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顺 于 2015-3-12 22:43 编辑
在主里面 与柴玲姊妹和远志明弟兄的一点交通和劝勉 目录 一、 与柴玲姊妹的一点交通和劝勉 (一)在C/Y事件中C姊妹错误的根源 (二)对事件的疑问及印象 (三)对公开信的剖析及劝勉 (四)在主里面给C姊妹的一点交通及劝勉 二、 与远志明弟兄的交通和劝勉 (一)《老子与圣经》一书的错误及其危害 (二)《十字架——耶稣在中国》中的错误及其危害 (三)对于Y在C/Y事件中的沉默带来的危害及在主里面对Y的劝勉 (四)与Y弟兄交通一点关于侍奉神的原则 三、 与柴玲姊妹和远志明弟兄的共勉 四、 附: 经文诗歌
前些日子,有肢体送来柴玲姊妹2014年11月24日的公开信。当我看到有关柴玲姊妹和远志明弟兄(以下简称C和Y)事件的材料后,感到非常震惊。看到你们分别陷在撒旦不同的网罗中的属灵情况,我感到忧虑。因为C和Y 信主的见证我都了解。但为何会有今天这可悲、可叹的事情发生呢?看到这些争论材料之后,我倍感焦虑、寝食难安。作为中国家庭教会的一个传道人,我愿与C和Y,共同在神面前,作以下的交通和劝勉。(“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箴27:5-6) 一、 与柴玲姊妹的一点交通和劝勉 主内柴玲姊妹: 为了能正确地理解你,我将你的《回家真好——C的信主见证》 重读了一遍,实在感人,也实在为你感谢神。(我曾将这见证复印了许多份,向周围人散发,归荣耀给神。)那时你的信心和心志是何等的宝贵。 但是现在读完你的公开信后,我感到你并不知道自己在作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是什么;不但全然不知,而且也全然不顾! (一) 在C/Y事件中C姊妹行为的根源 C姊妹的信心是宝贵的,心志是单纯的,但是可能是信主的时间短的缘故,对圣经真理---“纯正话语的规模”不熟悉;属灵的经历不够;对中国教会的历史及现状缺乏更多的了解,以至将全国、全世界都知道的一个大宗教骗子“云牧师”(刘振营)当作你的属灵带领人。他的错误及欺骗行为,当时就有林献羔、袁相忱、谢模善、李慕圣等人联名写了公开信,致全世界教会——揭露了。 (刘振营,1952年2月2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南阳县红泥湾村。他做了许多假见证,传讲的是异端、错道。他的成名作《天上人》被捧为“这个时代的经典之作”,“是基督教的精髓所在”,以致连邪灵灵恩派的所谓“权能布道”家布永康也与他共鸣,并将《天上人》视同为《圣经》。布永康说:“到最后,你一定是跪着读完它的。”其实,书中大多是假见证和异端错道、异梦、异象之类。从此也可以看出刘振营和邪灵灵恩派布永康坑壑一气,皆是出于一个灵——邪灵。) 二十多年前(约1988年),他曾与河南灵恩派其他的几个主要同工,在广州白云宾馆接受了香港复兴教会灵恩派包德宁牧师的按手。后来入了德国籍。 (大概C姊妹还不了解按手的作用。多年前,有位教会领袖W,接受了台湾信义会朱虹恩牧师的按手之后,W又给他的信徒按手,其中一位小姊妹就被鬼附了。回到住处又哭、又笑、又打滚。同住的另一位小姊妹见状就知她是被鬼附,就禁食祷告为她赶鬼。下半夜鬼被赶出去后,她如梦初醒说:“我这是怎么了?”同屋的姊妹问她:“你是怎么回事?”她回答说:“昨天晚上W伯伯给我按手祷告,圣灵充满了,就成这个样子了。”从果子可以看树,那不是圣灵充满,那是邪灵的假冒。) 刘振营自从接受包牧师按手之后,就偏执于讲:作异梦、见异象、听声音、主给他说话等等。但是,他的贪心、贪财、谎言、欺骗证实了他不是被圣灵充满,而是被邪灵控制的人。而你缺乏对他的分辨力,竟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属灵导师和你与Y事件的见证人。“瞎子领瞎子“(太15:14),岂有不陷入迷途之理。 在公开信中你说:“我一定要听到神的声音和指导”——这,是你错误的根源,是受到极端灵恩派、异端灵恩派、邪灵灵恩派的误导:要听从神来的声音;从神来的话语、异梦、异象等。你说:“在2012年11月跟12月底,神给了我话语”。什么“话语”?你还说要“听声音”,什么“声音”?——这是最容易上撒旦邪灵的当的。有圣经明文的真理、神的话、原则,不去遵守,还一定要去“听(什么)从神来的声音和指导”,连古人都知“毋意、毋固、毋我,”但你却强求神,按你自己顽强的自我意志向自己说话,凸显你敬畏神的心不足。邪灵会趁机来欺骗你。并且你将“我们永远可以找到真相,你们愿意吗?”这句话,当做是测谎专家向你“传递的从基督那里来的信息”。但是圣灵是不会藉着测谎专家向你说话的。同样圣灵也不会藉宗教骗子云牧师向你说话。 每个重生得救的人,都有圣灵内住在他里面。圣灵更灵敏、更有力。别说你说谎,就是你心里想要说谎,圣灵都会让你心里不平安。你刚有一个邪念,圣灵这位“测谎专家”就会责备你。你就会立时认罪悔改,求主宝血洁净,求神赦免。而你所请的那位测谎专家的话只能挑起你的仇和恨。 你应当熟读神的话,到圣经里寻找真理、找原则,圣灵会藉着圣经(神的话)向你说话。不然你就会经常受邪灵的搅扰和欺骗,以为符合自己心意的话就是神的话。例如:公开信中说:“足够了,我的教会要圣洁……”。这不是神说的,是邪灵的假冒,神不会说这样的话,你竟然说这是“神几乎是在愤怒中呼喊”。从这里不难看出,你常将自己的欲望和撒旦的欺骗(这都不符合圣经的真理、原则)当成是从神来的声音,这是极其危险的。 (二) 对事件的疑问及印象 1、这里有一点是我不明白的:为何二十四年你保持沉默?又为何二十四年后的今天你却发声了?如同“重磅氢弹”猛轰Y。这怎么也不能叫人理解。似有难言之隐,抑或有别的因素的影响?——这都是魔鬼撒旦的诡计。例如:你所信任的大宗教骗子云牧师(刘振营);邪灵的假冒给你的试探;你以为是神给你的话语、带领和声音;你身边最亲密的肢体、朋友对你的挑唆、对你的同情、为你鸣不平;等等。果如此,请不要受影响,不要受欺骗。要知道中国教会正在复兴,争战都甚激烈。