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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复活只属于信主得救的人。“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不是圣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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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活只属于信主得救的人.“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不是圣经原文

1、引言

2、查证约翰福音五章29节是错译的依据

2.1查证文理文版圣经

2.2查证新约原文希腊文圣经的用字

2.3查证英文版圣经

2.31英文版圣经对“复起”“复活”用字不同

2.32 rise 的用字讨论

2.33耶路撒冷版圣经的独特译文

3、错译的影响

3.1误认耶稣讲话自相矛盾

3.2认为人人都要复活

3.3否定“因信称义”

3.4认为人人都要在白色大宝前受审

4.把错译改正后,应如何理解这节经文

5、结语

 

1、引言

    主耶稣告诉我们,信的人,不定罪,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可是有讲道的,

  著书的却说,人人都要复活,人人都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审。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

  是约翰福音五章29节:“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复活是一件大事情,是我们基督徒的荣耀的盼望,是我们的基本信仰,怎么可

  以糊里糊涂的,又怎么可以把耶稣讲的话也否定了呢?原来有翻译错误。

2、查证约翰福音五章29节是错译的依据

2,1查证文理文版圣经

    确是有不少中文版圣经,是像和合本这样译的,包括新出版的版本。其实老的译

  本已有正确的译文了,可能是没有引起重视。

    这是文理串珠圣经,上海大英圣书公会印发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Shanghai,1920(Ed。1722)

    对约5:29 是这样写的:“为善者复起以得生、为恶者复起以受罪、”

    原来这里不用“复活”两字,而是用“复起”。这又是一本串珠圣经,编者还告诉

   我们有关连的经文,是但12:2 :“长眠于地下者、其数甚多、必醒而起、得永生者有

   之、受永辱者有之、”

     圣经真是一本奇妙的书,新约和旧约的话,竟如此的一致。约5:29的复活 应改正

   为“复起”或“复醒”。

     在这本圣经中,复活为复生,如路10:33:“鞭扑、杀之、三旦复生、”,现 我们

   也用复生这名词,如两会系统的礼拜堂,所用的赞美诗, 在109首中,就有“基督耶

   稣死后复生”的词句。复生(复活)和复起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完全不同。复起

   如何理解,下面还将详述。

2.2查证新约原文希腊文圣经的用字

     约翰福音五章29节中的“复活”,在希腊文中用的字为 anastasis,译成中文。就是

   复起,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用了42次,有24次是用于与撒都该人讨论复活的事,以及

   用于死人起来受审的经文,以及有关拉撒路复活(这与我们信仰中的复活是二回事,

   因为拉撒路活过来后,还是要死的)的经文,还有15次是用于简接提到耶稣复活的经

   文,如“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徒1:22)。

     用于直接叙述耶稣复活的,则用 egeiro 和 anistemi,所谓直接叙述耶稣复活,是

   指耶稣自己说的,如“基督必受害,第三旦从死里复活”(路24:46),“因为我父

   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0),

   又如天使说:“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太28:6)。还有保罗讲述

   复活的真道,如:“复活的是不朽坏的”,“复活的是荣耀的”等等。粗略的统计,

   有77次。用的字不同,当然含义不同,不能都认为,有一点像复活的意思,就解释为

   是我们信仰中的荣耀的复活了。(后续)

 

 

 

 

 

 

[此贴子已经被人怕出名猪怕壮于2010-7-6 14:36:04编辑过]
发表于 2010-6-11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弟兄汪在2010-6-11 17:43:00的发言:

 


2.2查证新约原文希腊文圣经的用字

     约翰福音五章29节中的“复活”,在希腊文中用的字为 anastasis,译成中文。就是

   复起,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用了42次,有24次是用于与撒都该人讨论复活的事,以及

   用于死人起来受审的经文,以及有关拉撒路复活(这与我们信仰中的复活是二回事,

   因为拉撒路活过来后,还是要死的)的经文,还有15次是用于简接提到耶稣复活的经

   文,如“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徒1:22)


这不就自己证明anastasis讲的是耶稣的复活了么。这个是名词,另外两个讲复活的希腊词是动词而已。否则请你找出圣经中anastasis的动词希腊文来。
我们希腊文水平有限,没有必要抛开前人的研究自己想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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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弟兄敏而好学,务实求真的精神。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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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续)

