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还没有查考第三章之前,让我们先温习前面两章:
第一章:在苦难中,若知救恩的奇妙,就要过圣洁的生活。
第二章:在苦难中,若知自己尊贵的身份,就要品行端正,跟随基督的脚踪行。
在第二章,彼得给信徒实际的劝勉,要怎样做一个好公民,和做一个好仆人。今天,他要告诉信徒怎样做一对好夫妻。
3。彼前三:1 - 6 “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是因为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因为古时仰赖上帝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 “顺服”(hupotassomenoi)这个字一再地出现-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二:13),“顺服主人”(二:18),“顺服年长的”(五:5),“彼此顺服”(五:5)。“顺服”似乎不是今天人们喜欢用的词汇,大家喜欢我行我素,要有自由。但偏偏新约圣经一再教导我们要顺服,保罗说:“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五:21)何以新约圣经如此强调“顺服”呢?_______________
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也是保罗的教导。(看 西三:18,弗五:22,多二:4)对那些争取女权,或追求独立的人来说,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道理。这些人不是故意忘记,就是忽略了,圣经讲的伦理是一种相互(mutual,reciprocal)的伦理。相互的伦理是等于银角的两面:当圣经说妻子要顺服丈夫的时候,它也说丈夫要爱妻子,如基督爱教会(弗五:22,25);当圣经说仆人要顺服主人的时候,它也说主人不要威吓仆人(弗六:5 - 9);当圣经说儿女要听从父母的时候,它也说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弗六:1 - 4)只要有一方不遵行这个伦理规则,问题就出现了。
所以,当丈夫爱妻子,犹如基督爱教会的时候,妻子顺服丈夫简直就是一桩美事。苦难当头的时候,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就更为重要了。俗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圣经也有说:“(日子要到)。。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怀中的妻提说。因为,儿子藐视父亲;女儿抗拒母亲;媳妇抗拒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弥七:5 - 6,太十:34 - 36)在受逼迫的时候,家庭里发生这样的事是常见不鲜,不足为怪的。彼得强调这点,理由就在这里。
“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是因为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就算丈夫是不信主的,彼得还要作妻子的,顺服丈夫。在当时,丈夫是可以找种种借口,如妻子改信了耶稣基督,而把妻子休掉。彼得却要作妻子的,在信主后,活出基督的生命,在丈夫面前作个美好的见证,将丈夫感化过来。圣经没有教导我们,说夫妻任何一方信了耶稣,就可以离婚,(林前七:12 - 13)反而要夫妻和睦相处,尽力将对方感化过来。(林前七:15 - 16)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 什么是贞洁的品行呢?不是靠外表,虚浮的妆饰来感化丈夫,而是靠内在美,温柔,安静的心来感化丈夫。我要对姐妹说一声,千万不要矫枉过正,以为圣经反对姐妹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不是的,彼得用的是修辞语法,来强调内在美的重要性,不是命令姐妹可以不理会外在美。(请参考提前二:9 - 10)
“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 彼得以撒拉为榜样,劝勉作妻子的,要注重内在美,就好像他以基督作榜样,劝勉作仆人的,要顺服主人,行善受苦。从创世记第十二章11节,我们知道她是个容貌俊美的妇人;她的顺服自己的丈夫,称亚伯拉罕为主,也是不容置疑的。至于她是否有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我们就不清楚了。“不因恐吓而害怕”指的大概是妻子受了不信的丈夫的恐吓,而随从当时的时髦,过分地注重穿美衣华服和戴金饰。总之,彼得选取旧约的最为人所熟知的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榜样,是非常明智的。亲爱的姐妹们,你们是撒拉的女儿吗?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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