你我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在这场属灵争战之中,谁也不能逃避。遵行神旨意者必得胜,神喜悦;满足自己私欲者必失败,令神伤心。 如果真是24年来你的确为了M.运的声誉而忍气吞声,保持沉默。那为何你就不能为了那为你流血舍命的主耶稣的名和神的荣耀而忍气吞声、保持沉默吗?M.运的声誉与神的荣耀以及耶稣基督的名受羞辱相比哪一个更重要?希望你在神面前慎思明辨,耐心等候神。“你当默然倚靠耶和华,耐心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达的,和那恶谋成就的,心怀不平”。(诗37:7-9)(后面附送给你们的几首经文诗歌) (我没有一点点意思要为Y辩护,他有他的错误,我也会给他一些劝勉。) 2、还有一点令人不解:那几位受害者为何不说话?她们是怕自取羞辱而忍辱藏羞?还是按着圣经教训而忍受冤屈的苦楚(彼前2:19)?还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打赢这场官司而忍气吞声?还是她们委托你来“替天行道”伸张正义?…… 从你的作事风格来看,你是直率的人,你有这个明确的负担,你完全可以拿出证据来,或者让“受害的人”出来作证,用确凿的证据让Y心服口服地认罪悔改;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你就应该闭口不言,免得羞辱神。更不能“假定你成为牧师后,仍强暴别人……”。这就是有罪推定了,是不公义的,会对别人造成伤害的。 3、你的公开信中说:“我在第一次见你时被强暴。”但在你二人会谈调解牧师的证词中,Y说:“因为C没有车,他曾经接送过C并且帮她搬过家,但没有实质性的性接触。”你在见证人面前没有否认这些事,说明你在那天深夜并不是第一次见Y。这说明你在被Y强暴(假定是事实)之前曾经见过他,因此你不是第一次见他时就被强暴(假定是事实)。也可见你们见过不止一次面。 见证牧师的证词中Y说:“一个深夜,C打电话叫Y,并穿着睡衣开门将Y引到卧房,他们才发生关系。……。”(假若这是事实)你怎么能深夜打电话叫一个年轻男子来家里呢?(假若这是事实)男子敲门,你怎能穿着睡衣去开门呢?以致于造成Y的错觉,以为“她在引诱他”。(假若这是事实)男子既然进来了,你为什么不引他到客厅呢?(假若这是事实)你怎么能穿着睡衣把这个年轻男子引到自己(一个单身女子的)卧室里去呢?(假若这是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被男方意会为女方先主动。女方暗示—男方主动。你现在认为是强暴,Y却认为是两厢情愿。这就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各说各辞了。 这证词描述中,如属实,则会有以下结论: 就你而言:你是在错误的时间(深夜);错误的地点(卧室);以错误的方式(穿着睡衣);迎接不恰当的人(青年异性)。 就Y而言:他也是在错误的时间(深夜);错误的地点(女子卧室);错误的方式(放黄片);接近不恰当的人(青年女子)。 既如此,焉有不被情欲的权势撮合呢?!岂能不吞食罪的诱饵而陷入撒旦的网罗哪! 不过,那时你们都未信主,都卧在那恶者权势之下,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很难避免的。 你和Y争执的焦点也是证据的问题。你说Y强暴你,Y说是两厢情愿,这是争执的关键焦点。到底孰是孰非,除了神之外,魔鬼知道,你知道,Y知道。除非你二人被圣灵责备,被圣灵感动,为了神的名,为了神的荣耀,不绊倒人,不拦阻别人信主而出来说实话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弄清楚事实的真相。 对于Y不承认是强暴,可能有以下的理由: (1) 可能就是没有,如以上所说是两厢情愿,是一件事的两种感觉; (2) 可能圣灵的责备、催促他认罪,他有感觉,但碍于面子没有力量; (3)可能他的心灵刚硬,圣灵对他的责备他没有感觉; (4)可能他的罪太多、太大,长期隐藏在心中,不认罪,圣灵不住在污秽的心灵里,所以离开他了,任凭他了; (5) 也许……? 你的公开信,已起到羞辱Y地效果,但同时也使神的名大受羞辱,给抵挡的人大得毁谤、亵渎的机会。 在那种情况下,你二人既然都是在那黑暗权势手中的罪人,现在去争执当时是强暴或是自愿,还有什么意义呢?因为未信主以前在神看你俩都是罪人(无论罪大、罪小、罪多、罪少)。现在你们既都悔改信主了,你们过去的罪,神一笔勾销,全都赦免了。神一赦免就忘记,神一赦免就过去,再不纪念我们的罪孽,“像厚云消散”、“如薄云灭没”(赛44:22),“恶人离弃恶而行义,他以前的恶,耶和华全不纪念。”(结18:21-24;33:12-19)。那些罪已不存在了。你们都是因信称义的义人,神的儿女,天国的子民,主耶稣的门徒。 你们既然都蒙了神的恩、神的赦免。但在信主之前,亏欠人的,除了向神认罪之外,还应当向其所亏欠的人认罪、道歉、赔礼、赔偿。而另一方面,被亏欠的人,也应当饶恕、原谅以前亏欠过他的人,正如神赦免饶恕了我们一样。 假若他强暴了你是事实,而他不向你认罪、赔礼、赔偿你的损失,神也不会放过他,不要看他现在这么风光,请看倪柝声的结局怎么样!韩国灵恩派赵镛基牧师不是照样被判刑三年么!神的手是很沉重的,因为神是公义的,也是严厉的。“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请你相信神,不要上撒旦的当。应当安静、安息在神面前,你就有福了。要等候神,信靠神,顺服神。 4、关于神的公义 当主耶稣对悔改的强盗说:“你今日要同我在乐园里了,”的时候, 一个孤儿喊着说:主耶稣啊,你的公义在哪里?这个强盗杀了我的父母,剩下了我这一个孤儿,你竟叫他上天堂吗? 另一个乞丐喊着说:主耶稣啊,你的公平在哪里?他抢走了我家的房产、钱财,却让我流落街头,衣食难保。你竟叫他上天国吗? …… 如果不明白主耶稣所传的“悔改赦罪的道”,就都要对神发出这样的质疑。 