2.3  查证英文版圣经

2.31英文版圣经对“复活”“复起”用字不同

      英文版圣经和希腊文圣经一样,复活和复起用字不同,复活用 rise ,rise

   again,raise 等。复起用 resurrection。这在约拿圣经资源中的 NIV、

   ASV、JND、KJV、NWv、RSV、WEB、YLT、BBE版本中都能查到。

      同样在上述77处经文讲述耶稣复活等经文中,用 rise 等字,不用

   resurrection。特别可关注的,是在一节经文中,有二处提到复活,看英文

   版是怎样写的,这就是希伯来书十一章35节。

   和合本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

                 要得着更美的复活。

   KJV本      Women received their dead raised to life again;and others

                 were tortured ,not accepiing deliverance ,that they might

                 obtain better resurrection。

                 这节经文不全译了,因为就是和合本的意思。但要注意的,在“有

                 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中的复活,用了 raise,而“更美的复活”

                 用了resurrection。

   ASV本     Women received thier dead by a resurrection,and others

                 were tortured,not accepting their deliverance ,that they

                 might obtain abetter resurrection。

                 这里与KJV本的差别,在于把“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中的复活

                 从 raise 改为 resurrection。

   RSV本     Women received their dead by resurrection 。Some were

                 tortured refusing to accept release ,that ihey might rise

                 again to a better life。

                 这里已经把“更美的复活”中的“复活”改成用 rise again 了。

     KJV本又称英皇钦定本,1611年出版,ASV本又称美国标准译本,1901

    年出版,把KJV本中古英语字改为现代字,所以也是KJV本的修订本。RSV本

    是ASV本的修订本,新约于1946年出版。

      从1611年的KJV本到ASV本,再到1946年的RSV本,三百多年了,终于把

    “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中的“复活”,从rise 改为resurrection,相当

     于“复起”。这种所谓复活,身体没有什么改变,妇人的孩子的复活,可见

     经文列王记上十七章21-22节,还有寡妇的儿子复活,可见路加福音七章,

     11—17节经文上,有的是讲清楚的,是魂回来了。

        而“更美的复活”,是指那些为主受严刑甚至为主殉道的信徒, 才可以用

      与主复活一样的字,rise。

        这些圣经工作者的工作态度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不是卖弄文字技巧,把

       字换来换去,而是对神尽责,对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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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个话题没有意思。对于圣经话语理解错了。

 

基督徒要复活的,因为基督已经首先复活了,如果我们离世了,主降临的时候我们都要复活,这是第一次复活,(或译:上好的复活)。

 

不信的人在主降临的时候不会复活,乃是在新天新地,白色大宝座审判的时候,复活受审判。这是第二次复活。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与基督徒无关。因为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罪的审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2 18:52: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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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4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续)

2.32 rise 的用字讨论

    在上节中,已讨论到约5:29中提到的复活是用resurrection,确是这样,如

   KJV本,ASV本:

     And shall come forth ;they that have done good ,to resurrection

    of life;and they that have done evil,unto the resurrection of

    damnation(ASV本将 damnation受永罚改为 judgment 审判)。

      但有位弟兄告诉我,现在较新的版本也改用为 rise。我就查了TEV本(现代

    英语版),确是用了解 rise 了。

      and come out of their graves;those who have done good will rise

    and life,and those who have done evil will rise and be condemned。

       这真使我疑惑了,难道我的考证不对?我再查对讲述耶稣复活又用了什字了,

     如 太17;9

         ……he have been raised from death ……。(他已从死里复活)

         可8;31

         ……but three days later he will be rise to life ……(但三天后他将复活)

         可14:28

         ……But after I am raised to life,……(但我复活以后)

        原来讲述耶稣的复活,在 rise 或 raise 后都是有字句的,如 from

       the death 、to life ,而单独 rise ,只能意为“起来”。

2.33 耶路撒冷版圣经的独特译法

       耶路撒冷版圣经也被认为是一本权威的版本,多为天主教用。这里讨论的是用

      1985年的新耶路撒冷版新约圣经。约5:29是这样写的:

       those who did good will come forth to life ,and those who did evil

       willl come forth io judgement。

        译成中文,“做好事的,将向着得生,做坏事的,将向着受审判”。英文中

       没有 resurrection 的字,也没有为 rise 的 字,但经文的原意不变。经文中

       本来就没有先复活,复活后再分成得生的和定罪的意思。

       

        这里要作一个更正。由于我的疏忽,在2.31节中提到在约拿圣经资源中,有九

      本在约5:29中,是用了 resurrection 的,经仔细的再复一下,两本是用  rise

      的,NIV本,和YLT本,另一本 BBE本,则和耶路撒冷版圣经一样,既没有

      resurrection  也没有 rise的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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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续)

