昆虫毁坏你们的农作物,你们的葡萄树将结满葡萄。〔添加注解〕
其实,有一些细微的提示,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这是旧约!

提示一

玛拉基书3:7        。。。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

在新约下,神应许将永远都不会离开或遗弃我们:

马太福音28:20      。。。我就常常与你们同在,直到这世代的终结。

提示二

玛拉基书3:9      你们要受严厉的咒诅,因你们全国的人都强夺了属我之物。

在新约里,基督耶稣替我们受了咒诅,所以我们得以从违背旧约律法(包括十一税)的咒诅中脱离:

加拉太书3:13      基督已经为我们承担咒诅,藉此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圣经上说:“凡被挂在木头上的人都受上帝咒诅。”

其实还有更多的提示,但是我们此刻也应看清了。通常,牧师/牧者都会频繁引用第10节经文,来“鼓励”信徒们大胆“试探”一下神的忠诚:

玛拉基书3:10      你们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数送到圣殿,使圣殿里有丰富的食物。我是上主——万军的统帅;试试我,你们就会看见我打开天上的窗户,把各样好东西丰丰富富地倾倒给你们。

知道吗,这同样也是旧约律法!因为它教导人们:只有我们首先做好我们的本分,神才会尽他的本分!然而,神根本就不需要我们先有所表现,在我们什么都没做的时候,他就已经证明了他对我们的爱和忠诚:

罗马书5:8         上帝对我们显示了无比的爱: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已经为我们死了。

事实上,我们何需“试探”神呢?神又何需证明他对我们的忠诚呢?他已经给了我们他最宝贵的珍宝:他的儿子!无条件的!

最讽刺的是:在这些人大力推荐完人们要“试探”神的忠诚之后,紧接着,他们就会顺便地列出银行帐号、汇款地址,再顺便地告诉大家,可以把要“试探”神的数额全部存进去。。。

不要称作“十一奉献”!

我们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根本不要称它为“十一奉献”!因为“十一奉献”(十一税)指的是一定要献出丝毫不差的数额(我们收入的10%),如同律法的条款,强行迫人遵守。其实,如果信徒真的要为神的工作捐献,他们应该这么做:

哥林多后书9:7  各人要照着心里所决定的捐助,不要为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如果要捐出收入的10%,让人捐得不乐意;那么,他就根本不应该捐出一分一文!如果捐出的5%,40%,或者仅是1%,能够让人捐得乐意,那么,这才是他们该给的数额!最终,不是关于捐多少,不是关于百分比,而是关于一个人的心和他的动机。如果有人选择愉悦地不给分文,那就是他的选择:人们不应该觉得是因为必需给,所以才给,再读一遍哥林多后书9:7吧。所以,我们不应该称它为“十一奉献”,而是应该称之为“乐捐”。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在新约下,在恩典里,为什么又会有“乐捐”呢?答案是双重的:

1. 答案的第一部分与我们在神里的立场,以及我们的身份有关:“乐捐”是顺服、爱他人、圣洁生活的产物,是自然而然的,由内而外发生的。我们内在的本性(我们重生的灵)是圣洁的,和神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好行为就如同呼吸一样,在灵的引导下,自然地产生。

根本不需要外在的努力和痛苦的自我挣扎,“乐捐”只是单纯的出于那份对“他”的浓浓的爱,因为我们的得到,是从“他”首先爱着我们开始。。。所以,因为他的爱,我们牢记:

马太福音25:35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流落异乡,你们收留我;
马太福音25:36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害病,你们照顾我;我坐牢,你们来探望我。”
马太福音25:37 义人就回答:“主啊,我们甚么时候看到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马太福音25:38 甚么时候看到你流落异乡而收留你?看到你赤身露体而给你穿?
马太福音25:39 我们甚么时候看到你害病或坐牢而去探望你呢?”
马太福音25:40 王要回答:“我郑重地告诉你们,既然你们为我的跟从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为我做!”

2. 答案的第二部分和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关,指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帮助扩大神的国度的工作。传教的工作,维持基础设施的费用等等,教会作为资源中心,需要经济来源才能得以运作。使徒保罗曾经教导过信徒们,叫传福音的人靠福音为生。

哥林多前书9:3 人家批评我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辩护:
哥林多前书9:4 难道我没有权利靠福音吃饭吗?
哥林多前书9:5 难道我不能像其他的使徒,像主的兄弟,像彼得一样,带着信主的妻子一起旅行吗?
哥林多前书9:6 难道说只有巴拿巴和我非得为自己的衣食工作不可吗?
哥林多前书9:7 有谁当兵而自备粮饷呢?有谁栽种葡萄而不吃自己园里出产的葡萄呢?有谁牧养羊群而不喝自己羊群的奶呢?
哥林多前书9:8 我所说的不必只限于日常的日子,律法不也这样说吗?
哥林多前书9:9 摩西的律法规定:“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上帝所关心的难道是牛吗?
哥林多前书9:10 他说这话不就是为着我们说的吗?当然这是为我们写的!因为耕种的跟收割的出去工作,都盼望分到他们所应得的谷物。
哥林多前书9:11 我们在你们当中撒了属灵的种子,就算是从你们得到物质上的供给,这算过份吗?
哥林多前书9:12 如果别人有权利这样期待你们,我们不是更有这样的权利吗?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利用过这种权利,反而忍受一切,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碍。
哥林多前书9:13 你们当然知道,在圣殿里供职的人从圣殿得到食物;在祭坛边伺候的人也分到坛上的祭物。
哥林多前书9:14 同样,主也这样吩咐:凡从事传福音的人都应该依靠传福音维持生活。