我们不同样都是由罪人蒙恩成义人吗?(请注意:不是“蒙恩的罪人”)。 我们千万不要对欠我十两银子的人揪住不放(太18:28)。 (三) 对公开信的剖析及劝勉 你在公开信中说:“有人也许会问,这样做是饶恕吗?是不是C为了推行事工,出名,报复,等等。这都是前几位牧师为了维护Y制造的借口。那神是怎么看哪?我在跟神祷告的时候,神很清楚地说,‘都不是的!我派我的儿子去圣殿翻桌子不是审判,是热烈的爱。’神鼓励我凭着热烈的爱,勇敢地去揭露这些黑暗,使众人惊醒回转来得到耶稣付上代价要给我们的永生的真理。” 我们请来分辨一下: 1、从你所说的“我在跟神祷告的时候,神很清楚地说……”。不难看出你深受灵恩派及大骗子刘振营的影响,将自己的想法当作是神在对你说话; 2、神派他的儿子洁净圣殿。这就是说洁净圣殿是神的事;神并没有派你去洁净圣殿。从这里可以知道你现在所做的并不是神让你去做的,你仍是受了撒但的欺骗; 3、你在文中提到“神鼓励我凭着热烈的爱,勇敢地去揭露这些黑暗”。揭露黑暗是对的,但是要看你揭露的是什么。 “揭露”是用在敌人身上的,是用在传异端、邪教、假先知、假牧师和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的宗教骗子身上的;而不应当用在一个一时软弱、偶然犯罪跌倒的神的工人和弟兄姊妹身上。何况是在未信主之前的事。神不是让你去揭露,而是让你用爱心去挽回(雅5:19.20)弟兄姊妹。若是弟兄偶然被过犯所胜,一时软弱陷在罪中,你却将之大肆宣扬,这并不是揭露黑暗,而是伤害教会。即便是Y真的强暴过你,你既然按“圣经要求”做了前三步;(1)你与Y当面交通,(2)找几位牧师一同与Y当面交通,(3)告诉教会。这些你都做的很好,但是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圣经上说当怎么样呢?“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章)。人所应当做的到此为止了。然后安静在神面前,仰望神,等候神,剩下的事就应当交给神处理。否则,那就是中了魔鬼的诡计,上了魔鬼撒旦的当了。 圣经告诉我们,弟兄和弟兄相争不应该告到外邦人面前(林前6:1-7),而你却因为没有满足你的个人意愿,将这事告到了全世界公众面前。(请不要误会,我丝毫没有说Y没有错误、没有责任)。请你到网上看看,世界的网站一片哗然!“基督教的牧师和女信徒如何如何……”! 你虽然有爱心有热心,但是由于你对圣经真理不熟、对神做事的法则不了解,属灵经历不够,而上了撒旦的当,使得为你流血舍命的主在流泪,魔鬼在拍掌,主的名大受羞辱。起初因为你言行不慎,而致双方陷入罪中;而今你又未认识到因为自己的灵性不高,而妄用“热情冲动”而得罪神,危害教会。全球教会在因你而蒙羞。许多要信主的人,被挡在天国门之外。如此的恶果,恐是你始料未及的。……很明显,你控告揭露的作法,违背了神的原则,这作法能说是圣灵指示你的么? 你若真愿意完全遵行神的旨意,就当在“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之后,“情愿受欺,情愿吃亏”,将这事完全交给神,不再动自己的手,不再按自己的私意行事,“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罗12:19)要从神那里得安慰、得安息、得平安、得喜乐、得力量,而不是从“引起这么对(多)人的关心和反应”,和“公众的舆论影响”而“感谢神的恩典”! C姊妹:望你谨慎自己的脚步,不要在这事上违背了圣经真理,违背了神的旨意而继续得罪神。 若如你所说:“凭着热烈的爱揭露黑暗”,你就应当首先揭露刘振营牧师的异端错道,因为他的错误全世界都知道,他给神的教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揭露这样的异端才是正确的。你现在的作法却是:该沉默的不沉默,该宽容的不宽容,该揭露的黑暗不揭露,应当劝勉的你却揭露!没看到羞辱主名的副作用。因此你所说“神很清楚地说”——这和你说话的并不是神,而是邪灵!要警醒、要谨慎! 你说:“在2012年底,在我……医治中得到了异象。神在大大动工……每天,有多少、关于在军界,学界,传媒界,神在大大清洁他的社会,……?”你如果明白圣经真理,你就会知道,神只洁净他的教会,而不洁净社会。所以这个异象不是从神来的,因为不符合圣经的真理、原则。你又受了云牧师之类灵恩派的错误引导。刘振营(云牧师)的《天上人》一书中满了假异象、假异梦、假见证、从魔鬼(当作从神)来的声音之类的文字。瞎讲乱讲,迎合了一些圣经真理不足、偏邪之人的口味。你受他的影响太大,所以才将与圣经真理不相符、与神作事的法则不相符的声音、异象、异梦当做是从神来的,其实是受了邪灵的愚弄。 你接受云牧师的劝勉,你信任他做你属灵的导师和见证人,你的事情都要向云牧师汇报。而云牧师给了你一个混乱概念;把人的见解当成了真理:“真理只有一个版本”。这话本身没有错,但人的见解会有分歧,而人的见解不是真理。真理是绝对的,只有一个。但是人的见解是各式各样的,有见解未必懂得圣经真理。所以不应拿着见解当真理。 很值得庆幸的是你愿意遵行神的旨意,然而你却不明白神的旨意,因此你把云牧师的教导当作是神和你说的话,由此受了邪灵的欺骗和利用。 在公开信中你说:“在飞机上,撒旦开始攻击我……。”那时候你对撒旦的攻击还有所觉察,但现在你发表这封公开信,使得你与Y之事件,如同“重磅氢弹”,激起了全球教会(特别是中国教会及世界华人教会)轩然大波,甚至在不信主的人中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这还是撒旦诡计的另一种方式。但你却未能觉察。 你公开信中说:“虔诚的佛教徒冒着生命危险来搭救你们”。现在你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着主,你为什么不肯舍己、忍耐,而不计后果往主耶稣脸上抹黑呢?(当然不是有意的)如此作法,是否会将那些将亡之人的灵魂阻挡在天国的门外! 