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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来鸿之第二十三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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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狱来鸿之第二十三封信



 

亲爱的蠹木:

阿蛮透过这个小妞和她的老妈,现在认识的基督徒不但越来越多了,而且都还是很灵精的基督徒。看来得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够把他生命中的灵性铲除殆尽。好吧!那就走着瞧;我们一定要把他给毁了。显然你常常练习如何使自己看起来像是光明的天使。眼前就是当着老贼头的面好好发挥的机会了。这个俗世和凡**使我们失望了;不过,还有第三种权势存在。而这第三权势的胜利乃是我方至高无上的光荣。败坏的圣徒、法利赛人、宗教裁判官,或者术士,比平庸无奇的暴君或者酒色之徒,让我们的地狱岁月生色不少。

 

在观察过阿蛮的新朋友后,本座发现最好的攻击发起点当属神学与**之间的狭缝。有几个阿蛮的新朋友十分热衷于发掘自己所信仰的宗教有何社会意义。就这件事情本身来说,并不是好现象;然而,还是有可资利用之处。

 

有不少的基督徒政论家都认为,基督教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走偏了,并且远离创始者的教义。如今,这种观念已经被我们重新用来鼓吹所谓“历史耶稣”的概念,也就是把后人“添加和篡改”的部分排除掉,然后再将之拿来和整个基督教传统加以对照。我们曾经在上一代,利用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阵线,开始建构这种“历史耶稣”的概念;现在,我们则是利用马克斯主义、灾变论以及**论继续鼓吹一种新的“历史耶稣”概念。这种我们每30年左右就要转变一次的方式有很多好处。首先就是,它们的目标都是诱导那些俗人费尽心力去捕风捉影,因为每个“历史耶稣”都是虚构的。史料只能够实话实说,而无法凭空杜撰;每次发现所谓新的“历史耶稣”,都必须忽略某些史实而夸大另一些史实,于是借着这种于己无损的揣测(我们教那些凡人以卓越来称赞这种作法),在各个出版商的新书单上就出现许多关于拿破仑、莎翁以及斯威夫特的翻案著作。其次,所有这些学派都把自己的“历史耶稣”的重要性,建立在某个耶稣理当赞成的特殊理论之上。他必须符合现代人理想中的“伟人”标准——就像一台销售万灵丹的贩卖机——安置在某些乖谬且涣散的思想长巷尽头。我们就是如此这般使那些俗人不再注意他是谁,以及他做了什么。我们首先就是让他纯然只成为一位大师,并且把他和别的道德大师之间共通的教导隐藏起来。对俗人来说,我们绝对不能让他们发现,其实所有道德大师都是那老贼头派来的,不只是要教导他们,更是要提醒他们,一再叮咛他们最根本的道德法则,以免被我们继续隐藏下去。我们兴起诡辩学派,他就兴起苏格拉底来驳正。我们的第三个目标就是,利用这些机制瓦解他们的灵修生活。对于俗人借着祷告和圣礼而与之同在的老贼头,我们要用一位口说番言,若有似无,遥不可及,朦胧含混又粗鲁无比的古人取而代之。这可就不再是敬拜的对象了。于是受造物所崇拜的造物主不复存在,转而变成仅仅是某个特定团体推崇的领袖,最后又变成由历史学家肯定的卓越人物。第四呢,除了主张耶稣不是历史人物,同时也认定就某方面而言,这类的信仰也与史实不符。其实,针对耶稣生平所做如其所是的历史研究,未曾使任何国家投奔敌营,连被说服的个人都少得可怜。的确,凡人手边确实没有足够资料足以对“耶稣生平”作完整的研究。最早投奔敌营的那些俗人都是由于一件史实(复活),以及一个神学道理(救赎),在他们已经有所省识的罪上所起的作用,而当时所谓的罪并不是由于冒犯某个“大师”自创的那种崭新的花俏律法,而是冒犯了那由他们的乳母和母亲所传下之古老、平凡与普遍的道德律法。稍后才落笔成册的“福音书”,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要劝人投奔贼头成为基督徒,而是为了要教导那些已经投奔敌营的基督徒。

 

因此,所谓“历史耶稣”运动尽管在某些方面会对我们不利,但是依然要大加鼓吹。对于基督信仰和**间的关联,我们的立场就得谨慎些。当然我们不愿见到痞子把自己的基督信仰带进他们的**生活,从而打造出一个真正以公义为念的社会,这可就真会是场大灾难。另一方面,我们还真希望,痞子把基督教看成一种手段;当然,最好的是把他当作谋利的工具,要不然就是把他当作达成任何目标的手段(即所谓社会公义)都可以。重点就在于,让那些痞子一开始就认为,社会公义是老贼头心之所系,然后一步步使痞子高举基督教,纯因他可以作为达到社会公义的手段。老贼头可不是省油的灯。那些想要利用信仰复兴,以促进社会公义的痞子或国家,简直就是缘木求鱼。幸好,那些凡人很好糊弄。我今天才读到有位基督徒作家提到他之所以提倡经过自己改造的基督教,正是因为“唯有这样的信仰才能比已死的旧文化以及新兴的文明,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你看得出里面的破绽吗?“不是因为他是真实的,所以相信他,而是为了其他理由。”其中的奥妙你自己去玩味吧!

 

你那天天花样翻新的叔叔

大榔头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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