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不是一个婚姻自主的时代。
以撒是他父亲为他娶妻的。
雅各是向他舅舅求婚的,而不是向他表妹求婚的,他舅舅给了他自己不喜欢的利亚为妻,他也没有力量去反抗。
波阿斯与族人讨论谁该娶路得,而不是向路得去求婚。
犹大的儿子们就更惨了,必须去娶自己的嫂子为妻。以便为哥哥立后。
男人如此,女人就更没有权利想要嫁给谁就嫁给谁了。
所以,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
就是这个女人因为守寡4次,而不得不出嫁了5次。因而有了5个丈夫。
在那个婚姻包办的时代里,没有人能够决定自己的婚姻,没有人能够去追求爱情,只能够听天由命。-----尤其是女人。
办理了婚约的才能叫做丈夫,没有办理过婚约的不能叫做丈夫,只能叫做情夫或者姘夫。圣经既然说有过5个丈夫,是指前面的5个是办理过婚约的,办理了婚约,她就没有过错了,最后的一个是没有婚约(不是丈夫),是存在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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