你又说:“希望有一天……通过爱、饶恕与和解,真正铲除魔鬼通过人的弱点来制造苦难……” 魔鬼深知你、我及每个人的弱点,所以我们要靠着主认识自己的弱点,战胜自己的弱点。中国有句古话:“昨日的种种譬如今日死,明日的种种譬如今日生”。圣经教导我们“要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你来得的奖赏”。(腓3:14)——而不是那一点点必朽坏的“精神损失费”。“神的宽恕是如此的彻底”。但愿我们能在这类似的事情上效法神。希望你在圣灵的引导和帮助之下,真正的“通过爱与饶恕”而与Y达到和解,同心合意的兴旺福音,挫败那恶者背后“狡猾的诡计”。不随自己的私欲,只遵神的旨意,在世敬虔度日、为主发光,荣耀神。 从你的公开信上,我们也看到你的爱心是很大的:你爱着那些没有见过天日而死去的灵魂,你关心着其他受害的姊妹(如果是事实),我希望你能把这样的爱心坚持下去,并且更加扩大爱的胸怀。 C姊妹:我们都知道爱是联络全德的,爱里没有惧怕,爱是不计算人的恶(林前:13章),爱可融化刚硬的心,爱可医治各样的创伤,爱能遮掩许多的罪,爱是牺牲,爱是舍己,主耶稣怎样爱我们,我们也应当如何彼此相爱、彼此饶恕。 你为着爱主,顺服神、爱人舍己所付出的一切、所作的牺牲,神必祝福、神必纪念。 (四) 在主里面给C姊妹的一点交通及劝勉 我愿再与C做一点更深的交通:有关属灵争战的问题: 1、一个基督徒的一生,就是与撒旦、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的一生(弗:6章)。 2、一个基督的一生就是与吼叫的狮子争战的一生(彼前5:8)。 3、一个基督徒的一生就是与披着光明天使外衣的撒旦的差役(不要以为撒旦的差役都是看不见的,也有看得见的,不过你识不透)争战的一生。(林后11:14.15) 4、一个基督徒的一生就是与深藏在我们自己里面的撒旦的另一个别动队——“我”(老旧人、老肉体、己——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争战的一生。(林前9:27,约一2:16.17) 这一属灵争战,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稍不谨慎就会中了撒旦的诡计,被它利用了而不自知,还以为是为神大发热心。 C姊妹,看得出你为爱人、爱神是肯付代价的。但是我在神面前由衷地劝勉你,放弃刘振营等极端灵恩派、异端灵恩派、邪灵灵恩派假师傅们对你的教导,恒心恳切地祷告,倒空自己,亲近神,多多的读经(着重新约),用神的话——真理来装备自己。心中有了标准,才能分辨那常常欺骗你的邪灵的假冒,奉主耶稣的名对它说:“撒旦退我后边去。撒旦失败,耶稣得胜,宝血得胜”。撒旦就必离开你逃跑了,你也就不会错引圣经而误以为是神的引导了。圣灵必全然释放你,这时才能进入“真理必叫你得以自由”的光景。 圣经说“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约一1:9)“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慈爱和诚实行在你的前面。”(诗89:14)C,你要绝对相信神的公义、公平、信实、慈爱和怜悯。神绝不偏待任何人。“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传3:1)我们决不能抢在神的前头,发起审判的浪潮。就是你信主这件事,也是在神的预定的时间和环境之下(使13:48),一切也在神的允许之下。你不要抱怨是什么事、什么人,拦阻你信主19年,一切都在神手中。让我们用信心从神领受一切神所允许临到我们的福与祸,如经上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不管怎样,这件事已在全世界激起了狂浪。而解铃还需系铃人,野火还需点火人来扑灭。希望你能多多安静在神的面前,蒙圣灵光照、引导、感动,按照圣经真理而行。使撒旦的计谋破败,神悦纳你的因爱而忍受的苦楚和冤屈。全世界华人教会的弟兄姊妹,因你爱的牺牲、舍己平息了风浪,而心得安慰。愿神安慰你的心,赐你力量,赐你信心,识破撒旦的诡计,不中撒旦的毒箭。不要在这件个人的事上,得罪神,羞辱主名,叫许多爱你的弟兄姊妹伤心、痛心,让神的灵为你担忧。 作为一位道学硕士,神的使女,应当“为自己谨慎,为全群谨慎”,不要因为自己文章中的不雅词、句而绊倒人,这都是当注意的。 我以上的劝勉仅是从读你的公开信有感而发。希望能对你有益。若有不当之处还请你谅解。求神纪念你、安慰你、抚摸你忧伤的心,也赐福给你、加力量给你。更愿神大大的使用你,愿你作神重用的使女。 二、与远志明弟兄的一点交通和劝勉 主内远志明弟兄: 很多年前看到你信主的见证,十分感动。我们常常用你信主的见证来传福音,你确实蒙了神特别的恩典和怜悯。我们也听过你的一些讲道,我们为你而感恩。但是当我看到C/Y事件的资料后,食睡不宁,里面有很沉重的负担,想与你有一点赤露敞开的交通,在主里面凭爱心说诚实话,与你共勉。若有不当之处,也望在主里面多加原谅。 (一)《老子与圣经》一书的错误及危害 你的几个大片我们都用来传福音之用。但是后来对我们的冲击,就是你讲《道德经》上的那个“道”就是约翰福音一章“太初有道”的那个“道”,这令我们极其惊愕!当我们查“道成肉身”的真理时,我们已公开指出了你的这异端理论的错误。 你在《老子与圣经》一书中说:"道先于万物而自在,这是他的实在,称为一。道被言说为道,这是他的名份,称为二。道的实在,能被言说为道的名份,是因为他有表像,称为三。三而一的道生养了万物"。你说:“……这是他的实在,称为一。”老子没说“道是一”,他说的是“道生一”。但你却解释为“道是一”!而“道又生一”,若按你的解释岂不是“一”生“一”?《道德经》上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你将其解释为三位一体的神创造了万物。若是按照你这样的解释,岂不是道生了父,父生了子,子又生了圣灵,即三位一体的神岂不是被道造的吗?