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神的谕旨
神的谕旨(decrees)是指神永远的计划 -- 即他在创世以前就已计划好要促使发生的每一件事。这个教义与天命的教义相似,但针对这个教义,我们思想的是神在创世以前所作的决定,而不是他在时间里天命 的行动。神天命的行动乃是他在久远以前所定之永恒谕旨的运作(见本书第二章 B.l节,有关「谕旨」比较不同意思的用法)。
大卫承认说:「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139:16)约伯说:「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数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 限。」(伯十四:5)使徒行传说到「神的定旨先见」(徒二:23) -- 耶稣因着神的谕旨而受死,而那些定他罪又钉他十字架之人的作为,也是神所「预定」的(徒四:28)。我们的得救亦是很早以前就决定了的,因为「神从创立世 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一:4)我们成为信徒以后的善行,也是「神早已计划要我们去做的」(弗二:10,RSV译法 ﹔和合本译作「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另参犹4)。 在人类活动的许多不同层面中都有这类的例子﹔我们可以从这些例子中合宜地结论说,神所做的一切事,早在创世以前就都计划好了 -- 事实上,这些事在他那里早已是永恒的计划了。强调神的谕旨的好处,在于它帮助我们了解,神不是随着事件的发展才突然作决定的﹔他从起初就知道末后,他将会 达成所有他美善的目的。这个教义应当大大地加增我们对他的信靠,尤其是处在艰难的环境之下时。
E.人之行动的重要性
有时我们可能忘记,在神的天命所管理的世界中,他是透过人的行动来工作的。假如忘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开始以为,自己的行动和抉择对于事情的发展不会产生多大的差别或果效。为了防备对神之天命的误解,我们要强调以下几点。
E.1 我们仍然要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
神要我们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我们的行动具有真实为有永恒意义的果效。在神所有的天命作为中,他都保守了这些责任和果效的特性。
用一些自然界的类比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明了这一点。神创造了岩石,并赋予它有坚硬的特性,因此它就是坚硬的。神创造了水,并赋予它有湿的特性,因此它就是湿 的。神创造了植物和动物,并赋予它们有生命的特性,因此它们就是有生命的。与此类似地,神创造了我们,并赋予我们有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的特性,因此我们就 能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假使我们做对的事、顺服神的话,那么他就会赏赐我们,无论是与今生、是与永世有关的事都会与我们相安而行。假使我们选择做错事、违 背神的话,那么他就会管教我们,也许还会惩罚我们,而事情的发展就会对我们不利。明白这些事实,将会帮助我们有教牧上的智慧,知道要告诉并勉励别人不要怠 惰和悖逆。 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这件事实,意味着我们绝不该这样想:「是神使我去行恶的,所以我不用为自己的恶行负责。」亚当为第一次的罪恶找借口这件事意义深 长,其遁辞听起来就是这样:「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三:2)圣经不像亚当,从不将罪责归给神。假如我们曾 经想要把罪责归给神的话,那么我们就是把神的天命想错了,因为应该承担罪责的一定是受造者,而不是神。我们可能会辩说,假如神真正命定了将会发生的事,那 么他要我们承担罪责是不对的﹔然而保罗却纠正我们说:「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 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九:19-20)我们必须了解,并且在心中肯定,神斥责、惩治并处罚罪恶是对的,而且当我 们负责任地如此做,在家中、在教会里,甚至以某种方式在我们周遭的社会上,去斥责和惩治罪恶也是对的。若有一件恶事发生,我们绝不应当说:「神定意了这件 事,所以它是好事」,我们必须认清,在神的谕旨中所计划会发生的事本身并不一定是好事,所以我们不应当赞同它们,正如神不赞同它们一样。
E.2 我们的行动有真实的果效,并且真的会改变事情的发展
在平常世上的运作里,假如我们疏忽了健康,或有不良的饮食习惯,又或因喝酒抽烟而糟蹋了身体,那么我们就可能会死得比较早。神已经命定了我们的行动会产生 果效﹔他已经命定了我们会促使事件的发生。当然,我们甚至不知道在今天余剩的时间里,神计划了什么,更不用说下周或明年了。然而我们确实知道,如果我们信 靠神并顺服他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他已经计划了许多好事,是要借着我们的那个顺服而发生!我们就是不能忽略掉人生路途上所遇见的许多人,因为神带领他们来 与我们相遇,并且要我们因自己对他们所采的行为而负起永恒的责任 -- 不管我们那些行为是好的还是坏的。 加尔文很有智慧地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要有一般的警觉性,并且要先有计划:「神喜悦向我们隐藏一切未来的事,好让我们因着不能确定而有所戒备,并且不断地预备 各种计划来面对,直到所有问题都被克服,或在一切的对策中渡过去了......神的天命并不都是以赤裸裸的面貌临到我们,从某种意义来说,神为他的天命加 上了他所使用的方法为外衣。」 反之,假如我们预知未来会有些危险或坏事来临,而且假如我们不用合理的方法来避开它们的话,那么,事实上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的缺少行动,正是神用来容许危险或坏事临到我们的方法!
E.3 祷告是一项特别行动,有明确的果效,并且会改变事情的发展
神也命定了祷告是一种能在世上带来果效的十分重要的方法。当我们热切地为一个特定的人或情况代祷时,我们通常就会发现,神已经命定了我们的祷告会成为他所 使用、带来改变的一个方法。圣经的这句话就提醒了我们这点:「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耶稣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 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十六:24)
E.4 结论是我们必须有所行动!