3、错译的影响

3.1误认耶稣讲话自相矛盾

     耶稣在约5:24中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

 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怎么接着就讲“行善的复活得生,作

 恶的复活定罪”。

     这确是使人感到,刚说了不定罪,现在又说了要定罪。而且和信不信无关,只是

 和作好事坏事有关。而且“复活”只是个过程,不是一个完美的结果。复活了再去得

 生,复活了再去定罪。

     原来这不是耶稣讲话有问题,而是我们没有认真读经,再加经文翻译的问题。造成

  错误理解。这将在4章中详细讨论。

3.2认为人人都要复活

    由于有复活得生和复复活定罪的语句,被认为人人都要复活了.但是对照一下耶稣

 讲的话,只能肯定,复活只是对信的人的.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

 6:39-40”

   “若不是差我来者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 ,在末日

  我要叫他复活”.(约6:44)

   “耶稣又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54),

    这是多么宝贵的经句!如果人人都要复活,我们还有什么盼望呢。

    耶稣说过了,复活是属于我们这些信的、吃他肉喝他血的基督徒,所以决不是人人!

3.3否定因信称义

    我也查过一些有关的文章,虽然不管想如何强调因信称义,但只要用上这节经文,

  “ 做好事的复活得生,做坏事的复活定罪”,就要说,得救除信以外,还要有好行

   为。其实这是很错误的论点,我们得救,是主耶稣付出了代价,不需要我们付上

   什么,除了信,但是信,也是神的恩 典。

      好行为是自然产生的,爱神的当然也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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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3.4 认为人人都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

     由于和合本的错译,“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使读经的人理解

   为人人都要复活,然后再去受审,以定是得生还是定罪。把复活看成是一个

   “过程”了。

     经上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17),但基督

   徒受审是在基督台前受审,或称在基督台前交账。不像“万人”要在白色大

   宝座前受审。

     有几节很宝贵的经文:

     “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

    显露,因为那日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人在那根基上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

    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仍像从火里经过一样。”

      原来我们的受审,是要检验我们在世所做的工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即使工程不好,被烧了,人还是得救的。因为得救本乎恩,是靠主,不是

    靠我们做得怎么样。当然我们不想这么狼狈,像从火里经过那样。

     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的,都是大小死入。是决定这些死人会不会第二次死

    的问题。经上是这样写的: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

    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恁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

    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

    都照各人所行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丢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死。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2-15)。

       有人说,就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时的一瞬间,这些死人都复活了。我手边

     也有这样的材料,还有图表,说这是第二次复活。但是,找不到圣经依据。

       这种说法,又会给人这样的感觉得,似乎审判的主,只是审判活人的,所

     以要先使这些大小死人复活,然后再来审判。如果是审判活人,那也只能是

     血气之人的活人吧,总不会去审判荣耀的、不朽坏的的复活的人。所以这也

     是讲不通的。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因为审判的结果是要把名字不在生命册上的死人扔在

     火湖里的,是第二次死,是受永刑,不是第一次死,人的气息没有了,魂离

     开了,所以这里说的死人是指魂。

        这些魂是指在世时的那些人呢?有三种人。

        一、没有听到过福音的旧约时代的人。旧约时代,大多数人,没有灵,不

     能直接和神交通,是通过先知传话的,但有些特别蒙恩的人,是有神所赐的

     灵的,这在圣经上有记载的,当然也有没有记在圣经上的。这些人要排除。

        二、由于福音没有传到了,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

        三、听到过福音而不肯悔改革的人。这些人大多会被扔在火湖里的,因为

     “我们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

     见的人绘我们证实的”,(来2:3)

         现请读约珥书三章12节:

         万民要被唤醒来到约沙法谷,我要坐在那里,审判四朵万民.

         (和合本的错译已改正.其中的“万民”,还可译“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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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上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17),但基督

   徒受审是在基督台前受审,或称在基督台前交账。不像“万人”要在白色大

   宝座前受审。

 

===============

人人都要受审判的,神必按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报应各人,这是新旧约圣经一贯的思想。

白色大宝座并不是法院里的专属座位,乃是神的宝座,荣耀的宝座(见启示录)。审判人的不是天父,而是基督,因此白色大宝座、荣耀的大宝座、基督台前,其实都是指着同一个宝座。

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只是有先后关系,审判将从神的家起首(见保罗书信),基督徒先复活,也先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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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有一死,人人都要复活受审判,行善的得生,作恶的定罪,这是神的公义的彰显,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终极注解。

楼主的立论有问题,若先进行定论,然后从圣经中找经文来为定论进行辩护,这样的读经研经方法是不对的,是没有圣灵引导,靠人的理性推理了。

诚恳地对楼主弟兄提出批评,若有得罪之处,请在基督的大爱中海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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