你这样的解“经”,既歪曲了《道德经》,又歪曲了《圣经》。是严重的错误。因为约翰福音一章1~4节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Y弟兄,我们一同思想:《圣经》中的道就是神,有生命,是光。但是,《道德经》里的道是神吗?有生命吗?是光吗?它不过是一个哲理而已。《圣经》中的道有哲理,但不是哲理,是神。有位格。而《道德经》的道仅仅是哲理,却不是神,也没有生命,更不是光,也没有位格。你的解释就不是以经解经,而是以《道德经》来解《圣经》了。甚至《道德经》也是从神的默示而来的了!这岂不是在《圣经》以外另有启示,而且高于《圣经》吗?这个问题是很严肃的,也是很严重的。因为凡在《圣经》权威以外,另有别的权威或高于《圣经》的启示都是异端! 另外,若按你的理念去理解: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就出现了“道”、“一”、“二”、“三”四个位格,也就是“四位一体”。这和李常受的“四位一体”的理论雷同。他讲:“父、子、灵+常受基督=四位一体”!?“四位是一体”是严重的异端错误。 要知道:默示、启示、启发;感动、激动;天然的恩赐、智慧、聪明和神后天赐给的恩赐、智慧,都有不同性质的内涵,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 例如:孔、孟、庄等先哲,他们有一些天然恩赐的聪明、智慧,也讲了很多的哲理,与《圣经》中主耶稣的教训似乎类似。但不能说那是神默示、启示他们写出来的。举例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消极的),与《圣经》:“你愿意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要爱人如己”(积极的),不可同日而语。又如:“吾日三省吾身”(自省),与《圣经》中一日三次祷告(向神醒察)的教训相类似却不类同;再如:“满招损、谦受益”(外表),与《圣经》中“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内心),看似类似却不类同…。但你却不能说孔、孟之道是神的默示或启示。这就是神的特殊启示与孔、孟之道的受启发、感悟而得的本质不同。 又例如:中国古代的医学家并不懂得生理和解剖,但是他们却发现了12经络和针灸的医疗方法。经络不是神经,经络不是淋巴腺,也不是血管。看不见、摸不着,却是有。针灸不同的穴位就能治不同的病。多么奇妙啊!但你却不能就因此说是神启示他们发明出来的,而是神给人的智慧、聪明,研究积累得出来的。 同样,老子也是用神给人的聪明、智慧这天然的恩赐,仰天伏地,感悟出《道德经》的那些哲理,但却不是神启示、默示他写出来的。《道德经》是人本,《圣经》是神本。 老子的“道”,并不是神(道)的本体及其所启示出的道(真理)——原发(自发)。老子的“道”只不过是人对道(神)所创造之万物及其各种律(包括道德律)的感悟和认知的描述——继发(或启发)。所以,Y的《老子与圣经》的错误就在于将《圣经》,神原发的特殊启示(默示),与《道德经》,人受启发而继发的感悟等量齐观,混为一谈。 因此你的《老子与圣经》一书是严重违背圣经真理的。希望你对其中的错误能有所认识,勇于声明:收回该书;因其中的错谬,害人害己。例如:有一位有追求的青年肢体,渴慕《圣经》而且能背过许多经文。但是,后来他看到你的《老子与圣经》,盲目佩服。回到教会大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位一体的神创造万物。”虽然教会的牧者根据圣经真理,予以纠正。但他受你《老子与圣经》的毒害极深,坚持Y的这错误观点而离去!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呢? 你若早认错,就不会有这些令人痛心的结果。倪柝声如果早认错。声明他讲的那些异端错误,不要再出版,也就不会危害到今天。遗毒如此之广,危害如此之重。 关于《老子与圣经》中的错误,如果你早有所认识,公开发表声明:说明它是不符合圣经教训,是错误的,并收回。也就不至有今天这么一位有追求的年轻肢体跟着你走了错路,悲剧的发生。是否有其他的弟兄姊妹也受到你《老子与圣经》的错误的误导呢? (二)《十字架——耶稣在中国》中的错误及危害 你的“河殇”、“神洲”等我们姑且不费篇幅,我们仅就此后的《十字架——耶稣在中国》有点交通。不当之处,望多多原谅,但我确实出于真诚,爱弟兄没有虚假,存爱心说诚实话。 1、你在2003年10月《十字架——专刊》的封底上首先高举的是倪柝声,你把他高高举在耶稣的头上,王明道的头上,宋尚节的头上。倪柝声真是高过众星之上,顶天立地的“大属灵人”了! 当然我们还是理解也谅解你,因为你当时初信,对《圣经》真理认识不够;对中国教会的历史了解甚少,你是在李常受呼喊派“水流职事站”看到了倪柝声的资料,毫无分辨,全盘接受。他在你心中的位置,正像是他在十字架上你所给他安置的位置一样。但是,你却不知道,倪柝声是传讲许多异端之道的:(1)基督是第一个受造之物;(2)圣灵就是能力;(3)父来作子、子化成圣灵;……;倪柝声是高举自己为“神的代表权柄”的(仅次于神但居众人之上);他是贪爱钱财侍奉玛门的;他是道德极其败坏的;他是拆毁别人、建造自己、分裂教会的。这些你都不了解,你却将他捧上了天,这是极其错误的。 2、依靠名人效应 你为了产生名人效应,在你的福音大会也好,布道大会也好,《十字架》里也好,都要带着几个歌星、明星、名人组成的“拉拉队”。但你却不了解他(她)们实际的属灵情况,如: (1) 小敏 小敏姊妹起初很热心爱主,也有天才聪明,也创作了一些感动人的小灵歌。但后来她成了河南灵恩派的一面金招牌;你对小敏的过分高举,如今也成了你的金招牌。而你也成了河南灵恩派的金招牌。 你为了产生名人效应,你在2003年10月的《十字架——专刊》中对小敏作了多方面过分的吹捧: ① 将小敏的作用无限夸大: “神爱我中华,早已把一个小女孩‘空降’在河南的乡间……给我们指出了唯一的正确方向…….