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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中最深奥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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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经与默想:太10:24-39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   让我们继续思想约翰福音十二章的经训。   由于希利尼人的来访,主耶稣心里产生了强烈的波动。但在生与死的重要关口,他还是果断地选择了各各他的道路。经过这次生命的体验,他对生命之律有了更为深切的洞见。他说:“凡爱惜自己生命的,必然丧掉生命,凡是在这个世界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存留生命到永远。”   “爱惜自己的生命”就是指一个人将他全部的心思意念都放在自我的利益上,把自我命名为人生观的焦点。“丧失生命”则意指人格的分裂、人性的败坏和生命的衰残。一个人如果只顾自己,藐视他人,那么他迟早会趋于穷途末路,走向人性、人格与生命的反面。 Dnothy Sayers形象地阐明了这个真理,她说:“地狱是利己主义者的游乐园。”   反之,“在这个世界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必存留生命到永生”,这个真理也是牢不可破的。当你将自己的生命埋藏在 神的计划与旨意中时,你便会找到生命的真正意义。爱惜的反而失去,恨恶的反倒得着,这个真理听起来有点离谱,但实际上,它却是千真万确的。当你尊 神为大时,你的自我就会自然缩小。当你心甘情愿受 神的约束时,你反而能自由地行走在人生的道路上。而当你扑倒在 神的面前时,你反而能在人生的苦雨辛风中站稳脚跟。   总之,当你将自己弃绝给 神时,你便会豁然开朗,发现自己不是与自然,而是与那位创造自然万物的神圣者合而为一了。因此,你是自由的――自由地创新,自由地爱和追求,自由地成为神所希望的那种人。这样归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着顺服 神,更是为着与一种能力合作。正是这种合作的力量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难怪有人总结说:先将自己埋葬而后经历生命的大能,这是宇宙中最深奥的律――生命与自由的律。   祷告:“哦,主啊,你正在我身上作工,我同意你的所有计划。当你的钻头攻入我里面坚硬的防城时,请不要收回,我向往进入更深处来得尝你生命的大能。哦,主啊,无论我的感觉如何,请不要终止你的工作。阿门!”   摘自《一粒怕死的麦子》
发表于 2003-4-7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祷告:“哦,主啊,你正在我身上作工,我同意你的所有计划。当你的钻头攻入我里面坚硬的防城时,请不要收回,我向往进入更深处来得尝你生命的大能。哦,主啊,无论我的感觉如何,请不要终止你的工作。阿门!” 何等有能力的祷告啊!!可是,我的确是太刚硬了,我对主的计划还是会找各种的藉口与理由去阻挡。我害怕钻头进入坚硬防城时的疼痛,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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