天命的教义绝不是在鼓励我们坐着不动,等候某件事情的结局发生。当然,神会在我们心中引导我们,叫我们在行动以前等候他并信靠他,而非依赖我们自己的能 力 -- 这点当然没错﹔但若只说我们要信靠神,而没有负起责任来采取行动,那就纯粹是怠惰,扭曲了天命的教义。 用一个实际的例子来比方:假如我的儿子明天要交学校的作业,那么我要他在出去玩之前把作业做完,这是对的。虽然我知道他的成绩是在神的手中,而且神早就决 定了他的成绩,可是我不知道那成绩将会如何,他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假如他好好地读书并做好作业,就会得到好成绩﹔假如不用功,就不会有好成绩。因此加尔 文才会说: 「现在我们的职责就十分清楚了:主既然将保护我们生命的责任托付给我们,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它﹔他若提供援助给我们,我们就该使用它﹔他若警告我们有危险,我们就不要一头栽入﹔他若准备了可用的解救之道,我们就不要忽略它。」 要努力地做我们该做的,还要再加上信靠神。撒母耳记下十:12所记载的就是一个好例子﹔在那里约押说:「我们都当刚强,为本国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 然后他又马上接着说:「愿耶和华行他的眼中看为好的事。」(按NASB直译)约押不但将会出去争战,而且他也信靠神会行出他认为好的事。 新约圣经里也有类似的例子。当保罗在哥林多时,主为了不让他因受到从犹太人的抵挡而气馁,便在夜间的异象中向他显现,对他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 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十八:9-10)假如保罗是一个宿命论者,对神的天命有不恰当的认知,那么他就 会只听到神的话说:「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然后下结论说,神既然已经决定要救许多的哥林多人,那么他自己是否要留在那里就不重要了,因为神已经拣选 许多人得救了!保罗可能就因此会想,他可以收拾行囊离开了!可是保罗没有犯这个错误,反而结论说,假如神已经拣选了许多人,那么其方法可能是借着保罗的传 讲福音,而使得多人得救。所以保罗作了一个明智的决定:「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神的道教训他们。」(徒十八:11)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10表达出,他从神的天命之光中对这负责任的行动的理解,他说:「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 永远的荣耀。」他没有从神已经拣选了一些人要得救的事实,来辩说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做了﹔反而下结论说,他必需做许多事,好让神的目的可以借着神已设立的方 法而达成。实际上,保罗顾意「凡事」忍耐 -- 包括各样的艰难和苦难 -- 好使神永恒的计划可以实现。真心地相信神的天命,将不会阻挠我们采取行动,反而会激励行动。 另一个相关的例子是保罗赴罗马旅程的故事。神已经清楚地启示保罗,在船上的人没有一人会死于他们所经历到的大风暴中,保罗就真的站在乘客和船员之前,告诉他们可以放心: 「〔因为〕你们的性命一个也不失丧,惟独失丧这船。因我所属所事奉的神,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边说:『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该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 的人,神都赐给你了。』所以众位可以放心,我信神他怎样对我说,事情也要怎样成就。只是我们必要撞在一个岛上。」(徒二十七:22-26) 然而他才说完这话,就注意到船上的水手暗中将救生艇放到海上,「想要逃出船去」(徒二十七:30)。他们计划离去,不顾其它人的无助,因他们不知道怎样航 行这船。当保罗看到这情景时,他没有采取一种错误的宿命心态,以为神会奇迹般地使这艘船靠岸,他反而是立刻到管理水手的百夫长那里,而且「对百夫长和兵丁 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得救。」」(徒二十七:31)这是保罗的智慧,他知道神天命的眷顾以及他自己对将要发生之事的清楚预言,都仍然要使用 平常人类的方法来使事情成就。他甚至勇敢到一个地步说,那些方法是必须的:「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得救。」(徒二十七:31)我们可以好好地效法 保罗的榜样,全然地信靠神的天命,并且又明了神使用平常的方法是必须的﹔这样,事情才会以神所计划要它们成就的方式而得以成就。
E.5 若不全然明了这教义,会怎样呢?
每一位默想神之天命的信徒,迟早会来到一个关口,他一定会说:「我无法充分地明白这个教义。」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对每一个教义都是如此,因为我们的了解 是有限的,而神是无限的(见本书第一章E.3节﹔另参第十章B节)。不过,对于这项天命的教义尤其是如此:我们相信它,是因为圣经教导它,虽然我们不能充 分地知道它是如何与圣经其它教训协调的。对此加尔文有一些明智的劝告:
「让那些认为这个教义似乎是无情的人思想一下,他们的挑剔让人得有多少的忍耐啊:他们拒绝接受一件圣经清楚证实的事,只因它超过了他们有限的理解力,他们 又对这公开揭橥的事吹毛求疵。然而,如果不是神判定人知道了这些事对人是有用的,他就不会吩咐他的先知和使徒们去教导它们。我们的智慧应当只是以谦卑受教 的心,去拥抱在圣经里所教导的一切,至少也不要去挑剔啊。」
F.进一步的实际应用
虽然我们已经讲了一些此教义的实际应用,但还有三个要点要提及。
F.1 不要惧怕,只要信靠神