这不是小敏的《迦南诗歌》给我们的启示吗”?(还好,没说成是女基督)。她的《迦南诗选》可以和《圣经》并列了,《圣经》之外另有启示了! ② 夸大小敏创作的诗歌的能力: 在2003年十月的《十字架》专刊的第14页中,你借黄安伦儿子的口说小敏是天使,他爸爸说:“当然是了”。你借黄安伦之口说小敏的《迦南诗选》是“天上的歌”;“把人们的心情从‘尘土中’一下子‘高举’到天庭”。(比“哈利路亚大合唱”的力量还大?) ③ 将《迦南诗选》神圣化: 在农村聚会的人们“面对面地跪下……读一段圣经就祷告一段,然后就齐唱一首小敏的歌”。跪在地上、读经、祷告跪唱“小敏的歌”。——《迦南诗选》何等神圣?! ④ “小敏侃侃而谈:‘黄老师呀,我很清楚,我只是神的一个器皿,因为我知道那些歌都不是我作的,都是从上面来的!’”啊!这岂不成了“天书”了? 你在《十字架》中说,某某姊妹说:“当她忧愁时就唱神所启示的《迦南诗选》”(是《圣经》了?),你又说:“《迦南诗选》指引着中国教会的道路”,(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了?)……你又把小敏捧上了天! “小敏的相貌不正和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一模一样吗”? 你为了产生名人效应,给小敏戴上了这么多的桂冠。 但按照《从圣诗创作看迦南诗选》一书中对《迦南诗选》的分析: ① 旋律上 属于市井小调,缺少神圣、庄严、肃穆。传福音还是可以的。但却不是令人对神产生敬畏的圣诗。 ② 在诗歌的内容方面 赞美诗应该以赞美神、敬拜神、歌颂神为主。而《迦南诗选》中许多歌曲有违背圣经真理的地方,与《圣经》的教训不相符。这就不能说是“天上来的”歌曲;“是神所启示的”歌曲。 ③ 《迦南诗选》中,有的歌曲和社会民间歌曲相类似。例如:民歌作家王洛宾的“走不到的天边”。歌词是这样的:“走不到的天边哟,走不尽的平原。天边过去是平原,平原过去是天边”。而《迦南诗选》779首与王洛宾的“走不到的天边”的内容相类似:“还是要翻过前面那座山,还是要走一段山那边的平原。趟过小河不要怕路途遥远,一定要到那边看一看。……”。因此就不能说小敏的歌,都是从圣灵启示来的,若是说受到别人歌曲的启发而作,还是可以的。 因此,《迦南诗选》绝不是“从天上来的”;不可能是圣灵启示的;更不能是小敏启示的;也更不能指引中国家庭教会的道路。而《十字架》中却说“这都是从圣灵启示而来的”。 Y弟兄,以上对《迦南诗选》和小敏的简单的分析和认识不知你以为然否?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2)吕丽萍 你为了追求名人效应,也把著名电影演员吕丽萍搬进了《十字架》。她见证说:“每次演激情戏前都祷告”。 (3)张荣亮(河南灵恩派的头领) 一般称他们为河南灵恩派。至于是一般灵恩派、极端灵恩派,还是异端灵恩派、还是邪灵灵恩派没有明确限定。但多数称他们为极端灵恩派。有人称他们为“跳派”。如《十字架》上黑衣男在台上狂跳,从台左跳到台右,从台右跳到台左;一个黑衣老太太,也是上下拍掌狂跳。 这并不是我所着重的,我要说明的是你在《十字架》里有太多的镜头宣扬他们。这说明你是接受他们的信仰,并为之广加宣传。正如你不接受“东方闪电”的信仰,你就不在《十字架》里宣扬他们。 而你的《十字架》给全世界对中国大陆家庭教会(具体真实情况)不了解的国外肢体一个错误、片面的介绍,造成误导,使人误以为:中国尽是灵恩派;福音都是灵恩派传出去的;灵恩派是中国正统的家庭教会的主流。这就构成对中国教会实况的歪曲。在《十字架》中你用移花接木、暗示等很艺术的手法,将灵恩派张荣亮,哭重生派徐永泽,呼喊派王新才,灵恩派缪志彤等把他们夹在“老一代传道人”:王明道、袁相忱、林献羔、杨心斐、以巴弗的中间。给人造成一个错觉,好像他们就是“老一代忠心传道人”身边的接班人似的;张荣亮就是中国家庭教会的领袖。他们因此出了名,你也因《十字架》而成了名。 张荣亮和他的主要同工,丁黑(也叫丁香膏)、乔中华、刘振营等都曾接受过李天恩(李慕圣)的带领。李天恩也带他们到各处去。他们也都在广州白云宾馆接受过香港复兴教会美国灵恩派包德宁牧师的按手。 远在改革开放初期,他虽是一个农民,却已十分富有了,在金钱、物质方面就已非常突出了(新房子、车子、票子等等)。约在1995年前,赵天恩博士的“中国基督教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员罗某某(英国人),曾奉派访问张荣亮。那时,张已拥有存款几百万元。气派不凡。 他在李天恩去河南开同工会期间,竟然与女同工某某(也叫某某某)犯罪,被别的同工发现了,告知了李天恩,李天恩批评了他,从此与李断交。 但你却将他在《十字架》中安排到天安门广场。张荣亮在天安门城楼前大踏步前进,与此同时,你配上的语音说:“小敏的《迦南诗选》指引着中国家庭教会的道路”!象征着张在领导着中国的家庭教会前进!在《十字架》中你给他安排了不少的镜头。你对出镜的人的属灵真实情况并未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就来宣扬他们。引起了不良的影响,不知你以为然否? (4)《十字架》中还有以下的人物出现: 1)缪志彤(温州极端灵恩派)。 他也曾在广州白云宾馆接受过灵恩派包德宁牧师的按手领受了“能力”。只要他一挥手,数十人就倒地。 2)徐永泽(又叫徐末底改。他也吹捧大骗子刘振营)哭重生派头领。 哭重生派(又称“重生派”、“全范围教会”、“旷野神学院”)是异端,全世界都知道。他们传讲的是:信主时,要痛哭三天三夜,才能重生。若没有流泪,没听见有声音说:“小子,你的罪赦了”,这人就没有重生。 他们专到各地家庭教会作拆毁的工作,给正统的中国家庭教会带来许多的灾难! 他原来跟随李天恩,后来因工作的分歧(而不是信仰上的分歧)而分开。(他与“三班仆人派”头领徐圣光都曾接受过李天恩的带领。) 他号称“中国的葛培理”,“中国家庭教会之父”。已有妻室。他虽是农民,但外出时总是西装革履,领带、墨镜,密码箱;还带着年轻的女秘书,犹如海外大经理一般。此后,移居海外。 