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是奇怪,罗马帝国是个极其容忍一切的政府,同时也是极不容忍的政府。罗马帝国容忍一切的宗教,他还能容忍更多的宗教,只要这个宗教说它本身并非是一切宗教中的唯一真宗教。基督教所以被人弃绝与反对的原因即在此。人们可以去敬拜伊细斯(Isis),欧亚思(Osiras),米土拉斯(Mithras)——罗马政府允许人们来崇拜这些宗教,但论到基督教就完全不同了。所以在约翰那时的基督徒,亦即在初世纪之末,他们受逼迫正因为他们是基督徒。尼录皇帝放火焚烧罗马城,后来嫁祸于基督徒,人民就以此诬控、攻击基督徒。在写启示录的时候,一个人不必因为放火烧城才被逼迫,你只要被人知道是一个基督徒那就构成罪状了;仅仅作一个基督徒就被认为是被攻击受逼迫的对象,就是卖国贼,对国家对罗马是不忠实的。基督徒的效忠对于国家到底如何,这个时候就要受到考验,就是他们愿否参加国家宗教的仪式,最低限度可以有一点表示,例如在对于罗马皇帝为神这件事上。当时有一个烧着的红炭炉和该撒的像悬挂其上,还可能有一个名牌,但多半是有一个实际的罗马皇帝的真像,受到攻击的人只要撒上一点面粉似的香面在烧着的炭火炉上,这一点点的香面,甚至有人说象米粒那么多的香面就可以了;这种行动就可以救你的生命不死。如果你拒绝这样作,你马上就被认为是卖国贼,或是国家的公敌,毫不迟疑地就要被处死刑。
别迦摩就是这种罪恶的中心点,我们念到这个教会仍然是坚固抵挡这件事。这种紧张的情形,压迫的状况可说是非常可怕的,但是教会仍然是尽忠到底,甚至教会有一个教友叫安提帕,是基督的忠心殉道者,他被杀就是在撒但的宝座所在地。除了十三节这里所说的以外,关于安提帕的死我们一无所知,其它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及。可能安提帕并不是别迦摩的人,也不是别迦摩教会的信徒,是从别处来的基督徒。因为他们说他是在他们中间被杀,这说明他是从别的地方带来的,或是自己来的。别迦摩乃是审判与执刑的一个地方,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可是安提帕是从以弗所、士每拿或从别的地方被解来的,而在别迦摩被处死刑,故意叫许多基督徒看见,这叫作杀一警百,令其余的人害怕震惊。
如果他们一定要对基督尽忠的话,别迦摩的居民饱尝失丧生命的威胁,因为他们最接近这种政策的执行中心。对基督徒来说这是极端危险的地方,在全罗马来说,假如一个人住在穷乡僻壤、森林里面,很可能他的生活过得很安舒,而且不会被人注意到。但如果一个人住在别迦摩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让人知道他的住处。基督徒的仇敌只要有一点点抱怨,就攻击他,说他是基督徒,罗马总督立刻就会找他的麻烦。
栾维廉又说,虽然安提帕是七封书信中唯一被提名的殉道者,但我们不要以为他是唯一的殉道者。这就是这些书信的性质 ,他们只提到某一类的事件;或许安提帕是在别迦摩首先为基督的缘故被处死的,但决不能说他是最后一个。有很多人也为主殉道,在别迦摩和别的地方都有殉道的事发生,提到安提帕,他大概是头一个,因此他树立了为主尽忠的模范。
主称赞别迦摩,他们在这种紧张危险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他们的尽忠。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主为了几件事情要抵挡他们,因为他们有些人相信巴兰的教训,这巴兰就是教导巴勒王去引诱以色列人吃拜偶像之物,并犯奸淫的假先知。关于巴兰的记载是在民数记廿二章到廿四章,我想大家对这段历史是很熟悉的。巴兰这个人是由于贪爱金钱而采取行动的,他心里头有一个意思,就是“作恶以成善”。所以在圣经中巴兰的教训,就是到现在仍为这种不道德的倾向立下了一个范例。在别迦摩也是如此,吃拜偶像之物与犯奸淫。这也正是别迦摩教会面对的试探,或许主要是那些在世俗界、买卖场中钻营,他们有事业上的利益等等。如果他们不与这种生活方式或流行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妥协,他们的事业就受到影响,所以在别迦摩就是有这么一种党派。在以弗所,明显可见这种试探受到完全成功的抵抗;士每拿则明显地是没有受到影响。在士每拿受到主唯一的称赞就是在这里。但是别迦摩就有这么一个党派在推动罪恶的事。等到我们研究推雅推喇教会的时候,就看见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占了上风,控制了整个社会。
在今天的教会中仍然有巴兰的教训吗?今天还有人认为金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上帝吗?关于奸淫与不道德的事又将如何呢?现在我们不称它为巴兰的教训,我们称它为“新道德”,这一类的罪并不是新的;这种罪从古时就有了,今天所谓之新,乃是因冒牌的基督教领袖起来说,这种生活并不是错误的,称之为“情境伦理学”(Situational Ethics),又称之为“新道德”(The New Morality)——其实就是古老的淫乱而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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