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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绝对公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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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一个已经得救的人来看,神的公义似乎没有问题:他借着圣灵的光照看到自己是个需要救赎的罪人,而当他愿意谦卑悔改的时候,神奇妙的救恩就白白临到他,使他因信称义,甚至连他的信心都是神所赐的。这看上去没有问题,也经得起推敲,彰显出神完全的公义、权柄、慈爱、怜悯…但当我们来思考一个没有被拣选的人时,一切就很难解释得通。

人不能得救,归根到底是人自己的问题还是神的责任?圣经教导说因信称义,但照着人之罪的本性,哪里来的信?因连这信也是神所赐的(弗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进一步说,没有神的拣选,人不可能得救。这样看来,在信主的事上,人究竟有什么责任?若非神亲自地启示,在对罪及其后果的认识上,人不可能真正明白清楚。无知者无畏,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来说,如果人知道某件事有不好的结果,就一定不会去选择做。就像圣经中记载的财主(路16),他死后尝到了地狱之苦,是何等地后悔!他愿意尽一切可能去救他的5个弟弟,“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可惜已经没有机会了。所以,人不愿意信靠主,也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换句话说,如果人能够完全清楚犯罪的结果,他们还会在罪中沉沦吗?虽然说“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叫人无可推诿。(罗1:20)”,但加尔文说:由此可见,在创造宇宙的事工上,有众多的受造物闪射出造物主的荣耀,但这一切竟都是枉然。虽然众受造物四面照着我们,却无法引领我们走上正道。这些景象将那位看不见的神显明出来,但除非神藉着信心向我们启示,照亮我们的心眼,否则我们便无法领悟。

反过来,神拥有最高的智慧,他坐视人类始祖犯罪、任凭世人逞着肉体的情欲,难道是完全慈爱、怜悯的表现吗?这岂是可以简单地用神乐意我们享有自由来解释的!神为何不在人犯罪这件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直接阻止我们?就像母亲看到自己乱跑的孩子即将冲上车水马龙的马路而不立刻制止一样。

从过程来看,也不能尽显神的公平。罪进入世界的过程是普世的,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结果也是普世的(罗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就自我个体而言,完全是被动的,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参与抉择的过程。而救恩从表面上看也是普世的,“罗3: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但实际上只有他所拣选的人才能得救。“弗1: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罗9:11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5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神学上的预定论更加强化了神主权的绝对性,但同时使我们陷入一种混乱。另外,与当初罪无条件地进入我们并不相同,在得救的事上神需要人的自由意志来决定是否接受恩典,而由于人有限的理性加上信息不对称(如前所述)的缘故,人不选择救恩比选择救恩更显得合理,这样的结果导致人无法逃避永生神的惩罚。

神的公义究竟如何体现?

发表于 2010-3-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绝对公义!神的救恩不是我们全能理解的。福音不是全部!比如全以色列人将要得救(罗 11: 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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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恩是恩典与公义无关,如果按照完全的公义神根本没必要来为我们受死,我们所有人都下地狱也是公平。神又不欠我们的是不是?既然是恩典神当然是愿意给谁就给谁!说到神为何不在人犯罪这件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直接阻止我们的问题,你以为神是你的保姆啊?神已经很清楚的告诉了他们应该做的和不能做的已经尽到了义务,反而这两个不争气的家伙自己非要找刺挠怪谁?怪神吗?就好比警察跟你说了你别去打劫,可你非去,被抓了你能怪警察不阻止你?自己做出来的事情自己担着就这么简单。人如果一心遵从神的旨意不用神照应也一样美问题,反之就算神能照应10000次,那10001次也一样是跌倒,而且如果照你所说神每次都再快出事前来照应,那要照应到什么时候?那只会让人理所当然的认为 反正有神照应,我尽情做我想做的事情吧。所以神作的是正确的,不用怪神不提前打预防针,那是人自己闯的祸,就应该自己担着。一句话:倒霉活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1 23:45: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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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母亲光警告孩子马路危险就完了,看到孩子跑到马路中央也不管,反正我已警告过你了。孩子是不懂事的,真如我们不能靠自己明白真理一样。所以我的意思是神应该直接或强行拦阻人犯罪才对!如果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孩子被车撞还说出“倒霉活该”的话,这个母亲会被人如何看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2 0:01: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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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义的吧~~反正圣经记载祂是公义的!

 

假设祂不公义,那又能怎么办?祂是老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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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10-3-12 0:45:00的发言:

公义的吧~~反正圣经记载祂是公义的!

 

假设祂不公义,那又能怎么办?祂是老大呀!

圣经的确记载了上帝的公义:有罪必罚。但是圣经也记载了上帝的恩典和怜悯。我觉得在讨论有关上帝的属性的时候,第一要素是要承认上帝是奥秘,人永远无法参透。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圣经的启示来理解上帝要我们理解的。

 

回到这个题目,要理解上帝的公义,一定不能抛开上帝的怜悯和慈爱。同样,要理解上帝的怜悯和慈爱,也不能抛开上帝的公义。两者是共存的,缺一不可的,而又不矛盾的。我们人没有办法做到将公义和怜悯共存而不矛盾,甚至无法做到两者的平衡,所以我们很容易过于怜悯,或者过于公义,因而,我们对于上帝的公义也很难理解。

 

如果上帝不是公义的?那还是不要信的好,反正信和不信都是一死,没有指望啊,何苦过得那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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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讨论来,讨论去,不还是讨论救恩的问题呀!
对救恩不满,才认为上帝不公正/公义?
那换句话说,OK?

神的公义不是我们全能理解的。福音不是全部!比如全以色列人将要得救(罗 11: 25-32).

这样,就不存在小孩过马路,不拉一把的问题了。
上帝拉了,我们就是不知道而已。
就像以色列人全家将要得救,我们不知道如何达成一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2 5:0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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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给我说糊涂[em200]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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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引用拉撒路和财主的故事为什么只引用一半呢?

 

你忘记了亚伯拉罕怎么说的?

 

“即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去往财主那五个兄弟那里,他们照样是不信。”

 

人心的刚硬是来自“罪的玷污”,而不是上帝“制造”的,上帝只是任凭。

 

神舍弃了祂的爱子,全然光明的神经过了死亡的黑夜,这些你为什么不思考?

 

请勿将预定论等同于宿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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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kmoses在2010-3-11 23:01:00的发言:
 

从过程来看,也不能尽显神的公平。罪进入世界的过程是普世的,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结果也是普世的(罗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就自我个体而言,完全是被动的,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参与抉择的过程。

 

你不能这么理解保罗说的话,你犯罪你敢说不是你的自由意志做主去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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