在国内时,他和他的妹妹徐永玲都挥金如土。 这样的人你也将他在《十字架》里与“老一代传道人”王、林、袁、杨等并列! 3、宣扬与世界混杂的SZ 你的《十字架》里也频频出现许多SZ宏大的教堂。十分活跃、“复兴”的画面。随着SZ大教堂宏大的礼拜场面频频出现。配上的语音和字幕:“SZ教堂相继开放——顷刻之间人们发现:中国教会并没有死”。紧接着就是大量的各地SZ爆满的画面。“某某SZ…会”大招牌,多么吸引人。接下来就是拍掌、跳舞的庆贺。强调“大家都是一家人”了。 给人的印象是:王、林、袁、杨、以巴弗等受的苦是白受了!早知如今何必当初呢?“大家都是一家人”了。真是自讨苦吃! 你还搞混乱概念,称:“1955年王明道因拒绝放弃信仰而被捕入狱”。你这是为某种因素而偷换概念、歪曲历史。当时并没有人要求王放弃信仰,而是因为王拒绝参加SZ因而被捕入狱。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这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Y为何给与歪曲?如果王明道在世,看到你在《十字架》里将他也放在这些混杂镜头之中,和对他的论断时,他肯定会站出来坚决反对的! 4、宣扬呼喊派 在你的《十字架》中,还给予河南呼喊派头领王新才多次讲话的场面。也频频出现李常受呼喊派“水流职事站”。李常受呼喊派被全世界属灵教会定为邪灵异端,你在国外不能不知道。但你对他们却是接纳的,并且配搭侍奉的很默契。 你甚至将李常受的《吃主、喝主》的“道”,也搬进了你的讲章《吃天上降下来的粮》中去!与《圣经》(约6:47,51,53-56)耶稣所讲的原义大相径庭!(在此不详论) Y弟兄,以上这些人,你也将他们与王明道、林献羔、袁相忱、杨心斐、以巴弗等,老一代神忠心的仆人们同列,并被高举在你的《十字架》里。这是严重的混杂!是神所不喜悦的,是神极其憎恶的。(利19:19;申22:9-11;诗106:35;林后6:14-18;启17:1-6.9.10)。你的《十字架》就是真理与异端,黑、白、真、假混杂的大杂烩!你可知道传讲异端和跟随异端的都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加5:19-21)。 Y弟兄,这些虽然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但对于你的这些严重的错误你是否有所认识?并已向神认罪悔改,且发表过声明纠正了吗?我们目前只见过你给某弟兄的公开信为自己的错误辩护:在“都是神的儿女”之下,就可以求大同存小异了,就可以混杂了吗?这如同葛培理的信仰:佛教、回教、犹太教、印度教、基督教、天主教、喇嘛教等,甚至没有读过圣经的、无神论者都可以得救,可以一起祈祷世界和平。他与罗马教皇握手言合;拜访D主教握手,又拜访王明道、林献羔、袁相忱。“大家都是一家人”。你所传的也类似李慕圣(天恩)的信仰:不论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各种宗教都可以同蒙保守,渡过苦海,到达“彼岸(天堂)”。 你的信仰和他们的信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对于你在《老子与圣经》中的错误,你不认罪、不悔改、不声明、不撤销,就会产生对别人的误导。同样,对于你在《十字架》里混杂的错误,如果不认罪、不纠正、不声明,也会对很多人产生误导,认为混杂就是“大家都是一家人”。同样,你现在如果不谦卑的向C认罪、道歉,所造成的后果现已初露端倪了。 (三) 对于Y在C/Y事件中的沉默带来的危害及在主里面对Y的一点劝勉+; 对于C/Y事件,不管Y如C所说的是强暴,还是如Y所说的是两厢情愿,Y保持沉默,对教会、对自己都是有危害的。事情的细节既已被C和见证牧师(不管是哪个版本)公诸于天下,在全球的目光关注下,不说能交代过去吗?(见我“与C的交通和劝勉”,在此就不再赘述了。) 沉默说明什么? 1、难道是作了,无法解释?沉默是因为无言以对,无力认罪,就以沉默应万变?须知神是监察人肺腑心肠的,祂的眼目遍察全地。谁能逃脱神的愤怒?主耶稣也说,“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路12:2)虽然,人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但人任何时都不可能欺骗了神。无论人再怎么掩盖,再怎么隐藏,只要神不允许假相再继续下去,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将来会让神的教会大受亏损。 2、没有作, 但不愿辩驳,而选择了忍耐、任其污蔑。其果效是:除“四方”知,无人知。不知者不了解情况,会以为你作了。被抵挡者误认为你是故作镇静来遮丑。这样也会使神的教会受亏损。 3、相反,沉默并不能代表自己属灵,反而会引起各种猜测,给撒旦留地步。“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并不影响自己的威望。因为这都是信主之前,在那恶者的罪恶权势之下做的。神一赦免就过去,神一赦免就忘记,再不追究我们的罪愆,“象厚云消散”,“如薄云灭没”(赛44:22)。但如果对人有亏欠有造成损失的罪,除向神认罪悔改之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赔偿。 4、即或没有如上所说。若能按圣经教训:“有人强逼你走一里,你就同他走二里;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 她要精神损失费你就给她。“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她的头上”了(箴25:22)。神是监察人肺腑心肠,神是公义的。 从前一处教会,请了一位名牧讲道,大家很得益处,很欢迎。教会里有一位有权势的长老很嫉妒。一次主日礼拜中,那名牧正在讲道,一个妓女忽然站起来大呼:“你讲的很好,请将你骗我的嫖资还给我!”