因为这是事实,所以这也意味着:从所讲的道中获益的(听道的人们)有责任照顾那讲道的人的生活需要。然而,即使应该这么做,我们还是要以爱为出发点,要捐得乐意。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信徒们也不应该被操纵、受控制,“乐捐”的数额也只应是哥林多后书9:7里所写的,“照着心里所决定的捐助”。

事情的另外一面是,即使使徒保罗作出了以上的一番教导,即使他有权利从教会中获取经济上的支持;但是,他却从来也没有详加利用。

哥林多后书12:14 现在我准备第三次访问你们,我对你们没有什么要求。我要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金钱。其实,儿女不必为父母积蓄,父母倒应该为儿女积蓄。
哥林多后书12:15 为了帮助你们,我愿意支付我所有的一切,甚至我本身。难道我越爱你们就越少得你们的爱吗?
哥林多后书12:16 那么,你们得承认,我不曾拖累过你们;可是还有人说我诡诈,用谎言笼络你们。
哥林多后书12:17 我利用过派到你们那里去的人占你们的便宜吗?
哥林多后书12:18 我鼓励提多去访问你们,又派另一个弟兄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他跟我所做的不是出自同样的动机吗?我们的步伐不是一致的吗?
哥林多后书12:19 或者,你们以为我们一向都在替自己辩护,其实不然;在上帝面前我们只说基督要我们说的话。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所做的一切无非想造就你们。

令人心碎也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教会的领导者们缺乏像保罗一样的牧者之心,相反的,他们视羊群为赖以生存、成就他们自己王国的工具。

在以上的经文里,保罗也清楚地表明了,他靠自己支付所需的一切。所以,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见上文)里所说的话,作为牧师/牧者可以完全依靠会众过活的依据,也不是完全准确的。因为,如果保罗将它作为准则让所有传福音的人得以遵守,那么,为何他自己却违背呢?

应该“乐捐”到哪?

我们应该给谁?又往哪儿给呢?在旧约里,人们要把十一税和祭品带到圣殿里。然而,既然神已经不住在人所造的殿宇里,而是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成为了神的圣殿;那么,我们实在不应该再把钱财捐献给那个称为“教会”的建筑了,因为我们就是“教会”!

当我们发现了一个牧者/事工团队在为神的国度施灵工,“乐捐”给他们,实在不算什么痛苦的牺牲吧?这反而成为我们的一种荣幸、一种合作、一种以爱推动的信心。当我们在一个有生命、结果实的事工工作/团队里撒种,我们就成为了参与者,是产新生命的参与者,因为神的话语教导我们“长出果实的树木,各从其类”(创世纪1:12)。

相反的,如果我们撒种在一个宣扬律法的侍奉/事工(告诫信徒们神不会祝福不做十一奉献的会众;又或是使那些奉献得少的会众们自觉有罪,长期活在愧疚中),我们就是在那使人死亡的法律里撒种(哥林多后书3:7)。虽然我们无需担心,我们为此会收获死亡、咒诅,因为根据加拉太书3:3,耶稣已经替我们承担了一切;但是我们却无法承接生命。也许,他们的工作看起来的确有助于人、井井有条、管理有佳——然而,他们却不需要神!他们根本无需依靠神、相信神,因为凭着他们过人的才干——操控,他们已经可以完全地满足自身的一切所需!

最好是“乐捐”给让我们灵里得以成长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得救、得医治、神的国度得以延伸的地方。

我们可以相信,无论我们是捐出收入的全部,还是分文不捐,神总是好的,总会爱我们、祝福我们。飞鸟不撒种、不收割,百合花不劳苦、不纺织,神尚且养活它们;我们作为神爱的儿女,难道不比飞鸟、百合花更宝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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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该给谁?又往哪儿给呢?在旧约里,人们要把十一税和祭品带到圣殿里。然而,既然神已经不住在人所造的殿宇里,而是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成为了神的圣殿;那么,我们实在不应该再把钱财捐献给那个称为“教会”的建筑了,因为我们就是“教会”!

=====
我也有过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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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亏欠了保罗的工钱。哥林多教会富有,可是人不愿意奉献。他没有从物质上富有的信徒那儿 得到供应,反而从物质上并不富裕的信徒那儿得到供应。

就是有的人有钱,是否舍得奉献,是否舍得支援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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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奉献自己给神,才有奉献给教会的"乐捐"; 自己都不奉献自己给神, 捐一块钱给教会都是"枉费".

监督教会善款使用是另外一个话题.  如果没有合适的教会收奉献, 可以个人先积攒起来, 有合适的机会再拿出来,不要现凑.  因为别人或教会犯罪,自己就不奉献不行善,这也好意思成为"不乐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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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为乐捐?我的理解是拿钱出来总是会有挣扎的,总是有些舍不得的。
我对乐捐的理解是照着本心所酌定的,没有外部压力下的决定,而这个决定或许是有思想斗争的。
因为奉献不容易,故而新旧约都给出了得福的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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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0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处于甘心乐意的话就不要奉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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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比较赞同楼主说的 乐捐

好多教会强调奉献收入的百分之十,或者明示,或者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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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982598216 发表于 2015-2-14 20:26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亏欠了保罗的工钱。哥林多教会富有,可是人不愿意奉献。他没有从物质上富有的信徒那儿  ...

你应该再仔细读一下林前和林后,弄清楚为什么保罗不收哥林多教会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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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5-2-21 01:20
我个人比较赞同楼主说的 乐捐

好多教会强调奉献收入的百分之十,或者明示,或者暗示。

如果教会不强调,那是教会的失职,会给一些信徒借口。教会教导并强调之后,那就是信徒的责任了。

金钱观直接反映出基督徒的灵命程度,一个成熟谦卑的基督徒都会乐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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