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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我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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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就是8号发求助帖的那位姊妹,首先非常感谢神,让大家给出这么中肯的建议,让我们不至于犯下用一个罪掩盖另一个罪的大错。最最开始的时候,我真是硬着心肠,在心里拒绝与腹中的宝宝建立任何连接,我决定要放弃他/她,但是在流泪看完弟兄姊妹的劝告,我才明白自己思想的是一件多么恐怖与危险的事情。我们决定把宝宝生下来,就像约拿大哥说的,不论宝宝是怎样的,我们都会用全部的爱来爱他/她。也感谢神,在这段时间,我和弟兄没有因为下一步该怎么做而发生争执,总是相互的鼓励和支持,这中间也是满了神的保守。我们打算尽快结婚。谢谢关注这件事情的弟兄姊妹。如果可以的话,也希望大家为我们祷告,让我们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罪,也希望能在神的正道上刚强壮胆。
发表于 2010-7-12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姊妹做出正确的决定,愿神祝福你们,也愿神祝福宝宝能平安的出生,希望你们今后的生活能幸福美满!愿神的慈爱永远伴随着你们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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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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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路不容易走,继续为你們祷告,愿神施恩怜悯,拖带你們,愿你們日后能活出圣洁的生活,见证神....

 

话说回来: 虽然你們决定结婚,也有了孩子,但在没有结婚之前,还是应该不要过著夫妻生活...以免又得罪神,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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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神施恩给你们。为罪忧伤痛悔,这样的心,神必不轻看,立志选择走蒙神喜悦的路,立场过圣洁、敬畏神的生活,神必施恩。

前面的路有很多的艰难,但有神的同在,有神的怜悯施恩帮助,相信你们必能渡过难关,来到泉源之地,过一个丰盛的生活。

送几节经文给你:

 

《诗篇》 103:8 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 
《诗篇》 103:9 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 
《诗篇》 103:10 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 
《诗篇》 103:11 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诗篇》 103:12 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 
《诗篇》 103:13 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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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会面对很多荆棘的哦,继续靠主的恩加油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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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感谢上帝!

 

下来准备婚礼,完了好好准备做妈妈吧,安心养胎。

 

记住,不要再犯这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12 20:16: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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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晨星在2010-7-12 17:54:00的发言:

 

记住,不要再犯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12 17:57:04编辑过]

恐怕没有这个可能吧。改为:

“记住,不要再犯这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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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总想问问在2010-7-12 19:47:00的发言:

恐怕没有这个可能吧。改为:

“记住,不要再犯这罪了”。

 

 

谢谢纠正,呵呵,我以为楼主姊妹能明白的。

 

 

 

行淫妇人被拿以后,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__^*) 嘻嘻……我想我们都知道指的是不要再犯她被抓时的那罪。因为若要不犯罪没有一个人能办到。

 

我已经修改了,顺带和你抬抬杠……O(∩_∩)O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12 20:17: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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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点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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