耶稣强调,我们的主看顾我们,又关照我们像关照他的儿女。他说:「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他,你们不比 飞鸟贵重得多么?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太六:26,31)如果神会喂养飞鸟,又妆饰野地里的花,那么他一定会照顾我们的。 与此相似地,耶稣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么?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太十:29-31)
大卫能够在他的敌人中间安睡,因为他知道神在天命上的掌控使得他能「安然居住」,所以他就能够说:「我必安然躺下睡觉」(诗四:8)。许多的诗篇激励我们 信靠神,不要惧怕,因为耶和华保守并护卫他的百姓 -- 例如诗篇九十一篇(「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或诗篇121篇(「我要向山举目。。」)。因为我们信靠神的天命之眷顾,我们就不需要害怕任何邪恶或伤害, 即使它临到我们,也都只能是因着神的旨意临到,并且最终是为着叫我们得益处。因此,彼得会说:「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 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著称赞、荣耀、尊贵。」(彼前一:6-7)在所有的这些事上,我们都无需为将来忧虑,只 要信靠神无所不能的眷顾。
F.2 为所有发生的好事而感恩
假如我们真正相信所有的好事都是由神所促使的,那么我们的心就真的是充满感恩,并且会说:「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他的一切恩惠。」(诗 103:2)我们要为着日用的饮食感谢他(另参太六:11﹔提前四:4-5)﹔实际上,我们「在任何环境中都要感谢」(帖前五:18,RSV译法,和合本 译作「凡事谢恩」)。
F.3 没有「运气」或「机遇」这回事
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是因神智慧的天命 -- 这个意思是说,我们对宇宙和其中事件的了解,应当采取一种更为「有位格的」 (personal)的角度。这个宇宙不是由无位格的命运或运气掌管,而是由一位有位格的神掌管。没有一件事是徒然发生的 -- 我们应当在每个事件全程中看见神的手﹔他使万事为着那些爱他的人而互相效力。 这种对神智慧天命的信靠当然不等同于迷信,因为迷信是相信环境是由无位格的命运或运气,鬼魔,或一位反复无常的神明来掌控 -- 这神明只在乎毫无意义的宗教仪式,而不在乎信心和顺服。对天命教义的深刻重视,并不会使我们更为迷信﹔反之,它会使我们更多地信靠神,并更完全地顺服他。
G. 阿民念派神学观点
在福音派中还有另外一种主要的立场,是许多福音派人士所支持的,为便于说明的缘故,我们将它称为是阿民念派的观点。在当代福音派中,循道会 (Methodists )和拿撒勒人会(Nazarenes)往往是清一色的阿民念派,而长老会(Presbyterians )和基督教改革宗(Christian Reformed)则往往是清一色的改革宗信仰(至少由其宗派的信仰告自来看是如此),而其它宗派则两种观点都有,例如浸信会(Baptists )、圣公会(Episcopalians,虽然他们的《三十九条》〔Thirty-Nine Articles〕清楚地强调改革宗信念)、时代论派(Dispensationalists)、播道会(Evangelical Free Churches )、信义宗(Lutherans,即路德会,马丁﹒路德自己在这一议题上是属改革宗之阵营)、基督教会(the Churches of Christ ),以及大多数的灵恩派(charismatic)和五旬节派(Pentecostal)团体(虽然五旬节派的宗派以阿民念立场为主导,例如神召会 〔Assemblies of God〕)。
那些支持阿民念派立场的人认为,为了要保守人真正作为人所必要的真实的人性自由和人性进选择,神不可能主导或安排我们自顾的抉择。所以,他们结论说,神的 天命在历史中的介入或掌控,一定不会包括所发生之每一事件中的每一个特定细节﹔神只是按事件中人的抉择和行动作出回应,而且他以这样一个回应的方式,最终 达成了他在这世上的目的。 那些坚持这个立场的人辩说,神对这世界所订的目的是比较一般性的,可以透过许多不同种类的特定事件来达成。所以,神所订的目的或计划,「不是一张引导所有 未来可能发生之事件的蓝图」,而是「一个给世界的动态规划,部分需要人的参与才能完成它。」寇崔尔(Jack Cottrell)说:「神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无条件的目的,是针对宇宙内每一个的个别粒子、对象、人和事件。」阿民念派的人相信,神乃是借着回应并使用 人类自由的抉择 -- 不管那是怎样的抉择 -- 来达成他整体性的目标。毕克罗(ClarkPinnock)说:「神的预定并不是运用在每一个个别的活动上, 而是运用在神全面的目的上,这目的乃是历史在其中前行的结构性背景。」 不只如此,提倡阿民念派立场的人认为,神的旨意是不会包括邪恶在内的。毕克罗说:「人的堕落,给神旨意必定成就的这个理论一个当头棒喝。」他表明,说神的 旨意「在失丧者的失丧中也成就了」,并不是事实。而马歇尔(I Howard Marshall )则很肯定地说:「要说每一件发生的事都是神所要的,并非为真。」 这些叙述清楚表明出改革宗和阿民念派立场之间的差异,不仅是在专用名词上的不同而已,还有实质上真实的不同。有几个论点是进一步为阿民念派立场辩护的,笔 者尝试将它们总结成以下主要四点。
G.1 经文所描述的是特例,而不是神平常的工作方式
被引用来支持神天命之掌控的短文,所描述的情况属于特例,而不是神在人类活动中平常的工作方式。克蓝斯(David J A Clines)在综览旧约圣经中提到神在天命上介入世界的经文以后说,神的预言和有关他的目的叙述,是指有限的或特定的事件:
