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福音?
使抵挡神的人在罪中悠哉游哉的是从天上来的大好信息吗?传福音只是叫专图快乐的青年人相信,却在将来毫无敬畏的心吗?现在所传的福音的确会令人想到是这样,这不是传福音,乃是曲解福音。我们从他们所得的「悔改者」的生活上就可见一斑了。凡在属灵之事上有所分辨的人,必然明了神爱他们──他的儿子为他们而死,他们的罪(过去、现在与将来)只借他「接受基督为他们个人的救主」就可得到赦免,不然岂不是将珍珠丢在猪前吗?
福音不是独立的事。福音不能与神律法的事先启示分开。福音并不是仅仅宣布神在他的公义上放松了,或是降低了他圣洁的标准,绝对不是的。当福音以圣经来解释的时候,就清楚显示神的公义是不可轻忽的,神是恨恶罪的,因此若以圣经来解说福音,那些青年人与商人就显得不够资格了。可惜,属肉体的骄傲容许不适当的人冲入教会,许多所谓「悔改者」都是属世的,在灵性上根本谈不到什么。
福音绝不轻忽罪。福音表示神对罪绝不宽容。福音显示神公义的剑击杀了他的爱子,为了给他百姓的过犯赎罪。将律法置之于度外的绝不是福音,律法宣明了救主忍受了律法的咒诅,加略山显明了神深恨恶罪。你想,一面接受基督为救主,一面又与世俗联合,心中拜偶像贪爱罪,这样的福音能荣耀神吗?如果我说「是」的话,我就是说谎话,曲解了福音,羞辱了基督,将神的恩变成了放纵情欲的借口。
无疑,有些读者将会反对我们以上所说这样「残酷」与讥讽的话,就会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当这问题被提出来的时候,使徒不是说,「当信主耶稣……就必得救」吗?那么我们今天这样告诉人又有什么错误呢?我们这样做不是神准许的吗?是的,那些话是记载在圣经中,所以才有许多肤浅而未受过训练的人冒然下结论说,一般未信的人屡次提起这章节是天经地义的。但是我们应当知道,使徒行传十六章31节并不是对混杂的大群众说的,乃是对特别的个人说的。
圣经中的经文不可以断章取义,与其背景脱离,乃要按照其上下文彻底加以权衡、解释再运用;并用祷告的心来思考,仔细默想并长期研究;在此匆忙的世纪中,所谓「信息」都是拙劣而毫无价值的。请看使徒行传十六章31节,在此处我们有何发现?这是什么时机?使徒说「当信主耶稣基督」,是对谁说的?有七个回答表明这句带福音性的字句是对当时特别的人具有显著特性。现在请读者仔细思想。
第一,听这句话的人已经看见神奇迹的作为。「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徒十六26)第二,因此这人大为惊慌,甚至绝望:「就拔刀要自杀。」(27节)。第三,他觉得需要光照:「禁卒叫人拿灯来」(29节)。第四,他的自信心完全崩溃了,因为他「跳进去,战战兢兢」(29节)。第五,他在神前采取了适当的地位──在尘埃中──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29节)。第六,他对神的仆人表示恭敬与体谅,因为他「又领他们出来」(30节)。第七,他对他的灵魂特别关心,他便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30节)如果我们愿意蒙引导,这里就是指导的方计:这并不是对那些毫不在意的人说「只要相信」;乃是对一个已经看见神在他里面行了大事的人说的,他是一个已经惊醒了的人(27节)。以他的情形,他不需要人再提到他灭亡的情况,因为他已经明明觉得了;也不需要使徒们劝勉他要悔改,因为他已有懊悔之意。但若将对禁卒说的话用在完全不知自己堕落、向神已死的人身上,岂不是愚昧!正如将珍珠丢在猪前吗?请那些心存不满的读者仔细考察使徒行传整卷书,看看有没有一处地方使徒是对混杂的群众或拜偶像的异邦人说要信基督!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今日未得救的人,除非有律法应用在他们的心中,不然他们是不会接受福音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正如世人在未接受旧约之前,是不会接受新约的,也正如犹太人是不会接受基督的传道,直等到施洗约翰传悔改的道,为基督预备道路。未经开垦而撒种是徒劳无益的!将基督代替的赎罪提供给仍在罪中生活、受罪支配的人,就是将圣物给狗。未悔改的人所需要听的,乃是有关基督的位格(他是谁?他与罪人有何关联?),基督在罪人身上有何要求,以及忽视基督、一意孤行的结果是什么。
基督救恩的性质很可悲地被今日的「传道人」所误解──他宣告一位救人脱离地狱的救主,而非脱离罪的救主。那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受到欺骗,因为无数的人愿意逃避硫磺火湖,而不愿意从他们属肉体与属世俗中得解脱。新约开宗明义的第一件事,就是「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并不从将来的忿怒中)救出来」(太1:21)。基督为救主,是为那些深恶痛绝地感到罪的极端罪孽性,并觉得在自己良心上有可怕的重担压伏着,自己感到可憎,愿意挣脱它可怕辖制的人;他并非别人的救主,没有以上所提各种内心光景的人,基督不是他们的救主。假如基督要救那些仍然爱罪的人「脱离地狱」,那么他就是一位罪的使者,宽恕人的罪,跟人一起抵挡神。如此攻击那位圣者,是何等不可言喻地、可怕而亵渎的事啊!
