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化的普遍理论,是完全有赖一些假定来支持的。
却吉氏在其进化论的含义(Implications of Evolution)第六页,列出进化的普遍理论所基于的七种假定:
(一)第一种假定是有机物缘于无机物(Non-living thing),亦即自然发生(Spontaneous Generation )之意。
(二)第二种假定是这种“自然发生”,只是发生了一次。其他的假定均由第二假定引伸出来的。
(三)第三假定是所有超细菌(Viruses),细菌、植物及动物,都是有密切关系的。
(四)第四假定谓原生物( Protozoa)产生了后生动物(Metazoa)。
(五)第五假定是各种无脊骨之部门( Invertebrate phyla),是密切相关的。
(六)第六种假定是无脊骨的动物产生了有脊骨动物。
(七)第七个假定是在有脊骨动物中,由鱼类产生了两栖类又产生了爬虫类,爬虫类又产生了禽鸟及动物。同样的意思的另一种说法是——现代的两栖及爬虫类,是来自同一源头的等等。
由于这问题本身的性质,并不能用实验加以证明,所以进化普遍理论并非是一件事实,而只是一种主观的,建立于多种假定上而又十分脆弱的信心。这信心既非实验所能证明,其可靠性便只能取决于一种先入为主的哲学臆说,接受进化普遍理论的科学家之所以相信这七种假定,是因为受了自然主义哲学先入为主的影响,这自然主义强调自然界的源起,可从研究自然的运行活动而发现出来;一个基督徒研究科学时,他应拒绝这些假定,因为他原先已接受了圣经的超自然的世界观。
由此看来,一般人所说的广义上的进化论,是一种哲学上的信心,而推源究始,这信心出于一种对自然主义的偏爱,及对超自然主义的偏见,用保罗的话,就是:“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
在全无实验上的证据,甚至实验证明是相反的情形下,进化论者至少还会坚持这七种假定中的一种,就是“自然发生”的假定。
“进化过程的起源,带来了一个至今仍未能解答的问题,就是地球上生命之来源。在以前一般人都相信‘自然发生’以为一切低等生物,皆由像腐肉一类东西产生的,但经巴斯德(Pasteur)细心实验证明后,指出上述的说法是因没有细心观察而产生的,其后一般人便相信生命必定源于生命,就现存的证据看来,这仍是现今唯一可能的结论。但因为由这结论追溯至最初时,便又牵涉至一些超自然的创造行为,对一般科学家这是很难接受的。这结论在现今思想潮流中,带有一种人们以为不需要的哲学滋味,亦违反了科学家所希望有的连续性(Continuity),它还给生物源起发展的因果连续关系,带来了不能缝补的裂痕,因此,除非是在十分不得已的情形下,这结论是不会被接纳的。所以大多数科学家宁愿相信生命是由无机物质,经某种未被发现的方法,循着物理及化学的定律而产生”(见J.W.N.Sulivan,Limitations of Science, N.Y,reprint 1949.p.94)。
一个生物学博士会对我说,谓生命由“偶然”(Chance)而产生的可能性,就像一颗炸弹在一所现代化报馆的排字间内爆炸,把字粒散布于全城各处地方,而很偶然地,这些字粒所分布的次序,正好排成了大英百科全书二十四册各页上的字一样。有些人为了避免相信上帝直接的创造,就宁信类似的荒诞的事。
很多人常谓科学不久将能在实验室中,用无机物去制造生命,但到现在为止,这还是说说而已,直到科学能创造生命之前,这只是一种梦想而非科学的事实。甚至生命真正能从实验室中制造出来,也不能证明生命是这样起源的。因这这两种情形是截然不同的——生命自然发生于原始的池塘或海洋是一件事,生命在价值数百万元的实验室中,经一个科学家精细的思考及制造又是另一回事。在前者,一切完全是靠机会的;而在后者,则是有思想的操作。在此也许我们会记起以色列王亚哈对亚兰王便哈达所说的慧语:“才顶盔贯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夸口。”(王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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