「几乎所有提到神之计划的特定经文,都是在指一个特定事件,或一系列有限的事件,举例来说,耶利米书说到『他攻击迦勒底人之地所定的旨意......』 (耶五十:45)不只如此,神的计划不是单一的,不同的经文曾说过神有不同的目的,而事实上有些经文说到神的计划时是用复数表示......这些经文肯定 出,神在历史中持续地成就他多个目的」。 寇崔尔也同意,在一些例子里,神是以一些不寻常的方式 -- 「例如微妙地操作自然律和人的精神状态」 -- 来介入世界,但是他称这些不寻常的事件为「特殊的天命」,并且说:「旧约圣经中充满了特殊天命的记叙,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假定,神同时间也 在澳洲和南美洲以这样的方式来工作。」
G.2 加尔文派观点错误地使神要为罪负责
那些主张阿民念派立场的人会问:「如果按神的谕旨是我们会犯罪,那么他怎样会是圣洁的神?」他们肯定地说神不是「罪恶的始作俑者」,因为「神不能被恶试 探,他也不试探人」(雅一:13),「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一:5),而且「耶和华是正直的......在他毫无不义」(诗九十二:15)。 他们会说,支持神天命的观点会使得我们变成傀儡或机器人,不能去做不是神引发我们去做的任何事﹔而且这种观点也带给神道德上的责难,如马歇尔所说的:「我 要为引发我行动的那一位所做的事负责。」毕克罗也肯定说:「这个理论是亵渎神的,因为从任何一个意义来看,它都认为人的悖逆神乃是神主权之旨意或第一因的 产物。」
G.3 神所促成的抉择并非真正的抉择
加尔文派宣称是神促使我们自愿地作抉择,然而那些持守阿民念派立场的人会回应说,任何至终为神所促成的抉择,都不可能是真实的抉择﹔而且,如果神真的促使 我们作出我们所作的抉择,那么我们就不是真正的人了。寇崔尔说,加尔文派观点中的神是第一因,而身为第二因的人真的是瓦解了,所以其实只有一因,那就是 神。他说,假如人用一根杠杆去移动石头,「这杠杆不是真正的第二因,而只是造成这个移动之真正原因的工具而已......在我看来,把促成因素的观念用在 这里,并没有真实的意义。在这样的系统里,人所贡献的都只是事先已经被决定好了的。」
毕克罗写道: 「我们在福音书里所看见的神与个人间的交通,只有在能自由作抉择时才存在。假如我们希望明睹神的恩典是神对他的受造者个人的恩典,那么我们就必须以互动的、非操纵性的、非强制性的角度来领会它,正如圣经所教导的。」 他又说: 「假如这个世界是一个完全已经被决定了的结构,而其中人的决定没有任何的果效,那么人的基本直觉 -- 他是一个能行动、有自由意志的人 -- 就变得荒谬了,因为人想要改变世界的计划和努力,就没有意义了......道德和智识责任的前提乃是人的自由。」 这样说来,在阿民念派的观点里,人的堕落和犯罪为什么会发生呢?毕克罗回答说:「它们的发生是因为神拒绝使人变得机械化,或将他的意志强加在人的身上。」 马歇尔则说到:「「一项关于我和另一位主事者的行动过程,会由我自己事先决定好』的可能性,在双方都有自由意志的情况下,其可能性是零。」他反对把神和世 界类比成剧作家和剧本,他认为这样的类比没有什么帮助,因为我们若问剧中的角色是否真是自由的,「这并不是一个真实的问题。」 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阿民念派的神学家们确实愿意说神在人类身上有一些影响力。马歇尔说:「祷告对人也有影响......因此人们的意志会受到祷告的影 响,否则我们就不要为他们祷告了。相信祷告,就是相信人类的自由是有某种的限制,并相信它在人的意志上有某种无法理解的影响力。」 为了使人接受人类意志有本质上的自由这一点,提倡阿民念派立场的人引人注意到新约圣经中屡次提到的福音之呼召。他们说,如果圣经要人悔改并到基督这里来得 救恩的邀请是真实的,那就必定表示人有能力来回应这邀请。如此说来,没有例外地,所有的人都有能力回应神﹔这能力并不是神以特别的方式、在他的主权之下, 只赐予某些人的。 阿民念派进一步地用哥林多前书十:13来支持其论点﹔他们说这节经文清楚地肯定了我们有能力不犯罪。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人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 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然而若就加尔文派的 说法,神有的时候会命定我们犯罪,那么这节经文的叙述就是错的,因为那样我们就不可能逃避试探而不犯罪了。 G.4 阿民念派的观点鼓励负责任的生活 阿民念派的观点鼓励一种负责任的基督徒生活,而加尔文派的观点则鼓励了种危险的宿命论。支持阿民念派立场的基督徒认为,在彻底地了解加尔文派的观点以后, 会摧毁基督徒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动机。白新尔(Randall Basinger)说,加尔文派的观点「建立了一套事情应该有的样子,并排除事情可能有或/以及应该有不同样子 的考量。」 他又说: 「那些强调神的主权又以此为根基而行动的基督徒,是犯了一种专横的、不适合人的、危险的宿命论的错误......反之,阿民念派相信,在某种程度上,真正 发生在世上的事是人类意志产生的结果﹔他们否认神在世上有巨细靡遗的掌控。这乃是说,神所不愿或不想要它发生的事情也可能发生﹔事情不只是可能有所不同, 而且通常应当有所不同。随这一切而来的,乃是我们与神同工以带进一个更美好之世界的责任。」 不过,自新尔又继续说出他更深一层的看法,他认为:加尔文派在实行上通常会避免这样的宿命论,其「生活言谈就像阿民念派一样」。由此看来,一方面,白新尔 的挑战是在警告防备加尔文主义,因它在逻辑上会将基督徒推到实行上的极端。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的反对宣称,当加尔文派按着他们所知道应该有的方式生活 时,他们会顺服神并向他负责 -- 但他们这样的生活态度若不是违背了自己所支持神掌权的观点,就是他们不容神掌权的观点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
H. 回应阿民念派观点
许多在福音派圈子里的人认为,以上这四项阿民念派的论点颇能叫人信服。他们感觉这些论点表达出他们对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对世界运作之方式的认识,而 且这些论点充分地支持圣经一再强调人的责任,及人的抉择所带来的真实果效。然而,我们要在此对阿民念派的立场作一些回应。