名牧夹起《圣经》下台就走了。 过些时,那个妓女悔改了,向教会认罪,说明是被那位长老买通了她,叫她作的。教会又将那名牧重新请了回来。 这个例子的教训是:上面这位名牧的作法,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形下他解释不清楚,也不能解释,越解释越自取羞辱,他所能采取的唯一措施就是沉默。 但是你现在的情况就不同,你有机会、有条件、有理由把这个事情澄清:有,还是没有;是,还是不是!你却保持沉默,这样无论对己、对人、对教会、对主的名都是有损无益的。如上所述,C姊妹已经将这件事情淋漓尽致地公布于世了(虽然有争议),你还有什么必要回避呢?你的回避只能给魔鬼留地步。使你的名和主的名都受羞辱。使抵挡的人大得毁谤的机会!使很多软弱肢体受打击!望你能在神面前谦卑的、在人面前勇敢地把你认为的实情开诚布公的像C一样陈述一遍,然后,就“信不信由你了”。静默无语了。交给神,神作工。 在给C的交通和劝勉中我已经讲过,C深夜打电话约你,穿着睡衣来开门又引你到她的卧室里去(如果你说的是实话)。这就是她采取的主动。你带着黄带(碟)去,给她放黄带(碟)。这就是你采取的主动(如果C说的是实话)。既有首先的主动,就有随后的主动,在实质性的问题上,你是主动的——这就是你们争执的焦点所在,你认为两个主动是两厢情愿,C认为后面的主动是强暴。24年后的今天再要澄清这个问题,除非你二人都蒙圣灵光照说出实情,没有第三个人能弄清(包括测谎仪、测谎专家)。你若能按上面的建议向她赔礼道歉,付给她“精神损失费”,你就是向神、向人“常存无亏的良心”了,把她交给神,神会负完全的责任。 若是因此而引起了“连锁反应”,仍是按“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的教训而行,一切交给神。安静等候,看神的手是怎样作事的。 对这件事情,是否当深刻反思: 1、关于《老子与圣经》的错误,如果你早有所认识,公开发表声明,说明它是不符合圣经教训,是错误的,并收回。也就不至有今天这么一位有追求的年轻肢体跟着你走了错路,这悲剧的发生。是否还有其他的弟兄姊妹也受到你《老子与圣经》的错误的误导呢? 2、关于《十字架》中的一切错误,及所带来的影响(对别人及对你本人),若是你早认识并声明是错误的,并声明收回,就不会产生这么多广泛的不良影响。 3、在你信主之后,如果你及时清了与C的这笔账(虽然C那时还未信主),声明你信主了,向她认罪,并赔礼、道歉,就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了。 4、带着这些未了的尾巴,世界各地去大型布道,是会给魔鬼留下把柄的。不知你是否能认识到这是神爱你,像爱他的以色列民一样,借着亚述的大棍击打她,使她悔改(赛10:5.6)? (四)与Y弟兄交通一点关于侍奉神的原则 Y弟兄有传福音的热诚。传福音,第一要 看存心,第二要看方法。 传福音的存心仅只是体贴神的心意:为福音大使命尽心竭力。“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有一颗爱人灵魂的心,仅只是为拯救灵魂而已,并无其他掺杂:不为己名,不求己利,不借传福音达到其他目的。 传福音的方法,耶稣说:“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没有人到我这里来”。“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耶和华的灵,方能成事。”靠着神的能力、权柄的同在、圣灵的工作、基督的爱,刺透人心,使罪人回转,归向神。 按照《圣经》所教导的原则进行侍奉,不知道Y弟兄的存心与方法是否与此相符?是倚靠神的灵还是倚靠影星、歌星、名人的势力与才能?是父在吸引人,还是靠明星宏大的阵容来吸引人? 倚靠名人的造势,纵然有许多人归主,有好的果效,如果存心与方法不符合圣经原则,神也是不纪念、不悦纳的。 如:腓1:15-18所说,保罗虽为福音被传开了而高兴(好的果效),但那些为嫉妒、为增加保罗困锁的苦楚,假意传基督的,却是不为神所喜悦、接纳。这说明不能因为有正确的效果,就说该事物的本身、存心、作法是正确的。 又如,不能说耶路撒冷大遭逼迫是正确的,但门徒四散传福音却是有果效的(使8:1-4)。 总之,不能单单用效果证明存心和方法是正确的。必须三者是一致的。何况其中还充斥着许多的错误、混杂和负面的影响。 愿圣灵大大光照Y弟兄,能够在神面前省察、认罪、悔改,如果得罪了人,给人造成了亏损,也应好好在人面前省察、认罪。这不是自己的羞辱,这是神在你里面作工的明证,是神的荣耀,也是你自己的荣耀。神一定会大大地使用Y弟兄,会借着Y弟兄复兴神的教会! 三、 与柴玲姊妹和远志明弟兄的共勉 Y弟兄、C姊妹:我爱你们,是因为你们是神的仆人和使女;我爱你们,是因为愿更多的灵魂因你们认识神。 这种爱是出于神的! 切望你们二人都能有谦卑的心,在神面前同蒙光照,不计个人的荣、辱、得、失、生、死、祸、福,而能“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以父神的事为念”,“要常以为亏欠”,彼此认罪,互相饶恕。 因为,神的眼在看着你们;魔鬼的眼在看着你们;全球关注此事的弟兄姊妹在看着你们;更多的不信的人也在看着你们。你们真是“如同一台戏演给天使与世人观看”。但愿你们能顺从圣灵的感动而行,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使撒旦的计谋破败,神的名得荣耀,弟兄姊妹的心得安慰;不信者认明你们是跟过耶稣的,而能说:“有神”。“神在他们中间”。这样不但不是羞辱,反而是荣耀神了。 神必再使用你们,像使用大卫、彼得、保罗一样。愿神的恩惠、慈爱、怜悯一直随着你们,直到那日。 感谢赞美主!荣耀归于主! 以马内利 四、送给你们6首诗歌。
至高神的仆人 炉灰 2015-02-07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