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让我们言归正传。上帝所不喜悦的第二个敬虔表达是什么?就是神在这里吩咐以赛亚先知“要大声喊叫”的信息,就是不要只有表面的热心追求,却丢掉真正敬虔的实意。
神要先知大声喊叫什么呢?“向我百姓说明他们的过犯”。他们的过犯何在?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男盗女娼?以色列人犯这些罪吗?当然,在基督以外,普世的人都在罪中,“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罪都是道德性的,但无论就来源和本质及所产生的结果,基督教对罪的理解和诠释都远远超越了普世文化。这也是一般宗教和基督教重大区别之一。一般而言,宗教都要涉及两件事:罪和来世,前者体现在要人积善修德,后者体现在寻求死后归宿。但普世宗教和文化无法告诉人罪的来源,罪的本质,罪的后果,罪的解决。没人教导我们世人的罪是“生命性”的罪。所谓“生命性的罪”,就是说我们的罪不仅是在言语行为上,也不仅是在心思意念上,而是在我们的自身生命本质上。我们都知道外教文化也说罪,也恨恶罪,他们也反对杀人(行为上),也反对心中恨人(心思上),但他们从未告诉人罪的真相和真正的解决之法。
世上法律审判人行为上的罪,宗教道德审判人心里的罪。既然它们也在讲罪,那么,基督教的独特性在哪里?我们这些作传道的应当能够讲得清楚。耶稣基督问祂的门徒:“人说我人子是谁?”再问:“你们说人子是谁?”(太16:13、15)《雅歌》里锡安的众女子问书拉密女:“你的良人比别人的良人有何强处”,(歌5:9)我们既说我们认识神,就要讲得出来,祂是不是仅仅是诸神之中的一神?同样,关于罪,我们也要讲得出来,基督教罪观的独特性何在?为什么说基督教的真理超越世间文化?因为她是真正的天启,是神的自我启示。
除了道德性之外,我们所讲的罪还有两大本质,是普世宗教没有的,第一,罪是生命性的;第二,罪是信仰性的。
所谓的罪的“生命性”,是指罪已侵入人的生命,人已全然败坏。就是说,除非你这个命换掉,否则,有这个罪命,必会生发出罪的意念,而罪的意念必导致罪的行为。这是基督教讲罪的最大特点,如果不晓得罪在生命里的人,一定不会真正接受基督作他生命的救主,他也许会接受耶稣作他头脑的主,作他肉体的主,作他生活的主,却不会接受耶稣作他生命的主。为什么?因为他不会自动甘心地交出在自己的生命。而主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5)交出生命与否,就是一个基督徒真伪的最基本检验。
那么,什么又叫做“信仰性”的罪呢?罪的信仰性是指罪涉及到与神的关系。这是普世文化没有的,它们说到罪的社会性,说到犯罪是对人犯罪,对社会犯罪,但不会论到犯罪是对神的犯罪。而基督教告诉我们,所有的罪首先是对神发出的。为什么呢?因为上帝是义的本体,所以,犯罪是对义的反叛。不但如此,上帝是公义的审判官,犯罪就是对祂权威的挑衅。好像一位小偷明目张胆当着警察局长的面偷东西,是对这位局长先生的公开侮辱和藐视。
有一次,有一位警长与我交通的时候谈到犯罪的事,他说:“现在的人道德太败坏了,以前小偷见到我们就跑,现在倒好,可恶的小偷见到我们不但不会跑,而且连警察也敢偷,岂有此理!”我就跟他开玩笑说:“你被偷了才觉得忍无可忍?难道别人被偷你都不觉得忍无可忍?那你比这个小偷又好多少呢?”这人是某名牌大学毕业的,算是有修养的人。后来,他想了想说:“你说的好像也有一些道理。”我就进一步引导他说:“你去想想,为什么别人被偷你觉得还不太严重,现在轮到你自己被偷了,会觉得很忍无可忍?会觉得这太放肆了?可见,人是不是都在自我的捆绑和限制中?人不脱离这种捆绑,道德怎么能提升?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弟兄姐妹,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让你知道,所有的犯罪都是对神的犯罪。你对你老婆犯罪,不单是对她犯罪,你正在骂老婆的时候,是在指着上帝的鼻子骂人。为什么?因为,神本为善,作恶就是与善过不去;神本为义,犯罪就是对义的背叛;神本是审判官,犯罪就是向审判官的挑衅,说:“你算老几”;神是无所不知,犯罪就是嘲笑神说:“祢的眼睛瞎了,看不见我”……
看到了没有?所有对真理的认知,中心都要指向神;所认知的真理若是活的,就必要落实在生命里头。这叫作真理的回归。谁能给我们这样的认识?如果没有圣灵,我们可能很有理性的知识,却永远不会有生命里的认知。而如果没有这种认知,你的生命将永远不会改变。你的生命没有改变,你的信仰、你的侍奉就将永远只停留在表面的追求上,只有敬虔的外貌,却没有敬虔的实意。也许,你还会用生命(却不知道是旧的),很真心的(却不知道是假的),很火热的(却不知道是狂热)来追求,就像当初这些以色列人一样。
这样,你理解到先知这里所责备的罪不单是道德性的,而首先是信仰性的。他们天天寻求神,乐意明白真理,却是出于表面的形式。和合本圣经用了“好像”两个字,意思是表面像,实际却不是。没有基督的真生命,不活在这生命之中,所有的宗教追求都将流于表面化。我们教会在归正的时候,大力批驳形式化的信仰,有位姐妹私下问我:“形式化的宗教太可怕了,该如何避免?”我告诉她,今日也告诉弟兄姐妹,只有一个法则:连于基督。无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不在基督里,一定在肉体中。
只认识到“道德性”的罪,人还会妄想用自己的努力去讨好上帝、解决罪的问题。但一旦认识到自己的罪是“信仰性”、“生命性”的,旧人就必定绝望,亚当就无法站立。这时,你会四顾茫茫,走投无路。我能用什么洗净古实人的皮肤呢?能用什么擦掉花豹的斑点呢?我的罪是粘在我的生命中的。这时,你才会说:“祸哉,我灭亡了,我是该死的。”只有这样,在你身上,才显出了律法的功用已经达到。“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今天的悲剧就在于有许多人是未经过律法而想得到恩典,他们的心从未自觉被看守在律法之下。他们的心从来不服主的律法,但是他们却要所谓的“恩典”和“自由”,他们的“恩典”,是满足罪欲的恩典,他们的“自由”,是放纵情欲的自由。有许多的所谓的传道人,今天忙忙碌碌的服侍正是在满足这些人的要求,他们不晓得神的法则。不是在立基督的义,而是在立自己的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