H.1 经文所描述的是神平常性的工作方式
支持神天命的圣经经文所描述的情况是属于特例,还是神在人类活动中常态的工作方式?要回应阿民念派的这个论点 -- 圣经中关于神天命之掌控的例子,只是指有限的或特定的事件 -- 我们首先要指出,因为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见前面B.1至B.7节),以至于它们似乎是圣经设计来对我们描述神一向的工作方式。神不只是促使一些草生长, 乃是促使所有的草生长﹔他不只是促使一些雨落下,乃是促使所有的雨落下﹔他不只是保守一些麻雀在没有他的允许下不会掉到地上,他乃是保守所有的麻雀在没有 他的允许下都不会掉到地上﹔他不只是在大卫说话之前就知道他口中的每一句话,他乃是在所有的人说话之前,就已知道我们口中的每一句话﹔他不只是拣选保罗和 在以弗所教会的基督徒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的,他乃是拣选所有的基督徒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的。这就是为什么寇崔尔宣称 -- 神在澳洲和在南美洲之工作方式和他在旧约时的工作方式不同 -- 是如此地不能令人信服。神赐下圣经就是要告诉我们他的法则,而当我们在旧约和新约各处看到,有许多例子都是这样清楚地教训这一点,就可以很恰当地下结论 说,这是神对人一向的工作法则。反之,圣经似乎没有一处指出,有些事物是在神天命的掌控之外,或说这些神工作的方式是不寻常的,或不代表他平常工作法则 的。 不只如此,许多论及神的天命的经节都是概括性的:基督「常用他权能的话语带动万有」(来一:3笔者另译)﹔「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7)﹔「我们生 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以及他「行作万事......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一:11)。他供应我们食物(太六:11),供应我 们所有的需要(腓四:19),引导我们的脚步(箴二十:24),并且在我们的心里工作,使我们立志行事讨他的喜悦(腓二:13)。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圣经经 文,都不是神在人类事务里的不寻常介入﹔它们所描述的都是神在世上一向的工作法则。
H.2 加尔文派的天命教义不会使神为罪负责
加尔文派的天命观认为神会下谕旨让罪恶与邪恶发生,因此阿民念派反对说,神不必为罪恶和邪恶负责,因为他没有命定它们发生,他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促使它们发 生。这确实是解除神为罪恶负责和受责备的一个方法,可是它是符合圣经的吗?问题在于阿民念派立场是否真能解释许多经文,这些经文清楚地说明,神命定有些人 会犯罪或行恶(见本章B.7节)。基督的死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过在圣经里还有许多其它的例子,在此只提几个:约瑟的兄长们、法老、埃及人、迦南人、以利的 儿子们、大卫的数点百姓,以及巴比伦人等等。有人可能会回应说,这些都是不寻常的事件,是神平常行事方式的例外。可是这种回应、没有解决问题,因为按阿民 念派的观点来说,即使神只命定了一次的罪行,他就不会是一位圣洁的神了。 加尔文派的立场似乎更为可取:神自己从来不犯罪,但总是借着第二因使他的旨意成就﹔也就是说,他乃是透过有道德性的代理者,他们自愿地、出于意志地做神所 命定的事,而这些有道德性的代理者(人类和犯罪的天使)要为他们所做的恶行承担罪责。虽然阿民念派的立场会反对地说,即使是在人的层面来看,人也要为他们 导致别人做的某些事负责,然而我们可以回答说,圣经却不愿意将这样的推理应用到神的身上。反之,圣经一再地给予实例说明神是以一种奥秘的、隐藏的方式,命 定了有人要犯错,而又继续地将那个罪责放在犯错的个人身上,却从未放在神自己身上。阿民念派的立场似乎无法说明,为何神不能以这种方式在这世上行事,即同 时保存他的圣洁又让我们个人为罪负上人类的责任。
H.3 神所命定的抉择乃是真实的抉择
对前面阿民念派的说法 -- 神所促成的抉择并非真实的抉择 -- 我们在此必须回应说,这只是再一次根据人类的经验和直觉而有的假设,而不是根据特定圣经经文所指出的事实。圣经没有指出,当我们在处理神天命掌控其受造 者 -- 特别是人类 -- 的问题时,可以从人类的经验向上推衍。阿民念派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圣经在何处说过神所命定的抉择就不是真实的抉择?许多经文指出,神透过我们的意 志、我们作抉择的能力和我们个人的取舍来工作,但假如我们认为神透过这些方法所带出的抉择,不是真实的抉择,那么我们的根据是什么呢?因此,我们最好是肯 定:神就我们的抉择是真实的,所以我们就结论说它们是真实的。圣经一再地肯定说,我们的抉择是真正的抉择,因此它们就有真正的果效,而且那些果效会存到永 远。「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十:28)「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这使得我们这样结论说:神是用这样的方式创造我们 -- (1)他命定所有我们要做的事,以及(2)我们能运用我们个人的意志,作出真实而自愿的抉择。难道因为我们不能明白这一点就应该排斥它吗?我们不能(从终 极的意义来说)明白一株植物是如何活的,一只蜜蜂是如何飞翔的,或神是如何无所不在或永远长存的,难道我们就因此要排斥这些事实吗?我们岂不是应该因为看 见植物真的是活着,蜜蜂真的在飞翔,或因为圣经本身教导说,神是无所不在且是永远长存的,就接受它们为事实吗? 在论到人的意志时,加尔文好几次提到「必然性」(necessity )和「强迫性」(compulsion )的不同:不信之人「必然」会犯罪,但在他们的意志上并没有「强迫性」的力量去迫使他们犯罪。