假如读者说,我未感到罪的可憎,当基督拯救我的时候,我也没有为我的罪孽感而低首下心。那么我们将毫不迟疑地回答你说,你不是根本就没有得救,就是你还没有清楚得救的究竟。的确,当基督徒在恩典中长进的时候,他对罪有更清楚的了解──是背叛神──深深地恨恶罪,为罪忧伤;再想一想,假如一个人说他得救了,但他的良心却从来没有受过圣灵的打击,他的心从来未在神面前痛悔过,就可以想像他得救的事实根本不存在。「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 9:12):从那位属灵的大医生真正求解脱的人,就是那些觉得受罪缠累的人──深愿从罪恶的行为与污秽中得拯救的人。
基督的救恩既然是人从罪中得拯救──脱离对罪的爱好,脱离罪的辖制,脱离罪的孽与刑罚;那么传福音之人首要的任务就是传讲罪:解说到底罪(与罪犯不同)是什么,表明罪的恶行(无法无天)所在;在人心中追查出各种行为;指明其结果即是永远的刑罚。传讲罪,这条路行得通吗?每次讲道都解说罪在神面前为何,能令传道的人成名吗?能吸引人到教会来吗?不,那样是不会的。那些爱人的称赞而不求神认许的传道者,看重自己的薪水而超过不朽灵魂价值的人,就随机应变、见风转舵,顺着人情讲些不痛不痒的道了。有人说:「这样讲罪,会使人远离教会的!」我们回答,忠实地传讲神的道,虽然有人离去,也总比不忠实地、体贴肉体的传道而得罪圣灵要强的多了。
基督救恩的条件为今日传道人所误解。他告诉人得救是本乎恩,是白白领受的礼物;基督为罪人已经成就了一切,只要他「相信」──信靠他宝血的无限功德。在信仰纯正的教会圈子中,此种观念是非常盛行,在他们的耳中已经听惯了,在心中已根深蒂固,如果有人向他们挑战,并谴责为不适当,甚至有欺骗与错谬的成份,马上就被冠以异端的罪名,并有损基督已成之工,说什么这是靠行为得救。然而笔者甘愿冒此危机,与读者诸君坦诚相见。
得救是靠恩典,的确唯独靠恩典,因为堕落的罪人不可能作任何事在神面前获得恩宠。但是,神的恩典不能牺牲他的圣洁来行使,绝不能在罪上妥协。救恩是神白白的礼物,那也是真实的,必须用一双空手来领受,并非是抓紧世界的手!但是说「基督为罪人已经成就了一切」是不对的。他不能用猪所吃豆荚来使你充饥。他不能叫你往远方之地去──那都是罪人自己所作的。当然,你不是仅仅因为外表的一切而得救,你要悔改;正如浪子不能得到他父亲的欢迎,如果他仍留在犯罪的远方之地。
得救需要做比「相信」更多的事。一颗违背神的心是不能相信的,首先这颗心必须先经过破坏。圣经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悔改正如相信一样重要,没有悔改就没有相信:「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太21:32)基督在此所立下的秩序是清楚的:「你们要悔改信福音。」(可1:15)悔改是为罪忧伤,悔改是内心弃绝罪,悔改是内心决定远离罪,哪里有真正的悔改,哪里就有白白的恩典作为,因为圣洁的要求是当罪被弃绝时才得到保存。这样,传道人的责任应当象以赛亚那样呼喊:「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赛55:7)
现今「传福音的人」多半向他的会众说,人若逃避地狱上天堂,唯一所作的事就是「接受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但这种教训是完全引人走入错误之途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接受基督,当他仍然拒绝他为主的时候!传道人说,凡接受基督的人也应当顺服他为主,这是不错的,但他立刻就把这句话给糟踏了,说「虽然悔改者未能办得到,也照样能上天堂!」这是魔鬼的谎言,只有那些属灵瞎眼的人才会说基督要救那藐视他权柄而不负他轭的人。亲爱的读者,那不是荣耀主,那乃是羞辱主!
主的职份就是确保神的尊荣,有助于神的治理,坚持神的律法;如果读者翻阅以下圣经章节(路1:46-47;徒5:31;彼后1:11;2:20;3: 18),将发现有两个名称,那就是「主与救主」,而且次序总是这样,并非是「救主与主」。因此,凡在心中与生活中未向主之王权低头的,未以他为主为王的,而且还以为他们是信靠他为他们的救主的人,乃是自欺。若不是主警醒他们,他们就要右手持着虚谎奔向永远烧着的火湖(赛44:20)。基督是「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但那些不服从他主权的人的态度是「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路19:14)。亲爱的读者请仔细思想一下,诚恳地面对这问题:我是服从他的旨意吗?我是甘心愿意遵守他的诫命吗?很可惜,神的「救法」在今日差不多已广被人所知,但基督救恩的性质却普遍地遭到误解,而主救恩的条件也在各方面被曲解。今日所传的「福音」,十分之九是扭曲真理,数以千计的人以为是走在天堂的路上,其实却迅速地奔往地狱之门。今日基督教界的光景大不如前了。我们不是先知先见,也不敢想入非非去作什么推测。我们坦白地说,我们不知道神将来要如何行。各地教会的情形是日益颓废,这是我们深引为忧的,除非神施怜恤赐下真正的复兴,否则不久「黑暗遮尽大地,幽暗遮尽万民」(赛60:2),因为福音的真光迅速地不见了。根据目前情景显示,现代的「传福音」构成了一切「时兆」中极为严肃的兆头之一。
有鉴于目前情形,属神的子民应当如何呢?以弗所书五章11节即是神的回答:「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凡与圣道之光相悖逆的就是「黑暗」。要与今日所谓「传福音的」奇形怪物无分无关,乃是每位基督徒的责任:停止对这一类布道在道德与经济上的支援,不参加他们的聚会,不分发他们的海报与传单。凡是传讲罪人不弃绝心中的偶像、不悔改、不降服基督而还能得救的人,都是错误而危险的,正如那些靠行为得救,并靠自己的努力而进天堂的人一样必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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