有人认为,如果人的一项行动是必然会发生的,那么它就不会是 出于人自愿的或出于其意志的﹔但加尔文以神的善行(他必然行善)和魔鬼的恶行(他必然行恶)两者来回应: 「如果神必然行善之事实并不妨碍他在行善上的自由意志﹔又如果只会行恶的魔鬼是以他的意志自由地选择犯罪,那么谁能说,因此人犯罪比较不是出于他的意志,因为他是受犯罪的必然性所支配?」 我们是什么人,怎能说神以某种方式所促使我们作的抉择,就不能是真实的抉择?我们根据什么能证明这个论点?神在圣经中告诉我们,他命定所有会发生的事﹔他 也告诉我们,我们的抉择和行动在他的眼中是很重要的,而且我们在他面前要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我们只需要相信这些事情,并且安息下来。毕竟是他独自决定了 什么是重要的事,什么是真实的事,以及什么是宇宙中个人真正的责任。 然而,我们的行动在神身上有任何的影响吗?对这个问题,阿民念派的答案会是否定的,而加尔文派可能会税,神所促使的抉择是真实的抉择,但从终极的角度来看,它又不是真实的抉择。这是因为从加尔文派的观点来说,神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针对我们所做之事的回应。寇崔尔说: 「只要加尔文主义仍宣称,神所做的事没有一件会受到人的制约,或是对世上之事所做的回应,那么它就仍然是一种神学上的决定论。几乎所有的加尔文派者都同意 这种思想:全权之神必须永远是主动地行动,而且从不是被动地回应......改革宗的神学家都同意说,神永恒的谕旨是不随境遇改变的,是绝对 的......詹恩(James Daane)说过,『谕旨神学』(Decretal theology)命定『神不能被任何在他以外的事物所影响,也不会回应任何在他以外的事物』。」 但是寇崔尔在此误解了改革宗神学的两个方面:首先,虽然他所引用的詹恩隶属于基督教改革宗教会(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但他的文章显示,他是古典改革宗神学的反对者,而非辩护者﹔他的说法并不代表改革宗神学家会同意的立场。其次,寇崔尔混淆了神在创世以前 的谕旨和神在时间出现以后的行动。不错,加尔文派认为,神永恒的谕旨是不受我们任何行动所左右,也不会因我们而改变,但那是因为它们是在创世此前就有了 的。可是寇崔尔若下结论说,加尔文派以为神在时间里也不回应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或不受我们所做任何事的影响,就大错特错了。笔者所知道的加尔文派神学家 中,没有一位曾说过,神不会受到我们所做之事的影响,或不会回应我们所做的事。例如他会为我们所犯的罪忧伤﹔他喜悦我们的赞美﹔他回答我们的祷告。若说神 不回应我们的行动,就是否定了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的整个历史。 如今一位加尔文派者会附加说明,神在永远以前就定了谕旨:他要回应我们正如他现在回应我们的那样。其实,他已经定过谕旨,我们会有行动,如我们现在的行动 那样,而他则会回应、我们的行动。可是他的回应仍然是真实的,他回应我们的祷告仍是真实的回应,他喜悦我们的赞美也仍是真实的喜悦。当然,寇崔尔可能会反 对说,神早就计划好的回应,就不是真实的回应,但是这点和说加尔文派相信神不回应我们所做的事,是大为不同的。不只如此,让我们再回到此论点之下那个毫无 支持的假设:寇崔尔是根据什么圣经基础说,神早已计划好的回应就不是真实的回应呢? 在此我们要了解,在宇宙中除了神自己所创造的事物以外,就没有其它的实存了。神所促使的暴风雨是真实的暴风雨吗?神设立在宝座上的君王是真实的君王吗?神 促使我们说出的话(诗139:4,箴十六:1)是真实的话吗?它们当然都是真实的!在神所带出的事物之外,就没有其它的实存了!由此推知,神以某种方法所 促使产生的抉择,是真实的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正如一场暴风雨或一位君王的就位,按着他们的特性和性质是真实的,所以我们所作的抉择也是真实的。我们所 作的抉择不是「被强迫的」或「非自愿的」﹔我们的生活总是在作抉择,而当我们作抉择时,绝对没有感受到是被勉强或被强迫地来选择这一样而不选择那一样。 可能会有人反对说,这种观点使得我们只成了一个「木偶」或「机器人」。可是我们不是木偶或机器人﹔我们是真正的人。木偶和机器人没有个人作抉择的能力,它 们甚至连个人思考的能力都没有。反之,人能思考、决定并选择。阿民念派再度错误地用我们身为人类的情况,来限制神能够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所有从人类经验 而来的类比都没有认明到,比起我们人类受到局限的能力,神是远远地伟大多了。不只如此,比起任何的机器人或木偶,我们也远远地真实又复杂多了 -- 我们是被一位有无限能力与智慧的神所创造的真实的人。 我们之所以有困难了解这件事 -- 神是如何使得我们能自愿地作抉择 -- 主要是源于我们身为受造者的有限。假设在某一个世界里,神所创造的所有生物都是有根长在土里的植物,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有一株植物对另一株植物辩论说,神 不可能创造一种会在地上移动的生物,因为那样它们要如何带着它们的根移动呢?而假如它们的根不能长在土里,它们要如何吸取养分呢?一株「阿民念派」的植物 甚至可能会辩论说:「神要创造一个有生物的世界,他所创造的生物就都必须带着根,都要有个定不移动的生活特性。若说神不可能创造会在地上移动的生物,并非 挑战神的无所不能,因为这只是说神不会做逻辑上不可能做的事。所以,神不可能会去创造生物能在地上移动的一个世界。」这一株植物的问题乃是它因着自己作为 植物的经验,而限制了神的能力了。 我们可以假设在一个更高等的世界里,只有植物和动物,但是没有人类。想象那里有一只「加尔文派」的狗和一只「阿民念派」的狗在辩论。「加尔文派」的狗会 说,这是可能的:神能创造一种生物,他们不仅能够借着相互的吠叫来沟通,同时也能够在纸上用符号记下它们的吠声,并且将之静静地传送给其它在几天旅程之外 的、未瞥见过面的、也懂得这些符号的生物。但那只「阿民念派」的狗会回答说,神不可能做这样的一件事,因为所谓生物之间的沟通,最基本的就是要能和对方籍 着耳听与眼见(通常还有鼻闻!)以获取沟通的内容。若说有一种沟通是不需对方耳听、眼见或鼻闻,那简直就是一种荒谬的想法!那是在可能发生的范畴之外的, 是在逻辑上不可能被接受的。所以,若说神会去创造一种具有这样沟通能力的生物,这是不可能的。 在以上这两个假设的例子里,「阿民念派」的植物和「阿民念派」的狗都是错的,因为它们都是从自己有限的、作为被造者的实存中,以它们的想法来推想什么对神 是可能的,如此就错误地限制了神所能创造之生物的种类。然而这样的推想十分类似于阿民念派神学家的思想,他们简单地从自己的人类经验和观点之根基上断言, 神不可能创造一种生物,他们能作出自愿地、出于意志的、有意义的抉择,但那些抉择却又是神所命定的。与此相似地,阿民念派神学家辩论说,神不可能命定罪恶 的发生,而他自己却又不为罪恶负责﹔但他们这样想只是根据所观察到有限的人类经验,因而限制了神。 H.4 加尔文派的天命观点并非鼓励宿命论 加尔文派的天命观点是鼓吹一种危险的宿命论吗?还是鼓吹一种给「生活像阿民念派」的倾向?我们在前面所讨论的天命观点强调人需要负责和顺服,所以若说它会助长认命的宿命论,是不对的。那些指责改革宗神学家是这样相信的人,只不过是不懂得改革宗的天命教义。 然而加尔文派在生活上是否很像阿民念派呢?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都相信,我们的行为有真正的果效,它们永远都是有意义的。这两派也都同意,我们要为自己的行 为负责,而且我们所作的抉择都是出于自愿的、出于意志的。两方也都认为,神垂听祷告,传扬福音能带来人的得救,顺服神会带来今生的祝福,而不顺服神会导致 神不祝福。 但是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之间的差异仍是很大的。当加尔文派真诚地面对他们的教义时,就会在所有的环境下,更深、更完全地信靠神而活,而且享有更大的自由, 不忧虑未来,因为他们相信,神不仅会以某种方式使得他的主要目的在最后得以实现,而且其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着他旨意被召的人(罗 八:28)。他们也会为所有从各个角落临到我们的益处而感谢神,因为相信天命的人有把握说,发生万事的终极原因,并不是什么宇宙中的机遇,也不是另一个人 的「自由意志」,而终归是神自己的良善。他们在逆境中也大有耐心,因为知道困境的发生不是因为神不能预防它,而是因为它也是神智慧计划的一部分。所以,加 尔文派和阿民念派之间的差异是极大的!加尔文说: 「对于事情有好结果而心存感激,在逆境中能忍耐,以及对未来有不忧虑的极大自由,必定都是从这个知识来的......对天命懵然无知是一切悲惨的极致﹔而最高的福气则在于明白它。」
H.5 其它反对阿民念派立场的论点
除了回应以上四种阿民念派的明确论点之外,我们还要讨论另外一些反对阿民念派立场的论点。
H.5.1 若按阿民念派的观点,神怎么能知道未来?
根据阿民念派的观点,我们人类的抉择不是神所促使,而是全然自由的。但是圣经提过许多实例,说到神能预测未来,而且预言应验得分毫不差。如果神不能确定未来会发生什么事,那么他怎能这样准确地预测未来? 阿民念派对这个问题有三种不同的答复。首先,有人说神不知道有关未来的细节﹔他们特别否认神会知道个人在未来将作什么抉择。在笔者看来,这个论点似乎是阿 民念派中最一致的立场,可是它的结果却是说,虽然神能根据他对目前有的完整知识,而对未来有大约准确的预测,可是这些预测不可能是完全准确的。这论点也表 示出神不知道所有人在未来的抉择﹔引申来说,它表示,神甚至不知道明天的股市会怎样,谁会被选为下一任的总统,或者谁会悔改归正。若按这种观点来看,还有 什么人类历史事件,是神能够事先知道的呢?答案是没有。这个观点彻底改写了神的无所不知之观念,然而圣经上许多关于神的预言从没有错误之经文,却清楚地否 定了这种看法﹔圣经上这些预言的应验证明了神才是与假神对立的真神。 另有一些阿民念派的人则只是肯定说,神知道每一件要发生的事,但是这并不表示所发生的事都是他计划,或促使的,而只是表示他有看透未来的能力(用来表达这 种观点的语句,有时候是这么说的:「预知(foreknowledge )并不表示预定(foreordination )。」)这大概是最常见的阿民念派之观点,寇崔尔将此观点表达得最清楚:「我肯定神对人未来所作的自由意志之抉择,拥有真实的预知,但他自己却不是促使那 些抉择发生或定案的代理者。」 这个立场的问题在于,即使神没有计划或促使事情的发生,但事情既被预知了,就表示它们必会发生,而这又表示我们的决定是被某种东西(不论是命运,还是宇宙 中不可避免的因果机制)所预先定好的﹔然而这种被预定好的决定在阿民念派的观念里,仍旧不是自由的决定。假如我们未来的抉择已经被预先知道了,那么它们就 是被定好的﹔假如它们是被定好的,那么从阿民念派的观念来看,它们就不是「自由」的抉择。 第三种阿民念派的回复被称为「中间知识」(middle knowledge)。采取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神还没有决定人在未来的抉择,但是神一定会知道那些抉择是什么,因为他知道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而且他知 道每一个自由的受造者在任何一种可能发生的状况下,会怎样地反应。“克莱格(William Craig)说: 「神对自由受造者之意志的洞察力,是他的一个超绝特质,因此他能够准确地知道,若将此自由受造者放在一种状况下,他会做什么事......神知道每一个自 由受造者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会做什么事﹔他借着使某个情况发生,就知道他会自由地做什么事......如此,他确实地预知了在世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 然而克莱格之观点对自由的看法,并不是阿民念派通常所坚持的意义:即没有一个或一组原因促使一个人作出他所作出的抉择。根据克莱格的观点,一个人周围的情 况和他自己的性情保证出他将会作什么决定 -- 否则,神就无法由他对这个人和这个情况的完全知识中知道他会作什么抉择。但是如果神知道他会作什么抉择,而且如果那个抉择保证必然会发生,那么他就不可能 作别的抉择。不只如此,假如这个人和这情况都是神所造就的,那么其结局至终也就是由神决定了。这论点听起来十分接近加尔文派的自由观,然而它肯定不是大多 数阿民念派所顾意接受的那种自由观念了。
H.5.2 若按阿民念派的观点,邪恶怎么可能存在?
根据阿民念派的观点,如果神不想要邪恶存在,那它怎么可能存在?阿民念派十分清楚地表明,邪恶进入世界,不是根据神的旨意。毕克罗说:「人的堕落是给神旨 意必定成就的这个理论一个当头棒喝。」然而,如果神不要邪恶存在,那么它怎么可能存在?假如尽管事实上神不想要邪恶发生,但它还是发生了,那么这点似乎就 否认了神的无所不能:他想要避免邪恶的发生,可是他没有能力做到。这样,我们怎么能相信这位神是无所不能的呢? 阿民念派对此问题常见的回应是说,神有能力防止邪恶发生,但是他选择容许邪恶发生的可能性,为的是要保证天使和人可以拥有作有意义之抉择所必备的自由。换 句话说,神必须容许有选择罪恶的可能性,为的是使人能作出真实的抉择。寇崔尔说:「神所赐的这个自由,包括了人类有悖逆神、得罪创造主的自由。因为神创造 了一个可能有罪恶的世界,所以他就承诺,万一罪恶变为事实,他就必定以某种特别的方式来回应。」 但这也不是令人满意的回应,因为它表示神必须容许在天上永远都有选择罪恶的可能性。按阿民念派的立场来说,假如我们在天上一切的抉择和行动都是真正而实在 的,那么它们就必须包括选择罪恶的可能性了。但是这就表示即使在天上,从亘古到永远,我们都要面对真有选择罪恶的可能性 -- 所以也真有悖逆神,失去我们的救恩,和从天堂被逐出的可能性!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思想,然而这似乎是阿民念派的观点所必须隐含的观念。 不过,还有一个隐含的意思更加叫人忧心:假如真实的抉择必须容许有选择罪恶的可能性,那么(1)神的选择就不真实了,因为他不能选择罪恶﹔或(2)神的选 择是真实的,但还有一个真实的可能性,那就是神可能有一天会选择行恶 -- 也许只是一点点罪恶,也许是大大的罪恶。假如我们深思这第二个含意,它就会变得很吓人了。然而这个含意和圣经中丰富的见证是相反的。在另一方面来说,第一 个含意明显是错谬的:神自己就定义了何为真实,所以若说他的选择不是真实的,明显地是一项错谬。因此,这两种含意都提供了拒绝阿民念派立场 -- 真实的抉择必须容许选择罪恶的可能性 -- 的好理由。然而这点又将我们推回早先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似乎从阿民念派的立场得不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假如神不想要罪恶存在,它怎么能存在?
H.5.3 若按阿民念派的观点,人怎么能知道神会胜过邪恶?
接阿民念派的观点,我们怎发能知道神会胜过邪恶?假如我们回到阿民念派所断言的,邪恶不是从神的旨意而来的,那么另一个问题就产生了:如果即使神不想要有 邪恶,但它们还是进入了世界,那么我们怎么能有把握说,神至终会胜过它们呢?当然,神在圣经里说过,他会胜过恶﹔但是如果神起先就不能使恶不进入他所创造 的宇宙,而且恶还能在违反他的旨意下进来,而神又因牵涉到人类、天使和鬼魔的自由抉择,不能预测任何未来事件的结局,那么我们怎么能有把握说,神要胜过所 有邪恶的宣告本身,会是对的呢?也许这样的宣告只是神对他根本就无法知道的事(根据阿民念派的观点)的一种盼望性的预测吧!阿民念派没有加尔文派所拥有的 那种「不为将来忧虑的惊人自由」,因为加尔文派认识的神是一位无所不能的神,他能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处」(罗八:28),但阿民念 派的立场似乎在逻辑上驱使我们对历史终极的结局落入深深的忧虑里。 以上两节(H.5.2及H.5.3)有关邪恶的反对论点之讨论,使得我们了解到,虽然我们对改革宗有关邪恶的观点 -- 邪恶乃神所命定的,而且又全然受到神的掌控 -- 可能在接受上有困难,但是要接受阿民念派对于邪恶的观点 -- 邪恶不是神所命定的,甚至也非他旨意中的,所以也没把握它会在神的掌控下 -- 可能更为困难了。
H.5.4 其它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
因为我们的理解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对于每一项圣经的教义,都无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然而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所认为没有答案的问题是非常不同的。在加尔文派这一方面,他们一定会说他们不知道以下这些问题的答案:
(1)神究竟是如何命定我们出于自己意志地犯罪,但他又不需承担罪责。
(2)神究竟是如何促使我们作出于意志的选择。 加尔文派对于这两个问题会说,要找到它们的答案,我们必须对神的无限伟大有所领悟,而且要认识到事实上他所能做的是远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的。所以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所产生的效果,反而增加了我们对神之伟大的推崇。 而在阿民念派那一方面,他们所认为没有答案的问题,则一定是有关以下这几方面的: (1)神对未来的知识如何? (2)虽然邪恶违反神的旨意,但他为何容许它发生? (3)他是否必会胜过邪恶? 他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就倾向于减低对神的伟大之认信,包括他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以及他对未来应许的绝对可靠性。而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倾向于推崇人的 伟大(人有自由做神不要他做的事),和罪恶的能力(纵使神不想要邪恶、发生,但是邪恶还是发生了,并存留在宇宙中)。不只如此,因为阿民念派的立场否认了 神的受造者能够真实地作抉择,而且其抉择却是他所促使的,所以阿民念派的立场也贬抑了创造主神的智慧和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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